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后
6章
18节
注1 “我要
1
作你们的父,你们要
1
作我的儿子和
2
女儿。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作父和作儿女,都是生命的事。这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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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神作他们的神,以及他们作神的子民更深。
林后
6章
18节
注2 “我要
1
作你们的父,你们要
1
作我的儿子和
2
女儿。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新约只有这一处,指明神有女儿。新约大多告诉我们,信徒是神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