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25章 29节 注1 人若卖1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他一整年有赎回权。 |
住宅建造在美地上,且在城内,预表召会建造在基督之上,且在许多城市彰显为地方召会。(太十六18,启一11。)这样的住宅卖了以后,赎回的时限是一年,(29~30,)表征信徒若失去对召会生活的享受,只能在神恩典的短暂期限内(如一年所指明的)得着恢复。对召会生活所失去的享受,若没有在召会时代(恩典时代)得着恢复,在千年国(国度时代)仍要失去。这是按照‘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去’的原则。(太二五29。)至终,失败的信徒在千年国受管教之后,要在新耶路撒冷里,恢复对基督身体生活的享受。见23注1。 失去对召会生活的享受,比失去对基督的享受更为严重。因为主是有恩典的,我们恢复对祂的享受是容易的。然而,要恢复所失去的召会生活是更难的,也需要更长的时间。我们该受此警告,不可‘卖’召会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