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约翰福音十四章二节,二十三节,十五章四节上,五节上。 在前三篇信息里,我们看过神圣三一和另一位保惠师的表记。就神圣的三一而论,我们看过了与父、子、灵有关的四十七个要点。父是源头,子是彰显,灵是总结。也可以说,父是创始者,子是完成者,灵是实施者。除此以外,我们还有三一神完全的实化。因此,有七个重要的名词:源头、彰显、总结、创始者、完成者、实施者和实化。 在我们往前看第五个表记—住处的表记—以前,我要说到神圣真理的两面。圣经所有的真理都有两面;也就是说,每一个真理都有两方面。我们甚至能看见,神也有两面。一方面,神是一;另一方面,祂是三。因此,神是三而一的,是三一的。 神是神圣、属灵、奥秘的。然而,神有实质的方面。即使祂是属灵的,祂也有实质的方面。约翰福音强调神属灵、神圣的方面。但我们在使徒行传能够看见三一实质的方面。就属灵方面而论,基督今天住在我们里面。祂奥秘的住在我们里面。基督的内住虽然是个奥秘,却是一个宝际。我们都能证实神的儿子活在我们里面。不过按使徒行传来看,基督已经实际升到天上去了。(徒一9。)祂的升天是实际的事,这件事门徒也亲眼看见了。他们确实看见主耶稣升到天上。他们所看见的不是幻影,而是具有实质身体的人。这在行传第一章描述得很清楚。不仅如此,按行传三章二十一节来看,基督必须留在天上,直到千年国度,就是复兴的时候:“天必留祂,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就是神从创世以来,借着圣先知的口所说的。”所以实在说来,基督不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不过从属灵方面说,基督却住在我们里面。这里有两方面—属灵的方面和实质的方面。 你向别人说到三一神住在你里面,他们回答的时候也许会指出,按行传第一章来看,主耶稣已经升到天上,按行传第三章来看,祂必须留在天上,直到万物复兴的时候。然后他们会警告你,不要听从人教导你说,三一神住在你里面。如果你遇见这样的情况,你可以说,“我的确相信行传一章和三章论到主所记载的话。然而我要提醒你,约翰福音是在使徒行传之前。我们来研读约翰十四至十七章,看看这几章所启示的三一神。我要特别指出这几章如何有源头、彰显、总结、创始者、完成者、实施者和实化。”这是为真理争战的路。我们为真理争战的时候,不是信靠新式武器,而是信靠神纯正的话。 我们面临敌挡圣经真理的事时,必须记得神圣真理的两面。甚至我们人的构造也说明了真理的两面,因为我们有物质的部分,也有精神和属灵的部分。医生也许研究我们物质的身体,对于我们精神的部分却知道得不多,对于我们的灵实际上更是一无所知。这个例子说明了仅仅认识真理的一方面是不够的。甚至刊印本篇信息的纸张也有两面。 没有一样东西光有一面就能存在的。比方说,有白昼和黑夜。如果只有白昼而没有黑夜,我就怀疑有什么生物能够生存。生命要在地上生存,就需要白昼与黑夜。这一个简单的例子是针对真理总是有两面说的。例如,神是一而三,是三一的。神的灵是一,也是七。(启一4。)因此,我们要学习查考神圣真理的两面。 现在我们要接着来看约翰十四至十七章里的第五个表记—住处的表记。在约翰十四章二十三节主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一同造一个住处。”(另译。)这一节重要的辞是“住处”。在十五章四节上半主继续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另译。)下一节祂再度使用“住”这个字。在这些经文里,重要的字眼乃是“住”。在希腊文里,住处和住这两个字的字根相同。当然,其间的不同是:一个是名词,另一个是动词。既然“住处”一词是个表记,我们就必须看见住处这个表记的意义。 在十四章二十三节主表明我们若爱祂,就必遵守祂的话。然后父就要爱我们,并且父和子要与我们造一个住处。为什么这一节先说我们爱主,然后说父爱我们,而不说子爱我们呢?原因乃是父与子原为一。我们爱子,父便有所回应,因为子在父的名里与父同来。因为子在父的名里与父同来,所以我们爱子,就是爱父。因这缘故,父以爱来回报我们。我们爱子,父就爱我们,结果父和子都到我们这里来,与我们造一住处。 二十三节里的“住处”这个辞,我们也许很熟悉,把它视为理所当然,而不加以留意。我建议你把圣经上这个辞圈起来。十四章二十三节里的住处是极其重要的表记,意义非常丰富。 住处表征什么?首先,住处表征人类可能成为神的住处。这真是一件大事!我们人类竟能成为神的居所! 许多时候我们读圣经,天然、属人的观念就是帕子,使我们看不见话中的真理。因着这些帕子,有些人可能把约翰十四章读了十遍,还是没有注意到二十三节里“住处”这个重要的辞。这个辞是开启全章圣经的钥匙。 这一章启示我们人类能够,也应当成为神的居所。这种思想符合神创造人作器皿来盛装祂自己。器皿与工具不同,因为器皿是为盛装东西而设计的。人是神所造的器皿,是为盛装神而创造的。这样的容器也是一个居所。例如,凡是住在房子里的人,都容纳在这所房子里。因此,房子就是器皿,器皿也就是房子,就是居所。因着我们是为盛装神而造的器皿,祂就把我们都当作祂的住处。 人堕落了,离开了神。但借着耶稣基督,把我们带回来归向神。如今主要激起我们对祂的爱。我们爱主耶稣,神就喜乐了。然后父和子都要到爱子的人那里,在他里面定居,并与他造一个住处。 我们已经看见,人是神所创造的,作为盛装神的器皿。因着人堕落离开了神,主耶稣便来拯救我们、救赎我们,并且带领我们归向神。祂激起我们的爱,我们可能回应说,“主耶稣,我爱你。”父回报我们对子的爱,然后父和子到我们这里来,在我们灵里造一个住处。事实上,父和子是来接管我们、占有我们。这样,父和子便定居在我们里面,与我们造一个住处。这真是一件大事! 神救赎的目标不是仅仅把我们从地狱救到天上。神救赎的目标也不是仅仅改良我们。神救赎的目标乃是使我们成为祂的居所。祂拯救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们成为祂的住处,使祂完全定居在我们里面。由此我们看见,神渴望住在我们里面。因此,十四章里的住处所表征的第一件事是:我们人类能够成为神的居所。哦,神渴想、巴望进入我们里面,占有我们,并使我们成为祂的居所! 十四章二十三节里的住处也表征我们与神合一。当你完全定居在家中的时候,家就与你合一,你也与家合一了。希腊字的家(oikos)兼指居所和家属,这件事实指明家与住在家中的人合一。事实上,居所与家属应当是一。居所是建筑物,家属则是家人。因此,家人和建筑物应当是一。按圣经的思想,居所应当是家属,家属也应当是居所。 如果家属、家庭没有一个居所,他们就会发现很难生活为一家人。什么样的家庭无家可住?这样的家庭也许过着吉普赛人那样的生活。另一方面,什么样的居所无人居住?这样的居所是空的。因此,家人需要居所,居所也需要家人。圣经认为家属和居所是合一的。 按新约来看,我们是神的居所、家庭、家属,由三一神和祂的儿女所构成。因此,这家就是三一神和我们这些信徒。不过这样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怎么可能是居所又是家呢?对神而言,家就是居所。因此,我们是家,而家是居所;所以我们就是居所。然而还有一个问题:家岂不是包含神在内么?果真如此,神也必须是居所么?不错,说神也是居所是正确的。最终,我们和神都是家和居所。 我们与神能够是家和居所,原因仍是我们与三一神调和。神性与人性调和,就是十四章二十三节里的住处。由此我们看见,这里的住处并不简单。住处是一个表记,表征神性与人性调和,这种调和是居所,也是家属。 我们不该肤浅的领会圣经,尤其是约翰十四章。反之,我们必须探究话的深处。约翰十四章里住处这个真理,是论到三一神—父、子、灵—亲自与祂的赎民调和,亲自与他们合一。这种合一乃是居所和家属。这就是住处。 我们刚才所描述的住处是正当、真实的教会,是基督团体的身体。这个身体就是住处,而住处乃是三一神与祂的赎民合一。我们也可以说,三一神与祂的赎民调和就是团体的基督。(林前十二12。) 主在祂的恢复里,不是恢复宗教的事物。反之,祂所恢复的是团体神圣的活人位。这包含了三一神与祂赎民的调和,使他们成为住处、神的家、教会、基督的身体,总结于将来的新耶路撒冷。 这个住处不是没有生命的组织,而是活的、是灵的生机体,满了纽玛(pneuma),满了灵,就是神圣的气。你们所在地的教会应当是这样的生机体。如果我们看见这一点,我们就晓得,真正的教会与组织的基督教及其形式、仪文、规条不同。我们不要宗教,而要一个活的、是灵的住处,其中满了三一神。 为着产生这个住处,基督救赎了我们。然后那灵在我们里面激起我们对救赎主的爱。父满意我们对子的爱,以爱我们来回报我们。我们能作见证,我们爱主耶稣,里面深处就感觉父喜乐并满意我们。自然而然,我们也觉得两位奇妙的神圣访客、神圣贵宾—父和子—来与我们同住。 你也许会希奇,为什么十四章二十三节没有提起那灵。这一节只说父和子到我们这里来,与我们造一个住处。但你认为这里的代名词“我们”只包含父和子,而不包含灵么?当然,灵也包含在内。可以说,父和子是贵宾,灵是向导、引导者。离了灵,父和子便无法进入我们里面,并且定居在我们里面。那灵引导子和父进入祂们在我们里面的居所。因此,最终有两位奇妙的贵宾和一位亲爱的向导安家在我们里面;也就是说,有父、子、灵内住在我们里面。 我们在前面的信息里指出,那灵是辩护者。祂是我们的保护者、律师,甚至是我们的翻译者。作为翻译者,祂使我们容易与父和子“谈话”。子是第一位辩护者,如今那灵是另一位辩护者。借着这一位,就是另一位辩护者,与父和子有关的事都成为可理解的了。阿利路亚,我们有父和子,并且有那灵作奇妙的向导!这意思是说,我们有三一神住在我们的里面,亲自与我们调和,并且亲自与我们合一,这种合一就是住处。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讲于德国斯图戛)第四十五篇
约翰十四至十七章里的表记(十)神圣真理的两面
住处的表记
成为神的居所
与神合一
是灵的生机体
三一神住在我们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