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来,去,来

读经: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至二十节,使徒行传一章八节,十三章二至三节,二十六章十六至二十节,二十章二十四节,三十四至三十五节,哥林多前书九章七至十五节,提摩太前书五章十七至十八节。

圣经是头尾一贯的,人要明白圣经,就必须找出圣经的路线。这些路线包含生命的路线、国度的路线、召会的路线等等。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这许多路线中的一条,叫作“来,去,来”。

新约圣经中关于“来,去,来”的思想

新约里有一条路线,叫作“来,去,来”。可以说,全本新约就是讲“来,去,来”这三个字。当主耶稣出来尽职的时候,就呼召人到祂这里来。主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七37。)又说,“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得安息。”(太十一28。)这里的“来”字,涵括范围很广,几乎四福音都包括在这个“来”字里。四福音给我们看见,主一再呼召人到祂这里来:来得安息,来喝活水,来蒙拯救。到了书信,仍有这个“来”的思想。希伯来四章十六节说,“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受怜悯,得恩典,作应时的帮助。”主就是要我们“来”到祂这里,因为一切的恩典、救恩、能力、爱、光、圣别和公义,都在于我们“来”到主这里;来了,就得着了。

在新约里,主所给我们的头一个字,或者说,在主呼召里的头一个字就是“来”。我们都曾到主这里来;然而,我们并不是来过一次,就不需要再来了。我们需要一再的“来”到主这里。这个“来”,如同呼吸一样,是永远没有毕业的。若有人在呼吸的事上毕业,他就了了。照样,我们到主这里来,也是没有毕业的。即使到了永世,我们仍需要时刻来到主这里。所以,我们要天天来到主这里。在一天之中,我们可以多次的“来”。不论早晨、中午或晚上,我们可以借着呼喊主名,实际的“来”到主这里,蒙恩典,接受生命,并得着供应。

我们来到主面前蒙恩典之后,接着主就要我们“去”。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主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这里的“去”,有大去,小去,远去,近去之分。例如,约翰四章的撒玛利亚妇人,喝了主所赐的活水之后,立即往城里去,对众人作见证。(28~29。)因此,人可能晚上到主这里,隔天早晨就去向人作见证;中午来到主这里,下午就去作见证,向人传报好消息。若是他去告诉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姊妹,这就是小去,近去。若是他去告诉万民,直到地极,这就是大去,远去。

总而言之,整本新约都包括在“来”和“去”这两个字里。新约是一本讲“来”的书,也是一本讲“去”的书。来,是我们蒙恩;去,是将恩典传给人。借着我们这样的来与去,结果就使我们对主发出一种渴望:“主耶稣啊,我愿你来!”(启二二20。)所以,第二个“来”字,乃是联于主的再来。总括的说,整本新约乃是讲到“来,去,来”。

第一个“来”,是不止息的,接着的“去”,也是不止息的。我们一直来,一直去,直等到末了一个“来”完成。那时,我们就要与主永同在,也就不必再去了。求主加强我们的“来”,也加强我们的“去”。不论早晨、中午或晚上,我们天天来,时时刻刻来,来到主这里。接着,我们必定去向人作见证。这样来与去的结果,我们就愿意并渴望主快来。

“来与去”是基督徒属灵的呼吸、生活和交通

请不要把“来与去”领会作宗教或组织的事。我们蒙恩得救,接受了主的生命,接着就需要天天来到主这里。正如我们的肉身需要天天呼吸、喝水、吃饭;照样,我们来到主这里,也必须是天天的。我们越到主这里来,就越有负担去。没有一个来就主的人,而后不去的。这个“去”,不是指堕落、离去的去,乃是奉使命,带着主和救恩而去。已过两千年的召会历史中,有千万的基督徒都是过这种“来与去”的生活,他们也都走这一条路。

我们若是到主这里来,接着主就要我们去:去传福音,去将主的恩典传给人。这样的去,既非潮流、运动,也非宗教事业、组织运作或政党运动。乃是一个人来到主这里,享受主,得着主,被主充满了,主就在他里头穿着他,顶着他而去。这样的去乃是自然而然并自动自发的。

基督教将主耶稣要我们去使万民作主门徒的“去”,领会成宗教事业,于是组织差会,打发传道人去作传道工作。这些都是组织、运动,可以称作传道事业。然而,圣经所说的这个“去”,既不是传道事业,也不是组织、运动,乃是像呼气那样自然。我们知道,气吸到人里头,就必须呼出来。照样,“来与去”乃是我们属灵的呼吸。早晨我们来亲近主,接下来一整天若不去向人述说主的恩典,这就如同憋气不呼吸一样。请记得,“来与去”不是一个运动,也不是一个事业,乃是基督徒正常的属灵生活。

我们不能来而不去,也不能不来而去。来了就得去,要去就得来。当我们来的时候,是带着我们的本相—软弱、黑暗、失败、罪恶、虚空而来。当我们去的时候,是带着主和主的恩典而去。可以说,我们是空空的来,却满带着主而去。这样的“来与去”也是一种属灵的交通。

经历“来与去”,而有金、银、宝石的工作

一九四九年,我从大陆来到台湾,在台北开始主的工作,却没有受雇于台北召会。虽然我是被工作打发到台湾,但我不是在作宗教事业,也不是搞组织和运动。我能见证,主工作的开展都是主奇妙的作为。

现今台北一会所的地,前面一半是二位南洋华侨弟兄回到台湾,看见主有需要,就买来送给召会用的。那时在这块地上造了一个小会所,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我就在这小会所里有了第一次的特别聚会,正式为主的工作开工。开工后,蒙主祝福,得救的人数一直增加,聚会的地方就不敷使用。之后,主又让我们以低价取得旁边的空地,我们就将原先的小会所拆了,重新盖造更大的会所。有一次,我们在台北大传福音,会所的座位不够,就必须坐到对面的空地上。弟兄们把空地整平,架上长板凳,人就可以坐着听福音。我们又在会所对面这空地盖造工人之家。后来政府要开马路,这块地就归还给政府。一切都有主的美意。这次要造大会所的时候,主也适时的供给我们一笔款项。

请记得,在这工作中,我们没有组织,乃是完全活在这个“来与去”的原则里,就是来到主这里,再从主这里领受负担而去;这才是一个有价值的工作。这既不是运动,也不是组织。凡是运动或组织,按圣经的话说,都是草、木、禾秸;唯有“来与去”的工作,才能产生金、银、宝石。(林前三12。)

我们乃是来到主这里,载满了主的恩典而去,把主的恩,就是主自己带给别人。这样工作的结果,乃是金、银、宝石。今天,我看见许多圣徒在主的恢复中,我的灵既跳跃,又像老雅各那样的苏醒,(创四五27,)因为他们就是我的喜乐。(帖前二19。)凡是经过召会生活的都能见证,他们所得着的乃是主自己。他们不仅得着救恩,得着了主的爱、主的恩,得着了主的生命和亮光,更是得着主自己;这就是能存到永远的“金、银、宝石”。

我们从大陆来到台湾为主作工,也都是在“来与去”的原则里,并没有作运动的工作,更没有作组织的工作。当初,倪柝声弟兄在同工聚会里定规,要我到台湾来。实在说,我是凭信往前,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供给。那时候,我一家十口,加上二个不能辞掉的用人,总共十二个人,手中只有三百多美金。从外面说,我们来到台湾,是两手空空的来;然而就里面说,我们是满载基督而来,将基督分享给众人。相信圣徒们都能见证,我们在召会中所领受的都是“金、银、宝石”。

我再说,我们中间并没有组织、布道会或差会,也不提倡任何运动。我们只是借着“来与去”,把自己所蒙的恩分享给别人。我们众人都该是“来与去”的人;来到主这里蒙恩,蒙光照,受对付,得洁净,被倒空,被主充满,而后被主差遣,满带着主而去。这是主恢复中该有的光景。

为着主恢复中五方面的需要,有大的“去”

主在地上有祂的行动;在主的恢复中,我们只是跟着主行动。然而,我们不愿意发起任何运动。一有运动,就有组织;组织和运动是分不开的。我们弃绝一切宗教组织和运动。我们只要“来与去”,就是天天到主这里来,从主接受负担而去。在此,我们要交通主恢复中五方面的需要。这不是关乎小“去”,乃是关乎大“去”。

在较强的召会中,兴起青职圣徒承接长老职分

这二十多年来,主在台岛上已经兴起了六十多处地方召会。这些地方召会大致可以分作两大类:一类是比较刚强、强壮的;一类是比较软弱,还需要同工们帮助的。这两大类的召会,有两方面的需要。强壮的召会,虽然是强壮的,仍有短缺之处。以台北召会为例,差不多有十多位长老,都是二十多年前被设立的。有人开头作长老的时候才三十几岁,如今都过了六十岁。台北召会因着长老们是这样有年龄和历史,就有了非常稳固的基础。然而带领的人老了,就不够活,不够新鲜。所以几年前,召会有一个转移时代的带领,盼望在几年内,台湾各地较健壮的大召会中,六十岁以上的长老们,能全数由年轻的一代顶上去。这并不是说,长老们不够资格,或作得不够好。这好比一个大家庭,父亲从年轻时就开始辛苦打拼,到了他年老的时候,就该卸下重担,让第二代起来背负担子;这样,整个家庭才有前途和希望。若是儿子已经三十岁,七十岁的老父亲还在忙碌,儿子只作旁观者,不仅不帮忙,不合他意时还说些风凉话,这个家就没有前途。按理,老父亲该休息,让年轻的儿子担起责任。我用这个比方也许浅显,却很达意,盼望你们都能领会。

今天,台湾有好多强壮的召会都超过二十五年的历史。其中大部分的长老已经超过六十岁。这些弟兄们作了二十多年的长老,实在应该让他们休息。但这不是说,他们从此就不必关心召会了。他们还要关切召会,为召会祷告,像老父亲一样,从旁扶持,并在背后供应年轻的一代。实在说,年轻一代该兴起来,补上这个需要。台湾各地所有强壮的召会,都需要一班刚强的青年被主兴起来,承接长老的职分。这是第一面的需要。

到较弱小的召会,加强该地的见证

第二面的需要,乃是为着较弱小的召会。需要有年轻的一代受主引导,到那里去背负责任,加强那里的见证。

到大城市附近的卫星乡镇,建立在正确立场上的召会

第三面的需要,是为着大城市附近的卫星乡镇。有些这样的乡镇,已经有一、二十位圣徒在那里,却没有成立召会,因为他们还没有刚强到一个地步,能够担负起地方召会的见证。在职的青年圣徒都需要从主接受负担,去到这些地方,与当地圣徒配搭传福音,建立在正确立场上的召会。

以上三面的需要,乃是当务之急。台湾各地较刚强的召会,光景虽然正常又稳健,但长老们年岁较长,无法作得太多,因而显得缺少推动力。这需要年轻一代兴起来,担负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至于较弱小的召会,则需要有一班刚强、有负担的青年人前去,加强那里的见证,使软弱的召会变成刚强的。台湾各大城市,如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等地附近,都有一些卫星乡镇。这些乡镇总是有少数圣徒散居在那里,他们蒙恩得救,也爱主,但还不够刚强足以建立召会。这些乡镇都是大地方召会的卫星地方,很容易得到大地方召会的帮助和供应。因此,青年人要接受负担,到这些乡镇加强当地的见证,以建立在正确立场上的召会。

到较偏远的地方开荒建立召会

第四面的需要,是为着比较偏远的乡镇。按目前台湾人口流动的趋势来说,上好的人才和学生几乎都往大都市去。今天,我们传福音,如同渔夫打鱼一样。(太四19。)我们知道,打鱼的人都是到鱼群里去打鱼。我的家乡烟台是打鱼的港口。按我的观察,聪明的渔夫通常不会去打大鱼,因为大鱼非常难办。会打鱼的人,都是到鱼群里,打那些不大不小的鱼,一打就是一群,这才高明。渔夫是跟着鱼群走;照样,我们作得人的渔夫也必须随着人群走。

然而另一面,我们必须看见一个事实,就是台湾各地有很多乡镇。尽管人都往大都市集中,但还有相当多的人口留在乡镇。乡镇里可能没有大学或高中,但一定有国中。我们出去传福音,必须有一个眼光,看见最有功效的工作乃是从儿童作起。我们要作儿童工作,从儿童作到国中,再作到高中、大专。

一九六六年,我回台湾的时候,曾经鼓励弟兄们要在台北作到每周有一万个儿童在召会或圣徒家中聚会。时间不一定都在主日,可以利用周间的一个下午或晚上。地点不限定在会所,许多圣徒的家都可以打开来服事儿童。不论是教孩子们唱诗歌,或是讲故事给他们听,孩子们都会很喜欢。

那时,台北召会约有两万三千人,其中最少有两千个年轻的家庭。一个家庭若有两三个儿童,两千个家庭就会有五、六千个儿童。再加上圣徒们的亲友及邻舍的孩子,七拼八凑,我信绝对能作到一万。倘若十年前,召会中就有一万个儿童,到今天他们就都是国中生了。这一万个国中生就成为我们福音的种子。在学校里,他们能传福音给同学。每一个国中生读了三年之后,一定能带一个同学得救。这样,一万就会变作两万。再过三年,这两万个高中生毕业了,至少也有三分之一能考进大学。如此,就会有六、七千位大学弟兄姊妹。到那时候,我们就是遍地皆兵了。

我说这话,没有责怪或埋怨的意思。然而,若是台北召会由我带领,我一定会作儿童工作。盼望弟兄们到各乡镇去,同样要接受负担作儿童和国中工作。在国中教书,至少需要大学或专科毕业。目前,召会中有心服事的青职圣徒,都有这个教育水准。乡镇的人教育程度可能比较低,但是他们非常单纯,容易接受福音。以我们在职青年圣徒的教育水平和人品来说,去到乡镇,自然会带给当地社会正面的影响。这样无形中,就能带一些儿童认识主,或是带国中生信主。借着这些儿童和国中生,我们就能接触他们的父母,进而带领他们接受福音。这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知道,圣徒们到主这里来,并带着使命出去,并不在乎地位,也不在乎享受。因此,我敢担保,没有一个为主出去的人会饿死。盼望弟兄姊妹都到主面前去祷告。目前有一条路摆在我们面前,就是往各乡镇去,借着在小学或国中教书,接触学生。这样一来,要领儿童认识主,或带国中生得救,都非常容易。我们陆续带人接受福音,就可以建立当地的召会。

到大城市的各个学校传福音得人

第五面的需要,是为着台湾各大城市里的校园工作。譬如台北、台南、高雄等地的召会,都得自己作校园工作。以台北县市为例,所有国中、高中、专科、大学院校总数加起来,约计有二百所。如果每一所学校里有二十位弟兄姊妹过召会生活,学生圣徒就有四千人。这看起来很难;但若有青职圣徒从主接受负担,并受主引导,实际去作某个学校的校园工作,就很容易达到。

青职圣徒作校园工作,可以有以下几种途径:第一,到学校教书。第二,把家搬到学校附近,找个宽敞的房子,让学生可以到家里坐一坐,吃喝点东西,好接触他们。第三,接触学校的教职员。第四,运用各样能进到校园的管道,接触学生。总之,作学生工作必须有耐心,不要急于看见果效。也许你作了一两个月没有果效,但是到学期结束时,果效就出来了。从已过我们在美国的实行,可以清楚得知,作校园工作,传福音得人的果效是最高的。我相信在台湾也是如此。

我们把主恢复中当前五方面的需要交通出来,圣徒们若肯在这五方面接受负担去操练,相信经过一些年日,也许主要把我们带回中国大陆。若真是这样,主就能借着台湾各地召会所蒙的恩,恢复大陆各地的光景,那将是多么荣耀。另一面,主可能带领一些人到南洋、东洋,或是到澳洲、欧洲。甚至在将来的十年内,相信有一些弟兄会去非洲、南美洲。这完全在主的手中。我能见证,我作梦也没有想到会到美国作工,但主就是这样带领我。

我们现在开头走第一步,总要踏稳,一步步走上去。总之,我们必须从主接受负担,而后有所行动:或是在某一个刚强的召会中顶起召会的责任;或是到较弱小的召会,加强那里的见证;或是到卫星乡镇建立在正确立场上的召会;或是到偏远乡镇去开荒建立召会;或是在大都市的学校里接触学生,传扬福音。对于这五方面的需要,我们都要带到主面前去祷告,寻求主的引导。

我们中间没有组织,也没有人会安排要这样或那样作。然而,我们不盼望有人是单独行动。因此,我们需要一面受主的引导,一面也彼此多有交通。我们要在主面前多有祷告,同时也需要大家来在一起一同祷告。有时候,也需要禁食祷告。正如行传十三章,在安提阿召会中,有几位申言者和教师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别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身上,就打发他们去了。(1~3。)这样就不是人意的安排。不仅脱开了组织,另一面又是在交通里,不是单独行动。

呼召全时间者

当我们为着主的需要到各地传福音时,必然会遇到财物需要的问题。对于这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在圣经里根本没有职业传道人被雇领薪水这回事。我们必须打掉这种观念。每一个“来与去”的人,都应该是个传福音的人。但在这么多人中,可能在少数人身上的托付特别重大;他们从主领受了恩典,构成了恩赐,而这恩赐用途特别大,以致他们没有时间和心力再顾到别的事,只能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服事主的事上。于是自然而然的,他们就需要全时间事奉。

圣经的根据

在圣经里没有“全时间”这辞,却有这样的事实。例如,林前九章七至九节说,“有谁当兵,曾自备粮饷?有谁栽种葡萄园,不吃园中的果子?有谁牧养羊群,不吃羊群的奶?我说这话,岂是照着人的看法么?律法不也是这样说么?在摩西的律法上记着:‘牛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十三至十四节又说,“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之物么?伺候祭坛的,就同祭坛分领坛上的祭物么?主也是这样命定,叫宣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这些经文都是说到传福音的人需要供应,这证明他们不是自己带职业养活自己,乃是全时间摆在福音工作上,靠福音养生。但请不要领会错误,以为靠福音养生就是作传道人被雇领薪水的意思。

九节说,“牛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这意思是说,牛踹谷为使别人吃饱的时候,要先让它吃饱;但这并不是指发薪水。十三节说,“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之物。”这也不是发薪水,乃是供应他的需要。由此可见,早期召会中是有全时间服事的人,他们不带其他职业,乃是全部的精神和时间都用在福音上,因此他们应当得着供应。

提前五章十七节也说,“那善于带领的长老,尤其是那在话语和教导上劳苦的,当被看为配受加倍的敬奉。”这表明早期召会中也有作长老的人全时间事奉。这里的“敬奉”乃是重在物质的供应。有一班长老善于带领、治理召会,并且是劳苦的传扬主的话语并教导人;这班人是全时间的,他们不带职业,因此需要别人供应他们。

信心的路

全时间的供给到底该怎么作呢?其实,也没有一定的作法。只有一条路,就是信心的路。当你们爱主,到主这里来,然后有负担去到各地传福音,你们就无法逃脱了。一面来说,事奉主有快乐;但另一面说,也是负重轭。我刚得救那天,主就把我套上了这个轭,有好多次我都想逃脱,但总是脱不掉;有时好像逃脱了,但自己也不觉得舒服、痛快。所以,这实在是由不得我们。这就好像你我生下来,由不得自己拣选要生为男的或女的,生为中国人或美国人。又如同我们作不作基督徒也由不得我们,是神在创世以前就定规的。(弗一4。)

我们既信了主,就由不得我们自己。当我们来到主面前,被主的爱激励,就愿意去到人前传福音。我们这样来又去,去又来,就渐渐对别的事不再感兴趣,不觉得有味道了。因着这样,有时可能也会得罪我们的父母。他们不了解,为什么我们整天跑聚会。我们可能自己也无法解释,只觉得事奉主很有味道。我们都是被神拣选、蒙神呼召的,并且也被神分别了。这是我们的定命;既是定命,就无法改变,只有一条路,就是走信心的路。

艰难中经历神的信实

这条信心的路是非常荣耀、光明的,但其中是有一些艰难。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条路虽然有艰难,但没有一个艰难能把你们饿死,这是我可以担保的。而且事实证明,每一次的艰难不过是一个机会,要我们经历主的信实。

另一面来说,今天你们走这条路,比我们当时容易多了。当初我们走这条路的时候,的确很困难!因为第一,这条路还没有打开;第二,当时的召会少;第三,圣徒也少。但今天在全地,这条路已经打开了。而且召会众多,圣徒众多,主可以感动召会,感动众圣徒来顾到服事祂之人的需要。即使多数圣徒都不受感动,主仍会打发人来供给你;就像旧约时代,神差遣乌鸦叼饼和肉给避难的申言者以利亚一样。(王上十七2~6。)

一九三六年,我在中国北方的天津、北平一带作工。年底时,因着倪柝声弟兄从主得着新的亮光,要在上海召聚全国同工聚会。(那时所释放的信息,今天都收录在“工作的再思”一书中。)我们收到电报之后,就在一九三七年一月一日,搭火车到上海参加。特会之后,我又受到杭州、南京、济南等召会的邀请,到他们那里去传讲信息。那时我的家人在天津,而我在南方各地奔波。有一天,他们没有粮食即将断炊了。我的妻子带着稍稍懂事的孩子,一起跪在床前祷告。祷告没多久,忽然有人在门外叩门,是一位年长姊妹,她和我妻子并没有多少来往,而且她是广东人,不太会说北方话。她来告诉我妻子,她在家里一直不平安,主催促她把一些东西送到我家。她不仅带了一些粮食,还带了现款,适时的应付了我家中的需要。

全时间者要操练自己维持生计,并顾到同工们的需要

我们都得操练信心,走这条信心的路。但这不是说,召会不应该为着全时间服事者的供给有祷告,或有所安排;这当然是应当的。但是无论召会有没有安排,有没有顾到,这是另一面的事;全时间的服事者应该凭信心过生活。这也不是说众圣徒不必接受负担,顾到全时间者的需要。就像我所见证的,主感动那位年长姊妹,没有等到聚会的时候,乃是在我妻小即将断炊之前及时把供给送来。

一面,召会和圣徒应该接受负担,顾到全时间者的需要。另一面,全时间服事者也应该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保罗曾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伴的需用。”(徒二十34。)保罗是亲手作工,不仅维持自己的生活,也供给同工的需要。我们都知道,在抗战期间,中国的经济是万分艰难,同工们在各地的生活真是艰苦。倪柝声弟兄在那时曾经营药厂,暗中供给许多同工的需要,但是也有人批评他作生意。一九四八年,当他的职事得以恢复时,他在上海的一次复兴聚会中,落泪的说到这件事。他说,他去作生意是如同寡妇为着抚养孩子们而出嫁。那天在场约有四、五百位圣徒,几乎听到的人都落泪。这实在是让我们看见,倪弟兄是如何顾到同工们的需要。我们都要学习不光有信心为着自己,也要有信心为着别人。

求主宝血遮盖,我从一九四九年在台湾开工,直到一九五二年时,主兴起了五十至八十位全时间服事者。因着已过的经历,我在主面前就接受负担,最低限度我要背负这些人的生活,叫他们不至断炊。那时,在我这分职事的账上,每个月都要供给一百七、八十口人的需要。因为我从这事经过,我很关心初来事奉主的人。他们的恩赐还没有显明,圣徒中能够直接受引导顾到他们的人不多。就如保罗,可能有好些人会供给他,但是提摩太就不一定了,所以保罗得顾到提摩太。这原则是一样的。

操练信心,相信活神

我们今天要全时间服事,总得学习信心的功课,走信心的道路。我们没有组织,只有一条信心的路。我们要相信,我们的神是活的。当我到美国作工时,曾听到美国一位弟兄说,我之所以能在美国凭信心工作,是因为我为主作工几十年了,在远东有很多召会和圣徒会供给我生活的需要。但今天我要在主面前说,我到美国开工,从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五年,远东没有一个召会送我一分钱。一九六五年,我成为美国的公民需要报税。我们中间有位弟兄是会计师要替我作账,他一查之下,才知道洛杉矶召会全年给我的供给总共不过六、七百美元。或许有人要问我,没有支助的来源,我到底怎么生活呢?我的回答就是凭信心,走信心的路。这不是幼稚,也不迷信,我们所有全时间服事的人总要认识,这是一条信心的路。

凡有负担愿意全时间的都得清楚,没有人答应要如何供给你们,这是一条信心的路。你若不能走这条信心的路,就不用勉强。但你若要走这条全时间的路,非有主的恩典不可。或者你不在乎有没有信心,即使饿死,你也甘心乐意走这条路,这也很好。当初主呼召我出来全时间服事时,主曾给我清楚的话语,一定会看顾我一切的需要。虽然我不敢对主的话说不信,但我是半信半疑。我里头向主说,“好吧!饿就饿死吧!即使吃树根,喝山水都可以。”这样的话其实是没有信心的话。我服事主至今已经四十多年了,主从来没有叫我吃树根、喝山水度日。当然,我穷的时候也很多,但是富的时候更多。或许有些人知道,主不只顾到我的需用,还叫我能为许多召会买地盖会所预备款项。从我的经历,我可以担保你们走这条路不会饿死。即使你不能有信心,但若是有一个心,不管是生是死,就是要走这条路,那你就可以走!因为这一条信心之路,也是一条置之死地的路。

向主祷告并与圣徒交通,寻求引导与印证

最后,在实行上该如何呢?首先,有心愿的都要去祷告,为着前面所提到的五方面需要,问问主:你应该在那一个需要上有分。另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祷告问主:你是否应该全时间?这一个问题,一面要在主面前和主接触,一面也要和身边亲近的弟兄姊妹交通,问问他们的看法如何,是否主在你身上的恩典,所组成的恩赐和功用,需要全时间来应付。如果你祷告,并与圣徒们交通后,答案是确定的,那么你就应该和前面的弟兄们交通,加入全时间的服事。

根据我们已往的经验,我们觉得最稳妥的作法是这样。若是有人觉得该全时间服事了,也不必太硬性定规,一全时间服事,就要一辈子全时间。全时间服事并不像婚姻,一旦结婚就不能改变,除非是死亡才能解除。全时间并不是这样。照着今天一般作事的经验,可以先试两年。在这两年内,或许你自己和其他的同工就会知道你适不适合全时间。不要等到二十年之后,才觉得应该改行就业,那就太晚,也太难了。

从圣经我们看见,全时间服事之后,并不是不可以再去作事。保罗是一个明显的例证。他的恩赐最大,功用最高,但是到了必要的时候,他还是亲手作工,织帐棚。(徒十八3,二十34。)所以,并不是你今天决定全时间服事了,就一生一定永定,一辈子都要全时间。可能过了五年,你还得去带职业。

我们读保罗所写的书信,可以看见当时召会和圣徒的光景跟不上,以至于保罗还得去织帐棚,供给自己和同工的需要。在行传二十章,他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伴的需用。”(34。)在林前四章,保罗也说,“直到今时,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居无定所;并且劳苦,亲手作工。”(11~12。)但我希望今日的召会和众圣徒都能跟上主的引导。主相当祝福台湾,现在国民收入都比以前高,我们需要更多为主摆上,相信主会更多祝福我们。如此,全时间服事的人就不至于被迫因着生活的需要,而去带职业。

主需要全时间服事者与祂配合

盼望你们都能把这事带到主面前祷告、寻求,彼此也有交通。希望主能在你们中间,至少兴起二十至三十位全时间服事者。因为现今这工作的需要很重,必须有一部分强而有用的人,把时间、精力和体力都摆上去,才能应付这个需要。我在美国开工的头几年也是如此。刚开始只有我一个人全时间服事,现在凡是大地方的召会,差不多都有一两位全时间者被主兴起来。因为事工繁重,若不全时间服事是作不出来的,所以的确有这一个需要。

此外,在众多圣徒中间,总有一些人,主在他们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工作,特别的托付,的确需要他们全时间服事来配合,否则他们的功用会被别的事消耗掉。所以你们都要把心愿带到主面前祷告,盼望主能在你们中间兴起许多全时间服事者。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九日讲于台北(在职青年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