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篇
约翰第十一章里的表记(一)

读经:约翰福音十一章一至四十四节。

约翰福音乃是帐幕和所有祭物的应验。这本福音书在神圣生命的事上也很深奥。第三章至十一章给我们一幅完整的图画,说明神圣生命的不同方面。

第三章至第七章的事例

头一件事例,就是尼哥底母的事例,启示出天然的人无论多么善良,都需要重生。末了一件事例,就是拉撒路的事例,指明我们都死了,需要复活。所以,头一件事例指明重生,末了一件事例指明复活。

第四章有不道德撒玛利亚妇人的事例;她假装虔诚,假装是敬拜神的人。由这件事例我们看见,她需要活水来满足人生中的干渴;她也需要实际,带着并凭着实际给神满意的敬拜。我们都需要基督作活水,作实际。为着日常生活,我们需要活水的泉源来满足我们的干渴;为着敬拜神,我们需要基督作所有祭物的实际。如果我们有基督作为祭物的实际,我们就能够将父神所要的敬拜献给祂。

第五章有软弱人的事例。表面看来,这是一个病人的事例。但照着本章上下文来看,我们看见主耶稣不认为他是病人,而认为他是死人。主点活软弱的人以后,继续说到出死入生:“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二十四节)接着主说到复活的两方面,就是属灵的方面和物质的方面。

五章二十五节有主论到复活属灵方面的话:“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主在这一节不是说到那些肉身死了的人,而是说到灵里死了的人,正如以弗所书二章一节和五节所说的。所以这一节里的活,意思是在灵里活着。这不是五章二十八节、二十九节所提肉身的复活。

在五章二十八节、二十九节主耶稣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凡在坟墓里的,就是肉身死了,被埋在坟墓里的人。所以,二十九节里的从坟墓出来,就是肉身的复活。

今天主的工作就是叫那些灵里死了的人复活。我们重生的时候,都在灵里复活过来了。从前我们是死的,但我们听见主的声音,悔改、相信了祂。结果,我们就蒙了重生,灵里复活过来了。

我们已经指出,二十八节和二十九节说到那些肉身死了之人的复活。“复活得生”就是信徒在千年国度以前的复活(启示录二十章四节,六节;林前十五章二十三节,五十二节;帖前四章十六节)。主耶稣再来的时候,死了的信徒要复活,享受永远的生命,所以称为生命的复活。“复活定罪”是指不信的人在千年国度以后的复活(启示录二十章五节,十二节)。所有死了的不信者要在一千年以后复活,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所以称为审判的复活。

约翰福音第五章的确是论到属灵和肉身的复活。不过,这一章着重于复活属灵的方面。在赐生命的基督看来,那个病了三十八年的软弱人乃是死了。因此,主耶稣对他说话的时候,他接受了主的话,就复活了。这就是人出死入生的例子。

第六章有加利利海周围饥饿人群的事例。主耶稣给众人吃饱,这件事实指明祂是真正的生命喂养者。主耶稣对那些人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六章二十七节)食物就是主耶稣自己。祂是生命的粮、活粮、神从天上降下来的真粮(三十二至三十三节,三十五节,五十一节)。因着主是生命的粮,祂就能满足我们的饥饿。

约翰福音第七章有住棚节时干渴之人的事例。百姓在住棚节享受收割时的一切收成,他们与神与人一同享受丰富的收成。不过,连这种享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因此,“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七章三十七至三十八节)这里有话论到我们的干渴得以解除。

堕落人类的三个基本难处

第八章有涉及不道德行为的事例;第九章有瞎眼之人的事例;第十章进一步阐明第九章的事例;十一章有拉撒路死了的事例。这三件事例有罪、瞎眼、死亡的问题,就是堕落人类的三大特征。

罪是堕落人类的一个基本难处。第八章有一个例子说到罪的行为。不过,主耶稣在这一章接着说到住在我们性情里的罪。在八章三十四节祂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这一章启示出神的儿子能释放我们脱离罪的捆绑(三十六节)。这种捆绑不仅仅与外面的罪、行为上的罪有关,更与里面的罪、住在我们性情里的罪有关。保罗在罗马书七章,对于内住的罪说得非常清楚:“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二十节,另译)

在腓立比书三章六节保罗能说,“就律法上的义说”,他是无可指摘的”。但在罗马书七章七节和八节上半,我们看见保罗无法胜过里面贪心的罪:“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么?绝对不是!只是非借律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然而罪借着诫命得了机会,叫各样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另译)保罗能够成功地守住十诫的前九条,但他无法守住最后一条论贪心的诫命。保罗晓得在他堕落的性情里有个东西叫作“罪”。在罗马书七章他能够说,罪欺骗他,并且杀了他(十一节),而且自己是“已经卖给罪了”(十四节)。因此保罗能说,“因为我所作的,我不认可;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实行;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既然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十五节,十七节,另译)

在约翰福音第八章,主耶稣的确论到内住的罪。有些人也许宣称他们外面不犯罪,但谁里面没有罪呢?表面看来,你外面的行为很好、不犯罪;然而,你有住在你性情里的罪。内住的罪使我们受捆绑。

我们需要不凭着自己的努力,而凭着赐生命的基督,从这个捆绑中得以自由,得着释放。我们所需要的是另一个生命,能够胜过罪,也能够实现神的目的,遵行神的旨意。这个生命,神圣的生命,就是基督自己。因此,我们需要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如果我们里面有基督作生命,我们就会从罪的捆绑中得着释放。约翰福音第八章里的启示,乃是主作我们的生命,这样来释放我们脱离罪的捆绑。

瞎眼

堕落人类的另一个基本难处是瞎眼。瞎眼就带来黑暗。我们瞎眼的时候,样样事情都在黑暗里。约翰福音第九章里瞎子的事例,乃是说到一个生来瞎眼的人二节),不是因病瞎眼的人。

死亡

我们这些堕落的人,生来都是罪恶的、瞎眼的。这意思是说,我们生来就是罪恶的。瞎眼的。不但如此,我们生来也是死的。我们生来就有这三个基本难处—罪、瞎眼、死亡。福音不仅要传给犯罪的罪人,也要传给是罪的罪人。我们在自己里面是罪,因我们生来就是罪恶的,我们生来就是罪。我们已经看见,我们生来也是瞎眼的、死的;那就是说,我们是生在黑暗和死亡里。因这缘故,保罗在以弗所书二章五节说,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神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因为我们一生下来就是罪恶、瞎眼、死亡,所以我们需要一种福音,能够解决这些难处。我们需要一种福音,能够释放我们脱离罪的捆绑,能够赐给我们视力。我们借着福音得着了视力,也得着了奇妙的光,看见了神的事,也看见了我们的命定。我们还需要一种能叫我们复活的福音。我们不但需要得医治,也需要复活过来。释放我们脱离罪、赐给我们视力与亮光、叫我们复活的救恩,会引我们进入神的居所,带我们进到至圣所里。最终,约翰福音把我们带进至圣所里,把我们带进神的居所里。

约翰福音的目的

我们要懂得约翰福音,就必须晓得这本福音书里所有的故事。然而,仅仅晓得这些故事还不够。如果我们要进入这卷书中真理的深处,我们就需要得着每一章的精粹。这一系列的信息实际上都是论到约翰福音的精粹。这些精粹与这本福音书里的表记有关。约翰亲自告诉我们,他写这本福音书的时候,挑选了主耶稣所行的一些表记,启示出神圣生命的不同方面:“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表记,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二十章三十至三十一节,另译)

约翰福音里的记载,与所谓的对观福音书—马太、马可、路加—里的记载不同。约翰的用意不是要描述基督奇妙的作为,而是要描述神圣的生命,借着许多看得见的事例来描绘看不见的生命。这些事例都是表记。

约翰福音十一章有拉撒路的事例。主在这一章说,“我是复活,我也是生命。”(二十五节,另译)复活和生命都是看不见的。如果我们没有明确的事例,我们就无法懂得复活和生命。所以,这一章有死人复活的专一事例。由这件事例我们就能晓得复活是什么。事实上,复活就是主耶稣自己的人位。这意思是说,复活主要不是主所作的;复活主要是主所是的。因为基督是复活,我们有了祂,就有了复活;有祂同在,也就有复活同在。

我们研读约翰福音的时候,必须看见所有表记的意义,然后我们就会得着这本福音书的精粹。不仅这本福音书里所记载的事例是表记,每一章里所启示的要点也是表记。例如,十一章有五个要点:死亡、疾病、主的迟延、人的意见、复活。这些要点都是表记。甚至主的迟延也是一个表记。要紧的是我们要懂得主的迟延是表征什么。这一章里所发表的意见也是表记。我们领会了这些表记的意义,就得着了这一章的精粹。

死亡的表记

现在让我们来看十一章里的表记。头一个表记是死亡的表记。死亡表征最后被对付的消极事物。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六节里的话证实了这一点:“最末了所毁灭的仇敌,就是死。”(另译)

我们里面最后的消极事物,最后需要对付的难处,就是死。许多基督徒晓得他们有软弱,但他们不觉得死亡的难处。在神看来,每一个人都一直在死。婴孩一出生,就开始了死亡的过程。如果我们没有永远的生命,我们的全人就在死亡的过程中。

一个人愈年长,愈想到死。老年人知道死亡在等待他。他晓得分给他的年日多半已经用尽了!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在这里的点是说,就着天然生命而论,我们都是一直在死。我们愈晓得这一点,愈会感谢主,我们得着了永远的生命。

因着我们生来就是死的,并且死亡的成分在我们全人的本质里,我们就需要主赐生命的救恩。在约翰福音十一章,死亡是一个表记,是最后留下来要受对付的消极因素。这就是约翰福音十一章里死亡表记的意义。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一日讲于美国德州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