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关于召会立场的谈话(二)

一般不准确的观念

问:注重召会的立场,会不会把基督和召会弄小了,成了地方的小基督、小召会?

答:注重召会地方的立场,不会把基督和召会弄成地方的小基督、小召会。因为我们绝对相信,在地方立场之外,甚至在天主教里,仍有基督的生命,仍有属于召会的人。不过他们所在的立场不是召会的立场,乃是宗派、公会的立场。我们所坚持的点,在于一个基督徒既是属于召会的人,就应当回到召会的立场;若没有回来,虽仍是属于召会的人,却是在一个不正当的立场上。

问:注重召会的立场会不会叫我们失去基督作中心,与基督脱节?并使我们的心地狭窄,而限制了主的行动?

答:注重召会的立场,才是以基督为中心,关心神的旨意,并不会与基督脱节。地方立场能使基督作中心成为实际,并配合基督作中心的需要。此外,注重召会的立场,乃是体贴神的心,不会心地狭窄,限制主的行动。圣经中任何的约束,都是约束人,不能也不会限制主。召会的立场,的确是对今日基督教种种不正常的光景,一个厉害的矫正。这件事确实约束了人许多的行动,然而我们相信,主话中所启示的,绝不能限制主自己的行动或工作。

请想想看,若是所有神的儿女都回到地方的立场上,主的工作将会得到怎样的开展。我们并没有说,主只在地方立场上作工。主在许多别的立场上都能作工,连在中世纪天主教那么腐败、邪淫、黑暗的时期,与充满偶像的立场上,主都能作一些工作。然而主的心意,是要那些经过祂作工的人,回到召会地方的立场上,好叫祂得着一班人,为祂作一个纯净的见证。这不是限制主,也不是心地狭窄。就像以色列人从被掳之后,并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回到耶路撒冷。谁愿意留在巴比伦,都可以留;但神却借着祂的仆人,一再向神的子民呼吁,要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回到当初的立场上。(拉一1~3,尼七5~6,结三四13,三六24。)这不是狭窄,更不是限制主。我们绝对承认,在各种立场上都有主的工作,也都散居着许多神的儿女。

问:从前有好些相当属灵的人都不在召会的立场上,也都不注意这件事,他们也相当蒙主祝福,有主同在。我们今天又何必注重这件事?

答:召会时代乃是恩典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神尽所能的向人施恩。只要人给祂一点可能的机会,祂就照着那个可能性赐恩给人。所以历代以来,人蒙恩大多是相对的,很少是绝对的。因此,不能因为一个人或一班人相当蒙恩,就断定他或他们在神面前毫无问题,或以这个人或这班人的光景当作今日的标准。如果只以蒙恩多寡为标准,甚至天主教里都有相当蒙恩的。然而,我们能在一切事上,以天主教的光景为我们在神面前的准则么?显然不能。尤其在关乎召会的事上,更是不能。

再者,从路德时代起,神一直在走祂恢复的路。在神这恢复的路上,一个有分于神恢复的人,神在他身上所恢复的,可以给人用作尺度和标准,去量在他以前的人;因为神在他身上,比在他以前的人往前多走了一步,在他以前的人比他缺少了一点看见。然而,我们却不可用神在这人身上所恢复的作尺度标准,去量他以后的人。因为神往前了,过去恢复的已经构不上了。神如何不停在他以前的人身上,而向前走到他身上,神也如何不停在他身上,要向前走到他以后的人身上。比方,主借宾路易师母(Mrs. Jessie Penn-Lewis)恢复十字架的真理,但我们只可用神在她身上所恢复十字架的真理,回头量在她以前的人,却不可用这真理量在她以后的人;因为在她以后的人身上,神又多走了一步,恢复了有关复活的真理。所以,我们不可用神在过去所恢复的作尺度标准,量度现今的恢复。如果这样作,定规不准确、不稳妥。

两千年来,所有正确、合乎圣经的启示,无论是原有的或是恢复的,不管出自何派、何人,我们一概都接受。然而,我们只接受他们那些正确、合乎圣经的,至于不正确、不合乎圣经的见解,我们一概拒绝。我们接受盖恩夫人那分属灵的供应,却不能接受她那个罗马天主教的立场。我们接受宾路易师母那些属灵的帮助,却不能接受她那些不准确的解说。同样的,对于任何人,我们都只能接受属灵的、正确的、合乎圣经的启示;对此,我们毫无成见。然而,我们不能接受任何不准确、不明朗、模糊不清的道理。我们只能要准确、明朗的真理。召会的立场,既是神当初所定规的,也是神今天所要恢复的,一切使这事模糊不清的说法,我们都碍难接受。我们相信,神今天是要恢复召会的立场这个真理。对于这一点,甚至有些相当属灵的人也不够清楚。

问:注重召会的立场,很容易惹起反对,是否应该避讳讲说?

答:我们不该因怕人反对,而避讳不讲召会的立场这个真理。无论是主耶稣或使徒们,他们传福音或讲道,所有的行动、态度和话语,都非常明朗,绝没有里面觉得该讲,却因为怕人反对,就在外面有任何模糊、模棱两可、是非不明、黑白不分的态度。主耶稣和使徒们给我们的榜样乃是,对的就该称义,不对的就该定罪。当保罗看见彼得所行的与真理不合,就当面责备彼得。(加二11~14。)我们有同样的感觉,召会的立场这个真理,被人弄得不够明亮;所以我们只得不顾一切的说,盼望说到人能领会,并看见这完全是圣经中的真理。我们不能取一个模棱两可的态度,以为只要属灵,只要有基督的丰满就可以了,立场的问题无足轻重,即使关乎召会立场的真理是对的,也要关起门说,不必在人面前强调得这样清楚。我们不能这样!我们必须取一个确定的态度,给人看见这不仅是一个真理,并且是今天所需要的真理。我们必须给人看见,召会的出现是地方的,所有在地方之外的立场,都是不合真理的。

到其他立场上交通或工作的问题

问:这样说来,回到召会地方的立场上,一同敬拜事奉神,就绝对不可到其他的立场上,和其他立场上的信徒有来往、交通或工作么?

答:这个问题要分两面回答。第一,交通如果是和个人的,是绝对可以的。若是和任何团体在工作上有交通,那就是错误的。只与信徒个人在主里交通,不仅可以,并且是应该的。但就作工这面,到公会作工,去宗派讲道,需要经过许多的考虑。从但以理书和以西结书,我们看见这两位申言者都是在被掳之地为神说话,不是在耶路撒冷。所以,即使在被掳之地,也有神所兴起的职事。并且在正当的情形下,他们作申言者所作的工,乃是告诉神的百姓:巴比伦是被掳之地,不该留在那里,乃要归回耶路撒冷。(参结三四13,三九25,28,但九2~27。)

根据这个原则,到其他立场上的团体去作工、讲道,就要有一种灵和态度,让那里的人知道,我们是把神的基督和属灵的事物供应给他们,但他们的立场是不对的,他们应该离开,回到正确的召会立场。如果我们去,反而是加强、坚固并建造那个错误立场的工作,不要说我们自己良心不能许可,恐怕每一个人的良心都要说不对。所以我们是把这样的事留给各人的良心,让个人在主面前蒙光照。有的人良心蒙光照到一个地步,觉得一点不能作,一点不该作。有的人良心没有这样强烈的光照,那就去作。这一类的事,没有人能限制,也不该限制。就我们而论,我们不愿意限制或控制任何人,只愿各人照自己所蒙的光照,凭着清洁的良心,行在神面前。同样的,我们也盼望人不要持有定见或成见,认为不去其他信徒团体中间作工的人,就是狭窄,有门户之见。我们应该给人的良心有自由,让人凭清洁的良心行在神面前。

问:若有人和你们一同擘饼交通了,可否在你们中间作工?

答:我们的擘饼是绝对公开的。任何得救的人,不管有什么背景,站在什么立场,有什么关系、牵连,只要他没有被革除的罪,是神所接纳的,我们都接纳,可以一同擘饼。然而另一面,我们事奉的责任、工作的责任、治理召会的责任是绝对的。凡在道路上、立场上、亮光上有异议的,我们难以让他有分。他可以擘饼,但不可以有分于责任,因为这与召会的见证有关。我们若是把主的桌子,把接纳弄得狭窄了,我们就成了闭关的宗派,我们不能这样作。主的桌子是为着主所有的儿女。但另一面,我们的确觉得主给我们一个托付,要我们在这个时代兴起来,为着祂维持一个见证;所以工作的责任,我们是为着主不随便开放。

主的桌子是一件事,我们的责任又是一件事。若是有人因为我们在事奉上或工作上有限制而定罪我们,说我们是闭关的,我们只有接受。桌子固然是公开的,但我们不能因着桌子公开,就把责任交在一切人的手中,让人任意而行。

一位弟兄不论有什么见地,都可以来与我们一同擘饼。他若愿意在我们之外作工,我们也不干涉;这是他在主面前的事。但如果他在我们中间,或是公开的、暗中的作一种工作,叫弟兄们的事奉产生分歧,甚至影响了召会的见证与立场,我们就不能赞同,也不能许可。

我们蒙祝福的因素

我们今天所以有一点祝福,乃是在于三个因素:第一,我们注重生命、属灵,或说是注重基督;第二,我们注重召会的立场;第三,我们注重配搭事奉。这三个因素当中的第二个,就是召会立场,完全托着、系着第一和第三个因素。若是把召会立场除去,恐怕我们的属灵就无从着落,配搭也无法彰显。试问,那些注重属灵而轻弃立场的人,他们事奉作工有多少实际的结果?他们虽然不缺属灵而准确的道,但所留下的结果并不多。正如人一直从井里打水上来,若不盛在器皿里,就会一直漏掉,最终一点也没有存留。这是因为没有立场。我们因着注重立场,才能留住一些神所给我们的祝福。若是我们把立场放弃了,那就如同打破茶壶,茶水就要漏光了。既然召会的立场是真理,我们就不该放弃,乃该平衡的持守。属灵虽然重要,基督的丰满虽是最中心的,但不能因注重属灵与基督的丰满,就放弃召会的立场。

我们的立场、实行与态度

问:这样说来,你们到底是什么?

答:对于这个问题,最好分三点回答,就是我们的立场、实行和态度。为着简单清楚,对于每一点,我只分成几项,列述于后:

一 我们的立场

(一)我们不是罗马教,也不是更正教。

(二)我们不是所谓“闭关”或“公开”的“弟兄会”。

(三)我们不是脱离罗马教、更正教,没有确定立场而散漫的小团体。

(四)我们不是任何别的一派,或任何别的一会。

(五)我们只是一班蒙恩的信徒,脱离、弃绝一切基督教的组织,以及一切基督徒散漫的团体,而回到召会的立场上,聚会敬拜神、事奉主。

(六)新约圣经清楚启示我们,召会的立场是地方的,乃是在地方上合一的立场;所以我们回到召会的立场,就是回到地方上合一的立场。

(七)我们既不留在任何组织基督教的立场,即分裂的立场,也不流荡于任何散漫的立场,即分散的立场;我们乃是回到召会起初的立场,即合一的立场。用旧约预表说,我们既不留在巴比伦,也不留在巴比伦与耶路撒冷之间任何地方;我们乃是回到耶路撒冷。

(八)我们不是光把自己当作各地的“地方召会”;我们只承认我们是各地地方召会一部分的人,在各地站在地方召会的立场,即召会合一的立场上,照着地方召会的原则,凭地方召会的性质配搭、事奉,活出基督的身体所该有的生活,以显出基督的生命,作召会的见证。

(九)我们不属于任何基督教的组织、会派,没有任何基督教组织、会派的关系与背景,纯系一些无宗无派的信徒,在一地一地站在召会合一的立场上,为主作召会的见证。

(十)我们没有任何名称。“召会聚会所”乃是我们聚会地方的指称,并不是我们的名称。所以,人称我们作“聚会所”的弟兄姊妹,也是不对的。

(十一)我们没有特别的信条。除了那叫我们得救的“一信”(弗四5)之外,我们不把任何真理,或任何对真理的见解,当作必须的信条。

(十二)我们没有特别的交通。我们的交通包括一切信徒,凡是蒙主宝血所赎,有神生命的人,不管属于基督教任何派别,也不管对真理有什么见解,都一概包括。

(十三)我们虽在各地,在地方的立场上聚会事奉主,但我们不是在各地孤立,没有宇宙性的交通。我们和各地站在召会立场上的信徒,都是有交通的。

二 我们的实行

(一)我们注重召会实际的见证,也注重召会实行的立场;以外面实行的立场,配合里面实际的见证,如同旧约时,以色列人以外面的会幕,配合里面的约柜。(出四十1~3,34。)

(二)我们不愿在各地设立“我们的聚会”,乃愿与各地弃绝宗派、会别的人,在召会合一的立场上,一同聚会事奉主。

(三)我们愿和所有派别里的弟兄姊妹交通,即使是天主教里的也不例外,但绝不愿有分于任何宗派、会别,或任何在地方召会立场(即合一的立场)之外的组织团体。

(四)不论何种异见,只要无伤于得救的信仰,我们都愿包容,唯有分会不能容让。

(五)任何得救而有异见之基督徒的团体,如肯不分会,或取销分会,不论他们有何异见,我们都愿与他们一同站在召会合一的立场上,聚会事奉主。

(六)我们接纳所有各种不同见地,而没有可革除条件的信徒,即使在天主教里得救的人,也同样接纳。

(七)我们让圣灵负属灵交通的实际责任。有的信徒,我们虽然接纳了,但他在属灵的交通里,和主不一定没有问题。这是我们无法负责的,只有圣灵能负这个责任。我们只能按着他得救的身份接纳他,但他在灵里是否和主交通,是否在身体的交通里,这只有圣灵能负责。所以我们一面接纳他,一面让圣灵负他属灵交通的责任。

三 我们的态度

(一)我们不承认罗马教,也不承认更正教。

(二)我们承认任何派别(连天主教在内)里得救的人,都是在主里的弟兄姊妹,都是属基督的肢体,但他们失去了召会的立场。他们是召会中的人,但不是在正确的召会立场上。认识真理的人,都无法承认天主教的立场是召会的立场;但天主教中确有得救的人,甚至有虔诚、爱主、属灵的人。同样,在更正教里虽有不少得救并属灵的人,但其召会立场也不是正确的。

末了的话

我们以上所谈的,都是为着帮助有心追求的人明白召会的立场,并不是为着与人辩论。我们愿意接受任何批评,不愿意作什么辩论。我们愿将我们所认为对的,完全直言无讳的告诉有心追求的人。话语不免耿直,幸予鉴谅。我们所能作的实在有限,愿主怜悯祝福。

原刊于一九五七年五月“话语职事”
第七十一期一个新人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