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蛇性的人借着没有限量的灵和永远的生命成为无限基督的宇宙加增(二)

读经:约翰福音三章五至六节,八节,十四至十六节,二十九至二十节,三十一至三十六节。

我们读约翰第三章的时候,对于五件事需要有恰切的认识和鉴赏,这五件事就是蛇性的人类(六节,十四节)、基督宇宙的加增(六节,三十节)、无限的基督(二十九至三十六节)、没有限量的灵(五至六节,三十四节),以及永远的生命(十五至十六节,三十六节)。事实上,这五件事就组成了本篇信息的题目:“蛇性的人借着没有限量的灵和永远的生命成为无限基督的宇宙加增。”我要请你们留意用来描述人、加增、基督、灵和生命的形容词。人是蛇性的,加增是宇宙的,基督是无限的,那灵是没有限量的,而生命是永远的。现在我们要继续来看这五件事。

蛇的性情

约翰三章揭示了人类的蛇性。主告诉尼哥底母:“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六节)十四节主对他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这话隐指尼哥底母有蛇的性情。尼哥底母也许是个绅士,但他是个蛇性的绅士。不但如此。甩尼哥底母也许还自以为是个道德君子。但不管他外面如何善良、有道德,他里面却有蛇的性情。主向尼哥底母指明,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起铜蛇,祂也要照样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作为尼哥底母的代替而死。这的确表明,尼哥底母和所有堕落的人类一样,也是蛇性的。因此,这一章的确揭示了蛇的性情。

基督宇宙的加增

约翰三章三十节说到基督的加增。基督宇宙的加增与那灵有关,就是与人属灵的部分有关。约翰三章六节下半说,“从那灵生的,就是灵。”(另译)我们信徒里面有蛇的性情,也有属灵的部分。我们都必须承认,我们有这两种所是。倘若我们不活在灵里,无论我们行善、行恶,我们定规是活在蛇的性情里面。在我们蛇性的人里面,我们可能行善,也可能行恶。

本篇信息的题目说到蛇性的人成为无限基督的宇宙加增。我们人重生的灵就是基督加增的一部分,而这个加增乃是基督的繁增和复制。借着重生的过程,蛇性的人就能够成为基督加增的一部分。

无限的基督

从上面来的

在约翰第三章,我们至少能够看见无限基督的九方面。首先,无限的基督是从上面来的。就是从天上来的:“从上面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三十一节,另译)当时,基督是在肉身里,而肉身是从地上来的。但祂里面有一部分是从上面来的,从天上来的。

在万有之上

照三章三十一节来看,无限的基督不但是从上面来的,也在万有之上。那位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即使祂在地上,在天之下,祂还是在万有之上。因为基督是包罗万有的、无限的、宇宙的,所以祂是在万有之上。祂在地上的时候,仍旧是在天上(十三节)。

约翰三章三十五节说,“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父爱子”这三个字非常要紧。这一节暗示除了基督或在基督以外,没有什么能讨神的喜悦。在基督以外,没有什么能讨父神喜悦。父只爱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基督。

有些人听见基督是父唯一所爱的,也许会指出约翰三章十六节告诉我们说,神爱世人。然而,神对世人的爱是与基督联在一起的。在基督之外,神谁都不爱,什么都不爱。虽然神爱世人,但我们如果没有基督,就会失去神的爱。

我们需要把十六节和三十五节摆在一起,然后我们就会看见,我们在那里能够享受到父的爱。唯有在基督里,我们才能够享受到父神的爱。我们需要借着相信基督而在祂里面。如果我们在基督之外,我们就与神的爱无分无关了。不错,神爱世人,但如果我们不在基督里,我们就会失去这爱。唯有在基督里,我们才能碰到父的爱。

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

约翰三章三十五节不但说父爱子,也说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父已将万有,包括我们在内,交给了基督。全宇宙都已经交给父神所爱的基督。祂是唯一接受父的爱与恩赐的人。这隐指如果我们不在基督里,我们就不会从父得着什么恩赐。基督是父爱的独一对象。也是父所赐恩赐的独一接受者。如果我们要享受神的爱,我们就需要在基督里。照样,如果我们要有分于神所赐给的,我们也需要花基督里。保罗说,万有全是我们的。并且我们是属基督的(林前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三节)。如果我们不是为着基督,就没有一样会为着我们。

神所差来的

这一位是从上面来的,在万有之上,为父所爱,父已将万有交给祂,祂也是神所差来的。三十四节:“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是没有限量的。”基督是神的大使,祂是神所差来的,也是从神那里差来的。

主耶稣不但是从神那里差来的,也是从神那里与神同来。约翰六章四十六节说,“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祂看见过父。”这一节绪作“从”的希腊字介系词—para,意思是“在…旁边”。这里的意思是“从…同…”。主不但从神而来,也与神同来。祂从神而来,却仍旧与神同在。不但如此,主从神那里奉差遣而来的时候,父也与祂同来。

说神的话

照三章三十四节来看,基督是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绪作“话”的希腊字是雷玛(rhema),意思是即时、现时说出的话,与劳高斯(logos)不同,劳高斯的意思是常时的话,如约翰一章一节。主耶稣在约翰六章六十三节说,“赐人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另译)这里也用到雷玛这个希腊字。那灵是活的、实际的,但是相当奥秘、摸不看,我们也很难领会。然而主的话是具体的。首先主表明,为着分赐生命,祂要成为那灵。然后祂说,祂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表明祂所说的话,乃是赐生命之灵的具体化身。如今祂在复活里是赐生命的灵,这灵具体化身在祂的话里。我们运用灵来接受祂的话,就接受了这是生命的灵。

神格的本质和要素乃是灵。约翰四章二十四节说,“神是灵。”这一节的灵不是指神的身位,而是指神的要素或本质。椅子的素质怎样是木头,神的素质也照样是灵。灵就是神的素质。

神的素质怎么可能进到我们里面?借着这位神所差遣的基督就可能了。这位神所差遣的基督是头一位,也是最前头的使徒。希伯来三章一节论到这件事,说,“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啊,你们应当思想我们所认为使徒,为大祭司的耶稣。”(另译)使徒就是从神那里,与神一同差到我们这里来的一位。基督是使徒,与神一同到我们这里来,将神分享给我们,使我们有分于祂的生命与性情。不但如此,身为使徒,就是奉神差遣者、大使,基督也说神的话。基督所说的话乃是雷玛,就是贱,也是生命。

我们许多人都能作见证,我们运用灵好好接触神的话,进到我们里面的话就成为灵,话一成为灵,也就成为生命。话说出来的时候,仍旧是话。但话进到我们里面以后,就成为灵,成为生命。然后我们把在我们里而成为灵与生命的话说出来,它就再一次成为话。这样的话进到别人里面以后,便又成为灵,成为生命。这样,是灵、是生命的神自己,就说到我们里面来了。借此,神的素质就说到我们全人里面。

主耶稣的话实际上就是神的素质。因此,这话进到我们里面时,神的素质就进到我们里面。这个素质就是灵。

你有没有听过,灵就是神的素质,而这个素质是借着神所说的话来传输?我非常伤痛,许多基督徒不晓得这一点。事实上,论到灵的事,今天信徒们非常混淆不清。

在旧约里,神借着先知,以种种不同的方式来说话。但在新约里,神只借着一个人说话,这个人就是祂的儿子。希伯来一章一至二节上半论到这一点,说,“神既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对列祖说话,就在这末世,在祂儿子里面对我们说话。”(另译)所有新约的话语执事,都是神在祂儿子里面说话的一部分。例如,保罗在他的职事里说话,就是神在祂儿子里面说话的一部分。照样,今天我们也是在祂儿子里面说神的话,因为我们都在祂儿子里面。我们不是在神儿子以外说神的话,而是在神儿子里面说神的话。

我们说话的时候,渴望与神的儿子基督成为一灵。我常常在服事话语以前祷告说,“主,在我的说话中与我成为一灵。主,我要在传说你话的时候,与你成为一灵。”倘若我没有与主成为一灵的把握,我就不愿意说话。

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与主成为一灵,意思就是说,我们真在神的儿子里面。新约所有真正传说神圣话语的人,都是神在祂儿子里说话的一部分。今天父神在子里说话,而子包含了新约所有的话语执事。

我们尽话语职事时,是在作什么?我们乃是把神说到人里面。我们把神圣的素质说到人里面。我们许多人能够作见证,听到真正话语的职事,结果就叫我们得着神的素质。我们听见了话。也接受了话。我们接受了话以后。它在我们里面就成为灵,成为生命。那灵实际上就是神的素质成了我们里面的生命。凡是我们所听的信息,不能在我们里而成为灵、成为生命的,就不是一篇正确的信息。这样的信息就看道理或圣经来说,也许没有错,但它没有传输神的素质。我们所服事的话语,必须是神的素质。无限的基督是从上面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为父所爱,父已将万有交给他,并且祂是神的使徒,为神所差遣。现在我们必须看见,这一位乃是说神的话。祂不是说自己的话或说别人的话,祂只说神的话。这话就看神自己的素质来说,就是灵,就是生命。

在我们的说话中,我们需要与主成为一灵,使我们能够把神的素质说到人里面。我们传福音的时候,应当把神的素质传到罪人里面。我们释放信息的时候,应当把神的素质分赐到圣徒里面。每当我们服事话语的时候,应当把神的素质分赐到别人里面。这意思是说,在供应话语的时候,我们乃是管家,以神的素质当作营养来服事众圣徒。侍者怎样以食物来服事人。神话语的执事也照样该以神的素质来服事众圣徒。神的素质乃是借着神的话传输给我们。

这位包罗万有、无限的基督一直把神的素质说到我们里面。因这缘故,教会聚会中所有的说话都该是这一位的说话。这意思是说,祂在我们的说话中说话。唯有祂是从上面来的,在万有之上。唯有祂是父所爱的,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并且祂是父所差来的,把神说到我们里面。今天我们说话的时候,不该与祂分开。反之,我们该与祂联合成为一灵,并且与祂一同说话,使祂在我们的说话中说话。今天主仍在说话,祂不是说别的话,而是说神的雷玛,这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一日讲于美国加州安那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