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
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17: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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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题 罪

我们有过了与撒但相联的世界,现在再接着来看另一题与撒但相联的东西,就是罪。罪不仅是与撒但相联的,并且是与世界相近的,所以我们把这三题摆在一起,算作一小组紧联互关的要道。

壹 罪的创始者

(一)“受膏…的基路伯”—“魔鬼”。结二十八章十三至十七节,约壹三章八节,约八章四十四节。

罪的创始者,就是魔鬼。我们在第五十三题,已经看见,他乃是当初神所膏的一个基路伯,也就是最高的一个天使长,因着高傲而背叛了神。他那样背叛神,就创出罪来。他是宇宙中第一个犯罪者。他犯罪“是出于自己”。他是从起初就犯罪的。所以他这个犯罪的天使长,就是罪的创始者。

贰 何时才有罪?

(一)“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约壹三章八节。

这里说,魔鬼从起初就犯罪。这个起初,必是在人类受造之先。所以没有人类之先,就有了罪。罪既是魔鬼创出来的,就是和魔鬼同时有的。什么时候有了魔鬼,什么时候就有了罪。在起初那个受膏的基路伯,最高的天使长,变成魔鬼的时候,也就是开始有罪的时候。

叁 罪是如何进入人间

(一)“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罗五章十二节。

魔鬼创出罪来以后,到人一被造出不久,就来借着引诱人背叛神,而把他里面的罪弄到人里面来。那时他是借着他引诱人所吃善恶树的果子,把他的毒素,注到人类的始祖亚当里面。我们所有的人类,都是亚当的子孙。魔鬼把他的罪注到亚当里面,亚当就把这罪遗传下来,给他所有的子孙,所以全世界的人都有了罪。今天一个人一生下来,不必等他自己犯罪,罪就已经在他里面了。他的罪,是从哪里来的?是从父母传下来的。而父母的罪,又是一代一代从始祖亚当传下来的。所以圣经说,罪是从一人,就是亚当,进入了世界,就是进入了全人类。

肆 住在人里面的罪(单数的—罪性)

(一)“我…是已经卖给罪了。”罗七章十四节。

圣经是把人的罪,分作两面来说,一面是住在人里面的罪,一面是显在人外面的罪。住在人里面的罪,是人里面的罪性,所以是单数的。显在人外面的罪,是人外面的罪行,所以是多数的。罗马书一至五章上半所说的,是注重人外面罪行的罪,就是多数的罪。从五章下半到八章所说的,是注重人里面罪性的罪,就是单数的。人里面这罪性的单数罪,乃是人与生俱来,生来就有的,是由不得自己的。所以圣经说,人是卖给这个罪了,就是卖给那从亚当传下来,成了我们里面罪性的这个罪了。但,是谁,又是在什么时候,把我们卖了?就是亚当在他跟随撒但背叛神而犯罪的时候。他那样犯罪,就是把自己卖给撒但的罪了,同时也把他所有的子孙,在他里面,都卖给这个罪了。从那时起,他和他所有的子孙,里面都有了这个罪作他们的罪性,都作了这个罪的卖身奴仆,不得自由自主。

(二)“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七章十七节,二十节。

在人里面作人罪性的罪,乃是住在人里面,并且能在人里面有所作为。所以这个罪,不仅是一个活的东西,并且好像是一个成位的活物。实在说来,这个罪就是魔鬼的罪性在我们里面,也几乎可以说,就是魔鬼自己在我们里面。所以这个罪不仅能在我们里面,也能住在我们里面,且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由不得自己,作我们所不愿意作的恶,犯我们所不愿意犯的罪。

(三)“罪又活了。”罗七章九节。

圣经在这里,明明说出那在我们里面作罪性的罪,乃是一个活的东西,所以它有时会死了,也有时会活了。

(四)“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叫我死”。罗七章八节,十一节,十三节。

因为在我们里面的罪,像是一个成位的活物,所以能在我们里面趁着机会发动一些事,能借着神的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们里面发动,还能引诱我们,且能杀了我们,也能叫我们死。这些作为,都是证明住在我们里面的这个罪,乃是强有力的一个活物。

(五)“罪作王叫人死。”罗五章二十一节,六章十二节。

这里说的更厉害,住在我们里面的罪,不仅能在我们里面作一些事,并且还能在我们里面作王掌权,辖管我们,叫我们死。

(六)“罪…作…主。”罗六章十四节。

住在我们里面的罪,既能在我们里面作王掌权,也就能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主,辖制我们,叫我们作它的奴仆,而不得自由自主。我们在亚当里,既是它卖身的奴仆,它也就是我们的主人,我们没法不受它的辖制,没法自由自主。

(七)“罪的律。”罗七章二十五节。

每一种活的东西,它的生命都有一个律。住在我们里面的罪,既是一个活的东西,也就有一个律。这个律,圣经称作罪的律。因为是出于罪,属于罪,且是叫人犯罪的。这个罪的律,是留在我们这受了败坏的身体的肢体里,与我们心思里那为善的律交战,而把我们掳去,(罗七23,)叫我们作恶,(罗七21,)因而取死的。(罗七24。)这个律,因为是叫我们犯罪取死的,所以也称作罪和死的律。(罗八2。)

一个律,就是一个自然的能力,并且是自然的在那里发生效用。比方地心的吸力,乃是一个律,它自然的在那里将空中的东西吸到地面。住在我们里面的罪,就是有这样自然的能力,并且是自然的在那里叫我们犯罪。所以因着有这个罪的律在我们里面,我们犯罪就是顶自然的,一点不必用力气。

所以我们里面罪性的罪,乃是一个活的东西,能住在我们里面,作王、作主、辖制我们,叫我们作它的奴仆,不由自主的犯罪作恶,而置我们于死地,且有一个自然犯罪的律,乃是一个自然的能力,自然的叫我们犯罪取死。

我们里面这一面的罪,乃是人不大注意的,且是人难以认识的。人以为罪就是外面的罪行,人若没有外面的罪行,就是没有罪了。那知道人里面还有罪性。所以人就是外面没有罪行,仍是有罪的,仍是罪人。这如同一棵桃树,虽然外面没有结桃子,但里面却有桃性,所以仍是桃树。它是桃树,是因它里面有桃性,不需要外面再结桃子。照样,人是有罪的,人是罪人,也是因为人里面有罪性,不需要外面再有罪行。

伍 显在人外面的罪(多数的—罪行)

(一)“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章四节。

显在人外面的罪,就是人在外面所犯的罪,也就是人在外面的罪行。这是多种多个的,所以是多数的。这一面的罪,乃是人所注意的,也是人容易认识的。人平常所说的罪,都是指这一面的罪。这一面的罪,就是人在外面违背神律法的行为。凡违背神律法的事,都是这一面的罪。

(二)“凡不义的事都是罪。”约壹五章十七节。

一切不义的事,就是一切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手续、不公不平的事,都是罪。一切不该说、不该作的事,说了作了;一切该说、该作的事,不说不作;这些也都是不义的事,所以也都是罪,都是人在外面的罪行。

(三)“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章十七节。

行善乃是人在神面前作人的本分。人若知道行善,而不去行,就是在神面前不尽作人的本分,所以就是罪,就是在神面前有了亏欠,有了罪行。

(四)“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十四章二十三节。

人在神面前,凡事都应当凭信心而行,都应当因相信神而作。凡不是出于这样信心的,都是不相信神的,都是得罪神的,所以也都是罪,也都是一种的罪行。

(五)“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章二十三节。

神的荣耀,是人在神面前作人的准则。人所行所为,凡构不上神荣耀的,凡亏缺了神荣耀的,都是在神面前的亏欠,所以也都是罪。世人所以都犯了罪,就是因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不只我们看为坏的人,就是我们看为好的人;不只那些没有道德的人,就是那些有道德的人,所行所为,也都构不上神荣耀的标准,也都亏缺了神的荣耀,所以也都是犯了罪的。

所以显在人外面的罪,就是人在神面前,各种各样不该不当的行为。人外面这些罪行的罪,都是出于人里面那一个罪性的罪,都是那一个罪在外面所结的果子。人在里面既有了罪性,在外面就必有罪行;在里面既有了罪的生命,在外面就必有罪的果子。

陆 罪的普及

(一)“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罗三章九节。

无论犹太人,就是神的百姓,或是希利尼人,就是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因为无论是有神律法的犹太人,或是有良心作规律的外邦人,(罗二14~15,)都违背了神所给他们的律法或规律,所以都是在神面前犯了罪的。

(二)“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章二十三节,五章十二节。

世上的人,无论在人看有道德,或是没有道德,是善是恶,是好是坏,都是亏缺神荣耀的,所以都是犯了罪的。

(三)“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七章二十节,王上八章四十六节。

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一个。所以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世上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有亏欠,所以没有一个不是犯罪的人。罪就是这样的普及!普及到全世人的身上!

柒 罪的结果

(一)“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赛五十九章二节。

罪在人身上所有的第一个结果,就是使人与神隔绝,叫人失去神和神的祝福。

(二)“犯罪的他必死亡。”结十八章四节。

罪在人身上的第二个结果,就是叫人死。凡犯罪的,就必定死。这个死,第一,是灵死;第二,是身体死;第三,是魂在阴间受痛苦;(路十六23,24;)第四是灵、魂、体,全个人扔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圣经称这个死,作第二次的死。(启二十12~15。)

(三)“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一章十五节,罗五章十二节。

罪在人身上既长成了,就生出死来。所以“死是从罪来的”,是罪所结的一个果子。无论什么人,只要犯罪,就必结出死的果子。

(四)“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章二十三节。

死不只是罪的果子,也是罪的工价。果子是必有的结果,工价是该得的报酬。死不是人白白得来的,乃是人作犯罪的工作,所该得的工价。人犯罪服事罪这个主人,这个主人也不会叫人白白服事,必要给人一个报酬,这个报酬就是死。所以死乃是人犯罪该得的报酬,该得的工价。

(五)“死后且有审判。”来九章二十七节。

罪叫人死,死后且有审判。死是为罪人带来的,审判是死把人带到的。犯罪的人必定死,死了的人也必定受审判。这是罪在人身上的第三个结果。

(六)“受审判…就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

犯罪的人,将来受审判的结果,是被扔在火湖,就是地狱里,受永远的刑罚。这是罪在人身上的第四个结果,也是最终的结果,就是永远灭亡。

所以罪带进死,死带到审判,审判连着地狱。罪、死、审判和地狱,四者连起来,好像一条四环的铁链,这头第一环是罪,那头末一环是地狱。罪这一环套在人的身上,若不能脱去,至终必把人牵到地狱里去。这条铁链的四环,有两环是在今生的,就是罪和死。这是人今生看得见的,是所有的人都承认的;另外两环是在死后的,就是审判和地狱,这是人今生看不见的,是有的人不肯相信的。但今生的两环,就是罪和死,如何是实在的,死后的两环,就是审判和地狱,也如何是实在的,不管人信与不信,将来都必遇到,因为它们和现在套在人身上的罪,并将来人所必有的死,是链索的。只要罪这一环是套在人身上,人怎样就脱不了今生的死,也照样就脱不了死后的审判和地狱。

捌 罪的解决

一 罪案由基督救赎

(一)“神的羔羊,背去世人的罪。”约一章二十九节原文。

我们的罪案是基督给我们救赎了。祂为着救赎我们的罪案,就是解决我们的罪,就作了神的羔羊,背去了我们的罪,到十字架上,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审判,凡神的公义向我们罪人所要求的,祂都替我们担当了,所以就替我们解决了我们的罪案。

(二)“一次,把自己献为,好除掉罪。”来九章二十六节。

基督那一次,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献为祭,为要除掉我们的罪,就是为我们解决我们的罪案。

(三)“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来十章十二节。

基督那一次所献的,乃是为我们的罪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为我们永远解决了我们罪的问题。

(四)“一次永成的…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章十二节原文。

基督那一次为我们的罪所献的,既是永远的赎罪祭,就一次永成的为我们成全了永远赎罪的事。所以祂那一次为我们解决罪,是一次永远的,一劳永逸的解决了。

1 里面罪的解决

(一)“神…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为着罪,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罗八章三节原文。

我们有里外两面的罪,所以主耶稣为我们解决罪,就需要为我们解决这两面的罪,而有这两面的讲究。主为我们解决我们里面的罪,乃是来成为肉身,成为罪身的形状,穿着我们罪人的肉身,也就是穿着我们罪人,为着解决我们里面的罪,而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在肉身里定罪了我们肉身里面的罪,就是解决了我们里面那罪性的罪,也就是那住在我们里面作王、作主,叫我们作它奴仆的罪。我们里面的罪,是在我们的肉身里,主为解决这个罪,就来成为肉身,穿着我们这肉身,去钉在十字架上,这样就把我们肉身里的罪,定罪了、审判了、治死了、废除了、解决了。

(二)“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章二十一节。

神叫主耶稣为我们成为肉身,就是叫祂替我们成为罪,因为我们的肉身,就是“罪身”。(罗八3。)祂是那不知罪的,神为着解决我们肉身里面的罪,就叫祂成为我们“罪身的形状”—在神看也就是成为罪—好去到十字架上,把这罪身—也就是把罪—治死解决了。当祂在这肉身里,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在神看就是罪挂在那里,被定罪、受审判、受处治、被解决。祂在这肉身里,虽然外面有罪身的形状,里面却没有罪的实质。祂不过是在我们罪身的形状里,为解决我们罪身里的罪,而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审判。这正如当初那些在旷野里的以色列人,为毒蛇所咬,里面都有了蛇毒,在神看他们就像蛇一样,所以神就叫摩西把一条铜蛇为他们挂在杆子上,替他们受审判,解决了他们里面所受的蛇毒一样。那铜蛇,也是只在外面有蛇的形状,而在里面没有蛇的实质。主也像那个铜蛇一样,被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了神的审判,而解决了我们里面所受那“古蛇”魔鬼(启十二9)的毒,就是那在我们肉身里,为害我们的罪。

所以主在十字架上,已经借着祂在肉身里的受死,解决了我们里面的罪,使我们脱离这罪的辖制,不再作罪的奴仆。

2 外面罪的解决

(一)“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十三章六节。

主不光替我们成为罪,解决了我们里面的罪,并且还为我们担当罪,解决了我们外面的罪。为着解决我们外面的罪,当主钉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时候,神就把我们众人所犯的一切罪,都归到祂身上,要祂为我们担当,而替我们受神公义的审判,以解决我们这一切外面罪行的罪。

(二)“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章二十四节。

因为神将我们的罪都归到主的身上,所以主被挂在木头上,就是十字架上,就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而在神面前为我们解决了我们外面一切的罪。

所以主在十字架上,不只为我们解决了我们里面的罪,也为我们解决了我们外面的罪。祂为我们解决里面的罪,是替我们成为罪,在罪身里定罪了罪,审判了罪。祂为我们解决外面的罪,是为我们担当罪,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刑罚,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

二 罪的本身归魔鬼背去

(一)“归与阿撒泻勒的羊,…在耶和华面前,用以赎罪,打发人送到旷野去,归于阿撒泻勒”—“两手按在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送到旷野去,…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利十六章七至十节,二十至二十二节。

罪的解决,有罪案和罪的本身,两种不同的解决。我们的罪案,是基督为我们解决了,而我们罪的本身,却归给魔鬼背去。基督虽解决了我们的罪案,却没有把我们罪的本身给我们背去,这是神要魔鬼负责的。因为我们罪的本身是来自魔鬼的,是魔鬼创出且传递给我们的,所以按理还应该归给他背去。这在旧约赎罪日献赎罪祭的事上,能看出来。

在赎罪日,神要以色列人用两只公山羊为他们赎罪。一只宰了,献上归于神,一只活着,送到旷野,归于阿撒泻勒。宰了献上归于神的一只,当然是预表基督为我们被杀、赎罪,而献上归于神。但那活着,送到旷野,归于阿撒泻勒的一只,是预表谁,就费解了。阿撒泻勒,到底是指着什么,我们虽不敢言定,但无论如何,是与耶和华神相对的。在宇宙中与神相对的,就是魔鬼,所以归给阿撒泻勒的一只,必是预表归给魔鬼的。因为是预表归给魔鬼的,所以就不必宰杀,且是送到荒凉无人的旷野,就是象征魔鬼所在的地方。那只宰了的羊,是在神面前担当以色列人的罪,为他们解决了他们在神面前的罪案,所以要被杀流血,按着神公义的要求,为他们赎罪。这只活着的羊,是背去以色列人的罪,所以他们的大祭司,要代表他们按手在这羊的头上,把他们诸般的罪孽、过犯,都承认出来,好过到这羊的身上,归给这羊,要这羊担当背去,到无人的旷野,归给阿撒泻勒,就是与神相对的魔鬼。这是清楚地说明,一面我们的罪案,由基督在神面前,按着神公义的要求,为我们被杀流血,而解决了;一面我们罪的本身,就归给他的出处魔鬼,要他担当背去。所以一面因着神叫基督为我们赎罪,解决了我们的罪案,我们在神面前就不被定罪了,也不受罪的线狳诌F;一面因着神把我们罪的本身,归给魔鬼,要他背去,我们也就不必背罪了,就是不必背负罪的本身了。所以神为我们解决罪,实在是解决得完全!我们应当敬拜感谢祂。因此,我们该接受基督为我们成功的救赎,使我们免去定罪,并从罪得着释放,而叫魔鬼背去他所弄到我们身上的罪。基督既为我们成功了赎罪的事,我们就不该再作魔鬼背罪的同伴,该让他自己全数背他所搅出、所玩弄的罪。我们若不肯接受基督的赎罪,我们就得帮助魔鬼背罪,永远作他背罪的同伴。

玖 关于罪的六点简说

我们看过以上这些关于罪的事,可以把这一切归纳为下列六点的简说:

(一)创罪者—魔鬼。

(二)从罪者—亚当—人。

(三)定罪者—神。罗三章十九节。

(四)赎罪者—基督。

(五)赦罪者—神。路五章二十一节。

(六)背罪者—魔鬼

 

这六点简说,包括一切关于这个问题的讲究,盼望我们都能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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