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章 28节 注1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所起誓的话,却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1成全直到永远的。
  意即使其完备、完全,以达到目的,含示成为合格的。这里的儿子指神的儿子,必定不只是神的独生子,也是神的长子;祂借着成为肉体,为人生活,死而复活,得成全直到永远。现今祂乃是全然得了成全,受到了装备,且彀了资格作我们神圣的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