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神与人的关系

读经:创世记二章九节,十六节,约翰福音一章一至四节,六章三十五节,五十七节,五十四至五十五节,七章三十七节,二十章二十二节,诗篇三十四篇八节。

在这一系列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神与人的关系,以及神是怎样一位神,人要如何接触祂。

人是盛装神的器皿

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上流社会或低下阶层的人,都会在某个时间想到敬拜神的问题。我们不曾看见狗或任何别的动物敬拜神,但是人类从有历史以来,不分种族、文化或贫富贵贱,都有拜神的观念。当人日子过得顺遂时,可能不会想到神;但是到了人生的高峰或低谷时,例如乐到不能再乐,或是苦到不能再苦,寻求神的心可能就油然而生。尽管有的人敬拜的对象也许是错误的,那是另一个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敬拜的渴望和倾向存在每个人心里。为什么人会有拜神的观念,而动物没有呢?我们可以从圣经找着答案。

首先我们要问,为什么宇宙中有人?人存在的目的又是什么?譬如,一个杯子的存在,有它专一的用处。所谓“物各有主”,每件东西都有其主人。又所谓“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所以,人一直在寻求人生的意义,希望能扬名立万,高人一等,才不枉此生。世人常视食、衣、住、行,为人生要事,然而人的一生岂只是为了填饱肚腹、穿美衣、住华厦?若是我们扪心自问,相信答案都是否定的。

罗马九章说到人被造的目的,二十一至二十四节说,“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同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么?…神愿意…在那些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彰显祂荣耀的丰富;这器皿就是我们这蒙祂所召的。”这里将神比喻为窑匠,而人则是神所造的器皿。器皿是用来盛装东西的;因此,人被造乃是为着盛装神。我们就是蒙神“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要来“彰显祂荣耀的丰富”。

举例而言,手套被造,不是用来装其他的物品,乃是为了盛装手。日光灯管被造,也不是用来装水、装油,而是要盛装电,以显出由电所带来的光。没有人见过电的本身,只见过电的现象。譬如光、热、力,这些都不过是电的现象。电若不通过灯管,将灯光送出来,到了晚上就一片漆黑。人乃是神的器皿,就像灯管是为了盛装电而发光所造的器皿一样。神的灵要进到人里面,使人作祂的器皿和发表。

神为人造灵,使人能接受神

人的灵是人最深处的器官

以上所说的虽然浅显易懂,但神要如何进到人里面呢?一样事物要进到人里面,需要透过正确的器官来接受。例如,眼睛负责接收影像,耳朵负责接收声音,鼻子负责吸入空气。那么,我们要用什么器官,来接受属灵的事物?圣经启示,神用地上的尘土塑造人。(创二7上。)事实证明,人体的化学成分就像泥土。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有一种普遍的观念,认为人死后下葬就是入土为安。圣经也有人必归尘土的说法。(伯三四15,传十二7。)但神除了用地上的尘土造了人,还将生命之气吹在人的鼻孔里,人就成了活的魂。(创二7下。)神吹到人里面的生命之气,就成了人的灵。人的灵乃是神为人所造,用来接受属灵事物的器官。

灵是什么?实在很难解释。我们只能说,灵是人最深处、最里面的一个器官。人显于外的是身体,里面有魂,是属于心理、精神层次,而灵是在人的最深处。中国人常说到灵魂,总是将灵与魂等同视之,其实灵与魂是有区别的。例如,一对夫妻闹离婚,按理智,按情感,都认为要离婚,但是内心深处却有不安的感觉。这就是灵的故事。又如,一个人要偷东西之前,会理性分析要偷什么,什么时候下手,但是内心深处总会忐忑不安。世人说,这是天良或良心未泯;而圣经启示,良心乃是人灵的一部分。(诗三四18,五一10,罗八16,九1。)

人灵里的需要

人为了食、衣、住、行,需要汗流满面、劳苦工作;一旦衣食无缺,生活富裕起来,就进一步朝着消遣、娱乐等精神方面发展。食、衣、住、行是为了身体的需要;消遣、娱乐是为了魂的需要。然而,即使有了魂里的享受,人里面还会有一种不满足的感觉。因为在人的深处另有一个需要,既不属于身体,也不属于心理,乃是世上所有东西都无法满足的。这种超出身体、物质、心理的感觉,是发自人里面最深处的感觉与渴求,也就是人灵里的需要。

人的灵可以接触神并接受神

神为人所造的灵,乃是一个器官,目的是为接触神并接受神。神不是用眼睛接受的,因为人看不见祂;也不是用手触摸的,因为人摸不着祂。神是灵,(约四24,)人用以接触神并接受神的器官,乃是灵。我们必须清楚的看见这事。

有人说没有神,其实不是没有神,而是因着人类的先祖亚当犯罪后,人的灵失去了功用,所以感觉不到神的存在。比方,我觉得东京的霓虹灯比香港的漂亮,颜色更为多采多姿;这是眼睛的功能。又好比听音乐,除非我重听,或是耳朵有问题,否则一定会听见;这就是耳朵的功用。同样的,人若信主、得救,灵得重生,良心就会有敏锐的感觉,也会感觉神的存在。

譬如,灯泡里的灯丝若断了,不能通电,灯泡就不会发亮。这时只要把灯丝接上,灯又会发亮了。人的灵也是这样。人把里面“断掉的灯丝”重新接上,就能感觉到神。我再说,人里面的灵乃是接受神的器官。为什么我们祷告时要闭上眼睛?乃是为了帮助我们转回灵里,专注于最深处的灵。良心是灵的一部分。我们若有什么可称许的,是良心在称许;若有什么可定罪的,是良心在定罪。换言之,良心的感觉可说是神的感觉。一个人在花天酒地时,可能并不感觉神的存在;但在夜深人静,当他扪心自问时,也会担心若是真的有神怎么办。这说出人里面有灵,使他感觉有神。

神要作人的生命供应,使人成为祂的彰显

为什么神要在人里面造一个灵呢?问这个问题,就像在问为什么神要给人造一个胃一样。神给人造胃,乃是让人把食物接受到里面。胃接受了食物,结果身体就得着食物的营养,食物也就变作身体里的成分。同样,神为要叫人接受祂作人的成分,祂也给人造了灵。人里头的胃如何是为着接受食物,人里头的灵也如何是为着接受神。

神是灵,祂要进到人里面,作人的营养,化为人的成分,就像血液化为我们全身各部分的成分一样。神的灵进到我们里面,供应我们全人,使我们的心思、情感、意志、眼光、感觉、倾向、心情等都有神的成分。祂要灌注我们全人,作我们的供应和一切,使我们里里外外都有神的成分。这样,祂在我们身上就能得着完满的彰显。

人对神错误、天然的观念

我们必须领悟,从前我们对神的观念是天然的,是出于人的,不是出于神的。试问,我们曾否想过,神的心意是要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的成分?从古到今,有多少人想到神的心意?有多少人明白神的心意是什么?人对神的观念,不外乎人是卑贱不堪的,而神是圣别、尊贵、高超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人必须面伏于地、三跪九叩来膜拜祂,才能充分表达人对神最崇高的敬意。

总之,人一想到神,立即有以下三种观念:第一,神是给人膜拜的;第二,人要事奉神,要像奴仆一样侍立在祂面前;第三,要为神作这作那,好像神一无所能,必须人为祂作什么才行。人一旦无心要神,就爱世界,对神不理不睬。等到人回转想到神,却又充满了属人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错误的,不是出于神的。

神启示自己是生命树、生命粮为供人享受

那么,什么才是出于神的观念?要找出答案,我们需要来看圣经,因为圣经乃是神的话。创世记二章启示,神将人造好之后,并没有要人五体投地膜拜祂这位高高坐在天上宝座的神;反之,神乃是把人放在伊甸园中,要人享受祂为人所造的一切。(8~9。)神把人摆在生命树跟前,这生命树乃是表征神自己作人的生命食粮。

约翰一章四节说,“生命在祂〔就是那是话的神〕里面。”在六章三十五节主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神成为人,来到人类中间,乃是从天降下来的活粮,也是生命的粮。主耶稣又说,人若吃祂这粮,就必永远活着,(51上,)并且吃祂的人,也要因祂活着。(57下)。在十一章和十四章,主耶稣都说到祂就是生命。(十一25,十四6。)到了十五章,主又说自己是葡萄树。(5。)主是生命,也是树,因此祂作为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就是生命树。

从以上这些描述,我们就能晓得神与人的关系。神没有高高在上、耀武扬威,叫人敬而远之,望而生畏;祂乃是成为微小的食物,成为供人吃的生命活粮。神的心意是要人吃祂,得着永远的生命,并且因祂活着。

用灵吃、喝、享受神,就得以活出神

神没有要人膜拜祂,也没有要人为祂作什么;反倒是人满了要为神作事,才能得永远生命的观念。在约翰六章,主耶稣没有告诉人要作什么,乃是说祂自己是从天降下的活粮,要人将祂当作食物吃进去,接受到人里面。换言之,我们不必也不该想要为神作什么,乃要简单的借着吃祂、喝祂,而接受祂永远的生命,这生命自然会带我们过一种活出神的生活。

生命包含了生活一切的行动。鸟的生命就使鸟能在空中飞翔,因此鸟的生活乃是包含在鸟的生命里。照样,我们要把生活留给生命去负责。我们不必担心自己的生活是否发光、圣别或爱人,我们只须在意自己是否接受了神的生命。当主在我们里面供应、滋养,使我们里面得饱足时,我们自然就能活出光明、圣别并爱人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是生命的流露,是生命自然的结果,不是靠人苦修、立志而得来的。我们只要让是光、是圣、是爱的神,活在我们里面,并从我们里面活出来,我们的生活自然就是光明、圣别,并且满有爱。

我们真正的需要,乃是用灵将神接受进来,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作我们内里的所是与成分。人凭己意要敬拜神、事奉神、为神作什么,都是人天然的观念。圣经给我们看见,神的心意乃是要我们把祂当作食物吃了,要我们把祂当作饮料喝了。祂不仅是饥饿人的需要,叫人从祂得生命的喂养;(约六;)也是干渴人的需要,叫人从祂得生命的解渴。(七。)借着吃祂、喝祂,人就能得着生命的供应,而与神调和为一,成为神的彰显。

讲于一九五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