诗 7章 3节 注1 耶和华我的神阿,我若行了这事,我的手中若有1不义, |
在本篇,大卫自认没有过失,他求神按他的公义并纯全判断他。(8。)这表明大卫没有蒙神光照而为自己的罪知罪自责。(参五一,赛六四6,罗七18,路十八9~14,提前一15。) 许多篇的诗就如约伯记一样,给我们一个印象,我们需要敬虔、敬畏神、信靠神、遵守律法、维持纯全,并且公义、正直、公平、完全。(参伯一1注4一段。)然而这样的观念不是照着新约神圣的启示,乃完全是在律法之下,照着善恶知识的旧约观念。新约启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并和祂一同埋葬。(罗六4。)死已经释放我们脱离律法。(罗七1~6,加二19。)现今我们应当只接受基督这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并且让祂活在我们里面,不再顾到我们的公义、公平或纯全,只顾到基督这活的一位。(腓三6下~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