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15章
27节
注1 这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是他们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分享犹太人属灵的
1
事物,就当
2
供给他们肉身之物。
事物,原文同下文物字。
罗
15章
27节
注2 这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是他们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分享犹太人属灵的
1
事物,就当
2
供给他们肉身之物。
原文意,祭司和利未人在殿中的服事,与
来十11
的“供职”同。在
16
节,保罗认为自己是祭司。在这里,他也许认为外邦人是像利未人在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