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开始来看路加福音所启示,关于经历并享受基督的各方面。新约各卷书中,关于基督作我们的救主这事,路加福音占有特别的地位。这卷书的主题乃是人救主,以及祂在最高标准道德里的救恩。这卷福音书的目的,是要陈明耶稣基督是真实的人,有正确的人性并满了人性的美德。作为这样的一位,祂乃是我们的人救主。 因着路加福音是论到救主人性的对观福音书之一,所以其目的在陈明救主乃是真实、正常且完全的人,在祂向堕落的人类施行拯救恩典的事上,将神启示在人中间。本福音叙述了那人耶稣的完整家谱,从祂的父母回溯到人类的第一代—亚当;这表明祂是人的真正后裔,是人子。本书记载这人的一生,使我们对祂人性的完全与完美,有深刻的印象。因此,路加福音所强调的乃是这位人救主。 “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一78~79。)这两节经文启示人救主不是出于地,乃是从“高天”而来,指明祂的源头是诸天。祂作为清晨的日光从诸天而来。 基督作为清晨的日光,向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救主耶稣是黑暗时代的旭日。祂的来临结束旧约的黑夜,开始新约的白昼。这一位对我们乃是光,(约九5,太四16,)是神救赎的完成者和中心,使祂的百姓得着救恩。 基督来临之前,全地是一片黑夜。当祂作为日头而来,就带进了清晨,全地开始被祂照亮。祂若未作清晨的日光,驱尽笼罩全地的黑暗,就不能作我们的救主。为要成为救主,祂必须是满了光的那一位—不是从地,而是从天照耀。 基督照亮我们,为要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当我们在黑暗中死荫里,我们所走的路没有平安。然而,现今我们既已蒙拯救,得着基督作我们的救主,就能见证我们是在平安的路上。我们的脚被引到平安的路上。基督徒的人生乃是平安的人生。这全都是因着基督的光照。 人救主的出生由天使向牧人宣告,是关乎万民大喜的好信息。(路二8~10。)在二章十一节,天使宣告说,“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约翰四章四十二节说到主耶稣是世人的救主。基督是救主,为要拯救我们。基督基于祂的身位与救赎的工作,乃是堕落之人的救主。祂是自有的三一神,成为人作了我们的救主,为我们这些罪人成就了完满的救赎;借着救赎,祂现今就能将我们从神的定罪并我们堕落的光景中拯救出来。 路加二章三十二节告诉我们,基督是启示外邦人的光,又是神子民以色列的荣耀。 要领会三十二节里“启示的光”这个措辞并不容易。这是指一种照耀,一种光照,将启示带给我们。我们经历这种光照之前,是在黑暗之中,对于宇宙、人生和神,都一无所知。换句话说,我们没有任何启示。但基督临到我们作启示的光之后,我们就知道我们从何处来,往何处去,也知道人生的奥秘与意义。我们得着了许多美妙的启示,尤其是关于基督之身位与工作的启示。 我们都曾这样经历并享受基督。无论我们生在何处,在得救之前,我们都在黑暗里,没有任何启示。基督作为启示外邦人的光而来时,就光照我们,并向我们启示宇宙的诸多秘密与奥秘。基督作为启示外邦人的光,尽力将我们带进祂的光中,并将关于神、人和宇宙的事启示给我们。 基督不仅是启示外邦人的光,也是神子民以色列的荣耀。这节经文里“光”和“荣耀”是同义辞。对于外邦人,基督是光,主要是为着启示;对于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基督是光,主要为着荣耀。以色列人因着他们拒绝基督而失去了他们的荣耀;基督这位人救主,之于他们乃是光,作他们的荣耀。因着他们拒绝基督,所以犹太人今天没有任何荣耀。但当他们接受基督时,祂这位人救主就要成为他们的荣耀。 在七章四十一至四十二节,主耶稣将自己比喻为一个债主。法利赛人西门邀请主到他家;主容许一个有罪的女人用眼泪湿了祂的脚,又用她的头发擦干,热切地亲祂的脚,并把香膏抹上;西门为此而受搅扰。主耶稣对西门说,“一个债主有两个债户,一个欠五百银币,另一个欠五十银币。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偿还的,债主就把两个都恩免了。这样,他们哪一个更爱他?”西门认为只有那女人是罪人,他自己不是。但救主的比喻指明自己是债主,法利赛人西门和那女人都是罪人,都是祂的债户,都需要祂的赦免。今天,我们都欠了作债主的主耶稣。我们是祂的债户,祂是我们的债权人。 主在祂的比喻里说,既然两个债户都没有什么可以偿还的,祂就把他们两个都恩免了。这指明所有的罪人,都没有什么可偿还他们所欠救主神的债。然而,祂恩免了祂所有的债户。 基督作为这个比喻里的债主,乃是赦免人的神成为肉体;因此,基督就是神,有赦罪的权柄。神圣的赦罪能力显在救主的人性美德里,描绘基督乃是有最高标准道德的一位。这样的一位债主赦免了祂所有的债户。 债主没有从债户得着偿还,乃是得着爱。在四十二节主耶稣问西门,既然两个债户都被恩免了,他们那一个更爱这个债主?这指明他们对救主的爱,不是救主赦免的原因,乃是救主赦免的结果。我们经历主的恩免,就以爱回应祂。然而,我们的爱也视我们经历祂赦免的多寡而有不同的程度。这就是主在四十七节向西门所说之话的原因:“那赦免少的,他爱得就少。”那女人爱得多,证明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西门爱得少,证明他得的赦免少。 在对基督作为债主的经历和享受上,我们需要注意三件事:信、爱与平安。主在四十二节所说关于爱的话,清楚的指明爱是得赦免的结果,爱随着赦免而来,并非先于赦免。得赦罪的原因乃是信。这就是为什么最后主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走吧!”(50。)拯救那女人的乃是她的信。她的罪得赦免,不是因着她的爱,乃是因着她的信。所以,信在赦免之前,爱在信之后。当我们相信主耶稣,我们的信就成了主赦免我们的罪的原因。然后我们因着罪得了赦免,就开始爱主,当我们爱主时,这爱带进平安。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平安里行,意思就是活在平安里,过平安的生活。当我们相信主,我们就爱祂,且在平安里过生活。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里,(十25~37,)基督被描绘为满有慈心的撒玛利亚人,拯救受伤者。这比喻里的撒玛利亚人象征人救主,祂从外表看是个卑微的常人,为自高自义的法利赛人所藐视,并被毁谤为卑贱的撒玛利亚人。(约八48,四9。) 这撒玛利亚人富有慈心的照顾堕落并被律法打伤的罪人。(路十30~33。)三十节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中间,他们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个半死,就撇下他走了。”耶路撒冷意为“平安的根基”,(参来七2,)而耶利哥是咒诅的城。(书六26,王上十六34。)“下”这字指明从平安根基的城堕落到咒诅的城。这比喻里的那个人,他所走的路是这样堕落的路。“强盗”象征拘守犹太律法的律法教师,(约十1,)用律法(林前十五56)洗劫遵守律法的人。“剥”这字表征犹太教的教师误用律法剥夺人。“打”,希腊原文直译“殴打”,表征律法的杀害。(罗七9~10。)不仅如此,强盗把他打个半死,撇下他走了,表征犹太教的教师将遵守律法的人,撇在死的光景之中。(11,13。) 路加十章三十三节说到一个满了慈心的撒玛利亚人,看见这个落在强盗手里的人。“但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他那里,看见,就动了慈心。”这个撒玛利亚人象征人救主,在祂寻找失丧者并拯救罪人之职事的旅程中,(十九10,)来到被热中犹太教的强盗打伤,悲惨垂死的遭难者所在的地方。祂一看见他,就在祂带着神性的人性里动了慈心。注意十章三十三节不是说“怜悯”,而是“慈心”,这是很重要的。慈心比怜悯更内在,出自于人内里温柔的感觉。 三十四至三十五节描述撒玛利亚人对那被剥去衣服、打个半死的人所作的一切:给他温情的医治和拯救的照顾,完全应付了他的急需。好撒玛利亚人照顾垂死的人,每一点都描绘出人救主在祂带着神性的人性里,对律法定罪之下的罪人怜悯、亲切、全备的照顾,将祂崇高的道德标准,在拯救的恩典上表明到极点。 “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34上。)包裹他的伤处,指明祂医治他。把油和酒倒在那人的伤处,表征赐给他圣灵和神的生命。人救主临到我们时,把祂的灵和祂神圣的生命倒在我们的伤处。圣灵和神圣的生命乃是赐给所有信徒初期的恩赐。(林前一7。)这些恩赐赐给我们,使我们得医治。从我们得救开始,我们必然经历了圣灵带着神生命的医治。那灵是抚慰人的油,而神的生命借着那灵,乃是使我们快乐的元素。 路加十章三十四节下半说,“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客店里照料他。”这指明祂把他带到召会中,并借着召会照顾他。今天,每一个地方召会都是“客店”,这位人救主正借着地方召会照顾我们。第二百七十四篇
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的
经历并享受基督(十)42 清晨的日光
a 从高天而来
b 向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
c 将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
43 救主
44 光与荣耀
a 启示外邦人的光
b 神子民以色列的荣耀
45 债主
a 恩免祂所有的债户
b 得到债户的爱
46 一个撒玛利亚人
a 富有慈心的照顾堕落并被律法打伤的罪人
b 以那灵与神的生命医治他,并将他安置在召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