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
1章
17节
注1 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
1
这职事上得了一分。
这辞在
25
节也题到,指为耶稣作见证的职事。(
8
。)使徒虽有十二位,他们的职事却是惟一的“这职事,”就是在基督身体的原则中团体的职事。所有的使徒都是完成同一职事,他们不是为宗教、道理、作法作见证,乃是为成为肉体、复活、升天的耶稣基督,这万有之主作惟一的见证。
25
节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