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24节 注1    可见人1得称义是本于行为,不是单本于信。
  本于信得称义是为着接受神的生命,(罗五18,)本于行为得称义是借着活出神的生命。生活既是生命的结果,本于行为得称义就是本于信得称义的结果。亚伯拉罕献以撒,以及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出去,都是出自他们活的信心而有的行为。活的树必然结果子。本于行为得称义与本于信得称义并不矛盾。后者是因,产生前者;前者是果,是后者的结果和证明。

 本章开始于不按外貌待人,(1~13,)结束于实际顾到贫穷圣徒的需用,这是本于信心叫人得称义的行为。(14~26。)按照雅各的观点,这些美德都可视为基督徒实行之完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