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前篇看过了三个生命四个律,现在要再专一的来看生命的律,也就是前篇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因为在四个律中,只有生命的律,是神生命自然的功能,能叫我们自然的活出神的生命。所以我们要摸着生命的路,就必须对生命的律,有够清楚的认识。 全部圣经中,只有后面五处,可算是直接或间接的说到生命的律: 一,罗马八章二节原文:“生命之灵的律…。”这里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就是生命的律。因为这律所出于的灵是含着生命,也可以说就是生命,所以,这律虽是一个灵的律,也是一个生命的律。 二,希伯来八章十节原文:“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诸律法放在他们的心意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三,希伯来十章十六节原文:“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诸律法放在他们心上,写在他们的心意里面。” 以上希伯来八章十章两处圣经,都是先说到“放,”然后说到“写,”也都是说到“心意”和“心上,”所以都是说到一件事。这两处的话,都是引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 四,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原文:“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的诸部分里头,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五,以西结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原文:“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绐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 这几节圣经至少说到五件事:(一)用清水洗净我们,(二)给我们一个新心(三)给我们一个新灵,(四)除掉我们的石心,赐绐我们肉心,(五)将神的灵放在我们里面。这五件事合起来的结果,就使我们顺从神的律例,谨守遵行祂的典章。我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作我们的神。这意思就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给我们新的力量来遵行神的旨意,讨神的喜悦,以致神能作我们的神,我们能作神的子民。所以这里所说的结果,和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的结果相同。 我们要说到生命之律的来源,必须从重生说起。因为着生是得着神的生命进到我们的灵里。我们一重生了,灵里就有了神的生命;有了神的生命,也就自然有了出于神这生命的生命之律。 说到重生,我们还得从人的被造说起。当人从神手里被造出来的时候,只是得着了一个良善正直的人生命,并没有得到神圣永远的神生命。但神创造人,最中心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的生命调进人的里面,与人联合,而达到神人合一。所以,神在创造人的时候,除了人的身体和魂之外,还特别为人创造了一个灵,这灵就是人接受神生命的机关。我们用这灵来接触那是灵的神,就能得着祂的生命,而与祂联合,以达到神那中心的目的。 但是,人在接受神的生命之前,却先堕落了。人的堕落,不只是叫人犯罪而得罪了神,并且最主要的一点,乃是叫人的灵死了,也就是叫人接受神生命的机关死了。灵死了,不是灵没有了,乃是失去了与神交通的功能,而与神隔绝,叫人不能再与神交通了。这样,人就不能用灵去接触神,而得着祂的生命。 到这时候,人就有两面的需要:一面需要神来解决人因堕落所犯的罪;一面更需要神来重生人,使人死了的灵再活过来,而得到祂的生命,以成全祂造人的中心目的。 所以神的救法也就有消极和积极的两面。在消极方面,借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人流血,成功救赎,解决了人的罪;在积极方面,借着主耶稣的死,把祂的生命释放出来,再借着主耶稣的复活把祂的生命放在圣灵里,叫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得着祂那神圣永远的生命。 圣灵这样使我们得着神的生命,就是来重生我们。但圣灵是怎样来重生我们呢?乃是借着神的话。圣灵先在环境方面给我们预备机会,叫我们听见福音的话,然后就借着这话来光照感动我们,并叫我们认罪自责,悔改相信,以接受神的话,而得着神的生命。因为神的话里藏着神的生命,并且神的话也“就是生命。”(约六63。)我们一接受神的话,神的生命就进到我们里面,而使我们重生了。 所以重生不是别的,乃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着神的生命。我们这样得着神的生命,就得着一个权柄,使我们能作神的儿女。(约一12。)这权柄的本身,也就是神的生命,所以我们有了这生命,就有权柄作神的儿女。 我们有了神的生命,作了神的儿女,也就自然会有神的性情。(彼后一4。)我们若凭这生命和这生命的性情而活,就能变得像神,而活出神的形像来。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如何作工使我们变得像祂?乃是从中心而达到圆周,也就是从灵到魂,然后到体,作它向外扩展的工作。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乃是先进到我们的灵里,把我们死了的灵点活过来,并使我们的灵活泼新鲜,刚强有力,能摸着神,感觉神,并与神有甜美的交通。然后它就从我们的灵里渐渐扩展到我们魂的各部分里,而使我们的思想,爱好,主张等等,逐渐像神,有了神的味道,甚至连发怒气也都有一点像神,有神的味道。哦,这是何等奇妙的改变! 但不只如此,它还要继续的工作,扩展到我们的体里,使我们的身体也有它生命的成分。这就是罗马八章十一节所说,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能使我们必死的身体也活过来。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这样一再的作工,一再的扩展,到了一个时候,就使我们的灵,魂,体,就是我们的全人,整个都充满了神的性质,满有神的成分和味道,直到我们被提变化,进入荣耀,而完全像祂。 神的生命一直这样在我们里面作工,扩展,并不是硬性的不顾我们,乃是要求我们的情感倾向,心思合作,并意志降服。我们若拒绝它的运行,而不紧紧地跟随它,与它合作,它就无法施展它的能力,显出它的功用。因为人是一个有生之物,是活的,是有爱好的,也是有思想和意志的,肯不肯合作,能不能合作,还是一个问题。就是为此,神在重生我们的时候,才在祂生命之外,又赐给我们一个新心,并且也把一个新灵放在我们里面,(结三六26,)叫我们肯合作,也叫我们能合作。 心是肯的问题,灵是能的问题。我们原有的心,因着悖逆神就变硬了,也就是变旧了,所以称作“石心,”也就是“旧心。”这“旧心”是背弃神,不要神,不肯与神合作的。现在神赐给我们一个“新心,”并不是在我们的“旧心”之外,另赐给我们一个心,乃是借着圣灵的重生,把我们的“石心”软化成为“肉心,”而更新成为“新心。”这“新心”是倾向神的,爱慕神和属神的事,乃是一个新的倾慕神的机关,使我们肯与神合作,也肯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向外扩展,工作。 我们原有的灵,因着离开神而死了,也就是旧了,所以称作“旧灵。”这“旧灵”既已失去与神交通,接触神的功能,也就自然的无法与神合作。现在神赐给我们一个“新灵,”也不是在我们的“旧灵”之外,另赐给我们一个灵,乃是借着圣灵的重生,把我们的“死灵”点活成为“活灵,”而更新成为“新灵。”这新灵是能和神交通的,并且能通晓神和属灵的事,乃是一个新的接触神的机关,使我们能与神合作,也能借着与神交通,而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向外扩展,工作。 我们有了新心,就肯与神合作;我们有了新灵,就能与神合作。但新心和新灵,最多不过肯渴慕神,能接触神,而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向外扩展,工作而已,还不能答应神在我们身上那无限量的要求,使我们达到神自己那神圣的标准。所以神在重生我们的时候,更为我们作了一件最荣耀,最超越的事,就是把祂自己的灵,也就是圣灵,放在我们的新灵里面。这圣灵就是基督的化身,基督又是神的化身,所以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来,也就是三而一的神进到我们里面来。这样,就叫造物者与受造者有了联合。哦!这真是一件当受我们称颂的事!并且神的灵,乃是永远的灵,也就是无限量的灵,有无限量的功能,有最超越的力量,所以祂住在我们的新灵里,就能用祂这无限量的能力,涂抹供应我们,运行推动我们,使我们能答应神在我们身上那无限量的要求,而让神的生命从我们灵里,经过我们的魂,一直扩展到我们的体里,最终使我们达到完全像神那荣耀的地步。阿利路亚! 在这里就给我们清楚看见一件事,就是神的救法,和人的修行,是基本不同的。人的修行,不过是在人原有的魂和体,以及它们的功能上,下工夫而已,就是修行成功,也是极其有限的,因为人的能力原是有限的。而神的救法,虽然也是经过我们魂的各部分,逐渐更新而达到体里,但首要的点,却是神的灵,带着神的生命,加到我们的灵里来,有神圣无限的能力,足能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这是加,不是修。修,是修我们原有的东西,是有限的;加,是加进神自己的东西,是无限的。 以上所说的,该叫我们清楚知道,重生就是叫我们得着神的生命。这生命里含有一个自然的功能,这个生命自然的功能,就是“生命的律。”所以神的生命乃是这生命之律的来源,而重生就是这生命之律的来历,因为这生命之律虽是出于神的生命,却是借着重生而进到我们里面的。 我们要知道生命之律的意义,就不能不知道什么是律。律就是一个自然的法则,一个一直不变的定理。一个律不一定是出于一个生命,但一个生命必定带着一个律。这生命所带着的律,就称作生命的律。这生命的律,也就是那个生命的一种自然特性,一种天然功能。例如,猫能捕鼠,狗能守夜,耳能听声,鼻能嗅味,舌能尝食,胃能消化,这一切的本能,都是一种生命的自然特性,天然功能。只要那种生命是存活的,是自由的,它就自然的会发展它这种的特性,彰显它这种的功能,不需要人的教导,也不需要人的催促,是极其自然,一点不必勉强的。这种生命里的自然特性,天然功能,就叫作生命的律。 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是超凡的生命,所以祂这生命的特性和功能,也定规是最高而超凡的。这最高而超凡的特性和功能,就是神生命的律,所以这律也自然是最高而超凡的。我们既因着生而得着了神的生命,当然也就从神的生命里得着了这生命最高而超凡的律。 我们在第一篇“何谓生命”里已经说过,只有神的生命是生命,所以我们所说生命的律,乃是专指神生命的律而言。 生命的律,乃是神在新约之下特别赐给我们的。这与神在旧约时代,西乃山上所赐下的律法,大不一样。神在旧约时代,是在人的身外,赐下一个写在石版上的律法。那律法是外面的律法,是字句的律法,是在人的外面,向人一条一条的有要求,要人作什么,或要人不作什么,但结果却一无所成,没有人能遵守。这是因为那律法虽是善的,而人却是恶的,且是死的,并没有生命的能力,来答应那律法的要求,所以反而落在那律法的定罪之下。这就是罗马八章三节所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到了新约,神就借着圣灵来重生我们,把祂的生命,带着祂这生命的律,放在我们里面。这生命的律,就是神在新约时代所特别赐给我们的一个里面的律法。这正应验了神在旧约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节的应许:“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 这生命的律,是放在我们里面,所以就着它的所在说,是个里面的律法;不像旧约的律法,只在人的外面,只是外面的律法。并且这生命的律,是出于神的生命,又是属于神的生命,所以就着它的性质说,又是个生命的律法,因此能供应;不像旧约的律法,乃是属于字句的,是字句的律法,只有要求,而不能供应。这生命的律,就是神生命自然的特性和功能,它在我们里面,就能自然的把神生命里一切的内容,都一一的“律”出来,这样律出来的结果,正好答应神在外面律法的要求。 在这里,我们可用两个比方,来说明这生命之律作用的光景。比如有一棵枯死的桃树,我们替它立了一些律法,而向它要求说:“你必须长出绿叶,开出红花,结出桃子。”我们知道,这样的要求,从岁首到年终,都是徒然的,毫无功效,因为它是枯死的树,并没有生命的能力,来答应这些外面律法的要求。但我们若能把生命注到它里面,而叫它活过来,就是不在外面用律法向它要求什么,那个生命也会有一个自然的功能,使它按时长叶,开花,结果,而不只符合,并且超过那外面律法的要求。这就是生命之律的作用。 又如我们要求一个死了的人说,你要呼吸,你要吃饭,你要睡觉,你要活动。我们也知道,这些律法的要求,在这个死了的人身上,也是毫无功效,一项也不能得到成全。但我们若能把死而复活的生命,放在他里面,而叫他活过来,他也就极其自然的要呼吸,要吃饭,要睡觉,要活动了。这也就是生命之律的作用所使然的。 从这两个比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我们整个在神面前的属灵生活,并不是我们自己努力所能作到的,也不是我们尽力修行所能成功的,乃是由我们里面所已经得到的神的生命来负责的。神的生命带着它这生命的律住在我们灵里,我们若照这灵里生命的律而活而行,这生命的律就能自然的把神生命里的一切内容,都从我们里面一一的“律”出来,正好符合神在外面那律法的要求,有超过无不及。这就是罗马八章四节所说:“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这写在我们里面心版上的生命之律,在罗马八章二节称作“生命之灵的律。”这乃是说,这个律不只是出于神的生命,属于神的生命的,也是在于神的灵,而属于神的灵的。因为神的生命是在于神的灵,而神的灵也可以说就是神的生命。不过神的生命是重在神生命那件东西,而神的灵是重在神生命的执行者。换句话说,神的生命是没有位格的,神的灵是有位格的;这没有位格的生命,是属于这有位格的灵的,而又和这有位格的灵是分不开的。就是这一位有位格的灵,把神的生命带到我们里面来,而这一个生命又带着一个律,就是生命的律,也就是这里所说的生命之灵的律。这律有神永远的生命作它的源头,又有神大能成位的灵作它的执行者。所以这生命之灵的律,就有永远无限量的大能,来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 所以,以上所说的可以给我们看见,旧约的律法,就是那写在石版上的字句律法,虽向人有多条的要求,结果却一无所成;新约的律法,就是这写在我们心版上的生命之律,虽向我们一无要求,结果却能把神一切的丰盛,都从我们身上自然的律出来,使我们能答应神一切的要求而有余。这是何等奇妙!何等荣耀!乃是神在新约中所给我们的一个中心恩典!我们该感谢赞美祂! 生命的律所出于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当我们重生初得着这生命的时候,这生命在我们里面,在生机上虽是完全的,但在我们全人各部分里,却不是长大成熟的。这好像树上所结的一个果子,刚结出来的时候,它的生命虽是完全的,而只是完全于生机,要它完全于它有机体的各部分,还有待于它的长大成熟。同样,我们重生时所得着的神的生命,也只是完全于生机,若要这生命有成熟的完全,也需要渐渐长大成熟于我们全人的各部分。这生命的长大成熟,就是借着生命的律,在我们全人各部分里面的运行。这样,就给我们知道,生命的律运行的所在,乃是我们全人里面的各部分,也就是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我们里面的“诸部分。” 什么是我们里面的诸部分?就是我们里面灵,魂,和心的各部分。这心不是生理的心,乃是心理的心。在我们人里面,灵和魂虽都是独立的,心却是混合的。照圣经的记载看,心最少是: (一)带着心思,例如“心里怀着恶念,”(太九4,)“心中的思念。”(来四12。) (二)带着意志,例如“立定心志,”(徒十一23,)“心中的…主意。”(来四12。) (三)带着情感,例如“心里不要忧愁,”(约十四1,)“心就喜乐。”(约十六22。) (四)带着良心,例如“心中天良,”(来十22,)“心若责备。”(约壹三20。) 所以这给我们看见,心是带着魂里的心思,意志,情感三个部分,和灵里的良心一个部分。虽然不敢说,心就等于心思加上意志和情感,再加上良心,但可以说,心里面是有这些部分的成分。因此心不只有灵的成分,也不只有魂的成分,乃是把灵和魂连起来的。心所带着的心思部分叫作“心思,”心所带着的意志部分叫作“心志,”心所带着的情感部分叫作“心情。” 我们里面的诸部分里,灵里的直觉和交通,是重在关乎神,为着神的;灵里的良心,就是“是非之心,”是重在关乎人,为着人的;魂里的心思,意志,和情感,乃是人个格的所在,也是重在为着人,关乎人这一面的。心既带着心思,意志,情感,和良心,所以就是人的总汇,比灵比魂都更能代表人,可以说是人的总代表。 那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之律,乃是在我们里面的这诸部分里一直运行。它运行到那一部分,就成为那一部分的律。运行到心思里,就成为心思的律;运行到心志里,就成为心志的律;运行到心情里,就成为心情的律;运行到良心里,就成为良心的律。这样,它就成了我们里面诸部分每一部分里的一个律。所以希伯来八章十节,和十章十六节,就称它这律作“诸律法。”这诸律法,实在说只是里面的一个律法,就是生命的律,也就是神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所说“我的律法,”不过是放在我们里面的“诸部分”里而已。 这生命的律,在耶利米是称作“我的律法,”而在希伯来又称作“诸律法,”一是单数的,一是多数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是因为就着这律的本身说,是只有一个,所以是单数的;而就着这律运行的功用说,是在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显出它的功能和作用,乃是诸律法,所以是多数的。所以无论耶利米称它作单数的律法,或是希伯来称它作多数的律法,实在都是说到它这一个律。 我们已经看见,生命的律运行的所在,乃是我们里面的诸部分。这诸部分,乃是以心为首要。因为心乃是我们人的总汇,是我们人的总代表。所以心与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运行,而成为诸律法,就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就要详细的来说到心的光景。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心是把灵和魂连起来的,所以心是在灵与魂之间的。因此,生命要进入灵,必须经过心;生命要从灵里发出,也必须经过心。所以心乃是生命必经之路,也可说就是生命的进出囗。比如有人听见了主的福音,感觉到罪恶的痛苦,或是感到了神爱的甘甜,他的心情就被打动了,良心也就忧伤,于是心思就悔改,意志也定规相信,这样他的心就向主开启,而接受救恩,神的生命也就进入他的灵里。反之,若他的心不赞成,不开启,你无论怎样向他传说,也没有方法使神的生命进到他的灵里。就是为这缘故,英国大布道家司布真先生才说:“要感动人的灵,就非感动人的心不可。”这话实在是对的,因为心动了,灵才能接受神的生命。 照样,人得救以后,神的生命要从人里面出来,也必须经过心,得着心的合作。心赞成了,生命就能通过;心不赞成,生命就通不过。有时心只有局部的赞成;或是良心赞成,其他部分不赞成;或是心思部分赞成,心情部分又不赞成;这样,生命还是通不过。所以心实在是生命的进出囗。接受生命如何是从心开始,活出生命也如何是从心开始。 心是生命的进出囗,生命进去,生命出来,都是在于心。但不只如此,心也是生命的一个开关。只要心关着,生命就进不来,也律不出;心一开启,生命就能进入,也能自由的律出去。并且心在那一部分关着,神的生命就不能律到那一部分;心在那一部分开启,神的生命就能律到那一部分。所以心实在是生命的一个开关。生命虽然有大能,但它这大能,却受我们一颗小小之心的控制,能否运行得出去,全看我们的心是否开启。就如电厂的电力虽然强大,但却受我们房间里灯泡上一个小小的开关的控制,这开关如果不开,电就不能进来。 当然这也不是誽,我们只要有心就够了,就可以了。心不过只能叫我们爱神,只能叫我们倾向神,却不能叫我们摸着神,而与神交通。能叫我们摸着神,与神交通的,乃是灵。所以有许多弟兄姊妹,虽然很爱主,但祷告起来却摸不着神。这就是因为他们只是有心,而没有用灵。许多奋兴家的工作所以失败,也是因此。他们也不过是把人的心情打动了,把人的心意带起来了,叫人爱神,要神了,但人该如何运用灵来与神交通,他们却没有带领人认识。 我们要明白属灵的事,固然需要用心中的心思,但必须先用灵来接触,因为灵才是与灵界接触的机关。凡属灵的事,都是先借着灵来接触,然后再用心中的心思来领会明白。这如同声音是先用耳朵来接触,然后再用心思来领会;颜色是先用眼睛来接触,然后再用心思来分辨。所以当我们向人传福音,我们灵弱的时候,就不过只是借着话,先叫人的心思领会明白,然后再叫人去碰着灵;当我们灵强的时候,就是借着福音的话,直接把神的救恩打到人的灵里去,叫人一听福音就碰着灵而得救,然后再渐渐的叫人的心思领会明白。 接触神和属灵的事,虽然首要的是需要运用灵,但如果一个人是无心的,灵就被关在里面,不能施展它的功能,神就是要与他交通,与他来往,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接触神和属灵的事,需要用灵,也需要有心。灵是接触神生命的机关,心却是让神生命通过的一个关键,一个要隘,一个开关。 心既是生命的进出囗,又是生命的开关,所以心对生命的影响就非常大,稍微一有问题,就足能阻碍生命的运行。无论心的那一部分出了问题,生命就在那里受到阻碍,而停滞在那里,生命的律也就律不出来了。 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本能自由的运行而长大,使我们天天有启示,常常有亮光。这才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事实却常不是这样。有许多弟兄姊妹,他们属灵的生命是不长进的,属灵的生活也是不正常的。这并不是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不实在,也不是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有问题,乃是他们的心有了毛病。他们的心不够向着神,不够爱主,不够追求主,不够清洁,不够开启。都是心有毛病,都是心有问题。若不是良心有了问题,有了定罪的感觉而没有对付,就是心思有了问题,有思虑,烦扰,恶念,议论,疑惑等等;若不是心志有了问题,固执,刚硬,就是心情有了问题,有肉体的喜好,天然的倾向。这心里一切的故事,都成了我们里面生命运行的阻碍,而使这生命的律不得律出。所以我们要有生命的长进,第一步需要对付心,然后再运用灵。心没有对付好,灵就谈不到。许多弟兄姊妹的难处,不是在于灵,乃是在于心。心不对了,灵里的生命就受了阻碍,生命的律也就不得自由运行。所以我们要有生命的追求,走生命的道路,必须心没有问题,生命的律才能自由工作,通行无阻,而达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 心与生命既有这样重要的关系,所以神为要叫祂的生命能从我们里面律出去,就不得不来对付我们的心。我们的心向着神总不外有四大问题,就是:不软,不清,不爱,不安。不软,是心志的问题;不清,不只是心思的问题,也是心情的问题;不爱,就只是心情的问题;而不安,乃是良心的问题。神来对付我们的心,就是来对付这四方面,叫我们的心能软,能清,能爱,能安。 第一,神是要我们的心软。心软就是心志向神是折服的,是柔顺的,没有强项,没有悖逆。神来对付我们的心,使我们的心能软,乃是“除掉我们的石心,赐给我们肉心,”(结三六26,)就是把我们刚硬的石心,软化成柔软的肉心。 当我们刚得救的时候,心总是软下来的。但有的人过些时候心又回头刚硬起来,不顺服主,甚至也不怕主,在主面前就又落下去了。所以我们的心什么时候硬了,我们什么时候就在神面前出了问题。我们在神面前属灵生活的光景要对,必须心一直不硬,一直软化才可以。怕东怕西固然是不该的,怕得罪神却是应该的。天不要怕,地也不要怕,就是要怕得罪神。要把我们的心对付到这样软,才可以。可惜有的弟兄姊妹,在许多事上都是软的,就是一提到神和神的旨意,就硬起来了,甚至说:“我就是这样,看神怎么办?”哦,这真是可怕!但也有的弟兄姊妹,对什么事都是硬的,可是一提到神和神的旨意,他就软了。这样才是一个心软的人。我们要求神使我们的心能这样软。 神怎样使我们的心软,怎样软化我们的心?有时是用祂的爱来感动我们,有时是用祂的管教来击打我们。神常是先用祂的爱来感动,若是爱感不动,就用祂的手借着环境来击打,直到我们的心软下来。我们的心一软下来,祂的生命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了。 第二,神是要我们的心清。心清就是心思专一的思念神,也是心情向着神纯一不杂,(参林后十一3,)只爱神要神,除神以外,别无爱慕,倾向,或想望。马太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必得见神。”所以心若不清,就不得看见神。只要我们的心思有一点思念在神之外的事物,或是我们的心情有一点爱慕在神之外的东西,我们的心就不清了,我们灵里的生命也就因此受了阻碍。所以我们必须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后二22,)作一个清心爱主要神的人,才能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自由运行。 第三,神是要我们的心爱。心爱就是心情爱神,要神,渴慕神,想望神,对神有爱情。在圣经中有一卷书,是专一说到圣徒对主的爱情的,就是旧约的雅歌。那里说我们一个圣徒,爱主该像一个女子恋慕她的良人一样,是一往情深,比死更强的。因为那卷书特别说到圣徒对主的爱情,所以也特别说出圣徒在主生命里的长进。到了新约,在约翰福音二十一章里,主曾三次问彼得说,“你爱我么?”也就是要带领他的心情能这样的爱主,叫他向着主作一个心爱的人。主所以这样作,乃是要彼得给祂的生命有机会在他里面运行长大,因为这事是那本讲论我们如何得着主作生命,并如何活在这生命里的约翰福音所记载的。我们的心若这样的向着主有爱情,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才能得到亨通,为所欲为。 第四,神是要我们的心安。心安就是良心无亏,没有定罪指责,是妥贴安稳的。良心在我们里面,乃是代表神来管理我们。我们的良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良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三20,)就更要责备我们了。因此我们必须把良心里一切的亏欠,定罪,和指责,都对付清楚,使“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三19。)我们这样心安了,神就能通过了,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才能继续运行。 我们的心若软了,清了,爱了,也安了,就正了。这样一颗正的心,才是生命之律的一个好配合,能让神的生命从我们里面自由的律出去。多少时候,我们的心向着神,好像挂着一个“此路不通”的牌子,叫神无法通行,也叫神的生命受了阻碍,而停滞在那里,不能从我们里面到外面,自由的运行并扩展。 这些话,虽然不是什么高言大智,却该叫我们像检查体格一样,把心里的一切光景,都细细的检查一番。我们必须要自问,到底我们的心志是不是拣选神?是不是折服,降服在神面前?或者还是强项的,悖逆的?也要查问我们的心思在神面前清洁不清洁?弯曲不弯曲?我们所想念的,所顾到的,是否单纯的是神自己?或是在神之外,还有一个人,一桩事,一件东西,是我们所系念的,而霸占了我们的心?再问我们的心情在神面前是否专一向着神?是否完全爱神要神?或是在神之外还有所爱好,有所倾向,有所恋慕?.还要问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是怎样?无亏么?安稳么?或是有定罪,有指责的?这些我们都要细细的查问过,细细的对付过,好使我们的心成为一个软的心,清的心,爱的心,安的心,也就是一个正的心。如果这样,我们灵里的生命定规有出路,生命的律也定规能从我们里面律出来。 所以我们的心对付到那里,神的生命就能运行到那里,神生命的律也就能律到那里。我们的心都检查过了,都对付好了,神生命的律就能从我们灵里,经过心而律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这样,我们全人的各部分,就都能显出这生命之律的功能,也就都能充满神生命的成分,而达到神人合一的荣耀目的。 我们看过了生命之律的所在,就知道这生命的律乃是运行在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但在实行的时候,生命的律要在我们的诸部分里自由运行,还需要我们履行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要爱神。约翰福音是专讲生命的,同时也着重的提到信和爱。信是把生命接受进来,爱是把生命流露出去。我们要得着生命,就必须信,我们要活出生命,就必须爱。只有信才能让生命进入,也只有爱才能让生命出去。所以爱乃是生命之律能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 圣经别处也是要我们尽心,尽魂,尽意,尽力的爱神。(可十二30,原文。)当我们爱神到这个地步,让我们对神的爱达到我们里面这许多部分里去的时候,神的生命就能在我们里面这许多部分里起了作用,而律起来了。这样,我们里面这些部分,也就渐渐变得像神了。 所以神乃是先把祂的生命种到我们里面,然后就用爱来打动我们的心情,叫我们的心爱祂,归向祂,而贴在祂身上。这样,我们里面的“帕子”就被除去了,(参看林后三16,)我们就能看见亮光,得着启示,而认识神和神的生命。又因我们既已尽心爱神,也就自然的肯顺服神,而与神合作。这样,就叫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得以自由运行,而把神生命中一切的丰富,都供应到我们全人的各部分。所以,我们对神的爱“尽”到那一部分,神生命的律就律到那一部分。我们的全人都爱神,神生命的律就运行到我们的全人,我们的全人里外就都变得像神,而充满了神生命的丰盛。 第二个条件就是要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我们在第七篇“灵的感觉与认识灵”里面曾说到,生命的律是属于感觉的,是会叫我们有感觉的。我们一重生,有了神的生命,这生命的律就定规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感觉。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顺服这生命之律的感觉,好让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自由的运行。 不过,这生命之律的感觉,在起头的时候,可能是较为微弱的,是较为稀少的。但只要我们肯顺服头一个较为微弱的感觉,以后的感觉就会跟着越来越强。我们就是要先从这最初微弱的感觉顺服起,一直继续的顺服下去。这样,生命的律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不息,直达到我们全人的诸部分里,而使我们里面的生命自然的向外扩展,并且也得以加深加高。 或有人问,我们顺服了头一个感觉,以后怎么办?我们的答复是这样:当我们还没有顺服头一个感觉之先,我们不要管以后怎样。因为神一次只给我们一个感觉,正如神一次只给我们一天一样。日子是一天一天的过,感觉也是一个一个的顺服。神给我们一个感觉,我们就顺服一个感觉。我们顺服了第一个感觉,神自然就会给我们第二个感觉。就如当神召亚伯拉罕出来的时候,神只把他头一步当作的事告诉了他,就是“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离开以后,他当作何事,当往何处,乃是神所“要指示”他的。(创十二1。)又如当主耶稣生下来,希律王要除灭祂的时候,神只告诉约瑟头一步该逃往埃及;以后第二步,也是要他等祂吩咐他。(太二13。) 这给我们看见,神一次只给我们一个感觉,是要我们步步仰望祂,时时倚靠祂而顺服祂。所以,生命之律的感觉,乃是生命树倚靠的原则,是叫我们倚靠神的,是叫我们一个感觉跟着一个感觉,倚靠着神来顺服的。不只是一次倚靠,乃是一直倚靠的。不像善恶树的原则,是向神独立的。所以我们每一个要凭生命之律而活着的人,都必须看重并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而继续的顺服下去。 生命的律有时也会给我们反面的感觉。就是当我们有什么行动是越过神的,是与神的生命不合的,这生命的律就叫我们感觉不安,不妥,有死的味道。这就是神在我们里面的“禁止”和“不许。”(徒十六6,7。)无论我们要作或正在作什么,我们里面一有了这样禁止和不许的感觉,就该停下来。我们若能这样顺服里面生命之律的感觉而行而止,这生命的律就能在我们里面运行无阻,我们里面的生命也就能一直长进,一直扩大。所以顺服生命之律的感觉─尤其是第一个感觉─也是让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一个紧要条件。使徒在腓立比二章所以要我们恐惧战兢的顺服,就是为着神在我们里面有运行。(12,13。)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需要我们以顺服来配合,所以我们的顺服就成了神运行的条件。 我们看见爱和顺服,乃是生命之律运行的两个条件,也是我们对生命之律当负的两项责任。我们能爱了,也肯顺服了,生命的律就能自然的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面运行,而显出它自然的功用来。 生命之律的功用有两种。一种是除去,或说杀死;一种是加进,或说供应。除去,是除去我们里面不该有的;加进,是加进我们里面所该有的。除去的,是我们里面亚当的成分;加进的,是圣灵里面基督的成分。除去的,是旧的;加进的,是新的。除去的,是死的;加进的,是活的。当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就有这两种的功用显在我们里面,一种是逐渐除去我们旧造的一切,一种是逐渐加进神新造的一切,因此我们里面的生命就逐渐长大了。 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所以会有这两种功用,乃是因为这律所出于的生命里面有两种特别的成分,一种是死的成分,一种是生的成分。死的成分,就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那个奥妙的死,那个包罗万有,并结束万有的死。生的成分,就是主耶稣的复活,也就是主复活大能的生命,所以也可称作复活的成分。 因着生命的律里那个除去的功用,乃是出自生命里主这个包罗万有之死的成分,所以主这个死当初在十字架上怎样除去了神在人身上一切的难处,今天也照样借着生命之律的运行,执行在我们里面,把我们里面罪的成分,世界的成分,肉体的成分,血气的成分,情欲的成分,旧造的成分,天然的成分,这一切与神合不来,在神之外的东西,都一一的杀死并除去。又因着生命的律里那个加进的功用,乃是出于生命里主这个复活的成分,所以主这个复活当初怎样是把人带到神的里面,叫人有分于神自己的一切,今天也照样借着生命之律的运行,实施在我们里面,而把神的大能,神的圣洁,神的爱心,神的忍耐,和神一切的成分,也就是新造的成分,都实际的加进,供应到我们里面,叫我们里面满有神本性一切的丰盛。 这就像我们吃进的药,有的里面也是含有两种成分,就是杀菌和补养的成分。杀菌的成分有一个功用,能除去我们所不该有的病症;补养的成分也有一个功用,能供应我们所需要的生活素。这又像我们身体里的血液,里面也是含有两种成分,一种是白血球,一种是红血球。白血球有一个功用,能消杀病菌;红血球也有一个功用,能供应营养。当血液在我们里面循环流通的时候,白血球就把侵入我们身体里的病菌都消杀净尽,红血球也就把我们身体所需要的营养,供应到我们全身的各部分。照样,当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也就是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神的生命里面所含有死和生的两个成分,也就在我们里面有所消杀,也有所供应,就是消杀我们属灵的病菌,就如世界,肉体等等,而供应我们属灵的营养,就是神自己一切的丰盛。 所以我们该看见,在这里有一条追求生命长进的正路。就是我们一得救,有了神的生命,神生命的律就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感觉。我们若要追求生命的长进,就得爱神,并顺着这些感觉而对付良心,也对付心情,心思,和心志。我们这样一对付,神在我们灵里的生命就会不断的叫我们有感觉。我们顺服了这些感觉,生命的律就在我们里面律出它的两种功用,一面除去神之外的,一面加进神自己的。这样,就使我们在神的生命里渐渐长大成熟起来。这是非常实际,非常具体的经历。我们所说生命的路就在这里! 生命的律不只有以上所说的两种功用,并且也有大能。我们在前面曾说过,旧约的律法是写在人外面的律法,是死的律法,是字句的律法,只向人有要求,而没有能力供应人,叫人能答应它的要求,所以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且是“一无所成。”(来七19。)但新约的律法,是写在我们里面的律法,是活的律法,是生命的律法,这生命是神那“不能毁坏的生命,”是有“大能”的。(来七16。)所以出于这生命的律法,也是有大能的,能使我们凡事都能。 在这里我们要看见,生命之律的大能,就是它所出于的神生命的大能。就是这个大能,曾经叫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而升到天上,远超过一切。也就是这个大能,要天天在我们里面律我们,而且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弗一20,三20。)以下几件事,都是这个大能在我们身上所能作的。 第一,这个大能能叫我们的心倾向神。当我们说到生命的律和心的关系时,虽然曾说到生命的律会受心的阻碍,我们的心若不倾向神,神的生命就不能通过了;但感谢神!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并不停在这里,仍是要在我们里面一直运行,运行到一地步,就能把我们不倾向神的心,运行到倾向神。箴言二十一章一节说,人的心在神的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因此我们就可以求神“倾向我的心向着见证,而不向着利益。”(诗一一九36,原文。)当我们肯这样求的时候,神生命之律的大能,就能很自然的把我们的心转过来,叫我们的心完全倾向神。 第二,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顺服神。当我们说到生命之律的条件时,也曾说过,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是需要我们用顺服来配合的。但多少时候,我们不只不能顺服,也不要顺服。这时,神生命之律的大能,也足能对付我们的情形,而使我们能顺服。 我们得救,有了神生命的人,虽然有时也会退后,有时心也会变硬,而不能顺服神了,但神怜悯我们,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仍不停止它律的工作,而凭着它生命的大能,律到我们的心情里,再律到我们的心志里,律来律去,就使我们又能顺服祂了。 腓立比二章十三节说,我们心志中在神面前的故事,也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所以我们心志中的顺服,都是神生命之律的大能在我们里面运行出来的。这能叫我们不顺服的心志转来顺服神。 曾有一位姊妹,有一次她实在感觉顺服不来了。不但心思受搅扰,良心也受控告。她就求神的拯救。当她这样呼求的时候,神就给她看见腓立比二章十三节的亮光,她就知道神能运行到使她顺服,所以她就喜乐而安息了。 第三,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行出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来。(弗二10。)这善乃是出于神的,乃是从神的生命流露出来的,所以行出这善来,就是活出神来。这远超过那出于人的善,是人的生命绝对活不出来的。但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用它的大能律我们,就叫我们能行出这样超凡的善来。 第四,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尽心竭力的为主作工。使徒保罗说,他之所以能比众使徒格外劳苦,原不是他自己,乃是神所赐他的恩,也就是神的生命之恩,与他同在。(林前十五10。)他也说,他能尽心竭力的劳苦,乃是照着神在他里面运行的大能。(西一28,29。)这“大能,”也可译作“炸力。”这就是说,他的工作,不是靠他自己的魄力,乃是靠那住在他里面之神生命的炸力。就是历世历代为主使用的人,他们在主的工作上一直艰辛,一直劳苦,也都不是出于他们个人的努力,乃是因着他们爱神,倾向神,就让神的生命在他们里面运行,在他们里面律,而从他们里面律出一个活动,炸出一个工作来。这个律出来的活动,炸出来的工作,才是出于神生命大能的工作。当神这生命的大能在人里面律人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还能安坐不动。每一个让神大能生命的律在他里面运行的人,定规要竭力作工,就是任何劳苦,甚至拼上性命,也是在所不顾的。 胜利后不久,有一次我们到几个地方教会去作工,相当蒙祝福,有果效。等我们回到上海,有一位前面同工的弟兄就对我说,“弟兄,我们是‘生事者’(Trouble Makers),我们在别处教会生过事了,现在又到上海教会来生事。”这虽似乎是一句幽默话,但认真说来,每一个活在神的生命里,而让神生命的律运行的人,都必定是一个“生事者。”这是因为在他们里面神的生命是个无穷大能的生命,是个积极推动的生命,是个最有炸力的生命。什么时候这生命在他们里面一有运行,一有律的工作,他们里面就要爆炸,他们外面也就要作出有炸力的工作,结果他们也就自然的是一个生事者了。反之,什么时候一个人在主的工作上没有振作,或把主的工作作得无声无臭,那不要问,定规是他里面的生命受了限制,生命的律也运行不通了。 如果人不误会我,我也能作见证说,多少时候我不敢花时间去祷告。我只要每天祷告半小时,这生命的轮子就转起来,这生命的律也就律起来,那个动力也就在我里面催促,叫人受不了,非去作工不可,就是死在那里也要去作,不作就痛苫,作了才痛快。哦,工作的动力就是在这里! 第五,这个大能还能叫我们有活而新鲜的事奉。旧约的事奉,是凭着字句的,是陈旧的,所以是死的,也是叫人死的。新约的事奉,是凭着灵的,是新鲜的,所以是活的,也是叫人活的。旧约的事奉,不过是照着外面一条一条死的规条而有的活动,所以不能叫人得到生命的供应。新约的事奉乃是灵里生命的律律出来的结果,是出于生命的,所以能给人生命,而叫人得到活的供应。就如我们在聚会里活动,若是我们里面生命的律是转的,就是说几句话,作一点见证,甚至报告一件事,也是活的,也能叫人得着生命的供应。 我们能承当新约的执事,而有这活的事奉,并不是凭着我们自己的能干,口才,或学问,乃是凭着神的灵,(林后三5,6,)而照着神“恩典的恩赐。”(弗三7,原文。)这恩赐不是指着神奇的恩赐,就如方言,异象,医病,赶鬼等等;乃是指着恩典的恩赐;就是照神运行的大能赐给我们的,也就是因神白白赐给我们的生命,其中的大能一直在我们里面运行,而使我们得着的。所以使徒保罗说,这恩典的恩赐能叫他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以及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都传扬出去,叫众人明白。哦!这是一个何等大的恩赐!而这么大的恩赐,乃是照神生命之律运行的大能所赐给他的。所以我们因着神这生命之律运行的大能,所得着这恩典的恩赐,足能叫我们对神有活而新鲜的事奉。 当我们让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一圈一圈的运行得通,而不给它阻碍的时候,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就能扩展到一个地步,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加四19。)基督这样渐渐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就渐渐“变成祂的形状,”(林后三18,)而有“神儿子的模样,”(罗八29,)以至完全“像祂。”(约壹三2。)这个就是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那个荣耀的结果。 什么叫“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要用一个浅显的比方来说。一个鸡蛋里,有鸡的生命。但是,在孵小鸡的时期中,起头若干日,如果用电灯把那个鸡蛋透视一下,还看不出那一部分是头,那一部分是脚。等到孵的日子快满,里面的小鸡将要破壳而出的时候,如果再用电灯透视的话,就要看见,在壳的里面,鸡的形状都完备了,这就叫作鸡成形在鸡蛋里面。照样,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也就是基督的形状完备在我们里面。当我们因着生而得着基督生命的时候,不过是基督诞生在我们里面,那只是生机的完全,还不是形状的完备。乃是以后因这生命的律一再的在我们里面诸部分里运行,这生命的成分也就在我们诸部分里一再的加多,基督也就在我们里面一再的增长,直到祂的生命完全成形在我们里面。 当基督在我们里面渐渐成形的时候,我们这个人也就渐渐变化。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有多少,我们变化也就有多少。基督的成形,和我们的变化,可以说是里表两面,同时并进的。基督的成形,如何是基督的成分在我们诸部分里,从里到外一再加多;我们的变化,也如何是在这诸部分里,从里到外渐渐变得与基督相似。所以变化的过程,乃是从灵到悟性(也就是到魂里),再到行为(也就是到身外)。当我们的灵因着重生而被点活过来,就先更新而变化,(这在前面讲新灵时已说过,)以后再因着生命之律的运行,魂里的悟性也就更新而变化,再后因着神生命之光的光照,我们就认识自己,拒绝自己,靠着圣灵治死自己,杀死自己,而只让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活出来。这样,我们就在属灵的经历中,越过越在行为上脱去旧人,而穿上新人,因此,我们身外的行为也就渐渐更新而变化了。所以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可说是我们本质的变化而像主;而我们这样从灵经过悟性,直到行为的变化,可说是我们形状的变化而像主。这些变化的结果,总是叫我们与主耶稣相似,也就是与主那得荣耀的人性相似。正如罗马八章二十九节所说,“与神儿子的形像同形质。”(原文。)这意思就是如同从神儿子那个模型里模成的。所以变化是过程,与主相似,或说与主同形质,是那完成的结果。这就是主在我们身上所作那“荣上加荣”的工作。我们真要赞美主! 我们还要知道,变化的目标,不只是叫我们与主相似,或说与主同形质,更是要我们完全“像祂。”这就是罗马八章二十三节所说我们的“身体得赎。”当主再来,向我们显现的时候,祂要“按着那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1,)叫我们不只灵里的本质像祂,也不只魂里和行为上的形状像祂,并且甚至连身体也完全像祂,是荣耀的,是永不朽坏,永不衰残的。这乃是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最终结果。是何等奇妙!何等荣耀!所以我们凡有这指望的,就要纯洁自己,像主纯洁一样。(约壹三3,原文。)我们要借着神生命的光认识自己,和在神之外的一切,而天天对付我们的罪恶,世界,肉体,和旧造的一切,使自己纯洁不杂,好叫神早日达到祂荣耀的目标,我们也得早日与主一同享受荣耀! 神在希伯来八章十节说过“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之后,接着就说,“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给我们看见,神所以把祂生命的律放在我们里面,乃是要在这生命的律里来作我们的神,也要我们在这生命的律里作祂的子民。这说出了神的心意,也说出了神的目的,乃是一件极其重大的事,所以我们不能不把它看一下。 神创造人是为着什么?魔鬼窃取人又是为着什么?这些问题,在圣经起头的时候,并没有明言告诉我们。乃是等到神在西乃山上颁布十条诫命的时候,在那头三条诫命里才把神在人身上的心意明白的说出来了。那就是祂要在人身上作神。以后等到魔鬼在旷野里试探主耶稣,要主耶稣拜他的时候,才把魔鬼窃取人的心意揭露出来,就是他要篡夺神的地位,而要人以他为神而拜他。这就给我们清楚的知道,魔鬼和神的争执,乃是在于得在人身上作神而得着人的敬拜。但只有神是神,只有祂配作人的神而得着人的敬拜。祂在旧约时代,曾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在新约时代,祂又借着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间,表明了祂是神。以后祂又借着圣灵住在教会里,而在教会中作人的神。将来祂还要在国度时代,作以色列全家的神;更要在新天新地里,永远住在人中间,作人永远的神。 神不只要作人的神,更要作人的父;不只要人以祂为神,更要人得着祂的生命。祂是要作人的父,而作人的神,好使祂在祂的生命里作人的神。人有了祂的生命,作了祂的儿子,才真能认识祂是神,才真能让祂作神。 主耶稣在复活日的早晨,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二十17。)主这话是先说到父,后说到神,意思就是说,神作我们的父,才能作我们的神。并且主耶稣在祂末了一个晚上的祷告中,也明显的说出,我们有了神永远的生命,才能认识祂这位独一的真神。(约十七3。)所以我们必须在生命中经历神作父,才能认识神是神。我们越让父的生命在里面运行,才越敬拜事奉这位荣耀的神!神所以作我们的父,就是要在祂这父的生命里,作我们的神,也就是要在祂生命的运行里来作我们的神, 神作我们的父,是因我们有了祂的生命。祂的生命既进到我们里面,也就把祂这生命的律,带到我们里面。当这律运行的时候,就把神的自己从我们身上律出来。所以神就是要在这个生命的律里来作我们的神。 我们要知道,今天神作我们的神,不是客观的,不是高高在上的,在我们身外的,乃是在我们里面,在祂的生命里来作我们的神,也就是当祂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的时候,祂就在祂这生命的律里,作了我们的神。 像回教的人,他们的确是敬拜天上的神;像犹太教的人,他们更是敬拜天上的神;但他们只是敬拜一位客观的神,一位高高在上的神,并没有让神在他们里面作他们的神。就是今日基督教里的人,有很多敬拜神,也只是敬拜一位客观的,高高在上的神。他们不过是照着外面一些字句的教训或规条,而敬拜一位在他们身外的神,并没有让神在他们里面的生命里作他们一位活的神。但是,弟兄姊妹!我们要清楚,我们敬拜神,让神作我们的神,不该是照着字句的道理或条例,乃该是在神的生命里,也就是在神生命的律里面。这律就是神的生命所显出的功能。当神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的时候,也就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的时候,神就在这律里,也就是在祂这运行里,来作我们的神。 我们今天事奉神,必须在这生命的律里,必须在神这运行里事奉神。我们什么时候让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让祂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我们的事奉就是生命的事奉,就是属灵的事奉,也就是活的事奉。我们这样让神在祂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我们所敬拜的,才不是一位道理的神,想像的神,才是一位活的神,实际的神,摸得着的神。在我们生命的经历里,在我们日常的生活里,在我们工作的行动里,实在是有一位活的,摸得着的,碰得见的神,来作我们的神。祂不是在信仰上作我们的神,也不是在规条中作我们的神,乃是在一个活的生命的律里,一个活的生命的功用里,作我们的神。 不过有时因着我们的心有了毛病,不爱祂了,也不让祂生命的律律我们了,那时,我们虽然有神,但神就变作道理的,就变作信仰的。当我们再恢复和祂中间当初的爱,再让祂在我们里面,用祂生命的轮子旋转律我们的时候,祂生命轮子的功用就又显出来,祂生命的律也就再在我们里面一直作它旋转律我们的工作,这时,祂就又实际的作了我们的神,不再是一个名称,也不再是一个道理,乃是一位活的神。 所以,我们必须把自己摆在神的手中,让神生命的律来律我们,才能实际的得着神作我们的神。我们什么时候不让这生命的律来律我们,神就不能作我们的神,我们也就不能作祂的子民。要祂实实际际的作我们的神,要我们实实际际的作祂的子民,就必须让祂这生命的律来律我们,而让祂在祂生命的律里来作我们的神。 为什么神必须在祂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我们也必须在祂生命的律里作祂的子民?因为我们和神之间的关系必须是活的。当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律我们的时候,祂生命的律,就把祂带给我们,也把我们带给祂。就是在祂这生命之律的运行里,我们才能得着祂,祂也才能得着我们。什么时候祂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不律了,祂作我们的神,和我们作祂的子民,那活的关系,也就停了。所以我们必须让神生命的律来律我们,才能得着神活现的作我们的神,我们也才能活现的作祂的子民。 因此我们可以清楚看见,神在旧约时代作人的神,和神在新约时代作人的神,是有极大的不同的。在旧约的时候,神是在祂高高的宝座上,照着律法的规条,作以色列人的神,也要以色列人照着那些规条,作祂的子民。所以他们只要遵守那些规条,在祂面前就没有问题了。但到了新约,神是进到我们里面,作了我们的生命,而在这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也要我们在这生命的律里作祂的子民。所以我们必须凭这生命的律活着才可以。 我们把关于生命的律各方面的要点都看过了,就知道生命的律对于我们属灵生命的经历,是何等的重要!所以对于本题所说的各项要点,我们都必须清楚认识,彻底了解,我们才能在生命上有真实的经历。因此我们就不惮烦絮的,再把这些要点概括的说一下,好使我们有一个深刻的印象。 当我们得着重生的时候,就得着神的生命。这时我们里面虽有了神的生命,但这生命在我们里面,不过只是生机的完全,还没有长大成熟的完全。这就需要我们再让这生命的大能在我们里面一直不断的运行,以达到它这长大成熟的完全目标。这生命的运行,是出于这生命的自然功能和特性,也就是出于这生命的律。 这生命的律要从我们里面把这生命的内容律出来,必须经过我们的心,所以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就需要我们的心来合作。我们的心一合作,这生命的律就有机会在我们里面自由的律我们。结果,就使我们里面有感觉。我们有了感觉,就该靠这生命的大能去顺服。我们这样顺服,就叫这律再有机会来律我们,而再带给我们感觉,使我们再有顺服。顺服越多,给它运行的机会也就越多。这样互为因果的一直在我们里面循环,结果就把这生命里面那死和复活两种成分的功用,不断的显出来。死的功用就除去我们里面一切不该有的;复活的功用就加进神生命的一切。并且这个律的运行,与这死和复活的两种功用,又是满有大能的使我们答应神那无限量的要求,而活出神生命的一切。这样就叫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渐渐长大而成熟了。 同时,当这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一直律我们的时候,我们向着神,顺服神,事奉神,都是自然而容易的,也都是活泼而新鲜的。就在这一个活的律里面,神作了我们活的神,我们也作了祂活的子民。可说我们和神的关系都是在这生命的律里面。这真是值得我们看重的! (此篇请参看更美之约第七章。)第十篇 生命的律
壹 圣经的根据
贰 生命之律的来源─重生
一 人的被造
二 人的堕落
三 神的救法
叁 生命之律的意义
肆 生命之律的所在
一 生命之律运行的所在
二 诸部分与诸律法
三 心与生命之律的关系
1 心是生命的进出口
2 心是生命的一个开关
3 心能阻碍生命的运行
4 怎样对付心
伍 生命之律的条件
一 爱神
二 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
陆 生命之律的功用
柒 生命之律的大能
一 能叫我们的心倾向神
二 能叫我们顺服神
三 能叫我们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
四 能叫我们尽心竭力作工
五 能叫我们有活而新鲜的事奉
捌 生命之律的结果
玖 神要在生命的律里作神
一 神要作人的神
二 神要作父而作神
三 神要在生命的律里作神
拾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