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本段系李常受弟兄于一九七〇年十月十八日至十一月十四日,在香港所释放的信息,由录音记录辅以魏光禧弟兄的笔记编辑而成。 第一章 保守身体的一 不结党,不与人对立 在香港,虽然有一班弟兄姊妹持异议,而在召会中制造纷扰,并带进一些不太妥当的行动,这自有主评定,但我们绝不该把他们看作仇敌,还得认定他们是弟兄姊妹。无论他们作得何等不妥,我们都不要有对立的行为,更不要藐视他们,只要好好为他们祷告。见面的时候,要亲热的像弟兄姊妹。虽然有些人在背后鼓动这些纷乱的事,但我们要相信大部分的弟兄姊妹确实是不清楚,不过是受人影响。我们千万不要有对立的态度,他们还是可亲可爱的,我们要求主保守这个一。同时,我们绝不可以有结党的行为,不能说我们是第几分家的人,他们是别分家的人;这些都是主所不喜欢的。再者,我们也不能有结党的态度,更不要有结党的灵;我们乃是在一个身体里,一同作肢体。 认识真理,为真理争辩 我们站在主面前,是负一个真理的责任,打真理的仗,不是要和人吵架,乃是要把真理陈明出来。我们不能听一方面的话,乃要听几方面的话,然后根据真理,把几方面都看一看。如同我们看一个人的头,不仅看前面,还要看后面,看左右。绝不要单听一方的话,就断定那是异端或不是,这么作是太不妥当的。真理并不这么简单,尤其是关乎主耶稣,祂是太奥妙了。祂是神又是人,是创造的主,又是受造的首生者,祂并不简单。在真理上,我们应该要争辩,因为真理是越辩越明。然而这不是说,我们与人就相恨,相对立了。我们要为真理争辩,但是我们还得去爱人,接纳人。 千万不要盲目的跟随人的说法,也不要轻易的定罪什么人。我们要研究真理,把主的话读了再读,好叫我们能得窥全豹,看见全部的面貌,能真正认识真理。至于有些人,他们虽有不妥的行为,但他们还是弟兄姊妹,我们仍要爱他们,一点不可以歧视他们,而有对立的行为。我们不该随意批评,更不该凭血气行事,凡事都要在灵中,蒙主的保守,叫召会得着益处。 一九七〇年十月十八日讲于香港 第二章 面对风波的正确态度(一) 为召会祷告 面对香港召会所遭遇的风波与难处,首先,我们应当严肃看待这个局面,在主面前接受负担,好好为召会祷告。求主保守祂的召会,保守弟兄姊妹里面清楚,为什么在香港有这么多基督教团体,还需要我们在这里有这样的聚集。如果不是为着召会的合一,我们的确不需要另有一个聚集,只要加入那些已经存在的基督教团体就可以了。然而,因着我们清楚召会的立场,也清楚召会的道路,所以我们才聚在一起,作召会合一的见证。 不能不闻不问 其次,弟兄姊妹不应该取不闻不问的态度,觉得风波的事只要由负责弟兄们处理卽可,众人都不必过问。若是我们取这个态度,召会就难以往前。召会乃是众圣徒的召会,(参林前十四34,)就好像一个大家庭。若是家里发生了难处,家中的人都取不闻不问的态度,这个家就无以为继了。可能有些人认为,没有办法清楚谁对、谁错,可能两方面都有错,有的错得轻,有的错得重,就让他们去错罢,等事情过了再说。这样的态度并不对,因为召会乃是众弟兄姊妹的,每一个人都是召会的一分子,大家应该取负责的态度。 回到灵里慎思明辨,不动血气不结党 第三,我们大家都得关心,但不要动血气,以致结党相争,乃要回到灵里。虽然有些人是不闻不问,但另有些人则是问得不当,一过问,里面的血气就出来,以致落入结党相争的情形。在召会里,任何拉人、搞党派、彼此攻击、毁谤的事,都是动肉体、动血气,是不该有的。这样的事,不要说在召会中不合宜,就是在社会中也不妥当。何况召会不是社会,召会乃是在灵里的事。所以,我们众人都必须回到灵里,摸召会实在的光景。不要在肉体里起争执,也不要仅在心思里和人讲论,乃要在灵里慎思明辨;惟有那灵能参透万事。(二10。) 有些异议者定罪我讲异端,这在召会中引起了相当的辩论;这样争辩、讲理由,只会造成分门结党。我们若仅仅这样和人辩论,灵里就还是不清楚。因此,若有人要学习在召会中负责,就应该回到主面前,求问主:“主阿,这是你的召会,现在出了这个难处,我该怎样负责、怎样分辨?”相信你一回到灵里,就会清楚,这并不是异端不异端的问题,乃是有人另有存心,要破坏召会。你们若是回到灵里,就能够清楚明辨了。所以,要回到灵里,不要在外面批评争论。回到灵里,就是活在主面前,就会受主引导,而不需要玩政治,也不需要论是非。只要在主面前求问:“现在召会有难处了,求主光照,召会的难处在哪里?”你们若这样活在主面前,活在灵里,和人一同祷告,就不会在肉体或心思里辩论,而会在灵里有清楚的看见。你们就会更多在灵里为召会的难处祷告,求主拯救祂的召会。 对统治召会说法的辩正 目前召会中有拉人、结党的情形,这令人感到非常悲戚。在召会中,不应该有这样的情形。我看见异议者攻击我的文章,说我统治各地召会;这根本是莫须有的罪名。久居香港的人都知道,二十年前,倪柝声弟兄打电报找我来,要我带领香港召会,安排长老和执事,把事奉建立起来。然而,这里的长老同工今天都可以见证,他们没有接到我一封信,是要支配、吩咐他们香港召会该如何作。我从来没有过问、支配香港召会一分钱,也没有写过任何信函干涉香港召会的行政。异议者说我支配、统治这里的召会,实在是谎言。 今天,不只基督徒在召会中说话要向主负责,就是在社会里说话也要有事实的根据,要对得起社会。当我们指责某人时,必须是为着社会的益处,说话要有凭有据。那些异议者说,我是在建立个人的极权,以工作体系控制各地聚会。他们说,我首先将所有同工组织成一个工作体系,工人和经济都受我这个总工头统一支配。其次,在工作行动上,不再注意个人的引导(指受圣灵的引导),要放下个人的引导,接受身体的引导,接受带头人的感觉。第三,将各地聚会放在工作体系的严格控制下,使各地聚会变质成为宗派。这话不只是责备我一个人,而是连全球的同工、长老和众召会都一并指责了。这样的话实在是信口雌黄。所以,圣徒们若是听到这样的话,绝对不要落在辩论之中;许多事情是无法辩论的,乃要回到灵里求问主,慎思明辨。 在这里长久服事而受到异议者影响的巴姊妹(E. Fischbacher),从前在上海曾参加上海召会的聚会。一九五五年,她有负担到远东来,就写信和我交通,后来到了远东,与我们很同心。到了一九五九年,她写了一封公开信函说,她对召会的立场认识清楚了。然后在一九六一年三、四月间,她来到台湾,在同工聚会中公开的说,她已往只接受召会的权柄,还没有正式接受工作的权柄。所以,她希望这次到远东来,能把自己交出来,接受这分工作的权柄。当时台北的长老问我,是不是要为她按手?我就告诉巴姊妹,我们不在乎外面的仪式,相信她也了解我的意思。 后来,一九六一年七、八月间,马尼拉发生了反对与分裂的事。这事爆发之后,香港也有人开始有异议,连巴姊妹也受到影响。一九六二年,有位美国姊妹来香港见巴姊妹。巴姊妹告诉她,在旧约中,当神废弃扫罗作王时,约拿单因为不肯离开扫罗,就因此丧命。她的意思是说,神已经废弃李常受了,最好不要再跟从他,免得像约拿单跟随扫罗而遭遇死亡。这位姊妹回到美国,就把这事告诉我。然后,在一九六四年,一位同工到香港,向他们见证,主怎样借着我在美国兴起了工作。因此,巴姊妹写了两封信给我,头一封信是向我道歉,第二封信更加郑重道歉,并承认我是神在香港工作上的权柄。 我接到她这两封信,并没有覆信,因为我并没有意思带领香港的工作。后来,我到香港见了巴姊妹,就对她说,“你的两封信我都收到了,请原谅我没有回信。因为我一点也没有负担带领香港的工作。我觉得主是把台湾和美国托付给我,并没有把香港托付我,所以我没有意思接受香港这地工作的权柄。”异议者说我要作总工头,并非事实。 异议者还说,李弟兄希望自己的工作自己作,不要别人过问。对于这点,我部分承认,部分否认。凡是与我同心的同工,我当然让他作,但是与我不同心的,我何必让他作?当一九四九年,倪弟兄派我到台湾开工时,曾希望这位有异议的弟兄,到台湾帮助工作。但是他到台湾走了一遍,就说,他不要到台湾。我靠着主的恩典,在台湾作工。因着主的祝福,台湾虽小,工作却在那里开展了。接着,主又开了日本的工作,甚至开了美国的工作。因着主的怜悯,主确实是把这些工作托在我手里。与我同心的人,我巴望他们都去作工;但与我不同心的人,我绝对拒于门外。这是我的错么?是主的恩典,借着我的手开的工。那位异议者自己不去开工,别人开了工,他又有异议,又要反对,这叫别人怎么把工作交给他? 一九六四年,有人要把在香港印制的一分日历推广到美国旧金山召会,但因里面有些文字是反对召会的立场,所以遭到旧金山负责弟兄们的拒绝。后来,这位有异议的弟兄来到旧金山,那里的负责弟兄不愿接受他讲道,他就认为弟兄们是受到我的控制。其实我并没有这么作,旧金山召会的弟兄们都可以为此作见证。旧金山召会走召会的路,又站住召会合一的立场,而这位弟兄写了一些反对召会立场的文字,还盼望人家让他讲道,这合乎情理么? 之后,他到一位圣徒家中爱筵,主人客气的请他说些话。他告诉在场的圣徒,不要接受二手货,要得着头手货,就是直接从主得着亮光和启示。他的意思是叫圣徒不要听我讲,因为听我讲就是接受二手货。在场有位旧金山的负责弟兄听了这话,就清楚这话是在反对我。爱筵结束后,这位负责弟兄送他上飞机,就告诉他:“我们在这里都还很幼嫩,不懂什么叫二手货、头手货,我们只知道跟随李弟兄,因为是李弟兄一手把我们建造起来的。他叫我们怎么作,我们就怎么作。”因为这样,那位有异议的弟兄就说我控制召会。 以工作的果子断定工人 之前,这位有异议的弟兄,曾邀请在台湾制造分裂的人来香港讲道。长老们劝阻他,他却仍然执意如此,长老们也就没有再拦阻。这一次长老们请我来讲道,他就带着人百般拦阻,说李弟兄变了,讲异端了。 主耶稣曾说,“没有好树结坏果子,也没有坏树结好果子。每一棵树都是凭自己的果子认出来的。”(路六43~44。)看工作的果子,就可以知道树;果子就是工作的果效。我工作十几年,到那里工作都有开展。现在美国有许多读过神学的牧师、或是有经历有学问的人,都愿意跟随这条路。美国是一个先进的基督教国家,如果我讲异端,他们怎么会跟随? 然而,这位异议者工作的果子在哪里?十年前,香港召会的人数绝对比今天多。香港有四百万人口聚居,作工其实非常容易,得着二、三万人并不是一件难事。一九五四年,我曾来到这里,在第一家聚会,不只楼上楼下,连外面的院子都座无虚席。十六年后,这里的聚会人数最多就是一千八百人。我真是盼望弟兄姊妹能平心静气的回到灵里,因为在灵里就能清楚明辨,不会因着一些咬文嚼字、强辞夺理的说法,而受到影响。 今天,有什么地方的工作,是那些异议者开辟的?香港这里的祝福,可说是建立在三层梯子上。第一层,是魏光禧弟兄在一九三七年,奉主差遣来开的工;第二层,是倪柝声弟兄在一九五〇年带来的复兴;第三层,是倪弟兄在一九五〇年带进复兴后,要我来安排,把长老和执事的事奉建立起来,并且这样的事奉甚至还一直持续到今天。借着这三层工作,这位有异议的弟兄才能在香港有这样的地位与局面。而他现在竟然抹煞别人所有的努力和工作,要把其他人都赶走。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他是要打倒别人,高擡自己。我们当中的同工,无论国内外都是同作一个工,走一条路,建立一个召会,而他乃是要另走一条路,这是很清楚的。所以,我请求弟兄姊妹要回到灵里,认识树要看果子。工人最明显的果子,就是工作的果效。若是我讲异端,能把日本的工作打开,也把美国的工作打开么? 其实,我并不需要到香港为自己辩护。我在美国的工作行程已经排满,但香港的长老们一再来电告诉我,香港现在是生死关头,要我无论如何都得把美国的工作暂时放下;我只好取消美国数地的行程。我本来也要去日本东京、富山、大阪工作几天,现在都被迫取消了,主的工作受到莫大的亏损。我来到香港,却被人批评、诋毁讲异端。主是鉴察人心的神,求主用宝血遮盖我,我没有一点意思为自己辩护,我只是说出事实,揭开谵诈者的详情。 我爱主,爱主的话语,天天释放主的话语,并且主也借着我打开了日本和美国的门。异议者却说我讲异端,还用各种话欺骗圣徒,引起神儿女间的结党相争,甚至还派人霸占会所。请问,这样的行为会是出于主的么?所以,盼望弟兄姊妹都能接受负担,不要袖手旁观,不闻不问,应该积极的认识神的旨意,和弟兄姊妹交通,一同祷告,并且去探望圣徒,一个一个的挽回他们。 只要召会在这里,好好的往前去,主必定祝福,无须我远道而来。我满身工作的担子,根本分不开身,也无意为自己辩护;卽使你们都赞成我,也不值一文钱。我或对或不对,都没有价值。只要召会得平安,圣徒们蒙保守就好了。然而,今天这样一个局面,实在叫主的路被破坏,也叫许多圣徒受伤、退后,这是最令人心痛的事。所以,请求弟兄姊妹为这事祷告,盼望你们都能明了真相,甚至能进一步与人交通,帮助人回到灵里,回到主面前,不受外面各种不实言论的影响,而蒙保守活在灵里。 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日讲于香港 第三章 面对风波的正确态度(二) 本篇信息我们要继续交通,该如何面对召会所面临的风波与难处。香港召会的难处不是一天造成的;我们服事主,供应众圣徒,在召会中配搭建造,需要非常明了这一切的情形。 不是凭肉体,也不是不闻不问 面对当前的风波与难处,一面,我们不该凭血气攻击人,或者用人的办法拉人,以致落入结党分争的情形;这些都是不合宜的。然而,另一面,我们也不该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好像很超然。我们不该以为,那些纷争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很难弄清楚,所以就任凭它发展。这两面的态度都不对。 我们凭血气攻击人,或者用人的办法拉人,结党分争,制造分裂,都是肉体的行为,就如哥林多召会的情形一样。他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林前一12。)那些说自己属基督的,是自以为高超,他们的意思是说,“我不属保罗,不属亚波罗,也不属矶法,我是属基督,比你们高超一点。”其实,卽使看起来高超一点的,若是在肉体里,也是不对的。 一面,因着基督不是分裂的,所以我们不该有分裂。无论有怎样的不同,都不能分裂。另一面,若召会中不幸有了分的情形,我们也不能自居超然的地位,说,“我旣不站东边,也不站西边,有人起了分争,要闹分裂,就让他们去争去分,我总不要牵连在里头。”这个态度也不对。 每个肢体都尽功用来消杀病毒 以物质的身体为例,倘若我们身体的某一部分生了病,有了病毒,这时就需要全身其他各部分供应血液,来消杀那一部分的毒菌。换言之,当身体上的一个肢体出状况,有了毛病,身体上其他各个肢体,都当尽其功用,来帮助供应并消杀病菌。相信我们众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今天,香港召会有了难处,就好像生病了,并且病得不轻,所感染的病毒是极其严重的。这时就需要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都尽功用来消灭病毒。我们作为身体上的肢体,是不能自居超然地位和态度的。我们无法超然,反之,我们每一个人都得尽功用,消杀病毒。我们是尽功用消杀病毒,而不是去攻击人、拉人,更不是结党分争,制造分裂。 不是与人起争执,乃是在交通里供应生命 许多弟兄姊妹都感染了病毒,所以我们非作消毒的工作不可。我们不是在外面与人起争执、闹分争;这是绝不该有的。我们乃是在交通里,输送血液的供应,给有病的肢体。身体上的一个肢体生了病,感染了病毒,全身的血液都来供应它,消杀它那里的病毒。我们每一位都有主的生命,也都有主的恩典,能用以消杀其他肢体所感染的病毒。只有这个方法,舍此无路。毕竟召会不是社会,我们越结党分争,越落入错谬中。倘若弟兄姊妹说,“李弟兄,我站在你这一边。”我会说,“请不要站在我这一边,没有那一边可站。”召会只有一个,我们需要供应生命的血液,吞灭病毒。 除掉分裂的病毒 我们需要除掉的首要病毒,就是分裂。召会绝不能分裂,因为基督的身体在宇宙中是一个;这身体在任何地方上显出,也是一个。基督的身体在地方上的显出,就是地方召会。每个地方都只有惟一的一个召会,一个地方不能有一个以上的召会。不论那个城市大或小,都只有一个召会。无论在那里出现,召会总是一个。若多过一个,那就是分裂。 以美国领事舘为例。今天,一个城市里,不管人口有多少,城市有多大,美国领事舘也只能有一个,不能有两个。若是在一个城市里,有了两个美国领事舘,那就证明美国分裂成两个了。 所以,在一个城市里,只能有一个召会。当初,主在远东把我们兴起来,就是为着这个见证。若不然,基督教里已经存在许多团体,并不需要再有我们的聚会。基督教里的那些团体,有的相当不错,有的并不太好。若不是为着合一的见证,我们不需要另外有聚会,我们应该去参加他们。若不是为着合一的见证,另外有我们的聚会,那么我们不过是许多分派中的一个。然而,我们被主兴起来,并不是多一个分派,我们乃是恢复当初那个合一的见证。所以,我们在各地兴起,几十年来都没有分裂。直到后起之辈,他们对主的路,对于召会的路、召会的立场不够清楚,以致他们为着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制造了分裂。 我们三十多年前的同工们,一起作工却从没有分裂过。因为众人都清楚,主把我们兴起来,乃是为着合一的见证。我们起来见证,所有的宗派、所有的公会是错误的。不管他们多属灵,只要他们是一个派别,一个宗派,就是分裂的,就是错误的,我们不能在其中有分。因此,我们在各地被主兴起,乃是站在合一的立场上,作合一的见证。 清楚这一点之后,我们就要去和那些受影响的圣徒交通,让他们认识,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分裂。除非那里的召会把偶像摆出来,拜偶像,那就是异端,是真正的异端,我们就都得起来打倒偶像。若不然,我们相信同一位主,事奉同一位主,跟随同一位主,也见证同一位主,我们就必须合一,并且我们就是一。我们必须清楚这点,每一位弟兄姊妹里头,都必须非常清楚。因此,我们的交通不辩论是非,乃是专注这个一。这是第一点。 维持香港召会的见证 香港召会的家谱和来历 其次,我们必须认识香港召会的历史,并维持香港召会的见证。香港召会在这里已经三十多年,是从一九三七年开始至今。这三十多年可以分成两个时期,头一个时期,从一九三七年到一九五〇年;后一个时期,从一九五〇年到一九七〇年。这两个时期的分界点,是在于倪柝声弟兄。 倪弟兄一九五〇年来到香港,带领香港召会得复兴,而后他对香港召会的事奉有一个新的安排,而带进一个新起头;他安排了现在这些长老弟兄。从那时起,弟兄们作长老一直到今天。这是香港召会的家谱和来历。 在信仰以及合一的见证上没有改变 凭心而论,今天的香港召会,和一九五〇年的香港召会,并没有两样。从一九五〇年到一九七〇年,香港召会从没有改变。目前香港召会的确有难处,这是真的。然而,香港召会从没有改变。过去香港召会相信圣经,今天仍然相信。从前香港召会相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并且从死里复活,使我们得着神的生命;这位基督今天在天上,也在我们里面,将来还要提接我们。今天香港召会仍是这样相信。从前香港召会维持合一的见证,今天仍然维持。所以说,香港召会没有改变。 关于聚会方式的问题 或许有人会说,“今天在香港,聚会的方式是又喊又叫,这不就是变了么?”论到聚会方式,两千年来,从没有一班基督徒,敢断定怎样是对的。让我把倪弟兄所说、所作的告诉你们。我所以题起倪柝声弟兄,乃是因为异议者说,“四十年来,倪柝声弟兄带领的路是对的。现在李弟兄制造异端,离开了倪柝声弟兄所走的道路。”因着他们这样说,所以,我必须让你们看见,其实他们是挂着假的幌子,他们并不走倪弟兄的路。若是把“倪柝声”这个招牌打掉,对他们有利,他们早就作了。只不过倪弟兄这个招牌还可以用,所以他们就用。然而,真实的同工不是这样。我们和倪弟兄同工,从头一天起直到今天,我们一直真实的与倪弟兄同工。异议者指摘我是倪弟兄这个申言者的门徒,“申言者的门徒”其实是一句轻蔑的话,意思是讥诮人自己没有启示,没有亮光,申言者怎么说,就跟着怎么说。然而,他们说我是倪弟兄这个申言者的门徒,这对我而言,一点不以为耻。 三十年前在中国大陆,我就告诉人,我是跟随倪柝声的;今天在美国各地,我还是告诉人,我是跟随倪柝声弟兄的。我一点不以为羞耻,反倒觉得光荣,因为从起头我就是得倪弟兄的帮助。所以,当我说我是跟随倪弟兄的,我一点不以为羞耻,这反倒是我的光荣;我的的确确是倪弟兄的门徒。然而,那些异议者只在表面挂着“跟随倪柝声弟兄”的牌子,实际上,却是走了另外一条路。 倪弟兄关于聚会方式的教导 一九二五年起,我就开始和倪弟兄彼此通信。那时,他出了一分刊物,叫作“基督徒报”。我从那分刊物得到相当大的益处。每逢我有问题就写信问他,他都会覆信解答。这就是我和倪弟兄之间,书信的往来。那些题问和回覆,还刊登在“基督徒报”里。从一九二五年开始,我们彼此在书信上来往。到了一九三二年,我和倪弟兄才头一次见面。那年夏天,主带领他到北方,先到我家乡烟台,而后再到附近一个县城,带领浸信会神学院里的一个复兴会。 那时候中国北方的山东,正盛行灵恩运动。这个浸信会的神学院,也受了灵恩运动的影响。我头一次和倪弟兄走进他们聚会的地方,看见有的人在地上打滚,有的人在角落里跳跃,还有的人在一边喊叫。等他们跳过了,叫过了,打滚过了,才让倪弟兄讲道。我实在看不惯他们那些喊跳的光景,只有在倪弟兄讲话的时候,我心里才觉得喜乐。聚会结束从会场出来,我们两人就开始谈话。我说,“倪弟兄,我实在受不了他们那个又跳又叫的聚会方式。”我知道倪弟兄向来不大赞成灵恩运动。然而,那天他却对我说,“圣经里并没有规条告诉人该怎样聚会。”这是倪弟兄告诉我的,也是他对我的带领。 聚会方式不同的例证 到了一九三五年,倪弟兄得到圣灵浇灌的经历。他从前经历过,到了一九三五年,他在烟台再次经历圣灵的浇灌。于是他回到上海,带领大家经历这个。你若读召会历史,就会看见历代圣徒,有各种样的聚会方式。我们无法述尽说竭,只能稍微点给你们看。 十八世纪,大布道家卫斯理约翰在英国被兴起来。那时,在英国,讲道不能在平常的地方讲,一定要在分别为圣的教堂里讲,绝不可在教堂外的地方讲。若是在教堂以外的地方讲道,就是俗而不洁。然而,主兴起卫斯理约翰,他在马路边讲道,在十字街口也讲,他到处都可以讲。结果,英国的国教,就是圣公会,也称作安立甘会,就起来大肆批评,反对卫斯理约翰。他们认为在十字街口讲道,那是个俗而不洁的地方。然而,卫斯理被神兴起来,不受那些宗教的约束。不仅如此,在他讲道的时候,圣灵厉害的运行,以致在他的聚会中,常常不是喊,就是叫,然后就流泪。当时许多煤矿工人一下了工,就站在旷野听卫斯理约翰讲道。他们一听就受感动,又哭、又号、又叫。因着他们是在煤矿坑里工作,所以从矿坑里出来时,个个脸上都是乌黑的。他们这一哭,流下两行热泪,脸上就形成明显的两条白线。直到今天,在美国还有一班美以美会基督徒,人称他们作“喊叫的美以美教徒”(Shouting Methodists)。他们一聚会就喊叫。我们不是在这里鼓励你们喊叫,而是要给众人看见,我们很难用一定的规条或方式,约束基督徒的聚会。 近三十年来,在中国,特别从杭州一带,兴起了所谓的真耶稣教会。他们每逢聚会,总有个作法,就是摇椅子。每一个人来聚会,就是跪下摇。在台湾,那算是相当新兴的一个团体,人数和我们几乎相等。十年前,他们的人数并不太多。当然,他们的作法不一定都对,也很难说不对,这只有主知道,然而无论如何他们是蒙恩了。连在台湾的西教士也承认,在台湾传福音最有力量,带人得救最多的,可以说就是我们和真耶稣教会。 一九三三年,我头一次去听宋尙节讲道。在我那个老宗教的头脑和习惯里,实在是受不了。聚会的时候,大家在座位上等他进来。他进来时,是扛着一面旗,从大门口走进来,口里还唱着:“打倒魔鬼,打倒魔鬼,除罪恶,除罪恶。”调子还是用国民革命军北阀时,“打倒列强,除军阀”那首军歌的调子。他又跳又蹦,讲着讲着,还从台上跳下来。我在那里实在受不了。 不仅如此,他的道还真是没有章法。举例来说,他讲马可福音,说到一个患血漏的妇人。他就画了一个心在黑板上,说,“宋尙节博士来了,讲主耶稣的宝血洗我心,洗我心,洗我心,洗得乾乾净净。等到宋尙节博士走了,过了三个月,众教友冷淡了,慢慢的宝血漏出去了。”我听了心里一惊,主耶稣的血怎么可以比作血漏妇人的血。他继续说,“又过了三个月,王明道先生来开奋兴会,众教友来在一起听道。这时,宝血洗我心,又把我洗乾净了。但是王明道先生走了以后,又过两个月,众教友又冷淡了,宝血又漏出去了。再一个美国牧师来,众教友又来在一起,又被主的宝血洗清洁了。”严格的说,他的讲法的确是错误的,但他的用意还是叫人信主。所以在聚会末了,当他说,‘“凡愿意接受宝血洗净的请到前面来,”结果,众人竟然成群结队,流着泪到前面去。许多人因此得救,或得着复兴。 我们必须清楚,道理的讲法不对,不一定是异端。例如:宋尙节的确是把道讲错了,把主的宝血比作妇人血漏的血,有人可能认为那是亵渎;但事实上,宋尙节是在那里传了福音,叫人得救。 盼望主借着这些事例,开我们的心眼,使我们看见不是喊叫或安静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基督的问题。你若说喊叫不对安静对,但事实上,在美国的一些老公会,都是安静的,嬉皮和其他青年人都不到那里去。反而,在又喊又叫的聚会中,那些嬉皮成群的得救;并且不仅得救,更是改变了。 圣经没有告诉人在聚会中安静不动 有的人说,“李弟兄带领人实行祷读、喊叫,都是释放魂。”我却要说,“若是你们众人都在聚会中坐着,一动也不动,你们又释放了什么?”这并不是说,喊叫都对;但是要大家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又算是对么?一位弟兄手里拿着圣经,进到会所,安静入座,一直到散会,这又释放了什么?喊叫不一定对,但是安静定规不对。喊叫可能对,也可能不对;但圣徒们在聚会中坐着安静不动,在那里发死,百分之百不对。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当我们来聚会时,要坐在会中安静不动。为什么人不定罪发死,却定罪喊叫?喊叫可能不对,也可能对,但人在聚会中坐着安静不动,铁定是错的。谁能证明那个又死又沉,从开头坐到末了的聚会方式是对的?那些定罪喊叫的人,为什么不定罪这个安静的死作法? 举这些例子,是要给大家看见,不要因着异议者说这个是异端,那个是异端,就轻易的相信。盼望大家都能明了这些事,并且和其他圣徒有交通,给他们打消毒针。仇敌今天在香港作了一个毒害人的工作,释放了病毒,一下说这个是异端,一下说那个是异端。基督徒都讨厌异端,一听说是异端就畏避。然而,盼望弟兄姊妹现在都了解什么是异端,什么不是异端,并且能去向其他人讲说,陈明真理。当然,喊叫不一定对,但按理说,喊叫起码比发死对。 关于“埋葬”的问题 召会或长老没有定规 异议者说,香港召会从前没有“埋葬”的实行,现在多了一个埋葬,香港召会的确变了。我们要说,香港召会并没有变,因为香港召会根本没有推行埋葬,长老们并没有定规埋葬的实行,只不过是一些弟兄姊妹自己愿意到水里去埋葬老旧罢了。 不是把主耶稣重钉十字架 反对埋葬的人说,你已经受浸得救了,再去受浸,就是把主耶稣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主。(来六6。)这是太没道理的说法。我们中间有好多人从前受过洗,以后因看见受浸的真理又受了浸。那些人受洗时,相信主耶稣为他们死;之后过了十年、八年,他们清楚受浸的真理,然后才去受浸。这些再去受浸的人,是把主耶稣重钉十字架么?当然不是。所以,反对者的讲论是不通的。 反对者又说,受洗的人后来又受浸,那是改浸,是因为从前受洗不对,所以后来改成受浸。这样的说法也是不通。行传十九章说到以弗所的十二个门徒,他们原先受了约翰的浸,后来他们改了,接受保罗为他们施浸,浸入主耶稣的名里。(1~7。)照前面的原则,乃是因为他们从前受的浸不对,所以后来改浸。然而,主耶稣的头一班门徒,如安得烈、约翰等,也都曾经作过施浸者约翰的门徒,受过约翰的浸,(约一35,40,)但圣经并没有记载他们再改浸。所以,这给我们看见,受约翰的浸的人,有的改了,有的并没有改。在圣经里并没有要人改浸的规条。 埋葬老旧的实例 在中国大陆,有一位长老会的牧师,是神学权威。他一向不赞成人受浸,只要受洗就可以。有一天,他独自在山上祷告,到一个地步,他被圣灵充满,喜乐得不得了。他从山上往下跑,到了半山腰,看见一个池子,就往里面跳,埋葬他的旧人。若说我们都得学他那样,找个水池跳进去,这就成了规条,乃是不应该有的。然而,有的圣徒因着被圣灵感动,开始厌烦自己,觉得自己实在应该埋葬,就找了一个地方,跳到水里,把自己埋了。这样的事,是无可厚非的。我们不需要反对这类的事,也不需要定罪说,这是异端,是把主重钉十字架。 有个少年人,几年前得救了,是真实得救的。然而,他受浸之后,却什么都无所谓,高兴时来聚聚会,不高兴时就去打球,光景差一点就去看电影,甚至去跳舞场,也喝酒。他就是这种的基督徒。后来,他遇见一班圣徒又喊又叫释放灵,他跟着喊,就被烧起来了。他觉得自己太老旧,就在心里呼喊,祷告主:“哦,主阿。哦,主阿。主阿,我怎么办?”.于是他在圣灵的感动下,自己跳进水里,把他的老旧埋了。我确实知道这类的故事。许多人受了圣灵感动,觉得自己又败坏,又爱世界,活在罪恶中,真是厌烦,于是跳进水里,埋葬自己的老旧,而得着复兴。 我们该有的态度 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不该批评,反而应该为他敬拜主。我们应该敬拜主说,“主阿,我们敬拜你。这里有位少年弟兄,几年前活在世界里,今天复兴起来了,活在召会中。”这本是可喜乐的事,不是可批评的事;这本是可赞美的事,不是可定罪的事。试问,你愿意他去打篮球、看电影,还是愿意他火热起来,跳到水里埋葬,起来火热的事奉主? 所以,我们不要在道理上争什么。若是我到香港,告诉人说,你们个个都得重新埋葬,召会一定要这样作,那么我是太过了。你们应该告诉我说,“李弟兄,这太过了,我们没有办法这么作。”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这么作过。在已过三年里,无论在美国,或在远东,有许多冷淡、活在世界里的人,都复兴起来,把自己重新埋葬,火热起来服事主。没有一个地方召会定规这件事,是主自己作了这事,引导人去埋葬。我们只好尊重主的引导,让他们去作。原来冷淡的人,经过这一埋葬,火热起来了,难道不好么?我们何必定罪? 我们该清楚这类的事。当我们去和弟兄姊妹交通时,不是去和人辩论,也不是去和人吵架。我们不过把实情摆出来给大家看。主耶稣的话说,“树总是凭果子认出来的。”(太十二33。) 关于“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的问题 异议者反对我们所教导的“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从他们所发表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或者是有成见的,或者是学习不够,或是真理认识不够,否则他们不该说出那些无理的话。比如,我写了两首诗歌,一首说基督是“受造首生者”,(诗歌一六三首,)一首说基督是“受造首先者”;(一五八首;)反对者就定罪我讲基督是受造者乃是异端。然而,圣经歌罗西一章十五节明说,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好些权威的英文译本中,这一句都是如此翻译(the first born of all creation)。你若查读希腊原文,也会看见原文的确是这样说的。 上述两首诗歌并不是我自己造的句子,乃是我从圣经里引出来的。我引用圣经的句子,还被定罪为异端,那岂不是天大的笑话?然而,反对者又辩称,圣经只说“首生者”,没有说“首先者”。这乃是强词夺理。基督旣是首生者,说祂是首先的,有什么不对?一个家里的长子,你可以称呼他老大,也可以称呼他大哥,还可以说他是第一个、头生的;这些都是用不同的说法来说同样的事。 反对者定罪我说异端。到底是不是异端,不是任何人说了算,乃必须根据主的圣言来断定。最近我写了一点骏正的话,以回应反对者的指控。在那分刊物里,我举出十二种权威译本:钦定英文译本,英文重订本,美国标准本,美国修订标准本,美国新标准本,达秘新译本,魏茅斯译本,康尼拜尔书信译本,扩大新约译本,汇编直译本,蒙格雷译本,奈色勒希英对照直译本:这些权威译本,统统都是用“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这种翻法。倪柝声弟兄讲解这节圣经时,也是采用同样的翻法。(见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一册,九三页。)那些非议的弟兄说,他们请教过懂希腊原文的人,也参考过好多译本。我就要问,他们到底参考了那些译本,到底请教过谁?我也愿意去求教于他。 供应生命,吞灭死亡 盼望这些交通能帮助大家清楚整个局面。等你们清楚了,再由你们去帮其他弟兄姊妹打消毒针。千万记得,你们不是去辩论,也不是凭着血气去打仗,你们乃是去交通,打消毒针。 请你们为这事祷告,接受一个负担,尽力在主面前,在灵里摸这些事。要站在召会这边,而不站在任何人那一边;要供应生命,吞灭死亡。我们从倪弟兄的信息中,整理出一些资料,你们若有需要,可以用这些资料,去证明给人看,好封住反对者的口。我们不是断章取义,把倪弟兄的东西取出一点来,再加上一点别的;我们乃是把整篇倪弟兄的信息刊印出来。我们站在神面前,对神的众儿女说话,要有根有据,不能只是说些谩駡的话。反对者说我是倪柝声弟兄这个申言者的门徒;我要说,我的确是倪弟兄的门徒,我一点不以为羞耻。盼望弟兄姊妹明了实际的情形,并且平心静气的去和受影响的弟兄姊妹交通,替他们消毒,使他们得到挽回。 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一日讲于香港 第四章 在信仰上是一,在道理上宽大 信仰、教训、真理(真实) 在以弗所四章十三至十六节,我们要留意三件事。第一,是十三节的“信仰”。国语和合本圣经通常把这辞翻成“真道”,容易使人误以为是指道理说的。实在说,这辞在希腊原文与“信心”是同一个字,所以最好翻成“信仰”。这里所说的,不是道理的问题,乃是信仰的问题。第二,是十四节的“教训之风”。这是在信仰之外的教训,是指着道理说的。第三,是十五节的“持守着真实”。这辞也可译为“真实化”,原文与“真理”一辞同字根,因此是指着真理说的。 信仰与道理不同 信仰关乎我们的得救 在以弗所四章这段经文里,有信仰、道理(教训)、真理(真实)这三样不同的事。信仰关乎我们的得救。比如,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祂成了肉体,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又升到天上。我们信入祂,祂的宝血就洗净我们的罪,祂的灵就进到我们里面,重生我们,结果我们就得救了。这就是信仰。人相信这个就得救,不相信就不能得救。 道理是教训,与我们的得救没有关系 什么叫作道理?道理就是一些与我们得救没有关系的教训。罗马十四章论到吃(2~3)与守日(5~6}的事。有人只吃素,有人荤素都不忌,认为百物都可吃;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所以守安息日。到底该怎么吃,到底该不该守日,这些都是道理的事,因为与人的得救没有关系。你吃荤或吃素,与你的得救与否毫无关系。只要你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为你死而复活,取用祂的宝血洗净你的罪,接受祂进到你里面,使你得着生命,这样你就得救了。至于你吃荤或吃素,和你是否得救一点关系也没有。同样的原则,你守不守安息日,与你是否救也没有一点关系。 道理争论的实例 关于“受浸”的道理 受浸或受洗这件事,在基督徒中间有很大的争论。有的人实行受洗,也就是受点水礼。有的人说这样不够,必须受浸,整个人浸到水里去。主张受浸的人,有的说浸一次就可以;有的说不能只浸一次,要浸三次,因为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要将人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有的说,受浸时脸要朝下,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垂下头;也有的人主张受浸时头要往后仰。这类的道理很多,人各有主张。还有的主张,不能在屋里的池子受浸,一定要在天然的水里,也就是在河里受浸。还有的说,不能在海里受浸,那是咸水;主耶稣当初是在约但河里受浸,那是淡水。再有的说,不可以用热水浸,一定要冷水,因为一用热水,就加了人工。这种辩论实在很多,听来像是笑话,却是真实存在的。 还有人说,根本不需要水浸,因为人天天洗澡都是浸到水里,却没有因此得救,所以水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灵浸。宾路易师母(Jessie Penn-Lewis)就是其中之一。宾路易师母是个相当属灵的人,写了好多有属灵价值的书,但她就是主张不要水浸,要灵浸。此外,还有一个团体,是拿一面旗子在人面前摇一摇,就算是给人“施浸”。所以,这给我们看见,光是“受浸”这件事,就有许多道理上的讲究和争执。 在菲律宾,曾有人问我:“李弟兄,你们施浸是奉父、子、圣灵的名,还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我说,“我们有时候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有时候是奉主耶稣的名;有时候是奉主耶稣的名,把人浸到父、子、圣灵的名里。”他说,“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浸不对,只应该奉主耶稣的名。”人可以有不同的说法,似乎讲究很多,但我要问:这些是道理,还是信仰?这些都是道理,与人的得救一点关系都没有。用热水或冷水施浸,在咸水或淡水里受浸,在海里、河里、池子里,或在澡缸里受浸,都无关紧要;要紧的乃是作新造。(加六S。) 关于“洗脚”的道理 关于基督徒的实行,以及对圣经的解释,道理真是很多。比如,洗脚也是一个道理。有些基督徒根据约翰十三章说,每逢擘饼的时候,一定要洗脚。因为主耶稣当初设立祂的晚餐前,先给门徒洗脚,也要门徒效法祂的榜样,彼此洗脚。所以这些人坚持,每次擘饼都得洗脚。结果,就出来一个“洗脚会”,擘饼前一定实行洗脚。请问这是什么?是信仰,还是道理?这不是信仰,而是道理。 关于“蒙头”的道理 此外,蒙头也是基督徒中间的一个道理。有的人说,今天不再需要蒙头,因为那是古代的风俗;另有的人说,按新约来看,毫无疑问,应该实行蒙头。主张实行蒙头的人中,有的说,要蒙白头巾,因为白色代表洁白。有的说,要蒙黑头巾,因为头发是什么颜色,蒙头巾就该用什么颜色。还有的说,蒙头巾要长一点,宽一点,最好还要垂下来。这些都是道理。如果蒙头只是一个规矩,就没有多少意义。蒙头必须有属灵的实际;姊妹们蒙头,乃是服权柄的表记。(林前十一10。)然而,无论怎么说,蒙头与得救无关,因此只能算是道理,并不是信仰。 关于“被提”的道理 关于信徒被提,讲究也很多。有人说,大灾难以前,圣徒都被提了;有人说,大灾难以后,圣徒才被提;还有人说,被提分好多次。这些说法各有其根据,但都是道理,不是我们的信仰,与我们得救没有关系。 信仰没有不同,道理却有许多不同 其实,我们众人的信仰没有不同。我们都信圣经是神的话;我们都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我们都信主耶稣成了人,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我们都信祂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我们也都信祂死后复活,升到天上,并且今天祂不仅在天上的宝座上,更成为那灵进到我们里面。我们一呼求祂的名,相信祂,我们的罪就得赦免,我们就有祂的生命,我们就得救了。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人都是这样相信的。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相信,我们的信仰就有问题,我们就不是弟兄姊妹了。 我们的确都有相同的信仰,但是在道理上,却有许多不同。姊妹们有的蒙头,有的不蒙头;这就是道理上的不同。然而,我们不能说,蒙头的得救,不蒙头的没有得救。因为蒙头不是信仰,蒙头不过是个教训、道理。我们在这里必须分别信仰和道理的不同;我们在信仰上是一致的,但在道理上却很不容易一致。卽使是两个弟兄同工多年,彼此也很同心,但恐怕在道理上也有不同。 启示录十一章三节说,“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有的解经家说,那两个见证人,一个是摩西,一个是以利亚;有的说,一个是以诺,一个是以利亚。在我们同工中间,有的人信前一种见解,有的人采后一种看法。同工们中间,在这个道理上就不一致。然而,这无关紧要,同工们接受那一种见解都可以;因为道理可以有很多,但信仰只有一个。 生命长进,道理才脱落 我们初信主的时候,就是得着同一个信仰。等我们信主之后,研究圣经多了,听道也听多了,麻烦就来了。举例来说,有三个兄弟都听见福音,并且都相信,得救了。之后,一个去读了浸信会的学校,一个读美以美会的学校,另一个读长老会的学校。在浸信会学校读书的,去参加浸信会的礼拜,接受了浸信会那套道理的灌输、薰陶。在美以美会学校读书的,则学了美以美会的那套道理。同样的,另一个就接受长老会的道理。过了一年,三兄弟放暑假回到家里,就为道理争执起来了。浸信会的,为浸信会的道理辩论;美以美会的,为美以美会的道理站住;长老会的,为长老会的道理争辩。一年前,三兄弟的信仰是相同的;一年后,信仰虽然仍旧相同,却加上了不同的道理。浸信会的,加上浸信会的道理;美以美会的,加上美以美会的道理;长老会的,加上长老会的道理。用比方的话说,这些道理不过是小孩子的玩具。小孩子越小,就越喜欢玩具。他们三位的争辩像是在那里谈论玩具;等过几年,他们在生命上都有所长进,就不再争辩了。因为小孩子越长大,就越不需要玩具。 我们得救的时候,众人乃是接受同一个信仰。然而得救后,我们听了一篇又一篇的道,这些道进到我们里面,却使我们与人起争执。慢慢的,等到我们生命长大了,道理就渐渐从我们身上脱落。我们的生命越增长,道理就越减少,我们会觉得这个道理没什么意思,那个道理也没什么意思。我们的生命继续长大,最后在我们身上的道理就统统脱落,只剩下主和祂的话─圣经。这就是以弗所四章十三节所说,“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了信仰上…的一。” 我们在信仰上本来就是一,但是我们得救后,可能在信仰之外,加上了许多道理。乃是等到我们生命长进了,道理才从我们身上渐渐脱落。这时,不论姊妹们戴不戴蒙头帽,我们都能喜乐并讃美主。不论圣徒们祷读不祷读,我们遇见他们都觉得喜乐。我们一点也没有道理的捆绑。若是我们要求姊妹们一定要戴蒙头帽,要求圣徒一定要实行祷读,那就是太坚持并主张道理了。然而,我们若是在生命上长大,就不会坚持任何道理。洗脚也是这样,有也好,没有也好。有人祷告时,举起双手,脸朝着天,大声祷告;有的人就是静静的祷告,没有什么特别的姿势。这些都很好,都是祷告。举手祷告的,主听他们的祷告;安静祷告的,主也听他们的祷告。这些不同的作法都只是道理上的不同,并没有什么紧要。 四十多年前,我刚得救时,最喜欢讲要到水里受浸。我很强调这一点。我碰到人的第一句话,常常是说,“你是不是基督徒?”若他回答:“是。”我接着问第二句话说,“你得救没有?”若他回答:“我得救了。”我就继续问第三句话说,“你受浸了没有?”若他说,“我没有受浸,我是受点水礼。”我的脸马上长起来,不太高兴的说,“你需要受浸,你非到水里受浸不可。”我就是这样要人改浸。那时,水浸、改浸是我的“玩具”,我遇见人就喜欢讲这个。 慢慢的,我听了被提的道。结果,每次和人见面,就是谈被提,到底是灾前被提呢,还是灾后被提?末了,还证明给人看,灾前被提不对,灾后被提也不对,因为被提不是只有一次,而是多次的,有灾前,也有灾后。那时,我就喜欢讲这个。后来,我发觉我所讲的,与人的得救没有关系。因着主的怜悯,使我在生命上长大,我就从道理中蒙拯救,丢弃了那些“玩具”。 道理叫人分,信仰叫人合 请记得,道理叫我们分,信仰却叫我们合。那些实行摇椅子的人,他们和我们的信仰是一致的;那些受浸多次的,他们和我们的信仰也是一致的。实行受洗的人与实行受浸的人,所接受的信仰是相同的。蒙头的和不蒙头的,也是相同的信仰;吃素和吃荤的,也是相同的信仰;守日和不守日的,也是相同的信仰。 召会的一不是道理上的一,召会的一乃是信仰上的一。若是我们要用道理使人成为一,必定出问题。保罗非常清楚这事。今天在恩典时代,不必管吃荤吃素,什么都可吃。保罗在提前四章四节说,“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保罗的意思是什么都可吃。在罗马十四章二至三节,有的人吃素,保罗就劝不吃素的人,不要轻视那些吃素的,让他们吃素罢。因为他们比较软弱,认为吃荤就不洁净了。另一面,保罗也对吃素的人说,不要审判那些吃荤的,他们觉得平安,就让他们吃罢。保罗要他们彼此接纳。有许多人注意十二章,因为这章是讲身体的配搭;但他们忽略了十四章,这章告诉我们不要注意道理。不论吃素或吃荤,我们在信仰上都是一致的;不论守日或是不守日,我们在信仰上还是一致的。我们必须在道理上没有争执,然后我们才能维持合一。 若是有一个守安息日的人,来到我们中间,劝人守安息日,我们该怎么办?你若告诉他,守安息日是旧约的事,这一定会起争论,结果就打起道理的仗。我们可以告诉他说,“你觉得该守安息日,就守罢。不过,请你不要勉强别人守。你若是勉强别人守,就会产生难处。”再比如,有一位姊妹来到我们中间,聚会时非说方言不可,我们该怎么办?若是你要求她不说方言,甚至拒绝她参加聚会,这样你就成了一个宗派。她虽然说方言,但她还是个主里的姊妹。我们可以和她交通说,“姊妹,你说方言就说方言罢。不过,我们这里不说方言。若是你说的有益处,我们仍然欢迎。”这样的态度非常重要。 今天的难处就在这里,说方言的,非逼别人也说方言不可;不说方言的,就反对别人说方言。我们一逼着别人说方言,我们就变作宗派;我们一反对别人说方言,我们也变成宗派。所以,我们要分辨信仰与道理的不同,而要在信仰上是一,但在道理上宽大。 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二日讲于香港 第五章 持守基督,不争辩遒理 真理是基督,基督是实际 我在美国作工时,遇到各式各样的人,学了许多功课。比方,在洛杉矶召会,许多人初来时很喜欢说方言,其中还包括一些牧师。他们有时摇椅子,有时一面说方言,一面翻,我们也听他们说。后来他们得了帮助,生命渐渐长进,就不再说方言了。这样的转变,是因着他们生命的长大,而不是道理上的教导或统一。 在香港有人批评我,说我在真理的教导上有错误,是在讲异端。所以,我要就这点有所说明。我们先来看什么是真理?照一般人的领会,“真理”这字含有道理的意思。然而,这字在希腊文中并没有道理之意,而是真,就是实际的意思。约翰十四章六节:“耶稣说,我就是…实际。”这里的“实际”,也就是真理。有人把这节的“实际”(真理)领会为道理;然而,这不是主的意思,主不是教训或道理,而是真,是实际。 一切都是影儿、象征和预表,惟有主才是真,是一切影儿的实体。我们所要持守的不是道理,而是主耶稣自己,惟有祂是真的,是实际的。以弗所四章十五节说,“惟在爱里持守着真实,我们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长到祂,就是元首基督里面。”这节是告诉我们,不要持守道理,而是要持守基督,作我们的真实与实际。 为信仰争辩,对道理宽大 全本圣经没有一处要我们为道理争辩,为道理打仗。犹大书三节说,“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国语和合本将这里的“信仰”译为“真道”,容易使人误以为是指着道理说的。我们不需要为着道理争辩,却要为着信仰争辩。今天若是有人要说方言,我们不必为此有争执,因为那不是信仰的问题。然而,若是有人说,耶稣基督不是神的儿子,我们就要为此竭力争辩,因为这涉及信仰的问题。凡涉及信仰的,我们都要竭力争辩,并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 在道理上,我们的态度应该宽大,像保罗一样。他在罗马十四章说,“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视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审判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有人断定这日比那日强,有人断定日日都一样,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坚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吃的人是向主吃的,因为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向主不吃的,他也感谢神。”(2~3,5~6。)有人要吃素或吃荤,守日或不守日,说方言或不说方言,都无关紧要。我们在道理上,要宽大看待,让大家有自由。有人要高声祷告,让他高声祷告。有人要安静祷告,就安静祷告。我们不要受道理影响。主若引导我们高声呼喊,我们就高声呼喊;主若引导我们安静祈求,我们也可以安静。在这些事上不必争辩,因为一争辩立刻会有难处,就产生派别了。 虽然我们是站在召会合一的立场,作召会的见证,但在道理上,我们必须采取宽大的态度。不然,我们也可能变成某一种会。我们可以接受说方言的和不说方言的;可以接受点水洗礼,也可以接受浸水礼;不要为这些道理争辩。在道理一面,我们是宽大的;只有在信仰上,我们必须一致,必须绝对。 关于异议者之批评的辩明 关于父、子、灵 有人批评我讲异端;他们认为我所说的,子就是父,主就是灵,父、子、灵三者乃是一,这是异端。因着这涉及主耶稣的身位,是个信仰的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圣经来看这个问题。 以赛亚九章六节:“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的名称为…全能的神、永远的父。”这里清楚说到有一个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个子赐给我们,祂的名称为全能的神、永远的父。这个婴孩就是指生在马槽里的耶稣,祂是全能的神。这位子就是神的儿子,祂是永远的父。林后三章十七节说:“主就是那灵。”这位“主”当然就是主耶稣,并且主耶稣就是那灵。所以,子就是父,主就是灵。这乃是圣经的明言,怎能说这是异端呢?关于子就是父,主就是灵的说法,倪柝声弟兄早已经先说了。他所作的诗歌就曾说到:“曾有一次你就是父,现今的你就是圣灵。”(诗歌三六八首。)因此,我不过是跟随倪弟兄作了同样的陈明。 那位有异议的弟兄在一九六五年曾到洛杉矶找我,请求我饶恕他说我讲异端的事。我说,“饶恕的问题并不成立。我想先请问你,如何看父、子、灵的真理。”他告诉我:“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灵又是一位神,三位神成了一个团体的神。”我马上劝他,切不可讲这样的道。因为这样讲,全基督教都会定罪他讲异端。他还引诗篇八十二篇一节的“诸神”,证明他所说的。我说,那里的“诸神”,乃是指着众天使,并不是指着有三位神。这位弟兄对我的定罪,是因为他在基本信仰上的错误。 关于基督是受造者 不仅如此,他还定罪我关于基督是受造者的说法。他认为基督旣是创造者,怎能成为受造者;基督若成为受造者,岂不是失去了祂创造者的身分。这样的看法,也是因为他对圣经的认识不够。圣经明说,基督一面是造物主,一面也成了受造者。主耶稣本来就是神,祂成为人,并没有失去神的身分。祂是神,也是人。当祂在地上行走的时候,祂的确是个人,祂会哭,会饿,会渴。(约十一35,路四2,约十九28。)然而到了一个时候,祂却能吩咐风和海都止住了。(可四39~虹。)祂虽然成为一个人,但祂还是神。祂并没有因着成为人,就不是神了。一面,祂实在是个人;一面,祂所行所为实实在在就是神。同样的原则,祂虽然成为一个受造者,祂仍旧是造物者。并没有因为祂成了受造者,就失去祂造物者的身分。这位弟兄自己对圣经的认识不够,就以他狭窄的眼光,断定别人对圣经的认识。 在马太二十二章,主耶稣曾问法利赛人:“论到基督,你们怎么看?祂是谁的子孙?”他们说,“是大卫的。”(42。)耶稣对他们说,“这样,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大卫旣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43,45。)基督旣是大卫的子孙,大卫怎么又称祂为主呢?怎么可能有一个祖宗称他的子孙作主呢?法利赛人不了解,因为他们拘泥在对基督某一面的见地里。他们没有看见,按照主耶稣是人的一面来说,祂是大卫的子孙;但按祂是神的一面来说,祂是大卫的主。主是多面的,祂是创造者,也成了受造者。歌罗西一章十五节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这说到主耶稣是神,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圣经的明文清清楚楚,是无法否认的。 关于新耶路撒冷不是天堂 一九五八年,我在台北的一次特会,释放了关于建造的信息。那些信息已刊印成书,名为“神建造的论据”。在那些信息中,我说到基督教有一个错误的说法,以为新耶路撒冷是天堂,信徒将来都要上天堂。我郑重指出,新耶路撒冷不是一个地方,乃是一个人位,是一座活的城,是由活的人所组成的。因为那城的门上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那城的根基上有十二使徒的名字,(启二一U,14,)这些都证明那座城是一班人所组成的。并且启示录也说到,新耶路撒冷是羔羊的新妇,(2,)如同今天的召会,是基督的妻子。(杂五25。)召会不是一栋建筑物,而是一班活的人所组成的。那位持异议的弟兄无法接受这个观点,曾数次和我争辩。他说,“新耶路撒冷若不是天堂,那么信徒死后,家人就不能得着安慰了。”我听见这话,实在觉得没什么好辩论的。后来,他也不再辩论这点。我也深觉争论这些,并没有多大意义,况且若因此在神的儿女中间挑起纷争,那更是不应该。 关于基督的描述 这位弟兄还批评我讲“野蛮”的基督,其实这也是他断章取义的说法。我在洛杉矶时,曾在一次特会中,讲到启示录中所描绘的基督,与福音书中的相当不同。使徒约翰在启示录中说,基督“眼目如同火焰,脚好像在炉中锻炼过明亮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面貌如同烈日中天发光。我一看见,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一14~U。)这样一位基督,和约翰在福音书所描写的基督,是完全不同的。在福音书中的基督是温柔的,像鸽子一样,(参约一32,)约翰甚至能挨近祂的怀里。(十三23。)但在启示录,约翰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一17。) 因此,我用两个相对的英文字形容基督的不同。我说在福音书中的基督是mild,温柔的;而启示录里的基督则是wild,激昂的。Wild不仅有野蛮的意思,也有激昂的意思。当我考虑要把那些信息出版成书时,曾和美国弟兄们仔细考虑这个用字,担心有人因知识不够,误解Wild这字为野蛮,所以就改作fierce,也是取其激烈、激昂之意。 人有时因着自己所学有限,对圣经的认识不够全面,就以个人的浅见定罪别人是异端,这是不应该的事。圣经是太奥秘了,不要以为自己已明白透彻,知道一切,其实还有很多是超越人的领会与认知的。而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地,别人所用的字眼,不一定就是你所领会的意思。我们每个人都要谦卑,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对于圣经的用字、字辞的意义都需要受教育,才能明白其中正确的意思。绝不能照着自己对圣经的一知半解,就以狭窄的见地断定别人的是非。 回到灵里,明辨真相 我说这些话,实在是迫不得已。我没有意思要为自己辩白,而是为着这地的召会蒙保守,圣徒们蒙拯救。我们需要认识真理,但不要在道理上争论。圣经的真理是深奥的,主是丰富的,也是广阔无边的。若是别人对主的认识有更多的发现,不是我们所知道的,我们应当谨慎小心,不能立刻信口雌黄,加人罪名,这是不妥当的。 另外,我们也不要轻易的相信别人所说的,乃要回到灵里,到主面前,用慎思明辨的灵来考察。主就会带我们更清楚的看见,发生这些言论和事情其背后的动机和目的。 为什么今天会有这些事发生?是真的为着真理、信仰打仗,还是别有用意和居心?盼望弟兄姊妹都能受警惕,在一切的事上慎思明辨。不仅自己能清楚,也能帮助并挽回受迷惑的人。 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二日讲于香港 第六章 凭果子认树 好树结好果子 约翰十五章五节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主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这一段圣经明显给我们看见,重点是在乎结果子。主说,凡祂身上的枝子,都要结果子。若是一个枝子不结果子,意思是这个枝子有了问题,必是它和主之间出了事情。主说结果子的原则,是在于住在祂里面。住在主里面的,主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主,这人就不能作什么。这里所说的不能作什么,当然重在不能结果子。结果子乃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明,证明我们是住在主里面,并且我们和主之间没有问题。若是我们长久不结果子,虽然好像我们没有出什么事,没有什么难处,没有什么问题,但这个不结果子就是强有力的证明,证明我们和主之间确实有问题。 彼后一章五至八节说,我们必须一直长进,分外殷勤。“在你们的信上,充足的供应美德,在美德上供应知识,在知识上供应节制,在节制上供应忍耐,在忍耐上供应敬虔,在敬虔上供应弟兄相爱,在弟兄相爱上供应爱。因为这几样存在你们里面,且不断增多,就必将你们构成非闲懒不结果子的,以致充分的认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闲懒不结果子,就证明我们在主里面没有长进。我们若在主里面一直长进,定规会结果子。 马太七章十六节说,“从他们的果子,你们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人岂能从荆棘收取葡萄?或从蒺藜收取无花果?”主在这里告诉我们一个原则:凭果子认出树来。一个人在主面前的光景到底如何,不能光听别人说,也不能光凭他自己讲,要看他的果子如何,乃是凭果子认出树来。人不能从荆棘里收取葡萄,也不能从蒺藜收取无花果。好树定规结好果子,坏树定规结坏果子,要凭着果子认识树。 这些年间,恶者撒但一直作工,已经有十余年之久。实在说,那个搅扰的种子,从一九五七年就种在那里。将这些事交通给你们,是要我们众人都能在灵里分辨,什么是出乎主的,什么是出于人的。我们不能光在外面讲些是是非非的事,乃必须在灵中,从深处辨别什么是出于主的,什么不是出于主的。这在圣经里有个极大的原则,辨别乃是根据于果子。一棵树到底有没有问题,乃是凭它的果子来断定。若是一棵树或一根枝子一直不结果子,那就一定有问题。或者它所结的是不好的果子,这也证明它不是好树。然而,若是人看它不好,而它结出的果子是好的,那也证明它是好树。我们总要凭果子来断定。 历史的事实 台湾工作的开始 所以,请你们忘记人的因素,只看事实,看果子。主用宝血遮盖我,有一些事,因着我个人在其中所占的成分相当多,所以我说的时候,觉得不太方便。但我不得不向你们陈明一些历史的事实。一九四七年十二月,我们有几位同工到香港服事,那时不过只有少数人聚会。还记得我头一次讲道时,听的人没有超过一百位。我们约住了七天,就离开了。而后,到了一九四八年底,中国大陆因为政局,起了很大的变动。到了一九四九年四月以后,工作就安排我离开大陆到台湾。五月间,我到了台湾,看看那里的光景,以人来说,除了失望灰心,没有别的。当时我们在大陆,尤其在上海,工作是相当蒙主祝福,人数也是十分众多。主日上午大聚会,就已经有将近两千人。有福音布道会时,更是超过两千人。那时我们刚刚在上海南阳路,造好一个大会所,里面可以坐三千人,外面空地可以坐两千人。大会所才造好不久,玻璃窗还没有装,里面还没有粉刷油漆,工作就安排我离开。当时我的感觉很深,因为大会所完全是在我的带领下建造,一切都还没有上轨道,同工们就给我电报,要我离开上海到台湾。那时,台湾是非常的落后,马路上到处是卵石子,大部分人都是穿木屐,走起路来嘎啦嘎啦响,我非常不习惯。我一直问主,到底来这里能作什么? 一直到六、七月间,我里头有个感觉,应当顺着纵贯铁路,一站一站的去看望那些散居在铁路沿线的弟兄姊妹。当时随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从大陆撤退到台湾的,约有三百位弟兄姊妹,散居在各主要城市,大家的消息都不太灵通。于是,我就沿着铁路,一站一站的探访弟兄姊妹。那时,除了台北之外,只有高雄和台中有聚会,其他地方最多只有祷告聚会。 这样出去访问了几个地方后,我里头感觉台湾虽是个小地方,但为着主还有许多可作的。所以,我就和弟兄们交通,应当在报纸上登一个通启,让弟兄姊妹知道,我们几位弟兄都到了台湾,在台北开始聚会了。同时,刊出我们的住址和聚会地点,盼望各地愿意和我们有交通的弟兄姊妹,尽力与我们联络。感谢主,借此许多到了台湾的弟兄姊妹,就联繋起来了。到了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台湾的工作就在台北正式开始,并且有一个特别聚会。 简单的说,到了一九四九年底,台北聚会的人数已经近一千位。可以说,台北聚会的人数半年几乎翻了三十倍。那个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全时间事奉,其他弟兄姊妹都是带职业的。一九五一年,有一次非正式的训练。在那之后,产生了八十到一百位全时间事奉的人。到了一九五三年秋天,开始头一次正式的训练,为期四个月之久。这次的训练非常蒙主祝福,属灵的情形非常高。到了一九五五年,全台湾就有三、四十处地方召会,总人数约两万。一九四九年开工时,全台湾不过三、五百位圣徒。到了一九五五年,全台湾圣徒就有两万。到了一九五七年,全台湾的地方召会共有四十到五十处,圣徒人数也有两万三千的光景。这是头八年,从一九四九到一九五七年的情形。 异议者的破坏 然而,在一九五七年,有些人受了影响,在召会立场上,和我们有了不同的看法,这就带进一个风波,使圣徒也连带受了影响。那个受影响是从一九五七年开始,持续了七、八年之久,直到一九六五年才有了一个处理。这段期间,台湾众召会圣徒的人数几乎没有增加。总体来说,人数恐怕只有两万五千多。头八年,台湾的工作从三、五百位,增加到两万三千,后八年却几乎没有增加。地方召会的数字,也是从五十勉强加到五十五,还不到六十处召会。从这比例看,头八年是快速的增加,后八年几乎没有增加。关于同工方面,从一九四九到一九五八年,全时间的有一百位。一九五七年之后到一九六五年,这七、八年间,同工们只有八十位。其余二十位都被异议者破坏了。 求主遮盖我,盼望我所说的是纯洁的话语,没有任何的搀杂。这末了八年,工作没有开展,人数不增加,同工们的情形也受到破坏。按我们的观察,是因为有六到八位异议者,一直在阳奉阴违,表面说没有问题,暗中却一直作破坏的工作。今天,这几位异议者分别在香港、马尼拉等地。他们的诡诈叫人不能相信,也没法相信。他们背后不断作破坏的工作,当面却说没有问题;这使主的工作没法往前。表面上,他们都说走召会的路,站住召会的立场。实际上,却是一再的批评这立场,还说我们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话就像点火一样,起了很大的影响。所以这末了八年,台岛的众召会没有什么开展。 一九六五年,台湾同工们多次写信给我,大意是说,“李弟兄,谁也不能否认台湾岛上这个工作,是你蒙主恩典开的头,是主借着你兴起来的,我们众人也是你带领、训练的。惟有你有这个地位出来说话。现在,台湾的工作到了一个地步,那几个人一直说要作。若是你觉得工作应该给他们作,我们弟兄们没有话说,我们八十几位就统统不能作。若是你在主面前觉得,台湾岛上的工作,还是我们应该作,他们这几个在里头,我们也没有办法作。”这是我在春天接到的信,那时我还不能马上回去,因为有许多工作在手中。 一九六五年九月,我回到台北。第二天,就召聚全体同工聚会,我很简要的对同工们说,“我是一九六一年出国的,一九五九年我就发现,我们中间有些同工有了异议。那时我召聚了一次同工聚会,对大家说得很明朗。我说,关于属灵的事,父亲和儿子不一定见地一致,不一定有一样的看法。所以,你们个人要凭着良心信托在主面前。你们若是觉得你们看见什么,而不能再接受这条路,你们就正大光明的,作光明的儿女,照着神的引导前去。不要在我们中间,表面是一个样子,背后又是一个样子,这与我们基督徒的良心是不合的。我还郑重的说,前面同工们带领我们走这条路,我个人是把命,把一切都摆在里头。我不会改变,并且要一直走这条路到底;卽使全台湾没有一个人要走这条路,我还是要走这条路到底。 一九五九年我就对你们说过上述的话,现在六年过去了,如今事情更清楚。你们中间有一些人,在这六年之内,表面是白的,暗中是黑的;这显明你们的人格不对。你们事奉主不需要这样作,你们只要明明的告诉人说,现在这班弟兄所走的路,你们不能跟了,你们要另走一条路。这是很清楚的。” 之后,有一个上午,聚会刚过,正预备午餐的时候,有两位异议者进来见我,对我说,“李弟兄,我们愿意和你解释。”我说,“到现在还要解释什么,我没有出国之先,一九六◦和六一年,我在这里的时候,你们常常找我解释,从早晨解释到下午,中饭都可以不吃,也不知解释了多少次。解释到末了,你们还不是一样?”他们说,“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解释。”我就答应他们,在一个小房间里坐下。其中一位说,“李弟兄,我们对于召会的道路没有问题,对于召会的立场没有问题,对于工作没有问题,对于你在工作上的带领没有问题,对于你在主面前的权柄也没有问题。”他一连说了五个没有问题,我一听就觉得不太对。 我说,“你们睁着两眼骗我。若是没有问题,今天台湾何必到这个地步。你们二位今天在这里,一连说了五个没有问题,但是其他八十几位同工说大有问题。我是听你们两个人的话,还是听八十几位同工的话?现在你们所说的是一个样子,八十几位同工说的又是一个样子。我要依据事实问你们。”而后,我就举了一件事,问他们是怎么回事,他们没有办法回答,因为那完全是在一个拐人的工作里。我又题一件事,他们也没有办法回答,没有办法赖胀。我每题一件事,他们都无话可答。我就对他们说,“你们说没有问题,但你们所作的事实在这里。你们要把你们所作的,荐与众同工之间。你们说没有问题,是没有用的,因为你们所作的有问题。你们能荐与各人的良心么?” 他们又对我说,“李弟兄,这些都是你没有回来之先,那些人所制造出的一个局面,叫你回来不得不这样作。”我说,“他们知道也罢,不知道也罢,我就问你们这些事实,.你们把这事实讲给我们听。”他们都没有办法讲,而后就对我说,“我们现在听你讲,你说什么,我们就接受什么。”我问他们说,“是真的么?”他们都同意,于是我说,“你们刚刚说,我说什么,你们接受什么。那么从今天起,请你们从工作中退去,站在一边。”他们又问我说,“召会的负责呢?”因为他们都是召会的长老。我说,“长老也退去,因为你们留在长老职分里,情形还会纠缠不清。你们刚刚说,没有问题,那么最好没有问题,你们不摸工作,也不摸召会的责任,就在那里安安静静的作好弟兄,给主一段时间表白你们是好弟兄。”他们说要听我的话,我说的他们都接受;但事实上,他们退去没多久,就闹起来了,还另起了聚会。 在一九六五年,他们还只有少数人,是小型的聚会,没有大规模的动作。从一九六六年,他们就大规模的开始作,分别在高雄、台南、嘉义、台中、台北,都另起聚会。他们一面批评我们不属灵,都是人工。但是另一面,他们聚会的时候,是叫三轮车、计程车到弟兄姊妹家门口,等着、逼着,把人拉到车上,带到聚会里。 然而,从一九六六到一九七〇年,他们作出什么结果呢?以台北为例,他们聚会的人数直到今天不过一百多人。高雄还不到五十人,台南有几十个人,嘉义几十个人,台中几十个人。他们并不重视传福音,主要的目标就是专专去对付,去拉我们的人,并且一个腔调的说,“约柜离开了,约柜离开聚会所了。”若是他们这些人,从一九六六年开始传福音带人得救,带人爱主、绝对的跟随主,相信现在至少有五、六百人。然而他们不作,却专门作破坏的工作。 反观异议者离开以后我们中间的情形,最近我们在台北有一次交通聚会,到会人数约在五千左右。所以,异议者虽然这样破坏,主的工作却仍在继续。从一九六五年他们被清理之后,台湾的工作又开始新的开展。仅仅台北一个地方,青年学生弟兄姊妹就有一千多位。然而,这个作得还不够。按理说,若是我们没有经过这些波折打岔,仅仅台北一地的学生,最少就能作到五千到八千位。现在儿童将近一万,都是分在各家有儿童聚会。台北召会学生多,儿童多,弟兄姊妹在数的有一万多,经常聚会的约是三分之一,就是四、五千人。 可惜的是那些闹事的异议者,他们旣不积极传福音,也不积极带人爱主,只专门作破坏的工作。我若记得不错,最早在一九六三年时,台南召会的一位长老就写信告诉我,香港有位弟兄到了台南,和异议者联起来。而后,就在讲台上说,“倪柝声、李常受所讲的都是旧的,渐旧渐衰了,现在我们看见新的亮光了。”然而,我们现在知道,这些话都是虚假的。 当那些异议者来见我的时候,我曾对他们说,“若是你们觉得有一个负担,要为着史百克弟兄的职事在台湾作什么,我劝你们正式出去作,告诉人你们是为着史百克弟兄的职事,在台湾有一个负担。至于我,我个人是绝不能接受史弟兄反对召会立场的见地。史弟兄有他属灵的一分,但他反对召会立场,这个我绝对不能接受,也不能容让。若是你们觉得对他的职事有负担,你们可以出去作。或是你们自己在主面前有所见地,觉得这条道路不能接受,你们也可正大光明的出去作。我们是神光明的儿女,该作光明磊落的事,你们不要搀混在我们中间,暗中作不同的事,叫大家都不平安,你们的良心也不平安。”异议者当下还否认;然而,他们的确是撒谎骗我们。 香港召会需积极往前 一九五〇年,倪柝声弟兄到了香港,带来了复兴,并且安排我带领香港召会的事奉。从那天起,许多年长弟兄姊妹都清楚,我们是很蒙主祝福的。到了一九五四年,我头一次在香港正式有特别聚会,会所楼上楼下坐满了人,连院子也坐了人,人数是相当的可观。然而从一九五八年起,香港也出了问题。所以,香港问题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一九五八年就存在了。 我们要问,这些年来祝福在哪里?果子在哪里?可怜的是这班异议者旣不传福音,也不带领人。他们积极的工作都不作,只专门在背后挑毛病,说这个不对,那个不对;这个是异端,那个也是异端。我对台湾那班异议者说,“你们觉得聚会所都是作鸡毛蒜皮的工作,都是人工的工作,那么请你们出去,不要再摸聚会所的事。你们出去后,尽管乾乾净净,积极作你们的工作,多传福音,多带人得救。至于弟兄姊妹要不要跟随你们这条路,请让弟兄姊妹自由。”然而,他们没有那样作,以致如今他们在台北聚会的人数,并没有什么增长。 关于香港召会目前的情形,我们相信主有祂的美意。我们要祷告,求主在香港建立起强的、活的召会,建立起明亮的金灯台。不要怕外面的搅扰和打岔,不要因一些情形感到灰心。金灯台是纯金的,但这个纯金不是自然有的,乃是经过火炼才成的。没有经过火炼的金子,通常是不纯的。火炼的时候虽然不好受,也不好看,一切彷佛都是乱糟糟的,但是经过火炼就生出纯金。对于香港召会所面临的难处,我们相信主有祂的美意。我们所看见的不过是一点点,不过是表面的情形;所以,我们没有自己的定意,没有自己的主张,乃愿意完全交在主手里。在这些日子里,我们要更多向主呼吁,向主祷告,求主成全祂的美意,在这里作祂所要作的事。 我们要相信,没有人能破坏主在香港的工作。香港这个地方集中了有三、四百万的人口,要在这里作到一两万人,是轻而易举的事。重要的是,我们都要积极去作,积极的传福音,带人得救,而不要作消极的事。盼望弟兄姊妹都能同心合意,积极往前,带进主的祝福。 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四日讲于香港 第七章 对于异议者错误指控的辩明 祷告:主耶稣,当我们在述说你话语的时候,愿你的话真是进到我们里面,愿你的灵如同膏油涂抹在我们里面,使我们蒙光照,得以认识你话语中的奥秘。也赐给我们足够的口才,来发表并说明你的话,使我们能有透彻的认识。主阿,在灵里引导我们,使我们有真实的看见,并且能进入你话语的实际。 我的负担乃是供应生命,所以我所讲的信息都是重在生命的供应。我素来无意在道理上与人争论,然而,为使弟兄姊妹不受迷惑,对于这段时日在香港兴起的风波中,反对者指控我讲异端的事,我还是需要作一点真理上的陈明。 面对这事,我们需要有明智并清明的心思。反对者印出了一些定罪我的文字,主要是在两方面:第一,说我干犯了耶稣基督的神性,甚至是干犯了基督的神格;第二,说我干犯了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基于这些指控,他们就拒绝我在香港召会的尽职。 关于子就是父,主就是那灵 针对这些批评,我要在四点上有所回应。第一,有关我所说的:子就是父,主就是那灵,父、子、灵三者乃是一。反对者认为这是异端。关于这点,我所说的乃是根据以赛亚九章六节:“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的名称为…全能的神、永远的父。”这里清楚说到:有一个婴孩为我们而生,这个婴孩就是指着生在马槽里的耶稣,祂乃是全能的神。另外也说到有一子赐给我们,这一位子就是神的儿子,但祂也是永远的父。反对者若说这位子不是父,那就是说这个婴孩也不是神了。这样的非议、定罪,并非是针对我,而是在定罪并非议以赛亚九章六节。因为这并不是我的话,乃是圣经的话。再看林后三章十七节:“主就是那灵。”这位“主”乃是主耶稣,所以圣经在此乃是明言主耶稣就是那灵。子就是父,以及主就是那灵,都是圣经的明言,并不是异端。 那位说我讲异端的弟兄,曾当面对我说,“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灵又是一位神,三位神成了一个团体的神。”全圣经都清楚的说明,只有一位神;(林前八4,赛四五5;)而他却说有三位神,这乃是他在基本信仰上的错误。 关于子就是父,主就是那灵的说法,其实倪柝声弟兄早先已经说过了。倪弟兄就常说,子在地上行走时乃是主,当祂进入我们里面,就是灵。他所作的诗歌曾说,“曾有一次你就是父,现今的你就是圣灵。”(诗歌三六八首。)这位定罪我的弟兄,自称曾跟随倪弟兄多年,他对倪弟兄所说的并未题出任何的非议,而我跟随倪弟兄作同样的陈明,这位弟兄却定罪我讲异端。他这样作,实在令人觉得其居心叵测。 关于不同的基督 第二,反对者定罪我关于不同的基督的说法。我所说的不同的基督,并不是说有两位基督。基督是一位,但因众人对基督的享受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福音书有四卷,乃是描述基督的四个不同方面。这就像描绘人的头前后不一样,前面有眼、耳、鼻、口等七个孔,后面则没有。在约翰福音里的基督,乃是在肉体里的基督,是温柔的,没有人惧怕他这位小小的基督,使徒约翰甚至还能侧身挨近祂的怀里。(十三23。)但在启示录的基督,却是可畏的,祂“眼目如同火焰,…面貌如同烈日中天发光”。(一14,16。)当约翰看见这样的基督时,他就吓得仆倒在地。(17。) 再如利未记所说的各种祭物,有牛、羊、鸽子和斑鸠等,乃是预表我们个人对基督的经历各有不同。有人经历基督像一头大牛,有人经历基督像一只小斑鸠。这都是说到这位基督不同的方面。圣经六十六卷书都在述说这位基督,祂是太丰富了,无法只从一面来述说。用比方说,基督不只是馒头,如此贫乏单一,祂的不同丰富,如同筵席上各式各样的菜肴,是人无法品尝得尽的。若说不同的基督乃是异端,这种指摘若不是居心不正,就是心思有问题,因为谁能说基督只有一面,不是具备多面的丰富呢? 关于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第三,反对者定罪我有关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的说法。歌罗西一章十五节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首生者”一辞,原文是prototokos,这个希腊字是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者是“第一”的意思,后者是“生出”的意思,因此译为“首生者”。这字也见于路加二章七节,罗马八章二十九节,歌罗西一章十八节,希伯来一章六节,启示录一章五节等,都是首生的意思。“首”,指明第一个,意思是后面还有许多个。创造者是独一的,而首生的是第一的,指明其后还有很多。歌罗西一章十五节明说爱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指出主耶稣不仅是神,是创造者,更是创造者来作人。基督旣是神成为人,祂就不仅是创造者,也是受造者。反对者若只相信基督是创造的神,有神性,却不相信祂也是受造的人,有人性,那才是异端。 约翰一章十四节说,“话成了肉体,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这指明神成为肉体。希伯来二章十四节说,“儿女旣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有分于血肉之体,为要借着死,废除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这节指明基督有分于血肉之体,成为受造的一部分。因此,基督兼有神、人二性,是不可否认的。 反对者攻击我讲异端,以不同的意见产生派别,别树一帜,这样的破坏,才是异端。林前十一章十八至十九节说到分裂与产生派别;加拉太五章二十节说到争竞、忌恨、恼怒、私图好争、分立、宗派等,正是这种光景。 关于受浸后再埋葬的事 受浸不是形式或规条 第四,反对者批评有关信徒受浸后再埋葬的事,认为是把主重钉十字架,干犯了主十字架的工作。关于这点,许多人都把受浸当作一种入教礼;定规只可受浸一次,就把受浸一次当作规条来遵守。因着人把属灵的事实弄成了教条,弄成了规条、仪文,所以历代就兴起了一些弃绝仪文的反应。例如,贵格会的人(“贵格”译自英文的Quakers,意思是发抖者)认为重要的是圣灵浇灌,叫人发抖,因此不必实行水浸或水洗。(不过现在贵格会的人也不太强调发抖的事了。)又如,宾路易师母(Jessie Penn-Lewis)主张不要水浸或水洗,因为她认为那些都是形式和规条;人所需要的乃是灵浸,只要在圣灵里就可以了。事实上,圣经的确告诉我们要受浸,(太二八19,)但没有说一次或多次。在新约里没有规条,就如擘饼的时间没有规条一样,受浸也没有规条,没有规定次数。 当初,施浸者约翰出来,乃是对当时宗教世界的一种反应。我相信这两年主在我们中间带领一些圣徒浸到水里埋葬老旧,也是对今日基督教只守规条、仪式的一.个反应。在洛杉矶有一班弟兄姊妹在圣灵的莲行下,觉得自己真是老旧,实在愿意把自己埋葬了。初开始的时候,大家是争先往前的,这个也去埋,那个也去埋。大家都觉得想把败坏、爱世界和老旧的自己埋了。有好些弟兄姊妹,埋了就活了。但是这一作,反而引起别人的批评和定罪。但我相信主并不重在叫人守规条,祂只重在我们活不活。若是没有活,浸也不对,不浸也不对;一次浸不对,多次浸也不对。若是活了,就好了。主不在乎一次浸,两次浸。 以弗所四章的“I浸”是指种类,不是次数 新约圣经有清楚的话说,“你们要去,…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太二八19。)也曾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但是并没有一个命令说,一定要受一次浸。在四福音书、使徒行传、罗马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歌罗西书都曾题到受浸的事,而希伯来六章曾题到浸洗的教训,(2,)但是经文都没有明确的题到应该受浸几次。在以弗所四章五节虽然说到“一浸”,但这里所说的“一”,乃是种类的意思,并不是次数的意思。四至六节说,“一个身体和一位灵,正如你们蒙召,也是在一个盼望中蒙召的;一主,一信,一浸;一位众人的神与父,就是那超越众人,贯彻众人,也在众人之内的。1文中说到七个“一”: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一主,一信,一浸和一位神。这七个一都不是指次数的一。这乃是说我们同有一位神,一位主,一位灵,一个身体,一个信仰,一个浸和一个盼望。从上下文可以看出,这七个“一|并不是指次数,因此“一浸”是指一种浸,而不是指一次浸。 只受浸─次乃是基督教的传统,并非圣经真理 关于只受浸一次的观念,乃是受了基督教传统的影响,认为受浸乃是一个入教礼,就把它当作规条来遵守。一把受浸当作入教礼,当然只能受浸一次,但是受浸并不是一个入教礼。难处在于我们受了老旧、传统观念的控制,不容易转出来。这两年来,我们中间受主的带领,有所谓埋葬的事。因此就触犯了基督教的教条、教规J认为这是个异端,受浸只该一次。但在圣经里,受浸并不是入教礼,乃是事实的见证。受浸乃是在说明一个人信主了,就与主联合,与主同死,所以祂埋葬了,我也到水里埋葬了;祂复活了,我也和祂一同复活。(罗六3~4,西二12。)不只如此,我还是浸到三而一的神里。(太二八19。)这不是一个礼节,不是一个规条,而是一个属灵的实际。 只能受浸一次的说法,乃是以弗所四章所说的一种教训之风,(14,)是一种基督教的遗传和传统。虽然圣经中受浸的事例大多是一次,但是圣经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受浸一次。反对者以受浸后又埋葬的事来定罪我们,实在是对圣经的真理了解得不够充分。 一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及三日讲于香港 第八章 与青年人的交通 主工作的前途在青年人身上 今天社会上的人都喜欢用青年人,任何一个新的推动,新的行动,都是从训练青年人着手。这表明青年人的重要性。今天主工作的前途是在青年圣徒身上,而维持局面乃是在中年人和老年人身上。我们知道为着得救,为着蒙恩,为着享受主的救恩,中年人和老年人是绝对可宝贵的。但是为着在主手里的用途,为着主国度的开展,为着祂工作的推广,这责任无疑是在青年人身上。若是主来得迟慢,若是主要有所作为,这个托付必须是托在青年人身上。 其次,我们需要看重儿童工作,在他们身上好好带领。这样,一个十至十一岁的儿童,过了四、五年就是青少年基督徒。无论他们是进到国中或是高中校园,都可以作福音的种子,带领同学们蒙恩。 召会中的青年人都该有分于儿童服事。按我们的观察,儿童的主日聚会,每位青年圣徒带五到十位儿童是容易的。两位青年圣徒配搭,应该可以带二十位儿童聚会。儿童的心实在是清净洁白,向着福音柔软,我们若是真看重儿童工作,两百位青年圣徒加起来,半年内定能带两百位儿童受浸,一年就能得着四百位。这是很可观的。 关于供应聚会 青年弟兄姊妹到聚会中,要学习供应聚会。在你们自己的聚集中,或许大声喊叫还可以。但进到召会的大聚会中,就需要灵巧像蛇,不要一直大声喊,乃要在各种情况中应变,抓住各种机会对聚会有供应。 在聚会中的座位也是有讲究的。因为年长的比较不容易坐在前面,所以青年人不要一来就把前面的座位占满;乃要有年长弟兄姊妹参入。可以两位青年圣徒陪一位年长的就坐,那就很美。 其次,对于我们的灵出来,不一定要很大声。好比武术上有内功和外功,虽然外面会有一些特别的架势,但内里的实质是更重要的。有了内容和内涵,外面的表显就不会是机械式的。然而,我们不该偏于任何一方面。基督教有两种极端,一种是不要人工,完全仰望圣灵的工作;另一种却又全都是人工。但正确的原则是要人与神合作,好比人需要开口祷告,就是与圣灵合作,这样人才能得救。我们在聚会中用灵,也是一样,一面需要我们的操练,但又不是全靠人工,乃是需要让圣灵有自由。 关于受训练 青年人需要在属灵的事上受训练,到一个地步,能够很自然的尽功用,同时也能很练达。这就好像在篮球场上练传球,因为练过很多次,已经非常熟悉;就不需要等到传的时候再用心思考虑等。属灵的事也是这样,我们都要训练灵到一个地步,能很自然熟练的运用。 青年圣徒的聚会,应该重训练,好能更多供应聚会的需要。训练时该有检讨,看看聚会中有什么点是不合式的,该改正或是该如何往前。多有检讨,总是有益处的。 今天在聚会中,若是一个青年圣徒坐在一位六十八岁和一位六十三岁年长的弟兄姊妹中间,但年长的都不动,也不出声音,青年圣徒可以祷告,但声音不要太高,可以温柔的向主祷告,说,“主阿,你爱青年人,也爱年长的。”坐在对面的青年圣徒也祷告,说,“主阿,你住在青年弟兄姊妹里面,也住在年长弟兄姊妹里面。”这就是很正面的。反之,若在祷告中有责难的味道,说召会满了哑吧,许多年长的圣徒都会被冒犯。他们若不来聚会,那就是我们莫大的亏损。因此,青年人要多有学习,不要单调,不要一成不变。要学习如何与年长圣徒相调,要去调他们。保罗教导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接触圣徒要有人性。对待老年人该如同儿子对待父亲,对待老年妇女该如同儿子对待母亲。(提前五1~2。)这都是我们该学习的,使我们与圣徒的接触,能够亲爱又密切。 我们的声音与灵的释放也很有关系。在聚会中,我们若是安安静静的,灵就不容易出来。但我也不是鼓励你们乱喊乱叫。我们要看见,今天是黑暗的日子,许多事压制我们的灵,关闭我们的灵,不让我们的灵出来,所以必要时我们还得冲一下。许多时候我们的声音要大,需要喊一喊,叫一叫,我们的灵才能出来,否则灵是不容易出来的。我们喊一喊:“主阿,阿们,阿利路亚。”灵就出来了。然而,我们所着重的是灵的释放,而不是要大家一味的喊叫。 我们参加召会的聚会,无论是分享,还是作见证,都要灵活,不要按着道理、作法、形式或仪文。当我们在灵中,没有规条时,聚会才能新鲜丰富。 此外,青年人一定要传福音,半年不带一人归主是不对的。青年人都要受主差遣,到人中间去传福音。在马太十章十六节,主对门徒说,“看哪,我差遣你们去,如同绵羊在狼中间;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纯真像鸽子。”受差遣者必须像蛇一样灵巧的逃避狼的攻击,同时又该像鸽子一样纯真不伤人。这也是青年人该有的学习。 青年圣徒对待父母,也是该有学习。父母或许还是外邦人,不太认识主,而有所反对、拦阻;或是已经认识主,但觉得只要得救就好,不需要这么爱主摆上;这都是出于他们天然的观念。所以青年圣徒在家庭生活中该有见证,要听从父母,顺服他们,在行动上更是要得体,不要任性行事,也不要定罪父母。 以上都是青年人要学习的点,学习如何对待年长弟兄姊妹,对待父母,服事儿童,还要受训练,在召会中供应生命,并且向外人传福音。你们若好好学习,必定能带进主的祝福。 一九七〇年十一月十四日讲于香港面对风波的正确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