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路加福音十四章十五至二十三节。 主是一直的带领我们往前。目前我们所盼望的,乃是召会生活能有一个新的开始。召会生活要有新的开始,就需要推动小排。我们推动小排的目的,首先是要带进新人,其次是要挽回久不聚会者,再来则是要托住常聚会的弟兄姊妹。 我们所说的带进新人,在圣经里的说法,就是传福音、领人归主。推动小排第一件要作的事,就是推动弟兄姊妹带进新人。我们初到台湾时,在传扬福音、推动福音上,作得相当成功。台北召会的弟兄姊妹,几乎全体动员,人人都把自己居住的那条街巷,挨家挨户的发过福音单张。结果全台北市家家户户,都在那一周内,收到福音单张。 我们印制了许多大字福音标语,如“神爱世人”、“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等这类的话语,张贴在大街小巷、十字路口、火车站、公车站牌等地。当时并没有许多高楼大厦,多是日式房子,因此,每位弟兄姊妹家门口两侧,都张贴福音标语。我们走在马路上,只要看见门前左右有福音标语的,就知道那是弟兄姊妹的家。 此外,我们常常出动福音队。特别是在主日下午,常有福音游行,弟兄姊妹走一段路到新公园,在露天的音乐台传福音。那里固定的座位,约可容纳三千人。我们将福音朋友带到那里,使每个座位都坐满了人。每场福音聚会完毕,我们大约可以收到五百张名单。第二天晚上,弟兄姊妹便聚在一起,分发名单;每个人照着自己从主领受的负担,接受名单并且前去看望人。这样一来,一个月之内,我们就接触了两千位新人。有一次我们为人施浸,竟有七百人受浸。在那些新得救的人当中,有许多后来成为台湾各地召会的长老、执事以及女执事。 由此可知,那些年间福音的火的确在我们中间燃烧;然而,我们却还没有到“出去勉强人”的地步。路加十四章二十三节,主耶稣要我们出去带人,甚至到一个地步,要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勉强人”希腊原文的意思是“强逼人”;在此,主不只用明言讲说,还加上比方。主说,“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我们的负担,就是要教大家如何出去“强逼人”;主耶稣的确教导我们出去强逼人。 在二十三节主说,“勉强人”到这里来;接着在二十六节又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由此可见,路加十四章所讲的这两件事,都相当严厉。第一,要出去强逼人信主;第二,信主以后要“恨”。这似乎与基督教讲仁爱、宽大相违背;然而主的话确实是说,不但要恨父母、妻子,还要恨自己。主耶稣的教训是很特别。诗歌六百六十四首说,“速兴起传福音!”然而,主的话却更进一步,要我们“速兴起勉强人”。传福音的诀窍在于热心,在于发疯。一个人一发起疯,就顾不得自己。四十多年前,我一传福音就发疯;如今我回头看,还没有疯狂到去勉强人的地步。对此,我实在觉得亏欠。 我们一般对路加福音的印象,都认为这是一卷甜美的福音书。它告诉我们,主耶稣是好牧人,以柔爱寻找我们,怀揣、肩负我们,满有温情,带我们归祂羊群;(十五1~7;)又告诉我们,主是好撒玛利亚人,祂见我们伤重待毙,就用油、酒来敷裹我们。(十25~35。)我们却从来没有读出,在这一卷书中,主耶稣要我们去“勉强人”;更没有读出主要我们“恨”。 在十九章也有相同的事例。一至十节讲到税吏撒该得救,主欢欢喜喜的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9。)又说,“人子来,是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10。)立刻,主接着对他们说了一个比喻。(11~27。)祂将自己比喻为一个贵胄,往远方去,要得国回来。这意思是,祂要离开世界到天上,去得国回来。祂把“十个仆人”都叫来;“十”是完全的数字,代表所有得救的人。这“十个仆人”里面包括撒该,包括所有得救的人,包括你我。主把他们叫来,给他们一人一锭银子,这一锭银子就是主的救恩。银子在圣经里预表基督的救赎;我们所接受基督的救赎、所享受基督的救恩,就是这一锭银子。 路加福音所说的事例,和马太二十五章所说的不同。马太福音说到有人得了五他连得,有人得了二他连得,有人得了一他连得。(15。)那是说到恩赐大小的分别。路加福音则是强调,人人都得着同样的救恩。保罗所得的是这一锭银子,我们所得的也是这一锭银子;我们要用这一锭银子去作生意。主吩咐我们要去生产;我们一旦得救了,就需要用这一锭银子去赚十锭。我们一得救,就得去救十个人,最少也得救五个人。 在路加十九章,主不是要我们用一锭赚一锭,或用一锭赚半锭,乃是用一锭最少赚五锭。(16,18。)当我们去赚回十锭以后,主会说,“好,良善的奴仆,你在最小的事上既是忠信的,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17。)这里是说到,当主回来时,我们要和祂一同作王。我们现在都已经有一锭银子在手中,将来是否可以管十座城,完全不是听天由命,而是在于我们必须去作生意。 那个将一锭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的人,对主说,“主啊,看哪,你的一锭银子,我把它包在手巾里存着。我原是怕你,因为你是严厉的人;没有存放的要提取,没有播种的要收割。”(20~21。)这仆人代表许多不传福音的基督徒。他们并非不爱主,只是他们更怕主;因此小心翼翼的保守主的救恩,将主的救恩包在手巾里,深怕把救恩弄丢,遭受处罚。他们看主耶稣有一点不讲理,觉得主太严厉,就说,“没有存放的要提取,没有播种的要收割。”(21。) 我们是爱主呢,还是怕主?如果我们真的爱主,就当趁着现今,使用我们的一锭银子,出去赚回十锭。如果每位弟兄姊妹都带十个人得救,这十个人又各带另外十个人,那就是一百个人了。这一百个又各带十个人,就有一千个人得救。这样不出十年,所有在台湾的人就都得救了。这件事作得到作不到,完全在乎我们肯不肯去作。难处是我们爱主的心多,还是怕主的心多。有时我们因着怕主,就勉强传一点福音,里头还是觉得主是严厉的。不出去作生意的奴仆,总觉得主是严厉的;没有存放的,要他去提取,没有播种的,要他去收割。他觉得主不讲理,觉得“勉强”。这与路加十四章所说“勉强人”的感觉相符。 路加十四章说到,有一人摆设大筵席,请人来坐席,并且样样都齐备了;(16~17;)这就是福音。主耶稣已经钉了十字架,就是肥牛犊已经宰杀,筵席已经摆设好了。于是,神打发奴仆出去,请人来赴婚筵。这里是说到传福音的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神打发奴仆出去。那些被请的人,一致推辞。头一个说,我买了一块地,必须去看看;(18;)另一个说,他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19;)还有一个说,他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20。)这些发财,有地、有牛和妻子的,乃是指犹太人说的。今天的犹太人在世上有地,就是不动产,有牛,就是动产,还有妻子,所以他们拒绝主耶稣;于是,家主就动了怒。(21。)人不信耶稣,神就生气;人不信耶稣,这对神是莫大的侮辱。因此,到了主后七十年,罗马军队来将整个耶路撒冷拆毁;结果,没有一块石头留在另一块石头上。这在以色列的历史中,是相当残忍的一件事。 到了第二个时期,神又打发人到外邦去。外邦人在犹太人眼中,都是贫穷、残废、瞎眼、瘸腿的。(21。)神却说去把那些人都请来。我小时候,看见西教士到我家乡,那些有知识、有地位、有钱财的人,完全不理睬他们;但是瞎眼的、瘸腿的、贫穷的都来了。当时有一位九十多岁的西教士,只会讲几句中国话,常常站在马路上,手拿着一大堆铜板,吸引穷苦人家的孩子跟着他。他在马路上边走边丢铜板,等他进到礼拜堂,这些穷孩子也跟着蜂拥而进;真可说是瞎眼的、瘸腿的、贫穷的都来了。当时我对这样的事不以为然,可是在这些穷孩子中,却生出许多爱主的后代。并且他们的儿女中间,也出了几位有名的奋兴家。 十八世纪时,许多西教士初到中国传福音,当时中国非常排外,因此发生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西教士刚到内地时,中国人把他们当“洋鬼子”看待,不租房子给他们,也不卖东西给他们吃。他们有些人就住在桥底下,有的则住在土地庙里。在城市里生活比较艰难,他们就往乡下去。久而久之,村长发现,也出来禁止,下令只要看见他们出来,就敲锣彼此通知,要大家都回去把门关上;结果,村庄里一个人也不出来。西教士们进了村,一个人也找不到。有位西教士便研究出一个方法,就是带着一根结实的柺杖,在人家关上门的一刹那,赶紧将柺杖伸进去;这样,门就关不上,他便挤了进去。在北方,家家都有一个磨坊,这个西教士一进屋子,就直接朝着磨坊走,替那户人家推磨。他一推磨,就是一个上午。虽然乡下人非常讨厌洋鬼子,但是看见这种情形,心也软了;于是吩咐家里的孩子,送水给西教士喝。他接过水来,谢谢以后,喝了一点,就继续推磨。这户人家看了这样的光景,心就受感,为他预备一点食物,慢慢的才说一点话,起头传一点福音。这样的见证,的确叫人落泪。那时传福音实在万分艰难。西教士初期在中国传福音,绝不会到一个财主家里;他们总是到那些瘸腿的、瞎眼的、贫穷的人家里。 西教士在国外布道直到地极,是传福音的第二个时期。正如路加十四章所说,那些奴仆报告主人说,“你所吩咐的已经办了,还有空位。”主人就说,“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22~23。)这就是我们今天所在的时期,是福音的第三个时期。第三个时期传福音的方法,乃是勉强人。对犹太人传福音的时期已经过去;对外邦人中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人传福音的时期,也已经过去。现在我们要到路上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23。)路上是指大路,指交通往来的地方;篱笆是指人居住的地方。我们现在传福音,就是到有人群往来,有人群居住的地方,碰到谁就勉强谁进来;也就是碰到一个,逼一个进来。我们是生在一个勉强人信福音的时代。 今天的台湾与三十五年前大不相同。当时台湾的社会还很落后,并且有许多人是从大陆逃难而来,都是流离失所的,因此传福音非常容易。然而今天,台湾相当进步,各处高楼林立,我们若再用三十五年前传福音的方法,就不灵了。我们需要到路上,到篱笆那里,就是到交通方便的地方,到人居住的地方去勉强人。我们不勉强人,人不会肯来。我们有没有勉强过自己的父亲、母亲信耶稣呢?有没有勉强过自己的朋友信耶稣呢?我们要懂得去勉强他们。女儿勉强母亲信主,没有别的办法,就是哭。女儿一哭,母亲的心就动了。哭得母亲得救了,再去逼外婆。有些弟兄传福音,的确意志坚刚,他不怕人讨厌他、嫌他烦,只是一味的逼人;逼得人没有平安的日子,逼得人无路可逃,非把人逼到信主不可。 从前在济南,有位弟兄是在省府作工友。他天天将福音单张,放在一位上司的桌上。这位上司甚至当着他的面,将福音单张扔在地上。他就对上司说,“耶稣爱你。”上司不以为然,回答说,“耶稣是谁?”这样就谈起来了。表面看,这不是“逼”人,实际上这却是“勉强人”,是很温和的逼人。不论他的上司如何反对,他都不放手。这样的传福音,需要坚定的性格,以及对福音的火热,不论人如何拒绝,就是百折不挠。 我们若是把路加福音读透了,就会看见,我们今日所在的时期,乃是传福音的第三个时期,需要出去到路上,到篱笆那里勉强人。我们碰到人,就要勉强人;要想办法把我们的表兄弟、同学、同事都勉强来,勉强他们非信主不可。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要看见这是一个传福音的原则。撒该在路加十九章前段,是个得着救恩而欢乐的人;但是,如果他是那个不出去作生意的恶仆,到主来的时候,就要失去奖赏。路加十九章前一段是个救恩的故事,后一段是说到奖赏的问题。 今天我们都得救了,都得着了一锭银子,但是将来能否管理十座城,或管理五座城,乃是很严肃的问题。在这个时期,主是严厉的,祂没有说我们出去很容易;出去的确不容易有收成,但是在这个时期传福音的,都会得着报酬。现在要带领一个人得救的确不容易,因为世界天天吸引人、霸占人;所以,我们一定要用尽一切的力量去勉强人,并且不要盼望一下子就把人带得救了。如果我们都传勉强人的福音,那么每一个人每年至少能带一个人得救。 若是你的近亲还有人未得救,就说出你还没有下功夫勉强人。千万不要替他们找理由说,“那个人不信主,因为他太迷信了。”“那个人不信主,因为他太刚硬了。”你应该反过来勉强他,有时候哭给他看,有时候求他,有时候到他家去谈个不休。没有一个人禁得住人缠的,只要你去缠,就会把人缠得救。台湾的福音一定会进入这个实际,我们不能只请人来听福音,这个不够,乃要去勉强人。 按照主在路加十四章的比喻,我们是在第三个时期里,非勉强人来听福音不可。就着实行说,我们中间的福音,第一,应该从家庭开始,要家家传福音。以现阶段而言,我们有小排,几个家在一起小排聚会时,可以带不信的人来。我们把福音朋友、亲友都带到小排中;每次小排聚会都能传福音。等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小排作强了,再来开辟一家一家传福音。 第二,我们必须推动各界福音。这不是要同工到各阶层传福音,或是请各阶层的人到会所听福音;乃是召会中的长老或同工接受负担,推动各阶层的弟兄姊妹,传各阶层的福音。譬如推动作医生、作律师、作国大代表、作护士、在警界的弟兄姊妹,起来传福音。长老、同工要去点活他们福音的灵,使他们起来,向他们那一界的人传福音。例如作医生的弟兄,可以先把家打开,不重在请亲人,乃重在请同行的人和他们的眷属,到家里听福音。然后,长老或同工要去和作医生的弟兄们有接触,想办法在他们私人的诊所,或上班的医院,开辟传福音的路。再如任职国大代表的弟兄姊妹,他们住在国家分配的房舍里,邻居都是国大代表;长老们可以推动这些弟兄姊妹,打开家邀请人,传福音。这样,就能得着国大代表和他们的亲属。以此类推,在任何单位作事的弟兄姊妹,原则都是如此。 我们要推动各界福音,秘诀在于推动的人先要发烧、发疯,并且出去勉强人。他们不是去勉强福音对象,乃是去勉强在各行各业里作事的弟兄姊妹,将他们一个个挖出来,搅得他们不能睡平安觉。我们自己若是发烧了,就能把每个人都烧起来。要别人发烧不容易,所以要去勉强人的人,尤其是全时间者,都必须先发烧,然后才能出去勉强人。我们就是作这一行的;人人都需要为福音发烧、发疯。我们既然都作了基督徒,就无法辞职,就都得出去勉强人接受福音;这是在福音的第三个时期中,主所托付我们的。 主后一九八五年四月三十日讲于台北第十篇
勉强人的传福音小排的目的首重带进新人
勉强人接受福音
得救的人都得着一锭银子—主的救恩
每个得着救恩的人,都要去“作生意”
传福音的三个时期
传福音的第一期,对象是犹太人
传福音的第二期,对象是外邦人
传福音的第三期,要出去勉强人
要在勉强人的事上下功夫
家家传福音与传各界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