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了圣经中的职事,一定要好好的读林后三章。在这里保罗说,不论在旧约或新约,神都只有一个职事。旧约只有一个独一的职事,新约也只有一个独一的职事。旧约的职事乃是一个属律法的职事,带着定罪的职事,也是一个属死的职事;(林后三7~11;)因为旧约的职事是传律法,律法不能称义人,也不能叫人得生命,乃是定罪人。跟着定罪来的,就是死,所以定罪的职事也就是属死的职事。旧约里只有这个职事。不论君王、祭司,还是申言者,凡在旧约里事奉神的人,就在那个职事里面。新约也只有一个职事,这个职事叫作新约的职事,也叫作“义的职事”,或“称义的职事”。(林后三9。)新约的职事是义的,是称义的职事,结果叫人得着灵,所以也是属于灵的职事。这个职事叫人活,因此也是生命的职事。(6。)新约的职事是称义的职事,是叫人得着灵的职事,也是叫人得生命的职事。新约只有这一个职事。 林后四章一节说,“我们…受了这职事。”这里说“我们”而不是“我”,指多数的使徒们。使徒虽多,所接受的都是“这职事”。这样说来,整个新约就只有一个职事。这个职事就是把基督传给人,先叫人得称义,接着叫人得着灵,这个灵就带来生命。这样一来,人就成了基督身上的一个肢体。这些在新约职事里事奉神的人,成全这些肢体,使这些肢体能各尽功用,直接的建造基督的身体。(弗四12,16。) “职事”这辞的原意,是指一个服事(service)。因此,按这个意义来说,每一个事奉主的人,都有一分服事,他那分服事就是他的职事。在歌罗西书里,保罗吩咐亚基布:“务要留心你在主里所领受的职事,好尽这职事。”(四17。)所以每一个事奉神的人都有一分职事。不过请记得,这一分职事乃是新约独一职事里的一小部分。大家的这一点职事,加上众使徒们的职事,就成为新约的一个职事。你有一分职事,并不是说你就有另一个职事了。新约只有一个职事;这一个职事就是传福音,分赐基督,叫人得着灵,得着生命,成为基督身上一个活的肢体,而后成全这个肢体,让这个肢体尽功用。当众肢体尽功用的时候,每一个肢体都有一分服事,那都是一分职事,但不是单独的。我们众人一点一点的职事加起来,就成为一个新约的职事。新约的职事是为着产生并成全基督身上的肢体,而建造基督的身体。我们在这职事里有分的,就是新约的众执事。(林后三6。) 今日在基督教中,除了新约的职事—产生基督的肢体,建造基督的身体—之外,还有好多种不同的职事。每一个公会都有它的职事。例如,浸信会的职事是什么呢?一面,浸信会也传基督、救罪人,可是接下来不是建造基督的身体,而是建造浸信会。建造浸信会的,就是浸信会那分特别的职事。他们宣称,只有借着浸信会的水,浸信会的浸池,再加上浸信会的牧师所进行的施浸,才能使人成为浸信会的一个信徒。我的母亲原是浸信会的信徒,我也生在浸信会中。每一次领圣餐的时候都有人会报告:“今天本会分授圣餐,凡是本会的信徒请留下来,一同领圣餐;非本会的信徒,就请退席。”这是浸信会的作法。所以浸信会的职事不光传耶稣基督,还加上一点,就是受浸必须用他们的水,用他们的池子,也必须由他们的牧师施浸。因此,浸信会的职事在耶稣基督之外多了一点东西。这个加上的东西就是特别的职事,使浸信会成了一个宗派。 长老会也是一样。按圣经中的制度,召会乃是由长老来治理。长老会所看见的这个真理是对的,但是他们在传耶稣之外又加上长老治会,当作特别的职事。受浸是合乎圣经的,但是把受浸当作一个特别的职事,就产生出宗派;长老是合乎圣经的,但是把长老治会弄成一个特别的职事,也就产生一个宗派。此外还有圣公会(Episcopalian),就是英国国教,他们主张监督治会。圣公会的名称即是源于希腊文里的“监督”。圣经中说到长老(elder)是指成熟的人,监督(overseer)是指长老的功用,地方召会中的监督就是长老。(徒二十17,28。)圣公会把监督治会当作他们特别的职事,就产生了一个宗派。 还有路德会,就是信义会,也就是“因信称义”的宗派。因信称义完全合乎圣经,也是救恩所必需的,可是把因信称义当作一个特别的职事,就产生一个宗派。还有许多小事情,如蒙头、说方言等。蒙头是合乎圣经的,可是有一班人根据是否蒙头而接纳人,使蒙头成了特别的职事,而产生了蒙头的宗派。灵恩派的人也把说方言当作特别的职事,认为信徒非说方言不可,于是产生了说方言的宗派。所有的宗派都是如此,把圣经里的某一点拿来加在基督之上,于是在新约的职事之外另有特别的职事,而产生特别的宗派。 只传基督,借此产生基督的肢体,而建造基督的身体,乃是新约独一的职事。但是在这个之外再加上受浸,或者加上长老治会,或者加上监督治会,或者加上蒙头、说方言等特别的职事,就把基督徒分开,产生不同的宗派,而使基督的身体分裂了。 今天在主的恢复里,我们也施浸,但我们不因着施浸而形成一个宗派。我们也实行长老治会,但我们不把长老治会特别加在基督之上。一九三七年,我也曾说方言,可是我们从来没有把说方言特别加在基督之上。我们今天所有的就是新约的职事,就是传基督,叫人得重生,作基督身上的肢体,而建造召会。这也就是我们中间的职事。这职事的根据是行传二章四十二节所说“使徒的教训”,以使徒的教训为根基,以使徒的教训为内容,也以使徒的教训为范围。我担心有些弟兄姊妹对这事领会得不正确。当我们说到跟随职事,千万不要领会成是跟随某个人。我们所说的“职事”(ministry)是指着服事(service)。而“执事”(minister)是指服事的人。弟兄姊妹若分不清楚,可能以为我们要大家听执事的话。我们要听的是职事,就是新约的职事;不是听人的话。人是执事,不是职事。职事是服事,执事是服事的人。盼望大家能清楚。 今天有人争论说,我们在主恢复里的人不接纳“众职事”是不对的。但你要小心,真接纳众职事就不得了了。这意思就是你不只接纳新约的职事,也接纳浸信会的职事、长老会的职事、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守安息日的职事等。若是真要接纳众职事,所有分门别类的职事都得接纳。提倡接纳众职事的人,认为每一个主的工人都有职事,我们都要接纳。不错,每一个工人都有职事,但主工人的职事都应该单纯是新约职事的一部分。若在新约职事之外再加上守安息日、受浸、长老、监督、蒙头、洗脚、说方言等,那就不是单纯的新约职事。我们若在新约的职事之外接纳不同的职事,就会导致分裂。 关于“公会”,我们也要有点说明,因为今天就是在公会里聚会的人也不一定懂得公会是什么。公会(denomination)就是一个另立名称的派别;意思是说,不仅分门别类,还有了另外的名称。一个派别(sect)若还没有另立名称,就还不是一个公会。但如果有人说,“我们传信而受浸,我们是浸信会。”那就变成一个持守浸信的公会了。保罗说,“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开的么?”(林前一12~13。)这就是有了另外的名称;这是应该定罪的。我们脱离公会,就是脱离这种在基督以外多余的名分。 公会,就是在正统的信仰上再加东西。你加上的东西,就是公会的职事。今天在基督教里许多不同的职事,都是要用另外的名称来与别人分开。我们只有一个职事,就是新约的职事;我们每一个事奉的人都有一分职事,但我们各人的那一分加起来就是新约的职事;因为我们大家同作一个工,就是分赐基督,叫人成为基督的肢体,来建造基督的身体,除此之外我们什么都不建造。你如果再用一点外加的来建造,并给与另外的名称,那就不是建造召会,而是建造公会了。我们脱离公会,并不是脱离召会,也不是脱离基督,乃是脱离多余的东西。 从今以后,当你说“我们与职事是一”,要知道这是指那独一的新约职事,而不是指任何人。与某位执事是一乃是错误的。跟随新约的职事,就是跟随使徒的教训;使徒的教训和新约的职事乃是一。当我说到新约的职事就是一个,以及我们要与职事是一时,从来没有说过我李弟兄是新约独一的职事;这样的指控是谎言。我一再的说,新约的职事是独一的,并且我可以肯定、欢乐的说,我的职事是新约独一职事的一部分;但我没有说我的职事就是新约独一的职事。 解释圣经如同律师解释法律,需要非常谨慎。一字之差,分别太大。新约的职事是独一的,这不错;你若说李弟兄的职事是新约职事的一部分,那也是对的;有人以为这等于说李弟兄的职事就是新约独一的职事,那就有问题了。听起来好像差不多,但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今天我们是在主的恢复里,我们不是建造浸信会、长老会或任何公会,甚至不是建造所谓的“地方召会”。“地方召会”是外界给我们的称呼,但召会是没有名字的。好比你不能给月亮再取一个名字,最多只能说“在美国的月亮”;此地的召会也顶多只能自称是“在圣荷西的召会”。今天在法治国家里,我们的团体必须向政府登记,所以需要有名称。我们又不愿意取名称,所以注册的时候常常要大费口舌。注册局的官员问说,“这个‘在圣荷西的召会’究竟是什么?”我们就解释:“我们是一班无宗无派也无名的基督徒,来在圣荷西一起聚会。实在要有名字,就说我们是在圣荷西的召会吧!”就如月亮没有名称,最多只能说,在美国的月亮和在台北的月亮,但这不是说有两个月亮。在美国的月亮就是在台北的那个月亮,不过显现的地方不同。同样的,召会在宇宙中只有一个,不过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显为在各地的召会。 我们不是建造任何会,而是建造基督的身体。所以“与职事是一”的意思就是照着使徒的教训,不再有别的东西。今天我们带进的新路主要有三件事:第一,访人传福音;第二,家聚会喂养人;第三,在聚会中人人说话。这三点是不是使徒所教训的?答案是肯定的。会不会伤损使徒的教训?绝对不会。所以我们应该接纳,这就是与职事是一。今天若是有人对这三点实行发表异议,那就是他的意见了。我不敢说这样的意见一定违反使徒的教训,但可能与违反使徒的教训很接近,因此很危险。所以我们要当心,不该在召会中随便发表意见。 我们既然看清楚了,今天我们在地上所受的托付,就是照着新约使徒的教训,来执行新约的职事,建造基督的身体,那么怎样能把这件事作出来呢?毫无疑问,要传福音,就得登门访人;要留住听福音得救的人,就得到人家里去喂养他们;召会要得造就、得建立,成为基督的身体,非有正常的聚会不可。召会聚会不该随从外邦的风俗,一人讲众人听,乃要照着圣经,众圣徒来在一起,人人都有机会尽功用。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等,(林前十四26,)这样的说话叫大家一同得建造,也使基督的身体得建造。我们应当为此劳苦,不然就是枉费时日。每个得救的人都是材料,但人得救之后,若是没有人去看望喂养,新人就容易流失;即使存留下来,聚会时都闭口不言,习惯等人讲道,那么结果也不是基督的身体,只是一个会,一个彰显某种工作的门面。 弟兄姊妹,你们都看见了清楚的亮光。希望你们好好祷告,在主面前接受负担,忠心、坚定持续的作这三件事:出去访问人传福音;带人得救之后要好好牧养,也就是借着家聚会,在初信者家中培育他们;而后到聚会来,一定要说话,拯救召会的聚会脱离列邦的风俗,脱离一人讲众人听的传统。求主怜悯我们。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日在美国加州圣荷西与华语圣徒的交通记录第四篇 新约的职事、
使徒的教训与新路的实行新约的职事与众执事
新约职事以外不同的职事导致分裂
“与职事是一”的正确意义
新路的实行乃是根据使徒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