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 33节 注1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1真理作过见证。
  原文与一1417的实际同。前节说,约翰为基督作见证;本节说,约翰为真理作见证。这证明这里的真理是指基督。(十四6。)照本福音整个的启示看,真理在这里是指那在神儿子基督里,所具体表现、启示并彰显的神圣实际。见约壹一6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