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召会对神与基督是什么?
长老之于召会该如何?

读经:以弗所书三章九至十节,一章九至十节,雅各书一章十八节,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彼得前书五章二至三节,以弗所书五章二节,二十五至二十九节,三章四至六节,歌罗西书二章二节下,以弗所书五章三十二节,启示录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二十节,以弗所书四章三至六节,哥林多前书一章十至十三节上,马太福音十六章十六至十八节,以弗所书五章三十二节,使徒行传二十章二十九节,十七节,二十八节,腓立比书一章一节,提摩太前书三章一至二节,六至七节,彼得前书五章三节,提摩太前书五章十七节,罗马书十二章八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十二节,启示录二章一节,八节,十二节,十八节,三章一节,七节,十四节,彼得前书五章二节下,四节。

在这次训练里,我们所要交通的不仅是一些道理的事,更是一些实际的事,就是需要我们实行、活出并完成的事。在本章,我们要来看召会对神与基督是什么,长老之于召会该如何。我们对召会和长老的职分可能很熟悉,但我们对这些事仍需要一些基本的认识和领悟。

召会对神与基督是什么

我们大家对召会都很熟悉,但关于召会对神与基督是什么,没有多少基督徒能说得完全。新约圣经,特别是新约圣经中最重要的几卷书,也就是神圣启示的心脏,启示出召会对神与基督是什么。今天大多数关于召会的讲论都很肤浅。当然,说召会是物质的建筑物乃是太肤浅了。弟兄会教导说,召会不是物质的建筑物,乃是蒙神呼召出来之子民的聚集。这虽然很好,但甚至这也多少是肤浅的。

召会是神永远经纶的目标

首先,召会是神永远经纶的目标。(弗三9~10。)我们的神有一个心愿,就是祂的喜悦,所以祂需要一个经纶,这经纶是祂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已过的永远里,在祂自己里面所定的。在时间起首以前,神在祂的神圣三一里定了一个经纶。每一个经纶都有一个目标,神的经纶更是如此。祂有一个目标,就是召会。在祂的经纶里,祂凭祂的智慧计划要得着召会,以完成并实现祂的心愿。召会是神的目标。如果我们对这事不清楚,我们必须花些时间读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来看召会是神经纶的目标,也是祂的心愿。

召会是神的喜悦,为要借着召会作凭借,
将万有都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

第二,召会是神的喜悦,为要借着召会作凭借,将万有都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弗一9~10。)当神成为肉体作为那人耶稣时,祂在加利利、犹大和耶路撒冷周游工作了三年半。在这段期间,祂只是在完成祂的喜悦。神创造了万物,但撒但颠覆了这一切。宇宙就覆没、崩溃、败坏、混乱了,万物的次序也都颠倒了。撒但成了神的仇敌,与神争战。但甚至这个争战也是完成神喜悦的一部分。今天我们的眼睛是蒙福的。在这些日子里,我感谢主,我们不仅读到神的喜悦,如今我们更是看见神的喜悦正在实现。我们的神有一个喜悦,要借着召会作管道,将散乱的受造之物的每一部分,都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结果就是在新天新地里的新耶路撒冷。当神看看这个,祂就看见了祂的喜悦。召会乃是神得着祂的喜悦的凭借。

召会是神新造中初熟的果子

召会也是神新造中初熟的果子。(雅一18。)神乃是借着将旧造变化为带着新性质的东西,而渐渐得着新造。召会是神这新造中初熟的果子。旧造没有神圣的生命和性情,但新造,就是由神重生的信徒,却有神圣的生命和性情。(约一13,三15,彼后一4。)

召会是神用自己的血所买(救赎)的,是神爱的对象

第四,召会是神爱的对象,是神用自己的血所买,所救赎的。(徒二十28。)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神自己的血。神流了自己的血,为召会付了代价,为要救赎召会。召会成了,并且一直是神爱的对象。神的爱需要有对象。妻子是丈夫爱的对象。在圣经里,男女之间的爱情被用来说明神的神圣爱情。在这爱情中,召会乃是女方,也就是神圣之爱的对象。

召会是神的群羊,是神分配给长老照管的产业

召会也是神的群羊,是神分配给长老照管的产业。(彼前五2~3)。众地方召会乃是神的群羊,是祂的产业,祂的基业。祂已经将这基业分配给受托付的长老。神的产业已经赐给长老照管。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和新妇,是基督爱的对象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和新妇,是基督爱的对象。(弗五2,25~29。)以弗所五章二十九节说,“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体,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召会一样。”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召会既是祂的身体,就成了祂的配偶,祂的新妇。

召会是基督的奥秘,
就如基督是神的奥秘,二者乃是极大的奥秘

召会也是基督的奥秘,就如基督是神的奥秘。(弗三4~6,西二2下。)这二者乃是极大的奥秘。(弗五32。)基督是奥秘,而祂的奥秘乃是召会。我们若要认识基督的奥秘,我们就必须认识召会。召会是基督的奥秘,正如基督是神的奥秘一样。

地方召会是基督的灯台(地方的见证)

地方召会是基督的灯台,就是基督在地方上的见证。(启一11~12,20。)每一处地方召会都是基督在当地的见证。基督是神的见证,彰显,而召会乃是基督的见证,彰显。地方召会是基督的见证,是基督的“照片”。这“照片”,这图画,胜过千言万语。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
在宇宙一面和地方一面都是独一的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在宇宙一面和地方一面都是独一的。(弗四3~6。)召会作基督的身体,在宇宙一面是一的;召会作基督在地方上的见证、彰显,在地方一面也是一的。作为地方上的见证,召会有许多,但在每一城市里,应当只有一个地方召会,作基督在当地独一的见证。召会在宇宙一面和地方一面,只有一个头。召会也只有一位灵,(4,)也就是一个生命,一位主,(5,)并一位神,就是众人的父。(6。)

基督是独一的,不是分开的。(林前一13上。)信徒中间若都接受这独一、不分开的基督作独一的中心,就要了结一切的分裂。所有的长老都应当看见这个。有些人说,只要我们爱主并活祂,不管我们站在什么立场上,我们都能正确的事奉祂。对这些人而言,在他们所在之地无论有一个召会,或三十个“召会”,都是无关紧要的。他们说,我们必须实行兼容,并扩大我们的心胸。对他们而言,只要人爱主,事奉主,甚至活主,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聚会也没有错。你们要对他们怎么说?保罗说,“基督是分开的么?”(林前一13上。)关于这事,我们不需要说得太多。我们应当简单的问他们:“基督是分开的么?若不是,那你们为什么是分开的?”我们对召会需要有这样基本的认识和领悟。长老们,特别是那些新近进人长老职分的,应当深入这些点,使他们认识召会。这样,他们就会认识真理,并且他们的领悟、态度,以及他们的立足点、立场就会正直。我们作为长老,照管神的产业,必须认识真理。

长老之于召会该如何

需要有关于召会的异象

长老需要有关于召会的异象。(太十六16~18,弗五32。)他们需要有异象,看见本篇前述的一切项目。五十八年多以来,因着我们所接受的异象,这分职事的腔调从未改变。虽有召会中一切的风波,我们却从未改变我们的说法。反而,这一切风波加强了我们的信心。

需要爱召会,如同神的羊群

长老也需要爱召会,如同神的羊群。(徒二十29。)召会是神的羊群,长老是神所派定照管羊群的。既是这样,长老就必须爱召会。我们应当爱召会,像母亲爱自己的儿女一样。(帖前二7。)在照管召会时,我们绝不可拘守规条;我们若拘守规条,就会给自己找麻烦。爱是唯一能建造召会的路。

在召会生活中是监督

长老在召会生活中是监督。(徒二十17,28上,腓一1,提前三1~2,6~7。)长老是成熟的人,而监督是指长老的功用。长老的职责和功用乃是监督召会。

不是作主辖管召会,
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在召会生活中带头

长老不是作主辖管召会,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在召会生活中带头。(彼前五3,提前五17,罗十二8,帖前五12。)长老是监督,不是辖管的人。如果一件事作错了,长老不应当用太强的责备加以改正,只要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去料理。这样一来,人人都会看见怎样合式的作那件事。他们不可作主辖管那个情形。如果厕所没有清扫干净,长老不应当指责或抱怨。反之,因为他是长老,他既看见了,就可以默不作声的把厕所打扫好。这才是正确的路。监督不是管辖的人,乃是榜样。如果正确的榜样还没有建立起来,监督就应当把它建立起来。

按着神事奉,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
不是为着卑鄙的利益,乃是出于热切

长老是按着神事奉,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不是为着卑鄙的利益,乃是出于热切。(彼前五2下。)因为召会是神所分配的产业,又是长老所爱的,所以无论他们为召会或在召会里所说所作的,都不是出于勉强。为人父母的,特别是母亲,就是这样。最好的母亲从不抱怨,她们总是甘心乐意的。长老乃是按着神事奉,甘心热切的事奉;他们不应当为着卑鄙的利益而事奉。长老不应当在意钱财,他们应当只是为着召会。

必须是主的使者,如同发亮的星

长老必须是主的使者,如同发亮的星。(启二1,8,12,18,三1,7,14。)使者是从主把信息带给祂子民的人。每一位长老都应当是一直为主说话,从主带来一些话语、一些信息的人。长老也应当是发亮的星。说在召会里不应当有长老,乃是带进混乱。但有人作长老只是照着字句,一成不变,那也是错的。有些长老可能对主的心意没有正确的认识,也可能没有从主给召会的信息、话语。这种长老是不够格的。长老必须善于教导。(提前三2。)善于教导就是将话语、信息从主那里带给祂的子民。作这事的人就是使者;这样的人不仅用口说话,也借着他所作所是的发亮。使者本身就是星;星只是发亮而已。一面,我们必须是使者;另一面,我们必须是发亮的星。

给长老的赏赐

给长老的赏赐乃是不能衰残的荣耀冠冕,是他们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要得着的。(彼前五4。)在彼前五章里,有一个关于长老赏赐的大应许。在使徒时代,冠冕乃是赐给运动竞赛或争战中的得胜者。(林前九25,提后四8。)那些是会朽坏的冠冕,其荣耀会衰残。主赐给忠信长老的冠冕,乃是对他们忠心事奉的赏赐。这冠冕的荣耀永不衰残,在神和基督的国显现时,要成为得胜者所享受的一分荣耀。(彼后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