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约翰福音三章三节,耶利米书十三章二十三节,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二节。 (一)人的需要是根据人的情形。人的性情是恶的,行为是坏的,所以需要解决恶性与恶行。 (二)历代圣贤、人生哲学家都发现人败坏的情形,也常想尽办法来解决。人的办法不是修改自己,就是立功立德。修改自己是应付性情上的需要,立功立德是应付行为上的需要。 (三)人修改自己或立功立德都是无用的: 1 人的修改不能把人的恶性改变,正如豹不能去斑点,黑种人不能改肤色。 2 立功立德的理论根本就不对。因为行善是人生的本分义务,不能称为功德,更不能遮盖从前所犯的罪。就如杀人后不能以立功免罪。 (四)人需要一个救法,这救法包括两面。一面就是需要把人的恶性换掉,因为恶性是改不了的,所以必须更换。另一面,人的恶行也需要一个拯救,就是消除罪案,将罪赎去。 (五)神的救法是: 1 叫主耶稣为我们流血赎罪,解决罪行。 2 重生我们,叫我们得着一个新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代替原有的恶性。二一二 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