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六节,马太福音十八章十九节,使徒行传一章十四节,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七节,哥林多前书一章十节,启示录一章四节上,十一至十二节,二十节,二章一节,八节,十二节,十八节,三章一节,七节,十四节,二章七节,十一节,十七节,二十九节,三章六节,十三节,二十二节,哥林多前书四章十七节,七章十七节,歌罗西书四章十六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十六节,十四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使徒行传十五章一至三十一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十四节,哥林多前书一章十一至十三节,腓立比书一章十五节,十七节。 在这一系列信息里,我把真正的一摆在第一,同心合意摆在第二。严格的说,真正的一不是属于召会的,乃是属于身体的;真正的一乃是身体自己生机的一。在以弗所四章四节,保罗告诉我们要保守那灵的一之后,他并没有说,“一个召会和一位灵…;”他乃是说,“一个身体和一位灵…。”召会可以是复数,如在不同地方的众召会,但身体绝不可以是复数。无论是就着地方或宇宙来看,身体都是一个。相对而言,召会就着宇宙说是一个,就着地方说有许多。 在身体里我们需要一;在召会里并在众召会之间我们需要同心合意。同心合意是为着我们的实行;一主要的是为着实际,为着事实。在约翰十七章,主耶稣为这样的事实祷告;在五旬节那日,借着将祂自己,作为终极完成的那灵浇灌下来,祂就完成了祂的祷告。那是一的实际。在完成一的实际之后,就需要有一的实行。当一得以实行时,这一就成为同心合意。同心合意乃是一的实行。 如果我们只有一作为实际,而没有现时、实行的同心合意,我们所有的一就是客观而抽像的,对我们并不真实。如果我们要应用借着那灵的浇灌而完成的一,我们就必须实行同心合意。我们中间若没有同心合意,我们怎能说有一?在祷告聚会里我们如果各人祷告各人的,在彼此之间没有同心合意,我们怎能说我们是在实行一?只要我们中间存在着不同,就没有一的应用。我们必须让同心合意吞灭一切的不同;然后一才会出现。 在召会里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就是应用一。虽然一和同心合意似乎是同义辞,二者之间却是有不同的。主没有教导我们有关一的事。在约翰十七章,祂为一祷告;但在马太十八章,祂引导我们实行同心合意。在马太十八章十九节,主说到两个人在地上和谐一致的在一起祷告。那是祂在引导、训练、指引我们和谐一致的祷告。要试验我们是否在实行一,可以查看我们在祷告聚会中是否同心合意。当某些人祷告时,我们可能摇头表示不悦;当另一些人祷告时,我们可能点头表示同意。这种摇头或点头是一个很强的证明,我们不是在实行一,因为我们没有同心合意。 对别人的祷告说“阿们”,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所教导的。在林前十四章十六节保罗说,我们祷告的方式需要使人能说“阿们”。如果没有阿们表明我们的同心合意,我们就不该期望我们的祷告蒙垂听。在地上只要有两人同心合意的祷告,他们的祷告必得答应。同心合意乃是一的实行和应用,而一乃是我们实行同心合意的基础,这是很有意义的。 在召会聚会中,可能有不同种族和肤色的人。我们的同心合意绝不可基于不同种族和肤色。我们实行同心合意,乃是基于我们有共同生命的事实。我们在种族或肤色上或有不同,但我们来在一起祷告时,我们必须忘记不同的种族和肤色。我们的一的确是有基础的;因此,我们能实行同心合意。 不仅如此,我们若没有同样的认识,同样的意向,同样的目的,和同样的目标,我们就不可能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祷告。这样的祷告是没有基础的。我们每一个人若有我们自己的意见,自己的意向,自己的目标,我们就没有基础让我们可以同心合意的祷告。但是当我们这些蒙拯救,爱主,并且认真为着主定旨的人来在一起,我们就必然有基础可以同心合意的祷告。 在约翰十七章,主耶稣为着祂信徒的一祷告。那个一只是在祂的渴望里。五十多天以后,在五旬节那日,主所渴望的得了完成。在主渴望里的一成了实际上的一。这一称为“那灵的一”。(弗四3。)那灵在这里乃是终极完成的灵,包罗万有的灵,作整个三一神的终极完成。我们得救的人承受了这一作我们的基业。我们承受这一,享受这一,并且应用这一。应用这一就是保守这一,保守这一就是实行同心合意。 在我们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中,我们若不实行同心合意,我们行事为人就像没有学习的人,不知道有那灵的一这回事。倘若你有十亿美金在你的银行账户,你若从末开过支票,你就好像根本没有银行账户一样,或是你的银行存款好像是零一样。你开支票,就是你知道在你银行账户有十亿美金的一个实行。在你银行账户的十亿美金是你的产业。我们可以将那灵的一比作我们属天银行账户的十亿美金存款。所以每天并每次聚会中,我们需要“开支票”,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操练将那灵的一应用到现在的情形里。 在众召会里我们所承受的一,不是仅在主的渴望和祷告里的一。在约翰十七章的一可以比作银行的期票,我们不是仅有期票而已,我们有真正的银行存款,因为所应许的“款”事实上已经“存入银行”,成为我们所有的了。我们可以将我们所有的看作是我们所承受的产业。我们所有的一乃是完成的一,就是那灵的一。我们都有那灵在我们的“银行账户”,就是在我们的灵里。(罗八9,16。)在我们灵里的这灵就等于这一。我们有这一好像我们账户里的存款,但我们可能没有开“一的支票”,因为我们可能没有留在灵里,反而留在我们心思里。当一位弟兄祷告时,我们可能在心思里分辨这位弟兄的祷告是真的,还是在其中有隐藏的企图。因此,我们对他的祷告可能不说“阿们”。在这种情形里,就没有一的实行。同心合意事实上乃是使用一,也就是使用我们所承受的。我们都需要认识并学习,看见不与圣徒是一,在召会里不与别人同心合意是严重的。这指明我们没有应用一。 要保守一、应用一、使用一、享受一、花费一,我们就需要实行同心合意。然而我们不仅应当在我们所在地的圣徒中间实行同心合意,我们更必须普遍的在众召会之间实行同心合意。在已过两年半,在我们中间有人推动地方召会绝对自治的教训。这种教训主要的是基于兰格(G. H. Lang)所著“神的众召会”一书。这种教训鼓励、甚至推动众召会之间的不同。说众召会是不同的,这是很严重的。我们不赞成众召会之间的划一。但我们是为着一。 划一和一不是相同的事。在家庭里能有八十多岁的祖父母,五十多岁的父母亲,还有四岁到十八岁的孩子。他们的年龄都不同,成熟的程度也不同。在这样的家庭里,不可能使每一个人的年龄划一。然而,这个家庭里的人虽然绝不可能同年龄,但他们仍然能成为一。照样,我们在召会里不实行划一,因为在神这个大家庭里,儿女之间的成熟有许多不同的程度。要消除成熟的不同程度是完全错误,也是不可能的。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一。在召会生活的实行上,正如在家庭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但在生命长大的程度上,我们不可能划一。使所有的儿女在生命长大上相同,并不是实行一;这是实行划一。在正确的同心合意,就是在实行真正的一这事上有清楚的异象,也是对于我们中间当前背叛中内在的难处,合乎圣经之救治的一部分。 当我们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时,我们必须认识作为基督独一身体之召会的属性。召会有自己的属性,而召会所有的属性都有一。一成了召会的属性。这是因为召会的因素都是一,召会的元素都是一,召会的凭借都是一,召会的目标也是一。按照以弗所四章四至六节,有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神、一信、一浸并一望。这是召会的七个属性。召会的每一个属性都是一,一乃是召会属性的显著特征。因此当我们说到或摸到召会时,我们必须认识召会完全是一的事。这使我们没有理由可以不是一。 在召会里正确的同心合意乃是实行身体真正的一。(太十八19,徒一14。)在马太十八章十九节,就是在约翰十七章主为着这一祷告之前,祂训练祂的门徒实行同心合意。事实上就如我们已经看过的,同心合意就是实行一。主在约翰十七章祷告后四十多天,一百二十位门徒实行主在马太十八章的指引,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祷告。(徒一14。) 当我们实行同心合意时,我们必须学习在一个灵里,同有一个魂。(腓一27。)我们的身体可能坐在同一个房间,但我们在灵里若不是一,我们在魂里就必定不会是一。要实行同心合意,我们必须学习转向我们的灵,然后带着灵进到我们的魂里,使我们能同心合意。 要实行同心合意,我们必须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林前一10。)在一样的心思里彼此和谐,乃是在我们的魂里有实行上的一。当我们心思中的思想借着我们的话语发表出来时,就成了我们的意见。当这些意见留在我们的心思中,就只是我们的思想。当我们不同的思想发表成为意见时,就可能造成问题。 哥林多的信徒没有在一样的心思里彼此和谐;因此,他们在肉体里说不同的话。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有人说,“我是属亚波罗的,”或说,“我是属矶法的。”(林前一12。)他们中间那些自以为是属灵的说,“我是属基督的。”这也是发表意见。这种不同的说话,在哥林多人中间造成了分裂。 新约启示,不仅众圣徒,甚至众召会都必须同心合意。如行传十五章所记,有些热中犹太教的人从犹太下到安提阿,教训外邦信徒说,他们要得救就必须受割礼。在新约里使受割礼成为得救的条件,乃是危害基督救赎的工作。因此,这是与众召会有关的极大异论。为此,众召会来在一起,要找出这问题的独一解决,就是能使众召会满意并能保守众召会之间同心合意的一个解决。 在众召会里,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乃是基于以下八个项目。 在启示录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以及二十节,七个金灯台,就是亚西亚七个地方召会的象征,在素质、性质、形状、颜色、外表、功用和彰显上都是相同的。七个灯台在这一切方面都是相同的。这表征众召会在素质、性质、形状、颜色、外表、功用和彰显上都应当是相同的。这七个灯台相同到一个地步,若将其并列在我们眼前,我们也不能分辨出何为何者。 今天有一种教训散播在众召会之间,鼓励众召会要彼此不同。然而众召会间只能在其行政事务上有正常的不同。在给七个召会的七封信里,主虽然没有摸着事务,但通常按着实际的需要,众召会在其行政事务上应当有所不同。这些事务包括召会聚会的时间,召会是否购置房产建会所,或只租用一个房间或一栋房子作聚会之用等。像这样的事,不需要众召会都相同。要求众召会在这些事上相同是很为难的。 七个召会在有关基督见证的正面事上,是正常相同的。在一切关于主耶稣的正面的事上,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在主对七个召会所说的话中,正面的事是主所称赞、加强、鼓励并推崇,要召会在这些事上洋溢的。这些正面的事包括:在以弗所的劳碌、忍耐并对尼哥拉党行为的恨恶;(启二2~3,6;)在示每拿的忍受患难、贫穷和试炼,以及是忠信的;(启二9~10;)在别迦摩的持守主名,没有否认对主的信仰;(启二13;)在推雅推喇的爱、信、服事和忍耐;(启二19;)在撒狄的未曾玷污自己的衣服;(启三4;)在非拉铁非的遵守主的话,没有否认主的名。(启三8,10。) 七个召会只有在反面的事上是反常不同的,这些事是主所责备、审判、定罪并改正,以至于消除的。这些反面的事包括:在以弗所,有人自称是使徒,却不是使徒,并且召会离弃了起初的爱;(启二1上,2,4;)在别迦摩,召会在世界里定居,有人持守巴兰的教训,也有人持守尼哥拉党的教训;(启二12上,13~15;)在推雅推喇,召会容让那妇人耶洗别教导主的奴仆,引诱他们行淫乱,并吃祭偶像之物;(启二18上,20;)在撒狄,召会按名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主没有见到其行为有一样在神面前是完成的;(启三1~2;)在老底嘉,召会也不冷也不热,反而夸口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启三14~15,17。)主的责备指明主不要这样的不同。 我们读了启示录中给七个召会的七封信,就能看见众召会在反面的事上是不同的,但在正面的事上应当是相同的。众召会只该在事务上有所不同。譬如,召会是否购地建会所,应当根据召会的需要以及主的主宰。在这样的事上,不必要求众召会彼此跟从,但众召会在一切关于主见证的属灵方面都应当是一。这是作我们实行正确同心合意之基础的第一项。 在启示录二、三章的七封书信是写给七个召会的一卷书。(启一4上。)在启示录之前,每一封书信都是特别写给并寄给某一个召会的。然而,在启示录主写了七封书信,并将这七封书信放在一卷书内。这些书信是主分别写给七个特定的召会,(启二1,8,12,18,三1,7,14,)但这七封书信寄出时,不是七卷书,乃是一卷书。 虽然七封书信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在每一封书信的末了都有同样结束的话:“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启二7,11,17,29,三6,13,22。)每一封书信都是写给一个地方的一个召会。但七封书信的末了都是相同的,都是那灵向众召会说话。这就是说,每一封书信都是写给众召会的,这也指明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这是作众召会实行同心合意之基础的第二项。在众召会之间必须同心合意。 使徒保罗在众召会教导同样的事。(林前四17,七17。)这就是说,在不同地方的众召会应当都是相同的。在歌罗西四章十六节。保罗写着说,“这书信在你们中间念了之后,务要叫在老底嘉的召会也念,你们也要念从老底嘉来的书信。”给歌罗西召会的书信,也是为着老底嘉召会;给老底嘉召会的书信,也是为着歌罗西召会。因此,每一封书信不仅是为着受信的召会,也是为着众召会。这指明主要众召会同心合意。 在提前一章三节,保罗说他劝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不同的事。教导不同的事就是教导与使徒所教训的不同的事,也就是教导与神新约经纶不同的事。(提前一4。)这指明所有施教者在众召会里都应当照着使徒的教训教导相同的事。当然,这也指明众召会在教训的事上应当是一。这并不是说在教导的事上,众召会应当都讲相同的信息,用相同的书,甚至在相同的时间,乃是说众召会不应当教导与新约所启示神新约的经纶不同的事。例如,在保罗的时候有些基督徒教师教导摩西的律法,(提前一7,)以及犹太人的家谱。(提前一4。)这些教训不同于照着新约所教导正确的启示将基督供应给人。 众召会在其规矩上是相同的。(林前十一16。)在林前十一章十六节,保罗指示圣徒有关蒙头的事之后,他说,“若有人想要强辩,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召会也没有。”这指明众召会在其规矩上是相同的。众召会之间的规矩不应当看作是事务的事。保罗告诉那些要发表自己意见,好在蒙头的事上与他强辩的人,众召会没有强辩使徒教训的规矩。这不是事务的问题,乃是在众召会之间规矩的问题。 众召会在实行上也应当是相同的。在林前十四章三十四节,论到妇女在有关用权柄施教的事上要静默,保罗说,“像在众圣徒的众召会中,”指明众召会在不准姊妹们用权柄施教的事上应当是相同的。这也不是召会里的事务;这是召会里的实行。在这样的实行上,众召会都应当是一。 在众召会里,我们既不实行民主,也不实行专制,乃是实行神治。在每一件事并在一切实行上,我们都是在主的管治之下,照着祂的圣言跟从祂神圣的意旨。因此,我们没有余地可以发表我们人的意见。众召会不像世界,不该有老底嘉的实行,照着人的意见决定事情;那样作会使召会岔离神圣的经纶,落到在属人的水准上照着人的想法而有的会议决定。在这件事上,众召会也应当是相同的。 在耶路撒冷对割礼问题所作的决议,成了众召会,包括犹太和外邦的召会都要持守的命令。(徒十五1~31。)因此,在有关割礼的事上,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在发出这样的命令后,若是容许犹太的众召会行割礼,而许可外邦的众召会不行割礼,就是错误的。我们不该忘记,在召会里,在新人里,并没有希利尼人和犹太人的不同,因为在新人里基督是一切的肢体。(西三11。)有关割礼问题的这个决议,适用于众召会,使众召会都是相同的。 在帖前二章十四节,保罗写着说,“弟兄们,你们曾效法犹太地在基督耶稣里神的众召会,”这指明外邦的众召会效法犹太的众召会。这种效法并没有使外邦的众召会犹太化,反而使众召会在基督里都成为相同的。 新约各卷书构成一本新约,就是构成一本书,不仅是写给当时的受信者,也是写给普遍的,就是历世纪以来的众圣徒和众召会。(林前一2。)历世纪以来全地的众召会领受了同一本新约。主没有写一本新约给一个召会,又写一本不同的新约给另一个召会。在林前一章二节,保罗的书信是写给“在哥林多神的召会…同着所有在各处呼求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哥林多前书这卷书是写给在哥林多的圣徒,同着所有在各处呼求主的人。因此,这封书信是写给历世纪以来的众圣徒和众召会。这指明地上的众召会应当是相同的,因为众召会都领受了相同的教训,相同的新约。这样,我们怎能推动众召会之间的不同? 历世纪以来的众召会应当效法在新约里所揭示的众召会。今天有些人推动众召会之间的不同,但圣经指明众召会应当彼此效法。 效法乃是跟从一些比我们所是、所有、所作更好的事。众召会在有关召会所实行的正面事上有程度上的差别。因此,众召会应当效法作得更好的任何一个召会,使众召会在主的权益上能有所进步并往前。这不是一种规条,乃是在于生命长大的程度。 以上八点都很强的鼓励在召会里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使众圣徒和众召会能普遍的保守身体真正的一。我们必须看这些点都是因主的主宰而有的,为使我们在一切有关神、基督、召会的事上都是一,好叫我们自然而然的在神圣属灵的权益上,照着所有一的属性,操练实行同心合意。愿主祝福我们并施恩给我们,使我们照着这些一的属性实行同心合意。 任何与以上八点相反的教训,就如地方召会绝对自治的教训,乃是阻碍在召会里的同心合意,鼓励并促进在众圣徒和众召会之间的分裂。我们一切的教训,在性质上、目的上,都应当鼓励并促进同心合意的实行,好保守这一。在任何教训中,我们应尽力不要阻碍这种实行,使众召会在各地方都能在平安中得以建造,而不受搅扰、拦阻和打岔。愿主怜悯我们众人,使我们实行同心合意,保守我们不造成任何分裂,在一里建造祂的身体,使祂的经纶得以完成。 任何一种属灵或任何一种圣经的教训,都不可用作分裂的掩饰。 在林前一章十一至十三节,说“我是属基督的”,与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或“我是属矶法的”一样,都是圣经所定罪的。 以享受基督为借口,而与圣徒分开,或在众召会中造成分裂,与说“我是属基督的”一样,也是被定罪的。 在腓立比一章十五至十七节,使徒保罗定罪那些因嫉妒争竞,出于私图好争而传基督的人。 关于基督为元首的教训,关于众召会只向基督直接负责的教训,关于不高举人的教训等,似乎都是非常合乎圣经的,若用作与圣徒分开,或在众召会中造成分裂的理由,也是被定罪的。任何属灵或合乎圣经的事,只要造成分开或分裂,就是被定罪的。 罗马天主教的组织,有教皇为首,还有不同阶级的主教为属下,乃是阶级制度,是不合圣经且被主定罪的。我们全然弃绝这种阶级制度,因为这是主所憎恶的。 弟兄会的划一与联邦相似,也是不合圣经的。 在众圣徒或众召会之间,因着生命成熟的程度而有的任何不同,按照神的经纶而言,是正常的,也是需要的。神已经这样安排,我们就不该想要使众圣徒或众召会在这事上划一。 在众圣徒或众召会之间故意而有的不同,是不正常的,是圣经所定罪的。任何故意在众圣徒或众召会之间要有所不同,为要证明什么或反对基么的,都该被定罪,且被弃绝。 为了保守基督身体的一,使我们不至成为分门结党的人,我们必须容忍一些不同的事,如施浸方式的不同,以及守日子的不同。(罗十四5。)我们认为这是合一而有差异。因着容忍这种差异,我们就消除了划一。这乃是差异与划一相对。我们若这样实行,我们就虽然有差异也能同心合意。当然,我们知道给人施浸时洒水不如浸水合乎圣经,并且守安息日完全不是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但我们容忍这种的不同,这种不同并没有破坏照着新约启示的信仰。我们容忍这种差异,期望那些赞同这种不合圣经实行的信徒,会在生命上长大,在基督丰满的度量上更成熟,以致他们放下这些不同,达到信仰上的一。我们热切盼望这些信徒也容忍我们在这些实行上与他们的不同,使他们也能同心合意,保守身体的一。按照以上各点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必然会在解决主恢复中当前背叛的内在难处上,有莫大的帮助。因此,这样的实行也是对我们中间当前的背叛,合乎圣经之救治的一部分。 在一九八六年二月长老训练里,我说到同心合意这件事。(见“长老训练”第七册,“同心合意为着主的行动”。)在那些信息中,我曾说行传二章圣灵的浇灌乃是借着一百二十人之间的同心合意所带进来的。(徒一14,二1~4。)没有同心合意,圣灵的浇灌就会迟延。因此,我们需要看见,在众圣徒和众召会之间的同心合意是非常重要的。第二章
在召会里正确的同心合意同心合意是一的实行
召会—基督独一的身体—一的属性
在召会里正确的同心合意乃是实行身体真正的一
在一个灵里,同有一个魂
在一样的心思和一样的意见里,彼此和谐
在召会里实行正确同心合意的基础
众召会的相同
七个金灯台,就是七个召会的象征,都是相同的
七个召会在其行政事务上有所不同
七个召会在正面的事上是正常相同的
七个召会只有在反面的事上是反常不同的
七封书信是写给七个召会的一卷书
七封书信的每一封都是主写给在地方上的一个召会
七封书信的末了都是那灵向众召会所说的话
使徒在众召会教导同样的事
给某一召会的书信也是为着别的召会
禁止教导不同的事
众召会在其规矩和实行上都是相同的
在规矩上是相同的
在实行上是相同的
一个决议乃是给众召会的命令
外邦的众召会效法犹太的众召会
新约各卷书构成一本新约,
是写给普遍众圣徒并众召会的历世纪以来的众召会需要效法
在新约里所揭示的众召会强烈鼓励实行正确的同心合意
阻碍同心合意,鼓励并促进分裂
属灵或圣经教训,都不可用作分裂的掩节
说“我是属基督的”,是圣经所定罪的
以享受基督为分开或分裂的借口,也是被定罪的
因着嫉妒争竞而传基督,乃是圣经所定罪的
用好像合乎圣经的教训
为分开或分裂的理由也是被定罪的罗马天主教的阶级制度
弟兄会的“联邦”
因着生命成熟的程度而有的不同
故意而有的不同
合一而有差异,差异与划一相对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