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启示的事奉

读经:使徒行传九章一至九节,十章九至十六节,十三章二节。加拉太书一章十六节,二章一至二节,以弗所书一章十七节。

自然的事奉与启示的事奉

什么叫启示?在希腊文里,启示意即“开幕”,就是把遮蔽着的幔子打开,使人能看见里面的东西。所以,启示就是打开遮蔽,而有所看见。神学上有两种不同的宗教,一是自然的宗教,一是启示的宗教。这里所谓的“宗教”,其实是指事奉;所以,我们选用“事奉”一辞。

自然的事奉,是凭着自然的情形而推断出来的。这种对神的认识,是凭研究探讨而得的。启示的事奉却不是如此;启示的事奉不用推测探讨,而是由神直接告诉我们的。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属于前一类,是自然的事奉;只有对基督的敬拜与事奉是神自己启示给我们的。

启示的事奉与自然的事奉之所以不同,这里可再作个比方。比方有一包药在这里,若都是自己凭分析,而不是药剂师断定的,这就是自然的。然而,若是开药方的医师,把药方给你,你一看便知里头的一切,这就是启示的。所以,自然事奉是不完全、不准确、暗中摸索的。唯有启示的事奉,既出自神直接的启示,其正确性、完全性自然毫无问题。

圣经是神启示的记录,是神把幔子打开,把祂自己显示给我们。可以说,圣经是医师直接给你看的药方。今天,我们把所看见的亮光摆在这里,基督教里却仍有人,以自然的事奉来事奉神;这是我们要非常注意的一件事。

启示的事奉,是神让你看见、碰着、摸着的事奉。启示的事奉,不是道理的事奉。什么叫道理的事奉呢?比方我上次到高雄,弟兄们要我说点话。当时我里头觉得应该讲奉献,就对弟兄们讲了奉献,并且讲得很有膏油的涂抹。若是我回到台北后,弟兄们要我讲道,我因为在高雄讲得很蒙恩,就在台北照样讲,也没有里头的感觉和要求,这样的事奉,便是道理的事奉,不是启示的事奉。在高雄讲的,的确是启示的事奉;但搬到台北照样讲,而没有里面的催促,就是道理的事奉。

凡照人的意思或环境的要求而事奉,不管作得多好,都是道理的事奉,也就是自然的事奉。启示的事奉是碰着神,在神的交通里,摸着神的旨意而有的事奉,乃是有主观属灵经历的事奉。

凡随外面的风尚、要求而有的事奉,都是自然的事奉而非启示的事奉。若是你自己与神有交通,并敞开在神面前,得着神的膏抹,那事奉就是启示的事奉。所以,不要受背景、环境、前景等的影响,乃要与神有直接的交通、接触。

新约中照启示事奉的例子

保罗的例子

保罗在大马色遇见主之前,是个热心事奉神的人。不过那时的事奉,是自然的事奉。那时他没有碰着神,他自己与神没有接触。然而到大马色途中,他听见了天上的声音。他明明是为天上的神发热心,逼迫地上的基督徒,他逼迫司提反,逼迫约翰,但他没有逼迫天上的主,主竟来责问他。所以他问说,“主啊,你是谁?”(徒九5。)接着,他就仆倒在地,看不见了。

之后,他所以能起来,是因有人扶着他的手走路。这是何等的好。他的眼睛瞎了;世上有多少人的眼睛,都该是瞎的,好让他们能开始学习倚靠。扫罗的手,那捉拿、逼迫基督徒的手,现在需要人拉着走了,他不再能凭靠自己了;这是启示的事奉。

亚拿尼亚的例子

使徒行传里,亚拿尼亚来找扫罗的例子,也是启示的事奉。(九10~12。)彼得在主手中受了三年半的带领,却还没有完全脱去自然的事奉,还没有传福音给外邦人。然而到了行传十章,他往哥尼流家传道了,并且是传道给外邦人,因为他得着了神的启示。这是启示的事奉。(9,24~43。)

启示的事奉不是由于道理的推断,或外面的看法,而是照着里头的旨意而行的事奉。

如何得到启示

你要如何得到启示呢?乃是你到神面前,将自己向祂敞开,把一切献与神,并要住在交通里;这样,你就会得着神的启示。所以,我们不该有我们的看法,不该受背景、前景、遗传、风俗、环境一切的影响。凡是神所光照,所定罪的,你都要定罪;凡是神所喜悦,所要你作的,你都要顺从。如此,你自然能得着启示。

比方站讲台的弟兄,带着沉重的负担来到聚会中,等到把负担释放到弟兄姊妹里头,成为他们的恩典,叫他们得着安息与供应,这样的讲台便是启示的讲台。启示不是异象,而是开启,但必定有光照,也必定有所看见,这才成为异象。基督徒和召会所有的事奉,都该是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