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国度子民的律法

读经: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

本篇信息说到主在山上教训的第三段,就是国度子民的律法。这是主山上教训的中心,是最重要的一段。因此,主说的时候不厌其详,用相当长的话论到它。

总论

首先,我们要来看到底律法是什么?律法有何意义?许多圣徒一听到律法,就说,“律法就是要求,就是捆绑,要我们作所不能作的,行所不能行的,凡在律法以下的,都是受咒诅的;我们今天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和律法无分无关。”虽然这些话都对,也都有圣经根据,但我们要看见,律法的意义不只有消极的一面,还有积极的一面。

表面上,律法代表一种要求。然而,为什么律法代表一种要求?这是因为律法实际上代表一种权柄。没有权柄,就无法要求;有了权柄,才有要求。所以,要求乃是根据权柄而有的。

任何人都知道,一个国家必定有律法,每一个国民都必须遵守律法的规条,答应律法的要求。为什么这样?乃因国家有权柄。律法的背景,就是权柄。国家在每一个国民身上都有权柄,所以才能要求国民遵守国家的律法。

同样,在一个家庭中,父母能向儿女有要求,是因父母有权柄。一个与你毫不相关的人,他没有资格向你要求什么,因为他在你身上没有权柄。然而你在家里,你的父母能叫你作这个,作那个,或者不许你作这个,作那个,有时甚至责罚你,这都是因为父母在你身上有权柄。

照样,神所以给我们律法,能向我们有要求,也是因为神在我们身上有权柄。律法就是神权柄的化身,神的权柄乃是寄托在律法上。你若撇开律法,撇开要求,而谈神的权柄,那就是空洞、飘渺的。人若从来不接受神的律法,不答应神的要求,而说要服神的权柄,那是不可能的。

直到今天,许多圣徒对律法的认识,还是偏向消极的一面。有的一听见律法,就以为那是可废弃的,是摸不得的。这个观念并不准确。试问,难道神要求我们不拜偶像,不事奉别神,要孝敬父母,是不该的么?难道神不许我们杀人、奸淫、偷盗,是不对的么?当然,这些都是应该的,也是对的。正如罗马七章十二节说,“律法是圣的,诫命也是圣的、义的并善的。”

然而,律法只是要求人行善,并没有给人生命和能力去行善。(加三12。)律法既“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罗八3上,)所以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总而言之,律法在人身上一无所成。(来七19。)人凭自己绝对无法遵守律法,但是人却不认识自己的本相,不信靠神的恩典,反要建立自己的义;(罗十3;)人的失败就是在此。

人固然失败了,但神从没有废弃祂的律法。人凭自己不能答应神的要求,神就借着主死而复活,成为人的生命,而来答应这个要求。这就是新约。新约不是取消神的要求,乃是加进神的供应。

为什么神不废除律法的要求?因为律法是神的权柄寄托的所在。神历代在人身上就是要恢复祂的权柄,而祂的权柄是寄托在律法上。所以旧约过去,新约来到时,在新约的头一卷书马太福音里,主耶稣传诸天之国的福音,又提起这个律法要求的问题。

当主来传福音时,人从祂口中听见了赦罪的道、生命的道和许多恩言。人也在祂跟前,看见祂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以及许多恩典的作为。人就以为这位主全是向人施恩,对人绝对没有要求。等祂上到了高山,门徒都到祂跟前来,祂就长篇大论的讲这篇山上的教训;一开头就是要求:要灵里贫穷,要哀恸,要温柔,要饥渴慕义,要怜悯,要清心,要作盐作光等。(五1~8,13~16。)人就会觉得主在山上的腔调,好像和山下的不同。在山下都是恩典,都是供应,到了山上都是要求。

主在山上的教训,真是和恩典的福音不同么?实在说,一点没有不同,一点没有矛盾。反而恩典的福音,是来成全山上的教训。主来供应人,施恩给人,就是为要把人带到诸天之国的权柄底下,叫人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主成为肉体来到人间,就是要设立这个权柄。所以在马太福音里,主说到诸天之国的子民是怎样的人,(五1~12,)以及诸天之国的子民所给世界的影响;(13~16;)之后,就提起诸天之国的权柄,在我们身上所有的律法要求。(17~48。)我们接受这个要求,答应这个要求,才是真服神的权柄,真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

在五章十七节上半,也就是在主山上教训第三段的起头,主说,“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这话给我们看见,人不应当认为主来是要废除律法。凡这样想的,都是不准确的。主接着说,“我来不是要废除,乃是要成全。”(17下。)主这话的意思是,旧约的律法虽然是要求,但那个要求还不够完全,不够完满,主来乃是要把这个要求成全得更完满。用比方说,旧约的律法就如一块浅蓝色的布,主来并不是要废掉这块布,反而是要加深那个颜色,使这块布成为深蓝色的。

主来到地上给我们恩典,并不是把权柄和要求都取消,反而使律法的要求更完满。更完满的要求,就把更完满的权柄带到地上,叫神在人中间得以掌权。旧约的要求是相对的,而诸天之国的要求是绝对的。主来不是要带人守旧约的律法;主乃是说,旧约律法的要求还不够完满,因此祂来要把诸天之国带给人;这诸天之国的要求和权柄,才是最完满的。

接着,主在马太五章十九节说,“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训人,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又这样教训人,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这节指明人如何遵守律法诫命的要求,就定规他在诸天之国里的大小。你遵守律法,服那个权柄多,你身上诸天之国的成分就多,你在诸天之国里就为大。你不遵守律法,服那个权柄少,你身上诸天之国的成分就少,你在诸天之国里也就小。

主在二十节又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什么是义?义就是人对合法要求的答应。神对我们的要求都是合法的,并且也都是合情合理的。我们若答应这个要求,我们在神面前就有义。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充其量不过是答应旧约律法的要求,所以他们的义还不够丰满。主来既把旧约律法的要求成全得更丰满,我们的义就该胜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他们的义不过是答应不完满、不丰满的要求,而我们的义是答应丰满、完满的要求。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是凭着自己答应律法字句的要求而有的。我们的义,是我们凭着神的生命,答应诸天之国掌权的要求而有的。今天,我们必须有这样丰满、超凡的义,才是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将来才能在诸天之国的实现里,与主同掌王权。

我们怎么知道自己是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受诸天之国权柄的管治呢?这就要看你有没有答应主这更丰满的要求,有没有这个超凡的义。要知道,诸天之国子民的生活,乃是一个里头接受诸天之国管治的故事。主这一段话给我们看见,一个里头接受诸天之国管治的人,所活出来的生活是怎样。里头的管治是外面生活的根据,而外面的生活是里面管治的证明。只有外面这种受管治的生活,才能显明人里头活在诸天之国管治下的光景是如何。

因此,从马太五章二十一节之后,主详细说到诸天之国对人各面的要求,证明主来是要叫旧约的要求更完满。从这些话我们得知,一个诸天之国子民的生活该如何。

关于仇恨

马太五章二十一至二十六节是说到仇恨的问题。主说,“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21~22上。)关于仇恨,旧约的律法只要求不杀人,但主的诸天之国是要求不动怒,这就比旧约的要求不知丰满多少倍。

主又说,“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22下。)“拉加”的意思是愚蠢、废物,是一种轻蔑的说法。“骂弟兄拉加”,就是轻看弟兄,鄙视弟兄。这里的“骂”原文是“说”,意即仅仅说弟兄是拉加,就难逃议会的审判。这里的议会是指犹太人的议会,主这些话是对当时的犹太人说的,所以有犹太的背景。“魔利”的意思是傻瓜,这是希伯来文一种定罪的说法;所以,“骂弟兄魔利”比轻看、鄙视弟兄更严重。主在这里的话给我们看见,一个活在诸天之国实际里的人,连向弟兄动怒,或轻看、鄙视弟兄,都不可以。因为无论是动怒、轻看或者鄙视,都是出于人的血气、肉体。换句话说,主这些话是要求我们没有血气、肉体。我们必须将自己置于死地,把血气、肉体都对付出去,然后才能答应这个要求,而有这种远超过旧约律法的义。

主在二十三至二十四节说,“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这也是根据犹太教的背景。有人因着主的话有这些犹太背景,就以为主在山上的教训是专对犹太人说的。这种看法太不准确了。主在山上的教训,乃是对所有门徒说的。因着当时那些跟随主的门徒,还是在犹太教里,所以主说的话有时就采取犹太教的背景,有时也随从犹太教的规矩。比方在八章,当主洁净了一个患麻风的人之后,就对他说,“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并且献上摩西所规定的礼物。”(4。)五章二十三节所说在祭坛前献礼物,也是这个原则。我们今天蒙恩作基督徒,并没有外面看得见的祭坛,也不需要献上物质的礼物。但在属灵的原则上,仍旧应当在祭坛前献礼物。

“献礼物”是指与神交通说的。祭物是为着对付罪,而礼物是为着与神交通。主在这里的意思是,当你与神交通时,若是想起弟兄与你出了事,向你怀怨,你就应当先对付这事,然后再来与神交通。一个诸天之国的子民,是绝对不可与人有间隔的。

二十三节说到“弟兄向你怀怨”,并没有说出是谁得罪谁。所以不要以为必须是你错,才去与弟兄和好;即使你没有错,若是弟兄向你怀怨,你还得去与他和好。这不是得罪不得罪的问题,乃是怀怨和好的问题。所以,这也是厉害的要求,要求我们没有血气、肉体和自己。一个在旧约律法底下的人,也许从来不杀人,很合乎律法不可杀人的要求,但他身上可能满有血气、肉体。在诸天之国里的人,不只不可杀人,连血气、肉体、自己,也都不该有。诸天之国的律法,乃是要求人把血气、肉体、自己,都置之于死地。换句话说,旧约的律法只要求你不杀人,新约的诸天之国却要求你杀自己;把你的血气、肉体、自己,置之于死地,就是等于杀自己。

接着在二十五至二十六节,主又说,“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告你的对头”,这指明可能是你错了。二十三节说,“弟兄向你怀怨,”是你没有错,但弟兄怨你;二十五节是你错了,对方告你。然而,不管你错或对,都得求和息。这就是诸天之国律法的要求,要求我们不讲理的对待自己。如果我们还讲一点理由,还要讲“是他错,不是我错”,就证明在我们身上还有血气、肉体和自己。

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所有与弟兄出事的人,也不能与神有正常的交通。你与弟兄之间的交通,成了你与神之间交通的先决条件。神不问是你错还是你对,神只问你与弟兄之间的交通如何。你若与弟兄出了事,神就说,“慢慢来,你不要先到我这里献礼物,这个我不悦纳。你必须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才能到我这里来。”所以,主在这里是摸着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还在路上”表征我们今生还活着的时候。今天我们还没有到基督的审判台前,(林后五10,)还是一同走在这条天路上,所以应当趁着机会与弟兄和息。若是机会失去了,将来主就要审判我们,叫我们受惩治,受亏损。“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这里所说的一分钱,不是重在物质的钱,乃是指我们对人一点最小的亏欠。我们今天若不对付清楚,有一天,主就要来惩治我们,直到把我们身上每一点亏欠都对付清楚。

实在说,在仇恨这件事上,新约诸天之国的要求,比旧约律法的要求高得多。律法只要求不杀人,但诸天之国是要求不讲理。这里还不重在外面的行为和手续对不对,乃重在里面的心平不平,灵对不对。在诸天之国的要求下,不是手续问题,乃是心和灵的问题。若你的确服在国度的权柄底下,实在让十字架对付你的血气、肉体,你的心平了,灵对了,当你碰到争执时,自然不为自己讲理由,而能向人求和息。这实在是一个人让诸天之国掌权最高的表示。

关于情欲

马太五章二十七至三十二节论到情欲的问题。主在这里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27~28。)旧约的律法要求人不可有情欲的行为,诸天之国的管治要求人不可有情欲的念头。一个受诸天之国管治的人,不只不可有情欲的行为,就是连一点情欲的念头都不可有。所以,这个要求是绝对的,也是比旧约的要求更丰满。

主在这里警告说,若是这些情欲的罪不好好对付,将来就会有落到火坑里的危险。所以,眼犯罪就要对付眼,手犯罪就要对付手,绝不稍微姑息。要怎样对付呢?这里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绊跌,就剜出来丢掉;…若是你的右手叫你绊跌,就砍下来丢掉。”(29~30。)这不是指真的要剜眼、砍手。因为彼得在主被卖那一天晚上,用刀把大祭司仆人的耳朵砍了,犯了罪,主并没有因此把彼得的手砍下来。(约十八10~11。)马太五章二十九至三十节的剜眼、砍手,乃是歌罗西三章五节所说,“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意即要把眼和手犯罪的功能治死。无论哪一部分的肢体,若有犯罪的功能和活动,都要对付治死。这就是罗马八章十三节说的:“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如果我们得救之后,不这样靠着圣灵治死身上肢体犯罪的功能,反而任凭它们在行动、意念上,一直活动,一直犯罪,将来就要受到借着火所施行时代的惩罚,就是用火当盐腌我们,(可九49,)以除去我们身上的败坏。

接着,在马太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主提到休妻,就是离婚的问题。旧约的律法说只要写休书就可以,但诸天之国的要求绝不许人离婚。因为离婚就表示人的情欲没有受对付。

仇恨和情欲是人最容易有,也是人最不容易脱开的,所以主说到诸天之国的要求,首先提起这两件事。几乎可以说,人若能在仇恨和情欲上,接受天的管治,人一切的罪恶、过错,差不多就都没有了。试想,若是把仇恨和情欲的成分减去,一个人所犯的罪,可以说所剩不多了。因为人的罪若不是血气的、脾气的,就是肉体的、性情的,这些东西里面的成分,多半是仇恨和情欲。所以对付仇恨、情欲,就是对付血气、脾气、肉体和性情。诸天之国的要求,就是要我们绝对的对付自己的血气、脾气、肉体和性情。

关于话语

三十三至三十七节乃是论到话语的问题。旧约的律法要求人起了誓,就要遵守,(33,)但诸天之国要求人根本不可起誓。人为什么起誓呢?实在说,人起誓都是因为怕别人不相信他的话,因此作出一种姿态,要人相信。旧约的律法要求人起誓,原是因为人的话不诚实,人会说不负责的话,所以要人起誓以示负责。然而起誓若不遵守,就连所起的誓也会成为谎言。所以,旧约的律法要求人不可背誓。(民三十2。)

然而,诸天之国的要求是连起誓都不可以。“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五37上;)人信不信由着他,你不必作出一种姿态要人相信。一个活在诸天之国实际里的人,绝对必须这样的单纯和诚实,一点装作都没有。这样才是真正的诚实。凡学过诸天之国功课的人,都不愿意把人征服,叫人相信他。这里的说话和在聚会中传讲信息不同;传讲信息是要尽量详尽明白,为要叫人容易领会,但一般的说话不必说太多,更不要征服人,要人相信你。

在马太五章三十四至三十六节主说,“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也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这些话给我们看见,我们在宇宙中是何等渺小,我们在天地间是何等没有地位。天、地和耶路撒冷都不是我们的,连我们自己的头发也不能由我们作主。任何事物都不在我们手中,都不能由我们作主。所以,我们没有资格指着什么起誓。

在三十七节主接着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所以要小心,因为话语的背后,还有撒但的讲究。凡在属灵争战上有学习的人都知道,要从事属灵的争战,话语必须小心,才不至留下漏洞,给撒但进来攻击。今天在各地召会中,常有撒但的工作与攻击,都是因为许多人话语不小心,说太多了。你一多说话,就招惹撒但的攻击。

总之,在话语上,诸天之国要求我们单纯、诚实,不必多说,也不要作出姿态,要人相信,乃要认识自己没有地位。这是要求人没有血气,没有自己。因为凡有血气,有自己的,都是多说话的。所以,诸天之国在话语上的要求,仍是要求人没有血气,没有自己。

关于报复

三十八至四十一节说到报复的问题。旧约的律法许可人报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8,出二一24。)然而,诸天之国要求人一点不报复,不只不报复,并且你所预备要忍受的,还远超过人所对待你的。诸天之国的要求乃是: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人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让给他;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

这要求的讲究也是在于没有血气。你若能右脸被人打,还转过左脸给他,才真是没有血气。被人打了右脸能忍受的,里面可能还有血气;惟独右脸被人打了,还能转过左脸给人的,里面才真是没有血气。报复就是由于有血气。人的相争大多是为争财,或者为争气。然而,诸天之国要求人绝对没有血气,所以不许人报复;不仅如此,还要求人多忍受并且多给。

关于借贷也是如此。旧约的律法,是人向你借贷,你可以借他,也可以不借,并且借了可以要他还。(利二五37。)但诸天之国的要求,是人向你借贷,不可推辞,借了也不要去向他讨回。(太五42,路六35。)这就是要求我们没有财物的霸占。诸天之国要求我们没有血气,也要求我们没有霸占。我们若是这样,主在我们里面就有充足的地位。

关于爱人

马太五章四十三至四十八节说到爱人的问题。旧约的律法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43,)但诸天之国要求人爱仇敌。(44。)这又是关系到血气、肉体的问题。因为你若看见可爱的才爱,看见不可爱的就恨,那就是还有血气、肉体。虽然我们都知道,恨那不可爱的是肉体,但实在说,爱那可爱的,肉体的成分不见得少,可能还要更多。

诸天之国要求我们对任何人都要有一样的爱,这就是要求我们治死自己的血气、肉体。主说,“你们若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税吏不也是这样行么?你们若单向你们的弟兄问安,有什么过人的长处?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么?”(46~47。)你若单爱你所喜欢的人,你与世人就没有什么分别,你的爱就是天然的爱,是外邦人的爱。这就证明,你还是活在天然里。

为什么主要我们爱仇敌呢?主在四十八节告诉我们,这是为要我们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祂对好人、恶人都是一样的爱,没有分别。(45。)所以我们爱人也当如此。这里的天父,含有生命和权柄的意思。我们若是让诸天掌权,并且活在神里头,让神的生命活在我们里面,我们就能像天父一样,脱离天然的爱,而在爱人的事上没有血气和肉体。

结论

以上乃是诸天之国的律法,诸天之国的要求,也就是在诸天之国的权柄管治下该有的生活。总括来说,诸天之国的要求,就是要我们没有血气,没有肉体,没有自己,也没有物质的霸占。一面我们是活在诸天的管治之下,一面我们是凭着父的生命活着,我们里面所有的地位都给了祂。这就是诸天之国的要求,这比旧约律法的要求高得太多,丰满得太多,完全得太多了。主作我们的救主,就是要把我们救到这样一个完满并荣耀的地步!

原刊于一九五九年七月“话语职事”第九十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