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
3章
6节
注1 按
1
热心说,是逼迫召会的;按律法上的义说,是
2
无可指摘的。
指为摩西的律法和犹太教所发的热心。(
加一14
与
注1
。)
腓
3章
6节
注2 按
1
热心说,是逼迫召会的;按律法上的义说,是
2
无可指摘的。
即被人看为并证实是无可指摘的。这是在人眼中,照着人的判断。在神眼中,照着祂公义的律法,凡属肉体的人,没有一个是无可指摘的。(
加二16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