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上所看过的,都是灵命第一层,就是“在基督里”的经历。现在我们要接着来看灵命第二层,就是“住在基督里”的经历。 “住在基督里”和“在基督里”是不同的。这两句话,虽然都是说到我们和基督生命的关系,但所指明的事是有分别的。“在基督里”,是指着我们有分并联合于基督的事实说的。“住在基督里”,是指着我们与基督相交,并享受基督的经历说的。 我们原是在亚当里,有分于亚当的。我们一接受主作救主,神就把我们从亚当里,迁到基督里,从此我们就是在基督里,有分于基督,而与基督联合的了。这就是我们生命经历的第一层,所以我们就称这一层作“在基督里”的一层。等我们得救以后,因着主爱的吸引,更要追求主,而有了奉献和各种的对付,我们就进入生命经历的第二层,开始实际的住在基督里,与基督相交,并享受基督,经历基督了。所以我们就把这第二层,称作“住在基督里”的一层。 有人把第一层称作“得救层”,把第二层称作“复兴层”。意思就是说,人在第一层,不过是仅仅得着主的救恩,蒙了圣灵的重生而已,至于别的生命经历,在他身上还是极其微弱模糊,所以这一层只能称作“得救层”。到了第二层,人受到主爱的激励,就复兴起来,爱慕主,追求主,也就渐渐有了重生以后的各种生命经历了,所以这一层就称作“复兴层”。 我们将基督徒初期的生命经历,这样分作两层来说,乃是不得已的。按真理说,这两层是不该分,也是不能分的。我们若就着“在基督里”,和“住在基督里”,这分法来说,人一蒙拯救迁到基督里,就应该是住在基督里了。我们一有分于基督,联合于基督,有了在基督里的这个事实,就应该与基督相交,享受基督,而有住在基督里的经历。没有一个人迁到一间房子里,而不就住在那间房子里,并享用那间房子的。照样,人一在基督里,就该住在基督里,这两件事是紧接相连,几乎是同时发生的。所以“在基督里”和“住在基督里”只能算是一层。“住在基督里”才是第一层,“在基督里”不过是这第一层的开端而已。 我们若就着“得救层”与“复兴层”的分法来看,情形也是这样。得救层里的“重生”,按理也就是“复兴”。人原是活在神面前的,因着犯罪就死在罪中,也就是倒在罪中。现在因着主的拯救,就与主同活,也与主同起了。这就是重生,也就是复兴。所以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就该是一个复兴的人。如果一个人得救而不复兴,那就不能算是正常的,因为得救的中心,既是重生,也就是复兴。只有不够水准的得救,才没有复兴的情形;够水准的得救,不只是重生,也都是复兴。因此得救层,就是复兴层,也是不该分作两层的。 所以认真说,所说的灵命四层,实在只有三层,头两层只能算作一层。但许多人虽然得救了,却没有复兴的味道;虽然事实是在基督里了,却没有住在基督里的实际经历;还必须再蒙主的怜悯,得着主的吸引,起来爱主,追求主,跟从主,才显出复兴的光景,而开始享受基督,经历基督。因此,我们也就把基督徒起头这一段的生命经历,分作两层来说。第二层—住在基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