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召会组织的实行(三)

使徒的承认

召会组织最难的,就是职分这一面。两千年来,在恩赐那一面没有多大难处,因为恩赐是一种属灵的本能,有没有这种本能很容易看出来,所以没有什么好争论。职分却不然,所有的争论都在职分这一面。职分是权柄的问题。谁能作使徒、长老、执事,都是设立的问题,也就是权柄的问题。然而使徒的设立,和长老、执事的设立不同。使徒的设立,没有人的手;但长老、执事的设立,都是经过人的手,有人调在里面。所以在圣经里,我们看不出人对长老、执事有疑问,但是人对使徒,却经常有疑问。

所以,长老和执事不需要试验,但使徒需要试验。长老和执事的确认,不难解决,最难的是使徒的确认。历代召会中,有一班人说,因为使徒不能确认,所以长老和执事也不能确认。他们的理由很充足,说使徒既不能确认,长老、执事是使徒设立的,当然也不能确认。这一班人的主张是:使徒过去了,使徒时代过去了,今天再也没有使徒,所以也不该有使徒所设立的长老和执事,只该有负责弟兄。结果长老不称作长老,称作负责弟兄,执事不称执事,称服事弟兄。

这给我们看见,难处乃是在使徒身上。使徒的设立完全是出于神,不经过人的手,所以人看不见,也弄不清楚。直到今天,我们还得承认,使徒的确认是个难题,但若没有基督教那个堕落背景的影响,使徒的问题还不太难。盼望我们众人,都把那个背景的影响丢掉,回到圣经里,用简单的思路来看使徒的问题。

使徒有神的权柄

林前十二章二十八节说,神在召会中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然而,我们不要以为使徒是什么大人物,只有像保罗或彼得那样的人,不然,至少也得像提摩太那样的人,才配称为使徒。这样的观念不仅不准确,并且是太过了。使徒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使徒不过是个受神差遣,从神那里得着权柄的人。当然,我们不可能差一个人去作事,而不给他一分权柄。我们即使是差一个人去作一件顶小的事,在那件小事上,我们还得给他一部分权柄。

没有一个真是出乎主,为主出去作工的人,在他身上没有主的权柄。除非一个人他去作工,不是出乎主,不是主差遣的,乃是出乎他自己,或者是人打发的,那一个就没有主的权柄。所以,一个工人是不是使徒,有没有主的权柄,无法从外面来断定。一个作工的人,他自己要在主面前问:“我是受主的差遣作工呢,还是受人的差遣作工?我是主打发来作工的呢,还是我自己喜欢作的?”这个问题,不是从外面来决定,乃是从里面,在主面前来决定。

另一面,一个人是不是使徒,必须我们从里面用灵来感觉。这个事奉主的人,是从主那里来的呢,还是他自己来的?是主要他这样作呢,还是他的热心要他这样作?我们必须用灵来摸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承认他是从主来的,是主要他这样作的,我们就要承认,在他身上有一个权柄。我们若承认他是主所差来的一个工人,是出乎主的,他这分工作是主要他作的,我们就不能在他身上否认那个权柄。所以,我们是无法从外面来断定使徒的。

保罗对哥林多人说,“若是对别人我不是使徒,对你们我总是使徒。”(林前九2。)这里有一个原则,就是保罗在哥林多这班人当中是使徒,但在另一班人当中不是使徒,因为保罗没有在另一班人中间作工。主若没有差遣保罗到那班人中间作工,保罗在那里就没有主的权柄。好比我在自己家里是主人,但我到别人家就不是主人。在一个地方我可能是使徒,但到了另一个地方,我只是信徒,因为主没有差遣我,主没有打发我在那个地方作工,我在那里就没有权柄。

我不敢断言保罗不是犹太各地召会的使徒,但可以断定的是,保罗在外邦各地召会中有权柄。保罗对犹太各地的召会不一定有权柄,因为主没有差遣他在犹太人中间作工。外邦各地的召会接受保罗作使徒,因为神差遣他到外邦人中间作工。所以,你自己是不是使徒,必须你自己察验说,“我这个工作是出于我自己,还是神差遣的?”对于别人是不是使徒,你要问说,你是不是在他从神那里差遣来的工作之下?如果你是在那个工作之下,那个工作的权柄,你就必须接受。你不能只接受那个工作,而不要那个权柄。好比我进一所学校读书,就得接受那所学校的权柄。

这样看来,使徒的问题并不太难。使徒不是召会中的大人物。召会中只有一个大人物,只有一个了不起的人物,那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其他没有大的,没有了不起的,所有的人都是从主来的。有一分工作是叫你认识主的,你就得在那一分工作里低下头来,说,“这里有主的权柄。”我们不能只接受一个工作,而拒绝作工之人的权柄,因为没有一个工作是不带着权柄的。不仅主的工作如此,即使是人的工作也是这样。一个厨师,你要他为你买菜,你就得给他一部分权柄,没有权柄,他是作不了工的。

在使徒工作之下的人,应当服这个权柄

从基本原则说,所有的来源都是主。使徒是从主那里受差遣,出来作工的人。他既受主差遣作工,就从主那里得着一分权柄;那一分权柄就是使徒的权柄。如果我们是在他的工作之下,接受那一分工作,受到那一分工作的实惠,我们就得服那一分工作所带来的权柄。顺服并接受工作的权柄,几乎是等于承认使徒。

若是把使徒看成了不起的人物,那就很为难。我们必须脱离这个观念,简单的看见,使徒就是一个受主差遣、为主作工的人。他既是受主差遣来为主作工,定规从主那里领受了权柄。我们若是有这样的看见,对使徒的问题,就很容易明白了。就你来说,你是从谁身上接受神的工作,谁就是你的权柄。你承认那一分权柄,按原则说,就等于你承认那个人为使徒。

今天的难处,在于人只接受工作,而不接受权柄。这不是圣经的教训,不是神的次序;圣经里满了等次,神作事有次有序。我们不能接受父母,却不接受父母的权柄;不能接受师长,而不接受师长的权柄。这是不可能的事。使徒说,在某一班人他不是权柄,不是使徒;但在另一班人,他总是使徒,因为这一班人乃是他所作的工。这就是使徒保罗的例子。对耶路撒冷召会,甚至对安提阿召会,保罗可能不是使徒,但对哥林多召会,保罗若不是使徒,哥林多信徒从哪里来?

如果要召会成为立体的、刚强的,必须要那个召会的圣徒能接受使徒的权柄,像接受使徒所作的工一样。接受使徒的工作,而否认神在他身上的权柄,那是最不正常的光景;这样的召会绝对无法刚强起来,无法好好建立起来;这样的召会定规是平面的,不是立体的。召会要成为立体的、刚强的,就必须每一位圣徒都接受使徒的权柄,如同他们接受使徒的工作一样。这样,他们就是使徒活的荐信。

保罗在林后三章说,“你们就是我们的信,…你们显明是基督的信,由我们供职所写的,不是用墨,乃是用活神的灵写的。”(2~3。)这意思是,哥林多人是保罗活的荐信,并且这个荐信是保罗自己写的,不过是圣灵借着他写的,或者说是他借着圣灵写的。以什么写的呢?乃是以基督。保罗把基督写到他们心上,他们就变作保罗活的荐信了。所以,一个人是不是使徒,就看他能不能写出一封活的荐信。

这样看来,使徒的问题不能从外面解决,必须从里面解决。从里面解决就容易多了。有人不是使徒,而自称是使徒,假冒为使徒,这样的人定规没有从神那里领受一个命令,来作一个工;他们是没有受神差遣的人。好比有人到了以弗所,但以弗所不是神所量给他的工作,他并没有奉差遣,神并没有把以弗所那一部分的工作交给他,所以他不能说他是使徒。我们说这些,是要我们学习追查召会里权柄的源头。一个作母亲的,即使年纪轻,在她所生的孩子身上,她总是母亲。这就给我们作工的人,一个很大的试验。

当我们说我们是使徒时,我们是自命不凡,自取一个地位,管辖别人呢,还是我们真从主受了差遣,领受一个权柄,来作主所要我们作的工作?如果是我们好为首,喜欢管辖别人,那么我们就是冒充的使徒。若是我们真受了神的差遣,受了神的托付,我们就是使徒;只有在神的托付里,我们才有权柄,才是使徒。

至于一般的圣徒,对于谁是使徒,就要问自己接受了什么?我们不能接受一个工作,却拒绝那个工作的权柄。我们接受一个工作,就得接受那个工作的权柄;接受那个工作的权柄,就是承认那个人为使徒。我们一旦清楚什么是使徒、工作、权柄,接下来的职分也就清楚了。使徒的问题清楚了,长老、执事的问题自然也就清楚了。

现在我们都知道,召会不是平面的,乃是立体的,因为召会中有元首的权柄。这个权柄在众地方召会中不是统一的,不是划一的。在圣经里,无论是在使徒行传或书信里,我们看不见犹太召会在外邦召会有权柄,或外邦召会在犹太召会有权柄。安提阿的召会不能管耶路撒冷的召会,耶路撒冷的召会也不能管安提阿的召会。以弗所召会在小亚细亚的七个召会中,名列第一,(启一11,)但并没有辖管其他召会的权柄。圣经里没有统一的权柄,乃是一个个地方召会,都直接在元首的权柄之下,一处处的使徒,都直接在元首的权柄之下。

若是我们受主差遣去一个地方,作了一部分的工作,我们绝不该骄傲,也不需要过度谦卑。我们应该有一个很深的感觉,我们是受元首差遣,元首的同在随着我们,那个同在就是权柄。使徒是没有等级的,召会中没有所谓上级使徒,只有从元首来的权柄。然而提摩太、提多、西拉,都是在使徒保罗手下一同作工,因为他们是经由保罗成全出来的,凡他们作工的地方,都是保罗作工的地方,他们是在保罗的带领下,同作一分工作。(提前一2~3,多一4~5,徒十五40,帖前一1。)但我们不能说保罗在彼得之下,或彼得在保罗之下。因为他们是主直接设立的,在犹太和外邦两个不同的区域里作工,他们之间是没有等级的。若说他们之间也有等级,那就是组织,就好比罗马天主教所作的。

在此我们要看见神所安排的路,第一,是要祂的主权不受亏损;第二,是不让人的手在祂的工作中随意活动。换句话说,神一面使祂的主权一直在召会中被承认;另一面叫人没有随意的行动。在神的工作中,什么时候人不直接从元首领受托付,什么时候人就失去那个直接从主来的权柄。

虽然使徒的职分是地位的,但地位并非常存的。什么时候人没有从主托付的工作,什么时候他就没有使徒的权柄。这要求一个作使徒的人,非活在主的托付里不可。使徒是受主差遣的,使徒的工作是主托付的,这是一面。另一面,我们不能从使徒身上接受主的工作,却不接受从主来的权柄。若是那样,我们定规是个任意而行的人,虽然得救,却不想服在神的权下。如果我们接受权柄,很容易在灵里知道,这个作工的人,他身上有没有主的权柄。只要我们用灵,自然容易清楚,这个人身上有没有权柄,也就是这个人有没有服在元首之下,从元首接受工作。

服他的权柄,就是承认他为使徒

总括的说,使徒不是人设立的,使徒乃是人承认的。然而承认使徒的人,并不是作使徒的权柄;承认使徒的人,乃是服使徒的权柄。使徒乃是一个完全服在神手下的人,从主那里接受工作,领受托付。在那个工作上,他有一分权柄,那一分权柄叫他在那个工作上作使徒。另一面,凡接受那个工作的人,都得承认那一分权柄。承认那一分权柄,等于承认那个人为使徒。如果这两面有任何缺失,显然这里的工作有问题,这里的召会也有问题。这两面若不能厘清,工作和召会定规都不正常。工作要正常,召会要刚强,就需要受主差遣的人,在主面前有对付,同时需要接受工作的人,在主面前有学习。

我们都愿意接受工作,但我们是否也愿意接受权柄呢?这是所有的问题。作使徒的人,都当自问,他们出去作工时,是否带着权柄?我们必须承认,有人作工没有权柄。请记得,凡不是受主差遣,而自己出去作工的人,在他们身上只有工作,没有权柄。我们必须只作一个工作,就是受主差遣出去作的工作;这样,当我们去作时,才能带着权柄。摩西是一个使徒,受神差遣,要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带出来。当摩西去带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不仅有工作,在他身上还有权柄。当以色列人为难他,在那里悖逆时,摩西不用和他们辩论,他只要回头服在差遣他的耶和华神面前,说,“神啊,这是你的事,你要出来作事。”摩西甚至无需求问神要不要出来作事,他只须直接向神说,“神啊,这是你的事。”(参出三二。)

当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拜了金牛犊,神要弃绝以色列人时,神对摩西说,“你从埃及地领出来的,已经败坏了。”(7。)摩西回应说,“耶和华啊,你为什么向你的百姓发烈怒呢?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从埃及地领出来的。”(11。)神要向以色列人发烈怒,将他们灭绝,但摩西立刻对神说,他们是神从埃及带出来的百姓;这些人不是他带出来的,是神从埃及地带出来的。摩西的意思是,这是神的事,不是他的事。我们所有作工的人,是不是也和摩西一样,在遇到难处时,敢大胆到神面前说,“神啊,这是你的工作,这是你的事。”

这是假冒不得的。如果有人敢假冒,神就要在他里头抓住他的良心,问说,“这是谁的工作?”一个受神差遣出去作工的人,定规从神手中接受在他工作上的权柄。在工作上带着权柄的人,定规是受神托付的。这是人无法断定的;但接受那个工作的人,若是在神面前蒙怜悯、学功课,就会知道那个工作里有权柄。他若不接受那个权柄,就会失去祝福。

有人认为在召会中讲权柄,是为了控制人,控制人去服他的权柄。对这问题的回答是:“若是那样,你最好不必服那个权柄。”权柄不是牢笼人的工具,但没有一个神的儿女,能从神的奴仆身上接受神的工作,而否定神的权柄。人若否定神奴仆身上的权柄,就最好完全不要他们的工作,这是可以的。然而,人若要从他们身上接受神的工作,就不能不要那个权柄。

若有人不愿意接受权柄,因为怕被人假借权柄来牢笼、控制,这里有个方法可以察验,就是看看有没有祝福。若是你接受工作,而拒绝从这个工作来的权柄,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是你里面的眼睛是瞎的,你是黑暗的,你没有祝福。在宇宙中,神都有祂的定律;在我们人这小小的身体里,神有祂的定律;在召会中,在祂儿子的身体里,神更有祂的定律。祂的定律是什么?就是祂把工作托付给谁,谁就有祂的权柄。我们无法只接受神奴仆身上的工作,而不接受他们的权柄。若是那样,我们肯定失去祝福。

一直在那里说召会不对的人,一直在那里说主的仆人不对的人,必定是个一直爬不起来的人。一直说召会不对,一直说主的仆人不对,这样的人,他的眼睛必定是瞎的。我的点就在这里,按理这样的人应该很明亮,应该很强,因为他若是不明亮,怎能看见别人不对,若是不强,怎能一直定罪别人。然而,事实上,越说召会不对的人,自己越不好,越不正常。

比方一个半年不聚会的人,你碰着他,不要指望听见什么别的话,定规不是说长老不对,就是负责弟兄错了,再不就是作工的人错了。他所看见的,就是个个都错了。为什么这样会看别人错处的人,自己却是软弱到极点?没有别的,就是他是个失去祝福的人,是个眼睛不明亮的人。从那里失去祝福?从那里眼睛不明亮?从接受神托付的工作,却推翻那个工作的权柄。

对于谁是使徒,没有人能从外面来断定。神没有给人权柄来断定。这一件事,一面是作使徒的人,自己来断定,另一面是接受使徒工作的人,自己来断定。你作使徒是在乎自己的断定,你承认别人是使徒,也是在乎你自己的断定,没有人能控制,也没有人能定规,因为主权都操在祂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