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 信的人不被定罪

读经:约翰福音三章十八节。

(一)人都犯了罪

证明人都有罪,要举出两三种重要的罪,如说谎、偷盗…。

(二)人都在定罪之下

1 人既然都犯了罪,在神面前就都被神定罪。因神是公义的,不能把有罪的算为无罪。

2 人在自己的良心里,也都是被定罪的。朋友,你今天良心平安么?许多人是把良心按了一下,虽能平安一时,但在夜深人静时,却又不安起来了。

3 良心的定罪就是神定罪的证明,如同警察局定罪,就是国家定罪一样。

(三)主耶稣担当了人的罪—讲十字架的救赎

1 神该定人的罪;但神爱人,却为人成功一个救法。这救法就是神把我们众人的罪,都归到主耶稣身上。

2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不是为了殉道,被人杀死,乃是作了我们的代替,受了神的审判。所以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能够洗净我们的罪。

(四)信的人不被定罪

1 信什么?第一,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来作了我们的救主;第二,信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流了祂的宝血,然后从死里复活,作我们的救主。

2 人一信(接受)主耶稣,他在神面前的罪,就蒙神赦免,神的定罪就从他身上越过去,所以他的良心也不再定他的罪了。

3 这样,人就免去了永远的审判和灭亡。(这里的定罪原文亦作审判。)

(五)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

1 人既然都是犯罪的,人就在神面前被定罪。

2 神既然叫主耶稣替我们担罪,我们若不信祂,就自然留在神的定罪之下。

3 所以,所有不信的人,他们的罪已经定了,只有在定罪之下等候永远的审判和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