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13章 11节 注1 原来1祭牲的血,由大祭司为着2罪带进至圣所,3祭牲的身体,被烧在营外。 |
直译,牲畜。下文同。 | 来 13章 11节 注2 原来1祭牲的血,由大祭司为着2罪带进至圣所,3祭牲的身体,被烧在营外。 |
原文,单数。 | 来 13章 11节 注3 原来1祭牲的血,由大祭司为着2罪带进至圣所,3祭牲的身体,被烧在营外。 |
赎罪祭的血,在遮罪日被带进至圣所里为百姓遮罪;祭牲的身体,乃被烧在营外。(利十六14~16,27。)这是预表基督作真赎罪祭,祂的血被带进真至圣所里,为我们完成救赎;祂的身体乃在耶路撒冷城门外,为我们牺牲。(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