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篇 生命的长大(十四)

话成肉体的原则是为着基督徒生活

基督徒生活是在话成肉体的原则里

基督徒生活是在话成肉体的原则里的生活。因着许多基督徒没有看见话成肉体的原则,对于基督徒生活的性质就有许多争论。有人说基督徒生活是替换的生活。然而,这种对基督徒生活的领会并不正确。作为基督徒,我们有一个双重的性质。我们不再仅仅是人,我们乃是神人。在耶稣的成为肉体以前,新约尚未来到。没有话成肉体,就不可能有新约。耶稣的成为肉体,引进并开始了新约,如今我们这些新约信徒,乃是奇妙的子民。我们有神在我们里面,并且已经与神成为一。与神成为一,成为神人,这是何等的荣耀!

神在话成肉体的原则里说话

在旧约,当申言者为神申言时,他们多次的申言都是开始于“耶和华的话临到…”,(耶一4,结三16,赛三八4,)或“耶和华如此说”。(赛七7,耶二2,结二4。)这指明主和申言者是分开的,耶和华的话客观的临到说话的人,他们声称那不是他们的话,乃是神的话。然而,保罗在林前七章二十五节说,“关于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悯成为忠信的,就提出我的意见。”当他提出意见时,他说,“但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40。)保罗指明他所说的,不是从主来的话,乃是他的意见。然而在他所提出的意见里有神的说话。神活在保罗里面,并在保罗的说话里,甚至是在他的意见里说话,因为神已经与保罗成为一,并使保罗与祂成为一。当我们说话,不仅是我们说话,乃是作神具体化身的基督与我们一同说话,并且在我们的说话里说话。这就是话成肉体的原则。

希伯来一章一至二节上半说,“神既在古时,借着众申言者,多分多方向列祖说话,就在这末后的日子,在子里向我们说话。”一面说,写希伯来书者并没有具名,在这本书中,所引用的旧约都没有提到说话者的名字。(一5~13,二6~8上,三7~11,四3~5,八8~12,十5~7,15~17。)另一面说,希伯来书乃是神在子里的说话。三章七节说,“所以,正如圣灵所说的。”十章十五节又说,“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希伯来书中说话的不仅是保罗、诗人或耶利米,乃是那灵。

整本新约,从马太福音到启示录,都是神在子里的说话。在四福音,神在子里说话;在使徒行传至启示录,神继续在子里说话。在四福音,祂借着耶稣基督说话;但在使徒行传至启示录,祂说话的外在形式改变了。祂乃是在子里,借着众使徒说话。众使徒的说话乃是子的说话,因为众使徒已经与子成为一。基督是神的长子,我们乃是神的众子。(罗八29,来二10。)神有许多儿子,这许多儿子已经合为一。长子加上众子就成了集合的、团体的儿子。为这缘故,神借着众使徒的说话,也就是神在子里的说话。

当主耶稣,就是那灵,借着彼得说话时,那就是神在子里说话,因为彼得与子乃是一。保罗比彼得写得更多。保罗受了托付,完成神关乎祂经纶里之奥秘的话。(西一25~26。)至于圣言的总结—启示录,乃是约翰写的。然而,整本新约乃是经过过程的神在子的人位里说话。(来一2。)此外,子不是独自一人,乃是子同着祂所有的肢体。我们是基督身体的肢体,这身体是由神的众子组成的。神生了许多儿女,作祂的众子,这些众子乃是基督身体的组成成分。因此,我们乃是子的肢体。今天神仍然在话成肉体的原则里,在团体的子里说话。

基督徒生活是同着经过过程并分赐之神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神所拣选、救赎、重生并拯救的人,与经过过程并分赐之神一同过的生活。基督徒生活是特别的,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过这样的生活。只有我们这些蒙神拣选、救赎并拯救的人,能与经过过程并分赐的神一同生活。这是在话成肉体之原则里的生活,也是调和的生活,就是神与人调和的生活。

无论我们作什么,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是与经过过程并分赐之神调和的人。我们不是单独的。当我们与配偶争执时,我们必须知道神在我们里面。这会停止争执。当我们要去某个地方,我们必须记得我们乃是与神调和的人,并记得神是与我们同去的。当我们受提醒我们是与祂调和的,这似乎是我们自己想起的。但我们那时能想起,实际上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是出于基督,祂是我们的同伙,与我们是一。一个不信的人去电影院,他不会想到神与他同去,因为他没有基督作他的同伙。但无论我们往那里去,我们有一位同伙。

我们是特别的、奇特的人。无论我们在那里,我们都不是单独的,另有一位始终与我们同在。许多基督徒能作见证,他们对神有这样的经历。有人在得救前经常赌博,但得救后再也不能赌博了。当我还是不信的人,我花很多时间玩足球。得救后,我继续玩足球,因为我不觉得那是罪。然而,有一天当我在足球场上,球到了我面前,我觉得似乎不能用脚踢球。我转身走出了球场。从那时以后,我再也没有回去玩足球。甚至那时我还没有觉察到我不是单独的,乃是有主耶稣与我同在的。我以为我是独自一人走出球场。许多基督徒都有类似的经历。我们不知道并不是只有我们在行动,乃是经过过程并分赐之神,就是终极完成为那灵的基督在行动。

基督徒生活是我们这些蒙神拣选、救赎并拯救的人,与经过过程并分赐之神生活在一起,就是二位调和一起,如同一位活在一起的生活。无论我们是否有意过这样的生活,只要我们是基督徒,特别是有心寻求的基督徒,我们就与基督一同生活,祂是三一神—父、子、赐生命之灵—包罗万有的具体化身。即使我们后悔作基督徒,也已经太晚了。有些东西已经作到我们里面,是我们永远无法去掉的。主的恢复就是恢复这样的生活,也就是蒙神拣选、救赎、重生并拯救的人,自觉或不自觉,有意或无意的,与经过过程并分赐之神生活在一起。当我们过这样的生活,我们是在宣告说,我们是蒙拣选、救赎、重生并拯救的人。我们不是属于自己的人,乃是属于拣选、救赎、重生并拯救我们的神。我们宣告说,经过过程并分赐之神与我们同活。不仅我们与祂同活,祂也与我们同活。

我们得救以前,也许很少自问所行的是否正当。我们可能以为我们所行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但如今主常常打搅我们,质问我们所作的。我们可能以为是我们自己在问这问题,但我们该知道,这不只是我们,乃是我们的同伙在问这问题。我们的同伙与我们是一,有时候祂好像就是我们。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祂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在这节经文头一部分里的“我”是旧人;第二部分里的“我”是新人,这新人与他的同伙基督是一。

在我们里面一直有一位在提醒我们,我们与祂乃是一。我得救以前,可以不受拘束的作事,但如今我是一个不同的人。有时候我笑得太过,我的同伙就会问,我的笑是否出于那灵。这样一问,我的笑就停止了。我得救以前,我发起脾气是毫无节制的。但我得救后,我经历到当我发脾气时,在我里面有东西阻止我。像这样的经历,证明我们是得救的。神在这里,不仅与我们同在,更与我们是一。祂在我们的生活里与我们同活,并且祂在等着我们与祂合作,使我们的生活与祂的生活成为一。

在约翰十四章十九节,耶稣说,“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表面上看,主是自己活着,我们也是自己活着。但十六至二十节告诉我们,主与我们是一同活着。祂活着,我们就在祂的生活里活着;我们活着,祂就在我们的生活里活着。这是极深的奥秘。表面上看,十九节是一句简单的话,意义却非常的深。神亲自与有罪并污秽,却蒙拣选、救赎、重生并拯救的人一同生活。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阿利路亚,我们蒙了拣选、救赎、重生并拯救。我们没有拣选祂,反倒弃绝祂。我们无法解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我们相信主。这不在于我们。我们改变了心思,并呼求了祂的名。现今我们是与主调和的人。当我们顺着祂,我们就快乐。当我们不顺着祂,我们就没有安息。基督徒不是常有安息的人。许多时候,我们里面有个东西烦扰我们。我们受烦扰的时间甚至可能比享安息的时间长。烦扰我们的,就是我们的同伙。因着我们的同伙,我们如今得以在召会生活里,并且放下了许多事物,好专心过基督徒生活。

我们若认识什么是基督徒生活,我们就真蒙祝福。我们与主是一;这是我们的安息,也是我们的见证。我们不自觉的,自然而然的与神同过生活。我们活着,就是祂活着;我们说话,就是祂说话。我们无论去那里,祂也去。我们既不能否认,也不能弃绝这个实际。这就是基督徒生活。基督徒生活不需要我们挣扎努力去作好。这样挣扎所产生的结果只能维持短时期。我们只该与神一同生活。保罗说,“因为在我,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在他的生活里,他活基督并彰显基督,与基督是一。至终,不再是我们活着,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

讲于主后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