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课
信徒在其他方面经历那经过过程
之三一神的分赐(八)

纲目

玖 有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

一 我们是在基督里,为着神早先预备好,要我们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创造的

二 蒙救赎脱离一切的不法,并蒙洁净归给基督,成为独特的子民,作祂特有的产业,热心行善

三 由管治的原则所规律

1 对事,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2 对自己,凡事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总不受它的辖制

3 对别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4 对神,无论作什么,都为荣耀神而行

四 实行超凡的义

1 不动怒高过不杀人

2 不看妇女,不有意贪恋她,不心里犯奸淫,高过不犯奸淫

3 不离婚高过用休书休妻

4 不起誓高过不背誓

5 不抗拒恶人,反而将右脸连左脸都转给人;将里衣连外衣都让人拿去;同人走二里路,而不只走一里路;高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6 作天父的儿子,爱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高过爱邻舍,恨仇敌

五 要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课文

在本课及下一课,我们要开始来看,信徒借着经历神圣三一的分赐,而有之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

玖 有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

在新约中,救恩是基于信的原则,与律法无关。我们得救是借着信,不是借着守律法。然而我们得救之后,必须过一种生活,其道德标准比旧律法的标准更高。我们不该以为,因为神不照着律法的原则,而照着信的原则对待我们,我们就不必在意律法道德的诫命。相反的,我们的道德标准应该远远高过律法的要求。

我们说到最高标准的道德时,不是以传统的方式使用“道德”一辞,乃是一种借着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分赐,而达到之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最高标准,乃是神所要求之生命的标准;最高标准的道德,乃是主耶稣基督的生活。祂的生活是神连同神圣的属性,与人连同人性的美德所组成的生活;是神的属性彰显在人的美德里。神在祂新约经纶里的目的,是要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成为基督—神人—的复制,就是在神为人所造一切人性的美德中彰显祂。这些美德因着神人神圣的属性而被加强、丰富、拔高并充满。

一 我们是在基督里,为着神早先预备好,
要我们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创造的

在神的眼中,召会是祂工作的杰作,也是最高的诗章,(弗二10,)彰显祂无穷的智慧和神圣的设计。这杰作乃是宇宙中全新的东西,是神的新发明。我们这些组成神杰作的信徒,是神与人的调和,因此是全新的。作为神的杰作,我们是为着神早先预备好,要我们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创造的。然而神要我们行的善良事工,不是我们天然观念中的善事,乃是神所预先计划,预先命定,叫我们行在其中的确定善工,包括实行祂的旨意,过召会生活,并作耶稣的见证等。

二 蒙救赎脱离一切的不法,并蒙洁净归给基督,
成为独特的子民,作祂特有的产业,热心行善

保罗在提多书二章十四节告诉我们,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不仅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的不法,(林前六20,彼前一18~19,提前二6,)也要洁净我们归祂自己,成为独特的子民,(申七6,十四2,二六18,)作祂特有的产业。(彼前二9,出十九5。)既是如此,我们就该热心行善。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是在基督里为着善良的事工所创造,又蒙基督救赎成为祂的子民,因此我们应当热心行善。

三 由管治的原则所规律

要有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我们需要由四个管治的原则所规律。

1 对事,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林前六章十二节上半说到第一个管治原则:“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照着整卷哥林多前书的全文,保罗的思想是,凡事我们都可行,但对我们过基督徒生活、召会生活和身体生活,不都是美好、有益处、方便或经济的。

2 对自己,凡事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总不受它的辖制

在林前六章十二节下半说到第二个管治原则:“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保罗在本节乃是主观的说到,我们不该被置于事物的权下。保罗认为,凡事都在我们的权下,但我们不在任何事的权下。凡事对我们都是许可的、容许的、合法的;但我们不受任何事的辖制(奴役),或被置于任何事的权柄、控制之下。我们在作某件事以前,应当考虑我们是否在那件事的权势或控制之下。一件事若控制我们,或辖制我们,我们就不该作。我们必须完全对付每一件辖制我们的事。

3 对别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

林前十章二十三节说到第三个管治原则:“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说到不受任何事的辖制,与我们自己有关;而说到建造人,则与别人、团体有关。哥林多前书强调建造,(三9~10,12,八1,)因此保罗在十章二十三节的建造一辞,不仅是指个别信徒的造就,也是指基督团体身体的建造。(十四4~5,12,弗四16。)我们在一切所作的事上,必须留意事、自己和别人。对事,凡我们所作的,必须有益处;对自己,凡我们所作的,对我们都不该是捆绑和奴役;对别人,凡我们所行的,都必须建造别人。

4 对神,无论作什么,都为荣耀神而行

林前十章三十一节说到第四个管治原则:“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或作什么事,一切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为荣耀神而行,就是为彰显神而行。照着六章十三节至十一章一节这段话的内容,荣耀神特别是指着在我们的身体上荣耀神。(六20下。)因此,荣耀神乃是让住在我们里面的神(约壹四13)占有、浸透我们的身体,并借着我们作祂殿的身体,彰显祂自己,特别是在吃喝与嫁娶这两件事上。为此,我们需要认真并严格的管治我们的身体,使它服从;(林前九27;)并将身体当作活祭献给神。(罗十二1。)

林前六章十二节及十章二十三、三十一节,给我们规律新约信徒行事为人的四个基本原则。第一,信徒凡事都可行,但所行的必须有益处,不招致任何损失。第二,信徒必须不受任何事的辖制、控制,或被置于任何事的权柄之下。第三,凡信徒所作的事必须建造别人。第四,信徒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某件事若没有通过这四个原则的试验,我们就不该去作。

虽然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不过,我们仍然需要被这四个管治的原则所规律。但是我们可能会发现,在实行上很难照着这些原则而活;这就是我们需要经过过程之三一神分赐的原因。照着这些原则而活,就是走那引到生命的窄路。(太七14。)因着我们很难脱离我们的习惯,所以我们要走这条窄路,需要将基督应用到每一种景况里,需要三一神和祂的分赐。

四 实行超凡的义

在马太五章二十节主耶稣说,“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超凡的义是进入千年国里诸天之国实现的条件。这义不仅是指救赎的基督,因我们相信接受祂,在客观方面成为我们的义,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林前一30,罗三26;)更是指内住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这主观的义,乃是借着成全主耶稣在马太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所颁赐诸天之国的新律法而得着的。信徒照着国度新律法所得的这义,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照着旧律法所得的义。我们天然的生命,不可能得着这超凡的义。这样的义,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产生出来。借着遵守最高的律法,达到最高的标准,我们就履行了进入要来诸天之国实现的条件。

1 不动怒高过不杀人

在马太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主耶稣说,“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拉加是一种轻蔑的说法,意即愚蠢、废物。魔利,比轻蔑的说法“拉加”更为严重,意即傻瓜,指背叛者。(民二十10。)旧时代的律法对付杀人的行为,国度的新律法却对付人里面的怒气,就是杀人的动机。因此,国度新律法的要求,比旧时代律法的要求更深。主耶稣要我们控制自己的怒气、脾气;也要我们不定罪,不蔑视弟兄,这是何等困难!所以,我们应当不信靠我们天然的生命,乃该借着神圣的分赐,享受基督得胜的生命。

2 不看妇女,不有意贪恋她,不心里犯奸淫,高过不犯奸淫

马太五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旧时代的律法,对付奸淫的外面行为,(出二十14,申五18,)而国度的新律法,对付心里的内在动机。脾气和情欲时常破坏我们并困扰我们。要活出比旧律法更高标准的道德,我们必须胜过我们的脾气和情欲。要这样作,我们需要基督,也需要另一个生命—神圣的生命。我们何等需要与基督同在!我们不但必须天天接触祂,甚至必须时时接触祂。因着我们里面的怒气和情欲,我们需要留在与主不断的交通里,一直经历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分赐。这生命能达到最高的标准,胜过我们的怒气和情欲。

因此,我们实际上不是在遵守律法,乃是照着灵而行。罗马七章清楚的启示,我们越努力遵守律法,我们就越干犯律法。但是我们若照着灵而行,自然而然就满足一切律法的要求。(八4。)今天我们既不在律法之下,也没有义务遵守律法,我们乃是照着灵而行。在我们灵里有基督作我们复活的生命,我们若照着灵而行,就能胜过我们的怒气和情欲,成就最高律法的要求,而活出最高标准的道德。

3 不离婚高过用休书休妻

神在祂原初对婚姻的计划里,命定一夫一妻。婚姻关系只能因着死亡(罗七3)或淫乱而解除。所以,因着其他的理由离婚,就是犯奸淫。但由于以色列人心里软弱并刚硬,所以在律法颁赐时,摩西就允许人以休书休妻,但这是旧时代的律法所制定的休妻办法,不是照着神起初的计划。(太十九7~8。)主耶稣来宣布国度的新律法,更改旧时代的办法:“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但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犯奸淫了;无论谁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五31~32。)主的新命令,将关于休妻的律法更改了,并将婚姻的事恢复到神起初的心意里。(十九4~6。)因此,只有两件事能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死亡或奸淫。所以,论到基督徒生活中更高标准的道德,乃是不离婚高过用休书休妻。

4 不起誓高过不背誓

关于起誓的旧律法,是我们不该背誓;而新律法禁止信徒以任何方式起誓:“你们又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但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也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五33~36。)不可指着天、地、耶路撒冷或他们的头起誓,因为天、地、耶路撒冷和他们的头,都不在他们的支配之下,乃在神的支配之下。

此外,更高标准的道德也要求我们说话简单、真实:“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37。)我们不该试着用许多话说服别人,我们的说话该简单明了。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我们必须看见一件要紧的事:那恶者会寻找机会,借着我们多余的谈话,彰显他自己。因此我们说话,不要超过所需要说的,免得使那恶者得着彰显。

5 不抗拒恶人,反而将右脸连左脸都转给人;
将里衣连外衣都让人拿去;同人走二里路,而不只走一里路;
高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旧律法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虽是公平、公正、公义的,但却太低了,不是最高标准的道德。主在马太五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抗拒恶人;反而无论谁打你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主所颁赐的新律法,乃是要我们不抗拒恶人。若是有人打我们的右脸,我们该连另一面也转给他;若有人要我们的里衣,连外衣也让给他;甚至人强逼我们走一里路,我们就同他走二里。(39~41。)借着神圣的分赐,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能够超越我们的脾气,不抗拒恶人。我们有能力以受苦、温柔代替抗拒,不为自己的利益在肉体或魂里生活行动,乃为国度在灵里生活行动,活出最高道德标准的生活。

6 作天父的儿子,爱仇敌,
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高过爱邻舍,恨仇敌

按律法说,旧律法—爱我们的邻舍,恨我们的仇敌,乃是公平、公义的;因为邻舍该得我们的爱,仇敌该得我们的恨。然而,主要求我们爱我们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但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你们就可以作你们诸天之上父的儿子;因为祂叫祂的日头上升,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43~45。)这样的嘱咐摸着我们天然的人,并启示我们里面神圣的生命能为我们成就何等高的事。

主耶稣说,我们若爱我们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人祷告,我们的行为就像天父的儿子。身为我们父的儿子,我们对待恶人和不义的人,该与对待好人和义人一样,(45,)不单爱那些爱我们的人,也爱那些不爱我们的人,(46,)不单向我们的弟兄问安,也向别人问安。(47。)这样生活就是作天父有美德的儿子。我们需要借着神圣的分赐,活出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借此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

五 要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国度新律法的要求,比旧时代律法的要求高得多。这更高的要求,不能凭着我们自己天然的生命,只能借着父神圣的生命达到。我们是父的儿女,有父的神圣生命和性情,因此能像父一样完全。这就是马太五章四十八节所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诸天的国乃是最高的要求;而父神圣的生命是最高的供应,使我们能达到这要求。我们里面神圣的生命,不仅使我们达到马太五至七章里律法一切的要求,甚至能使我们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我们既是父的儿女,我们就不需要效法祂或模仿祂,只要在祂的生命里长大,就会与祂毕像毕肖。我们唯一的需要就是被暴露,使我们放弃一切对自己的盼望。我们被暴露时,就会领悟我们天然的生命是无望的。然后我们就会弃绝我们天然的生命,转向我们父的生命,而与神圣的性情联在一起。这生命会自然而然在我们里面长大,满足这最高律法的要求。

神在祂永远的经纶里,已经命定祂的众子该和祂的长子基督一样。我们已由父神而生,我们就没有理由或借口不像我们的父。父生了我们,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并且将祂的性情赐给我们,给我们享受。现今祂在等候我们享受祂。神圣的生命将我们带进祂的交通里,在这交通里我们享受父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我们这些父的儿子要完全,像祂完全一样,实在是容易且正常的。我们要完全的路,就是留在神圣的交通里,不断接受并享受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分赐。

摘要

我们要借着经历神圣三一的分赐,而有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虽然我们得救是借着信,不是借着守律法,然而我们得救之后,必须过一种生活,其道德标准比旧律法的标准更高。我们是为着神早先预备好,要我们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创造的。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赎我们脱离一切的不法,洁净我们归祂自己,成为独特的子民,作祂特有的产业,因此我们应当热心行善。

我们要活出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就需要受四个管治的原则所规律。对事,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对自己,凡事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总不受它的辖制;对别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对神,无论作什么,都为荣耀神而行。我们可能会发现,在实行上很难照着这些原则而活;这就是我们需要经过过程之三一神分赐的原因。

借着遵守最高的律法,达到最高的标准,我们就履行了进入要来诸天之国实现的条件。旧时代的律法对付杀人、奸淫的行为,国度的新律法却对付怒气、内在贪恋的动机。在我们灵里有基督作我们复活的生命,我们若照着灵而行,就能胜过我们的怒气和情欲,成就最高律法的要求,而有最高标准的道德。此外,最高标准的道德也包括不离婚高过用休书休妻、不起誓高过不背誓。借着经历神圣三一的分赐,我们能不抗拒恶人,反而将右脸连左脸都转给人;将里衣连外衣都让人拿去;同人走二里路,而不只走一里路;高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们既是天父的儿子,就爱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高过爱邻舍,恨仇敌。我们已由祂而生,现今神圣的生命将我们带进祂的交通里,在这交通里我们享受父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我们这些父的儿子能像祂一样的完全。

问答

一 最高标准之道德的意义是什么?

二 根据提多书二章十四节,我们为何要热心行善?

三 要有最高标准的道德和美德,需要由那四个管治原则所规律?

四 国度新律法对我们的怒气和情欲有什么要求?我们今天当如何胜过?

五 为何在国度的新律法里,不离婚高过用休书休妻?

六 为何在国度的新律法里,不起誓高过不背誓?

七 为何我们信徒能完全,像我们的天父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