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向律法死向神活着

读经:加拉太书二章十九至二十节,腓立比书一章二十至二十一节,罗马书七章四节,六节。

加拉太二章十九至二十节,保罗说,“我借着律法,已经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祂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这两节包括了神整个救赎的问题。本篇信息我们要专注于十九节,其中提到一个死,也提到一个活;死是向律法死,活是向神活。一个基督徒要经历神作生命,必须懂得什么叫作向律法死,而向神活着。

神永远的心意和人的被造

我们一再说过,神永远的心意乃是要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从神创造天地之先,在太初的永远里,祂的心意就定规要作这件事。神要在祂儿子里面,借着祂的灵,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与人相调为一。祂要作人里面的内容,而人要作祂外面的发表。这就是神在永远里所定规的心意。

根据这个心意,神头一步就来创造。神先创造了宇宙,作为一个大的范围;再创造其中的万有,作为一个大的凭借;然后创造人,作为彰显祂自己的器皿。神创造人时,有两件特别的事,和祂创造其他东西不同。第一,祂是按着自己的形像,照着自己的样式造人。(创一26。)祂所以这样造人,是作一个准备,为要叫人能适合作祂的发表。浅显的说,我们为任何一件东西造一个盛装它的器皿,都要想到那个东西的形状,以及装进去的作用和目的,然后才能决定这个器皿应该是什么形状。如果要装的东西是方的,所造的器皿几乎就是方的;如果是圆的,所造的器皿差不多就是圆的。若是要装的东西是固体的,器皿应该是能装固体的;若是要装流质的,器皿也定规是能够装流质的。神造我们也是这样;祂所以按着祂的形像,照着祂的样式造人,就是要叫人适合盛装祂,而作祂的发表。

第二,当神创造人的时候,特别为人造了一个灵;这是人与其他动物最为不同之处。各样的动物,有的非常灵巧,如老鹰、猴子,但是它们里头缺少灵。有的非常凶猛,如狮子、老虎,它们里面也没有灵。有的动物躯体比人大多了,就如大象、鲸鱼,它们一样没有灵。在人里面,最特别的就是有一个灵。所以今天在全地上,最高等的生物就是人。不是因为人比任何生物都灵巧,或是力气比它们强,也不是因为人的躯体比它们高大,乃是因为人里头有一个灵。

这灵是人里面一个最特别的器官,最特别的机关。这一个器官,或说机关,完全是为着接触并接受神。我们要接触任何一种东西,都必须使用适当的器官。因此,神在创造时,为要我们接触祂并接受祂,就为我们造了一个灵,正如祂为要我们接受食物,给我们造了一个胃一样。假使我们里头没有胃,我们就无法把食物接受到里面,消化在里面;同样,神为使祂能给我们接受到里面,就特别给我们造了一个灵。

在今天这个时代,世界的文化和教育都忽略了人的灵。今天所有的教育,在体育一面,是身体的问题,在体的范围;智育一面,是头脑的问题,德育一面,是道德的问题,都是魂的范围。可以说,今天没有一种教育,是顾到人的灵。连许多宗教家所作的,也无非是培养人的魂,连他们自己也不太懂得灵里的事。然而请记得,我们和神之间的故事,首要的是在于灵,甚至可以说,完全是一个灵的故事。因此,神为我们造了一个灵,叫我们能凭着这灵接触祂,接受祂。

在神创造人时,人有神的形像、神的样式,刚刚好适合盛装神,作神的发表。同时,神又在人里头造了一个接受祂的器官,叫人能很方便的接受祂;祂就能进到人里面,并且从人里面彰显祂自己。这就是神创造人时所作的准备。

人的拣选与堕落

神这样造好了人之后,就把人摆在一棵生命树跟前。(创二8~9。)照着圣经的教训,这一棵生命树完全是指明神来作人的生命。神虽然要进到祂所预备的人里面,作人的生命,但祂完全不是以一位荣耀伟大之神的身份给人得着,而是像一棵生命树,没有尊高的荣耀,却卑微如同食物一样,摆在人跟前,让人吃下去,接受进去。许多人以为,神一显出来总是耀武扬威的,但神第一次把自己摆在人前并不是这样;祂乃是卑微的,以一棵树的形状显在人前,作人的食物。以后主耶稣来到地上也是这样,一点没有耀武扬威,只是谦卑的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活粮。”(约六51上。)祂是如此的卑微,容易给人接触,连小孩到祂跟前,也不会惧怕畏缩。(太十九14。)这就是神把祂自己摆在人面前的光景,祂所有的用意就是为要给人当作食物,接受到里面,作人的生命。

另一面,神愿意提醒人,给人知道,在宇宙中已经有过难处,祂已经有了对头,有了和祂争竞争夺的仇敌。这个仇敌在宇宙中所有的作为,都是破坏神的。所以神在生命树旁摆出另一棵树,取名叫善恶知识树;神警告人说,接触这棵树的结果就是死。(创二17。)你读圣经读到末了,无法不承认这棵死亡的树,就是指明撒但。撒但所给人感觉的,就是善恶和知识的问题。撒但的确是棵善恶树,也是一棵知识树;以结果说,他也是一棵死亡之树。在这一边有一棵生命树,只有生命,只是生命,什么都是生命;但在另一边又有一棵树,是善恶,也是知识,结果都是死。一边有神在人跟前作食物,而另一边有撒但巴不得能进到人里面。撒但所作的一向都是模仿神所作的,有时甚至抢先模仿神所作的;神还没有作,他就抢先作了。神有这样一个仇敌,所以神就摆出一棵树在伊甸园中,提醒祂所创造的人,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独有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因为吃的结果就是死。(创二16~17。)这话不仅是神给人的命令,更是神给人的警告。

为什么神要把人摆在这两个拣选当中?乃为要显明神的伟大。神不愿意把祂自己的心愿,强作到人里面;这是神从来不感觉甜美的事。祂感觉最甜美的,就是祂所创造一个有意志、能自主的人,凭他自己自由的意志选择神自己。如果祂所创造的人,是这样自主的选择祂,这在神的感觉是非常愉悦的。同时,这件事对撒但也是个极大的羞辱。如果神强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撒但就会在神面前控告说,“这是你自己强迫作的,不是你的受造者甘心拣选的。”神不勉强人,这就封住了撒但的口。神要给撒但看见,神给祂所造之人有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主,人能完全凭自己拣选。乃是为这缘故,神把人摆在祂和撒但二者跟前,给人同等的机会选择。人吃生命树,或吃善恶知识树,机会是同等的。意思是,人拣选神或拣选撒但,机会是相等的。不过神给人知道,人若拣选撒但,结果是死亡;人若拣选祂,结果是生命。

神安静的等候人接受祂,但撒但不能等候,他马上进来作事,把人引诱、偷走、拐去。人受了撒但的迷惑,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就接受了撒但。(三1~6。)这样一来,人就有了三方面罪的问题:第一,人有了罪恶的行为;第二,人在神面前有了罪案;第三,撒但的性情进到人里面,从此人里面有了撒但的恶性。这个恶性就是罗马六至八章所说的“罪”。在我们里面有一个活着的东西,叫作罪,这不是外面的行为,乃是里头的一个性情,是借着撒但进到我们里面所注射进来的。罪从撒但注射到我们里面,使我们中了毒,结果我们里面就有了恶性,外面也因此产生了许多恶行。

神来成为第二个人

到了这地步,神为祂自己所创造的人,好像完全给撒但毁了。这个人外面有罪恶的行为,里面有罪恶的性情,在神面前又有罪案,整个人好像完全废掉了。然而神从来不半途而废,祂所定规要作的事,无论遇到什么打击,至终还是要完成。所以,神自己来成为肉体,进到人里面,作一个人。祂进来的这条路,不是人寻常成孕的路;祂乃是在圣灵里临到人,再从人生出来。虽然祂取了人的性情,但因着祂的成孕不是按照人一般的方式,所以祂没有人性里的罪性。祂取了人的身体,有了人身体的形状,里面有人的性情,却没有沾染人性情里的罪。

神自己进到人里头作人,就成了“第二个人”。(林前十五47。)祂所创造的亚当和亚当一切的子孙,都是头一个人。这一个人已经被撒但用罪的毒素注射到里面,并且已经有罪恶的行为,在神面前有了罪案。这头一个人是一个大的人,我们众人都包括在他里面。当这头一个人在那里犯罪时,我们众人也在他里面犯了罪。实在说,你我今天虽然最多不过几十岁,但是你我在亚当里,已经犯罪六千年了。当亚当在那里犯罪时,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在亚当里面犯了罪。

圣经里对于人有一个奇妙的演算法,这是希伯来七章告诉我们的。当麦基洗德作祭司时,亚伯拉罕把他所得的献上十分之一。当亚伯拉罕这样献的时候,他第四代子孙利未,也在他的腰中献了十分之一。(9~10。)亚伯拉罕在那里奉献,他第四代子孙也在他的肚腹里一同奉献。这是圣经对人的算法。同样的原则,可以说,当亚当在那里犯罪时,我们这些亚当的子孙,也在他肚腹里和他一同犯罪了。所以,现在整个亚当的族类都有了撒但的毒,都在神面前有了罪行,也都有了罪案,整个“头一个人”完全受了玷污。

现在神自己来了,祂用非常奇妙的方法,取得了人性,穿上了人的身体,有了人的形状,成为一个人,乃是第二个人。这第二个人和第一个人是联着的,却没有第一个人的罪性,这是最奇妙的事。

神来成为第二个人,圣经称作末后的亚当。(林前十五45。)首先的亚当是神自己造的,末后的亚当是神自己成的。一个是造的,一个是成的。这两者无论是外面身体的形状,还是里面的性情,都是相联的,但独有罪性是不相联的。同时,这第二个人不光是受造者,并且是造物者调在受造者里面。

律法的试验

在神还没有这样来作第二个人之先,有四千年之久,神把人摆在试验之中。神用各种方法试验,给人看见人的确是败坏、邪恶、有罪的,没有办法拯救自己。在这四千年中,神所用的各种方法,最后一个就是降下律法。神最后一步是用律法试验人,把人证明出来,叫人知道人在神面前是有罪的,人在自己里面是坏到没有办法的,是毫无办法胜过罪的。

神把律法降下来,表面看是要人遵守,其实不是要人遵守。这就是旧约难读的地方。你若读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你越读这几卷书,就越觉得里面有好多话是要人遵行律法。好像神是在那里说,你们若行这律法就必得福,若是违背就要受咒诅。这些话好像是告诉人,神喜欢人遵行律法。但你如果真摸着旧约里的灵,就知道神没有意思要人遵行律法,神老早知道人不能遵行律法。表面看,神把律法给人,是要人遵守;事实上,神把律法给人,是要人破坏,要人违犯。为什么?因为神要用律法证明给人看,人里头是多恶、多坏、多没有办法。若是没有律法,就如一个污秽的人没有镜子一样,无法看见自己的污秽。

作父母的都知道,小孩子常玩得浑身脏兮兮,面孔像个小花脸,却不肯洗脸,不承认自己脏。用什么办法能叫他明白呢?很简单,只要拿一面镜子给他,他一照就清楚了,不用大人再说什么。律法也是一面镜子,要把人的罪恶显出来。可惜人接受了律法,却领会错了,以为神是要人遵行,所以就尽力的遵行。然而,人越尽力遵行,越行不来;越不敢违犯,越犯得多。到这一个时候,人就被神证明到五体投地,完全服下来,没有话说了。

主在地上生活的意义

于是神自己来了,祂来作人,实实在在是一个人,有人的性情,有人的生命。然而,这一个人里头不仅有人的生命,也有神的生命,就是有神作生命。这一个人,不凭自己的生命活着,乃凭神的生命活着。这个人只活在神面前,只活在神里头,只以神为生命。祂根本不管律法,根本不把自己摆在律法底下,不向律法负什么责任。这不是说祂违背律法,破坏律法;事实上,祂的生活不仅合于律法,甚且成全、补全了律法的不足。(太五17。)只是我们在祂身上看不见律法,只看见神。祂在地上所过的生活,一面是不凭自己,只凭神作生命活着;另一面是一点不向律法负责,只向神负责。(约五19,八28~29。)祂不活在律法底下,只活在神里头。祂是这样的生活,所以祂所活出来的,不是人的生活,不是人守律法而有的道德,乃是神的彰显,是神自己显出来了。

主耶稣在地上生活就是一个标本,给我们看见,人在宇宙中都该是这样。在宇宙中一个正确的人,应该是一面否认自己,只凭神作生命,让神活在里面;另一面不向任何负责,只向神负责。这就是福音书里所记载,那位为人的耶稣所有的光景。神既把这个标本完成了,就要把这个标本作到千万人里面,叫千万人像祂儿子一样,让神在里面作生命,而否认自己的生命;同时,不向任何别的负责,特别是不向律法负责,只向神负责。神要把这样一个标本,作到许多人里面,作在许多人身上。

主救赎的成就

主耶稣要这样作,必须完成几件事:首先,人在自己身上有了罪恶的行为,又在神面前有了罪案,所以主必须先消除人这个罪行和罪案的问题。第二,祂必须了结人里头败坏的性情。祂若不能把人里头败坏的罪性了结,就没有办法把祂这个标本作到人里面。第三,祂必须除灭在人里头的撒但。第四,祂还得解决挂在撒但身上,一直霸占人的世界。这几项主都必须先来解决。

因着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这些都得解决了。第一,祂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神把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三6,)神在祂身上审判了罪,就使祂的血救赎了我们的罪,解决了我们的罪行和罪案。第二,祂是穿着人的肉体钉在十字架上,因此祂的钉死就治死了人的罪性。(罗八3。)第三,祂治死了调在人罪性里的撒但。(来二14。)第四,祂审判了挂在撒但身上的世界。(约十二31。)这些都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在消极方面所解决的。

另一面,祂的死把祂的生命释放出来。这一个生命乃是丰富的生命,是包罗各种成分的生命,祂的死把这生命释放出来。(24。)接着,祂复活了,成为那灵,(林前十五45,)就把这个生命带到我们里面。所以,现在一切都成全了,该除去的难处都解决了,该加进来的都释放出来了;并且祂又带着这些释放出来的丰富,成为那灵降下来。那灵奉差遣往普天下去,无论在什么地方,人的心一转向神,一承认罪,一接受主耶稣的救赎,那灵就进到这人里面,他里面就有了主耶稣所完成的一切:罪案消除了,罪行、罪性解决了,撒但了结了,世界也受了审判。不仅如此,凡主所有积极一面的成分,都进到了这人里面。

这些故事都在那灵里,因此你若让那灵在你里面有地位,自由运行,那灵就要带你经历主的救赎所成就的一切;经历你的罪得着赦免,罪行脱落,罪性死了,撒但和世界都在十字架上受了审判。你就能在经历里感觉,这些都是受过审判的,在你里头丝毫没有地位,没有权势;有一个死在你里面,一直作消除的工作。同时,你还能经历神如何在你里面作生命,把你的人性提高,叫你能作一个人上人,作一个超凡的人,作一个调在神里头的人。

向律法活,就必失败

这就是神所给我们的救法,也是我们该有的光景。然而何等可惜,我们许多人还不认识神这个救法,也不认识自己的软弱无能,直到如今还要凭着自己来遵行律法,结果是一再的失败,经历不到神救恩的自由和释放。

使徒保罗初期的情形也是这样。他在得救以前,是在犹太教里天天遵守律法,向律法活着。他不知道人是败坏软弱的,是没有办法遵守律法的。在罗马七章他告诉我们,律法说不可起贪心,当他要守这条律法时,贪心反而在他里头发动。(7~8。)有一天,他蒙了主的启示,发现律法虽好,但人是坏的;因着人这个软弱,就使律法一无所成。至终他知道,神对待人,根本不是以律法,乃是以祂自己。神乃是把祂自己赐给人,到人里头作人的生命;神不是要人活在律法跟前,乃是要人活在祂里面。神把律法给人,不过是一个试验,一个证明,要把人试验一下,证明一下,给人知道人是怎样的败坏和软弱。律法根本是人遵守不来的,神也没有意思要人遵守。神既没有意思要人遵守律法,所以律法并不是神对待人的方法。神对待人的方法,是把祂自己给人,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活在人里面,并从人里面活出良善、圣别,活出爱心、公义,活出各样的美德。

保罗明白这事,因此他说,“我借着律法,已经向律法死了。”(加二19。)这意思是,他和律法断绝关系了,他再也不理睬律法的要求。律法说,“不可起贪心。”(罗七7。)但保罗知道,他有没有贪心是他的事,与律法无关,律法不必发这个命令,他根本不接受,因为他向律法死了。律法说,“当爱邻舍如同自己。”(太十九19。)保罗知道,他从前向律法活着的时候,尽管他是多么努力去爱人,结果还是爱了自己,不会爱别人。现在他向律法死了,他不懂什么叫爱邻舍如同自己,他现在是向神活着。这意思是,神活在保罗里面,作保罗的生命,他跟着神,向神负责。神若对他说,“保罗,你要爱邻舍如同自己。”保罗就回答说,“神啊,是的,但我爱不来,必须你活在我里面,从我里面活出爱邻舍如同自己。”所以,保罗活着一点不凭自己,完全是凭着神。

盼望我们都能清楚,向律法活着和向神活着的分别。今天有好多人讲道,要人谦卑、温柔,要人听父母的话,学习作好人;实在说,这些都是律法。当他们这样讲的时候,听的人就像当日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一样,立刻低下头敬拜神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必要行。”(出十九8。)今天的基督徒不都是这样么?并且越是有追求,越是好的基督徒,越有这样的光景。这就叫作向律法活着。

向律法活着的结果,定规是失败。你立志要谦卑,咬着牙根要谦卑,但是谦卑到末了,还是骄傲。即使外面不骄傲,里头还是骄傲,谦卑不来。同样的,圣经里一切的命令,你我都遵守不来。到末了,你我定规要像保罗一样,呼喊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罗七24。)所以,要看见你在律法跟前活着,是非常痛苦的事。我们今天若认识神作生命,对律法就不该取一个活的态度,乃该取一个死的态度。我们已经来到锡安山,(来十二22,)来到恩典这里;我们向着律法是已经死了。我们不懂什么叫谦卑,不懂什么叫忍耐,也不懂什么叫孝敬父母。我们只懂一件事,神在我们里面作生命,我们凭祂活着,也向祂活着。我们不懂什么叫律法,只懂神作生命。

向神活着就必得胜

请记得,只有向神活着的人,才有真正的孝敬;只有让神活在里面的人,才有实在的谦卑。那个谦卑不是人作出来的,乃是神活出来的;那个孝敬也不是人外面的行为,乃是神从人里面活出来的。

我们一直要认识这件事,立志没有用,定规没有用,为自己设立多少规条都没有用,乃要向律法死。我们要认识神,神在我们里面;不必我们立志,不必我们定规,不必我们立多少规条,只要这位神活在我们里面。我们每一天都要找时间回到里头,读祂的话语,碰着祂,接受祂,并且时刻维持与祂的交通,一言一行都是我们活着,也是祂活着;我们在祂里面,祂也在我们里面。这样,一切的律法都不需要了;神定规要从我们身上活出种种美德。

若是到了这地步,加拉太二章十九至二十节的话,就要实现在我们身上。我们就懂得什么叫作向律法死,而向神活着。我们是已经蒙救赎的人,那包罗万有的生命之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凡我们身上那些该死的都死了,该绝的都绝了,该断的都断了。同时,该进入的都进入了,该联结的都联结了,该活的都活过来了。在该断、该死、该绝的这一面,不仅有罪案、罪行、罪性、撒但、世界,还有一件东西,就是神降下来试验人,人也喜欢把自己摆在里头彰显自己的律法,连这一个也断了、绝了、死了。从这时候起,我们不再向律法活着,不再行律法,不再守律法。我们只懂得一件事,就是向神活着,让神活在我们里面。

圣经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我这个人已经了结,已经钉死,所以我不在律法之下,不必再去行律法,我乃是向律法死了。如今在我里面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活在我里面,叫我向神活着,以神为生命,也让神活在我里面。所以从这时候起,我不懂得别的,只懂得爱神,与神交通,活在神里面,也让神活在我里面。什么律法,什么规条,我都不懂;我只懂得随着神,与祂合作,配合祂。祂在我里头有什么行动,我都说阿们;祂在我里面有什么运行,我都让祂通过。我以祂为生命,凭祂活着,让祂活着。我否认我的生命,也不向任何神之外的规条负责。我今天只知道一件事,我是神的一个器皿,神把祂自己装在我里面,作我的生命,要我凭祂活着,要我以祂为生命。我只是在这里爱祂,把自己献给祂,答应祂的要求,凭祂活着,配合祂,跟随祂的运行,活在祂里面,也让祂活在我里面。

这个就是基督徒正常的生活,这个就是主所说的:“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十四19。)这也就是我们活在主里面,主也活在我们里面。到了这时候,我们就能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体上,现今也照常显大。”(腓一20。)并且能作一个见证:“在我,活着就是基督。”(21。)

乃是先有加拉太二章十九至二十节,然后才有腓立比一章二十至二十一节,把环境带进来。这说出保罗是这样一个人,他已经懂得什么叫作向律法死,向神之外的一切死,而向神活着,让神活在他里面;这一个人非常清楚,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他,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因着保罗已经认识到这个地步,所以神就兴起环境,在他身上作证明。有的是生的环境,有的是死的环境,但无论是生是死,所临到他身上的,都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证明基督是显在他身上,他是让基督显大,是凭基督活着,以基督为生命。这个证明的结果,就能断定保罗活着,就是基督。这也就是基督徒该有的生活。

原刊于一九六○年十一月“话语职事”第一百十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