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18章
26节
注1 你要对利未人说,当你们从以色列人取十分之一,就是我从他们所取来给你们为业的,你们就要从那十分之一中,再取十分之一作为
1
举祭献给耶和华。
从利未人所取的十分之一,是算为举祭,而举祭预表升天的基督。这思想与主在
太六19~20
的话相符,那里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积蓄财宝在天上,就是把我们的钱财‘送’到天上,这样作就是‘举起’我们的钱财。(参
腓四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