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题 得救的稳固
在今日的基督教里,人对于得救,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有的人以为我们得救,是现在不能知道的,也有人以为我们得救了,还会灭亡。但是圣经给我们看见,我们得救,不只是能证实的,并且是稳固的,是一次得着,就永远得着的,是永远不会摇动,永远不会改变的。所以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这在圣经里,最少能找出十二方面的证明。
壹 就神的旨意说
(一)“按着自己的旨意…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以弗所一章五节。
神叫我们成为祂的儿子,得着祂儿子的名分,并不是按着我们的情形而定规的,乃是按着祂的旨意所预定的。如果这事是按着我们的情形而定规的,就不稳固,因为我们的情形常会改变。但这事乃是按着,乃是根据祂的旨意所预定的,不在乎我们的情形。祂的旨意不是临时定规的,乃是在永远里计划的,所以是永远的,是不变的,是不管我们的情形如何的,是不受我们的情形影响的,所以这事是永远稳固的。
(二)“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提后一章九节。
神是按祂的旨意,救了我们,召了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神所给我们的救恩和呼召,乃是出于祂的旨意的,是在我们的行为之外,与我们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的。所以我们的得救不会因着我们会改变的行为而有改变,乃是在神不改变的旨意里永远稳固的。
(三)“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翰六章三十九节。
神的意思,是凡祂按着祂不改变的旨意所拣选而赐给主的人,叫主一个也不失落。所以我们既是因着祂的拣选,而蒙了主的救恩,成了属乎主的人,就永远不会失落,不会灭亡,就永远稳固,永远稳妥。
(四)“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希伯来六章十七节。
神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既是如此,就神按祂的旨意所赐给我们的救恩,怎会有改变?所以我们的得救,就神的旨意说,是稳固的。
贰 就神的选召说
(一)“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以弗所一章四节。
神拣选了我们,不是偶然的,不是临时的,乃是在创立世界以前的,并且是在基督里的,不是因着我们一种什么情形的。所以我们的得救不是偶然的,不是碰巧的,乃是出于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的拣选,并不受我们任何改变的影响,因此是永远稳固,而不会变动的。
(二)“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翰十五章十六节。
不是我们拣选了主—我们也不会拣选主,连想也不会想到主—乃是主拣选了我们。如果是我们拣选了主,就会改变,因为我们是会变迁的。但乃是主拣选了我们。祂是永不改变的,所以祂的拣选永远不会变动。
(三)“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呼召人的主。”罗马九章十一节。
神拣选我们,是根据祂的旨意。这不在乎我们的行为,只在乎祂自己。所以我们的行为,与神的拣选无关,绝对不能影响神的拣选。神的拣选是出于祂自己的,也是照着祂的旨意的。祂自己和祂的旨意,既都是永不改变的,就祂的拣选怎会有变动?怎会不永远稳固?
(四)“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马十一章二十九节。
神的选召既是出于祂永不改变的自己,根据祂永不变迁的旨意,就不会有后悔,不会有变动。因此我们根据祂的拣选所得着的救恩,也不会有变动。所以就神的拣选说,我们的得救也是稳固的。
叁 就神的爱说
(一)“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约壹四章十节。
如果我们得救,是因着我们爱神,就靠不住,因我们的爱是多变易迁的。但我们得救,是因着神爱我们,是出于神对我们的爱。神的爱像神自己一样,是不改变的,所以我们的得救是稳固而不会变动的。
(二)“永远的爱”。—“爱…到底”。耶利米三十一章三节,约翰十三章一节。
神爱我们的爱,是永远的爱,是爱到底的爱。所以神的救恩,既是出于祂的爱,因着祂的爱,也就是永远的,也就是救到底的,不会因着我们的什么情形,而半路改变,中途废止。
(三)“不忘记”的爱—胜过母亲的爱。以赛亚四十九章十五节。
神爱我们的爱,也是不忘记的爱。即或母亲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神也不能忘记我们。所以祂这爱是胜过母亲的爱。这爱叫祂不能改变,不能废掉,不能收回祂所赐给我们的救恩。
(四)“…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马八章三十五至三十九节。
神既爱上了我们,就什么能叫我们与祂的爱隔绝呢?什么也不能!无论是天使,或是鬼魔,无论是现在的事,或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神这不能隔绝的爱,叫祂的救恩在我们身上永远不会发生问题,永远不会失去。
肆 就神的恩说
(一)“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以弗所二章八至九节。
我们得救不是出于自己和自己的行为,乃是本乎神的恩;这恩是神所赐的,是出于神的。若是出于我们自己和自己的行为,就会变动;然而是出于神和祂的恩典,所以不会改变。我们和我们的行为变迁不定,毫不可倚,神和祂的恩典坚定不移,永远可靠。
(二)“神救了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章九节。
神救了我们,不是按我们一时的行为,乃是按祂在万古之先,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恩典。这恩典既是神在万古之先,在基督里就赐给我们,不是在今天因着我们的行为才赐给我们,就以后也绝不会受我们行为的影响,因而有所变动。既是神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就一点不在乎我们自己如何。所以无论我们自己如何,绝不会使神这救我们的恩典有何改变。
(三)“我们…得蒙救赎,…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以弗所一章七节。
我们得救所本乎的神的恩典,乃是神丰富的恩典。神丰富的恩典,就是够用有余的恩典。我们既是本乎神这样够用有余的恩典,蒙了祂的救恩,这恩典就能负我们一切的责任,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拯救我们到底,绝不会有什么亏缺不足,以致我们的得救会随时发生变故,而不能永远稳固坚定。
伍 就神的义说
(一)“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罗马一章十六至十七节。
神的福音所以是祂的大能,能救一切相信的人,是因为祂的义显在祂的福音上。祂的福音里,不只说到祂的爱、祂的恩,也说到祂的义。祂救了我们,不只是因着祂的爱,本乎祂的恩,也是照着祂的义。爱与恩是心情方面的,义是法理方面的。心情可以随心所愿而有变迁,法理乃是定律,永远不能改变。心情方面的爱与恩,不受律法的约束,可以愿,也可以不愿;法理方面的义,就绝对受律法的约束,没有愿不愿,只有该不该。神如果只因着祂的爱,本乎祂的恩,来救我们,那只是祂愿意救我们。但祂不只因着祂的爱,本乎祂的恩,更照着祂的义,来救我们,这就不只是祂愿意救我们,更是祂应该救我们。虽然祂的心叫祂不能不爱我们,不能不赐恩给我们,但祂的爱与祂的恩不能叫祂受约束。能叫祂受约束的,只有祂的义。祂的义叫祂没法不救我们,叫祂必须救我们,并且必须永远救我们,必须救我们到底。这义既是祂的,不是我们的,就不只是有能的,并且是稳固的。
(二)“好…显明祂的义,…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三章二十六节。
神将祂的独生子主耶稣赐给我们,作我们的救主,是出于祂的爱。(约三16。)主耶稣为我们成功救赎,是因着神的恩。(来二9。)等到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审判,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以后,神来称我们信主耶稣的人为义,乃是照着祂的义,乃是显明祂的义。主耶稣若没有替我们满足祂公义的要求,祂的爱虽然叫祂愿意向我们施行赦免之恩,祂也不能赦免我们、称义我们,因为那要陷祂于不义。但主耶稣既替我们满足了祂公义的要求,祂就能—也必须—照着祂的公义赦免我们,称义我们;否则,祂也要陷自己于不义。从前祂未借着主耶稣解决祂的公义在我们身上所定罪的,若赦免我们,称义我们,祂就要变成不义;现在祂既在主耶稣身上解决了祂的公义向我们所要求的,若不赦免我们,不称义我们,祂也要变成不义。从前祂称义我们,是不义;现在祂不称义我们,是不义。从前祂不能称义我们;现在祂不能不称义我们,祂必须称义我们,因为祂是义的,不能不义。祂的义叫祂必须称义我们。祂的义自然是不能改变的,因此祂根据祂的义所给我们的称义,也是无法改变的。
(三)“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马八章三十三节。
既有神照着祂的义称我们为义,就有什么,有谁能控告我们呢?因着神的义,我们的得称义是稳固的,没有什么能再定我们的罪。
(四)“公义…是你(神)宝座的根基。”诗篇八十九篇十四节。
神的宝座是建立在祂的公义上。祂的公义若发生问题,祂宝座的根基也就有了摇动。这告诉我们,祂的公义是何等稳固坚定。我们的得称义既是根据祂这稳固坚定的公义,就我们的得称义也就同样的稳固坚定。祂的公义既是祂宝座的根基,又是我们得称义的根据,就祂宝座的根基也就是我们得称义的根据。所以我们的得称义,像祂的宝座一样稳固。
陆 就神的约说
(一)“新约。”希伯来八章八至十三节。
神救了我们,不只是因着祂的爱,本乎祂的恩,照着祂的义,并且是凭着祂的约。祂因着主耶稣流血的救赎,(太二六28,)向我们立了约—就是立了新约—要救我们。祂立约是根据祂的信实。祂的信实叫祂守约,受约的约束;凭着祂的约,祂必须来救我们,并且必须救我们到底。
(二)“我必不背弃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诗篇八十九篇三十四节。
神是信实的,并且祂的信实是不能废弃的,(诗八九33,)所以祂不能背弃祂的约,也不能改变祂的话。祂既是凭祂所立的新约,照祂在这新约里所说的话,救了我们,就不能再有改变。所以我们的得救,因着祂的约和祂约里的话,是稳固坚定的。
柒 就神的能力说
(一)“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翰十章二十九节,诗篇八十九篇十三节。
神是大过一切的,所以祂的能力超乎一切,没有什么能从祂大能的手里把我们夺去。所以就祂的能力说,我们的得救也是稳固的。
捌 就神的生命说
(一)“赐给他们永远的生命;他们永不灭亡。”约翰十章二十八节原文。
神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已经进到我们里面,叫我们和神发生了永远的关系,生命的关系,是不能脱离的。何况神永远的生命,叫我们和祂发生的关系是永远的!祂这永远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维持我们“永不灭亡”,叫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玖 就永远的自己说
(一)“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一章十七节。
神不会改变,连转动的影儿也不会有。所以我们的得救,既是出乎祂的,就怎会变动?
(二)“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没有灭亡。”玛拉基三章六节。
因着神是不改变的,所以我们不会灭亡。我们的得救,因着神自己的不改变,是永远稳固的。
拾 就基督的救赎说
(一)“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马八章三十四节。
谁能抹煞主为我们死而复活的救赎,所有的永远功效,使祂替我们祈求的工作失效呢?谁也不能!谁也不能再定我们的罪。所以我们得救是稳固的。
(二)“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希伯来七章二十五节。
主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能拯救我们到底,使我们永远得救。
(三)“祂…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希伯来五章九节。
“永远得救!”这话说得何等肯定!并且说,主自己作了这得救的根源。所以祂如何是永远不能改变的,我们的得救也如何是永远不能改变的。
(四)“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希伯来十章十四节。
“永远完全!”这话又说得何等确定!主一次的救赎,叫我们永远完全。所以我们一次蒙了祂的救赎,就永远得救。
拾壹 就基督的能力说
(一)“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翰十章二十八节。
主与神原为一,是平等的。所以祂的手和神的手同样的有能力。谁也不能把我们从祂手里夺去。祂大能的手要使我们永远稳固。
拾贰 就基督的应许说
(一)“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翰六章三十七节。
主应许说,祂总不丢弃我们这些来就祂的人。祂这应许,也保证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所以神在祂的话里,从各方面给我们看见,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永远完全!”“永不灭亡!”永远稳固!至于约翰十五章二节、六节,罗马十一章二十二节,加拉太五章四节,希伯来六章六至八节,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等处圣经,都不是说到我们得救以后还会灭亡,乃是别有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